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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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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于初二位,修習細點瑜伽心堅固已。

    次修曼陀羅諸尊,及彼眼等處所立諸尊,善令明顯。

    後于細相之内,具修曼陀羅法。

    〈四百五十論〉雲:「又修自細相,住明妃鼻端,自證能仁輪。

    」謂于明妃鼻端觀想主尊标幟量如麥許,于中具修曼陀羅法。

    祥米金剛說于父母随一秘處鼻端。

    藥足論師說于金剛摩尼瓶中,标幟之内修曼陀羅,若心沉沒應于上鼻端修,是為教授。

    若于明妃蓮花标幟中,修心生沉沒,想自五股金剛中股變成鈎形,鈎至明妃鼻端而修。

    是故修處無定。

    此中藥足論師說由自心種子放光,鈎召諸佛,溶化成菩提心降至秘處變成标幟,于中而修。

    〈教授穗論〉亦說彼義,及前所說臍間細點降至秘處,于中修曼陀羅。

    彼二細相瑜伽處所,說金剛與蓮花鼻端,随一即可。

    〈明炬論〉文雖明顯說于細點修,(482)及于明妃蓮華中修。

    然彼二者秘處相同。

    祥米金剛說修細點瑜伽圓滿,于标幟内修微細天。

    藥足論師亦雲:「又者,謂修點瑜伽已,為令心堅固故複修細相。

    」此說第三位所學習,及于細點瑜伽串習得心堅固乃修細相。

    故龍猛派亦從彼後,乃學上門細相,令心堅固。

    此堅固已,乃學細相收放。

    學習此後,相生為天學天收放。

    此後乃于密處鼻端俱修微細諸尊。

    又可先于上細标幟令心堅固,及于下門具修微細諸尊,此堅固已,次于上門收放标幟及于下門收放諸尊。

    生起微細曼陀羅法,〈教授穗論〉說須臾生,是為頓生。

    此若未堅固時,不修開放,若得堅固相已乃修收放,一切皆同。

    相者,寂靜論師、藥足論師、祥米金剛、他伽那等,說見陽焰及輕煙等五相。

    〈明炬論〉說堅固,謂所修金剛等安住不變。

    〈攝真實經〉亦謂先修粗顯諸尊瑜伽圓滿,後修細相。

    量者,〈真實光明論說〉細相堅固應修兩月,收放應修一月。

    此約緣微細相修奢摩他而說。

    以是于初發業及降少智二位修細點者,正為修現觀時,斷除沉掉。

    其于串習細相,令生堅固修安住者,是第三位所修應善分别,以修細點所為界限、如何修法,是初次第中最勝教授故。

    釋迦友說上門細相堅固,(483)即得身心輕安。

    〈瑜伽〉等論多說彼在獲得奢摩他時,故于爾時成奢摩他,次以觀慧數修收放,如餘論中緣盡所有性修毗缽舍那。

    由如是修,能得止觀雙運勝三摩地。

    如是瑜伽已得堅固,即立彼為究竟生起次第,〈集密〉二派共作此說。

     無上部中緣微細點善持心時,左右二息不向外轉,于内安住,依此諸界由頂降注,引生大樂,心離沉掉,安住所緣生三摩地能久住等,恐繁不錄,當從師知。

     卯二 生起次第之差别 辰一 明四支與四種瑜伽之總頌 能攝生起次第總頌,〈集密〉中說承事修行四支差别,如〈集密後續〉雲:「一切瑜伽續,瑜伽師恒贊,承事法第一,第二為近修,修行是第三,大修行第四。

    」初承事支又分四法,如〈集密〉雲:「應修承事定,勝菩提加行。

    」所說二次第中承事之義,如〈明炬〉雲:「由是承事樂解脫者。

    所應學故,名為承事。

    」藥足論師說是近義。

    承事支中别分四法之承事者,梵文訓诂,含有所近與所緣義。

    〈明炬論〉中于總标時說是真如。

    但〈廣釋〉中緣菩提心說名承事。

    (484)故是「由此而緣」,非「緣此」義。

    菩提心緣真空性故,是為承事。

    定者,由心于彼專一安住,名三摩地。

     勝菩提者,謂修觀察「虛那達」咒所顯真如諸大菩提,即名承事。

    緣真實之承事,悲足論師說護輪後修習空性,故非唯于勝解諸尊收入光明始修空性。

     善加行者,從生智地乃至勝解諸尊收入自身,是承事三摩地與善加行。

    〈明炬論〉意承事及三摩地并如前說,中間諸法收為彼支,故立為承事支,如是從生智地乃至勝解諸尊收入自身,立為承事支者,是〈後續釋〉與悲足師所說,即〈明炬論〉意趣。

    準此例餘,從修空性至生宮殿諸座,為承事支。

     近修支者,〈集密根本經〉雲:「近修于勝成,觀察金剛處。

    」〈明炬論〉說始從修日輪等,至身圓滿生大印形,為近修行。

    拏熱巴師亦作是說。

    所以名近修者,悲足師雲:「近謂近前,能近清淨大印,要待最初依怙清淨,故是大印。

    」所近之處,謂清淨天身之大印智身。

    能近彼者,謂最初依怙身,此能成就圓滿次第時,風心所成之受用身。

    故清淨者,謂圓滿次第之智身。

    (485)不清淨者即是咒身。

    唯淨不淨之别。

    若爾,不立餘法為近修耶。

    善根稱等雖有餘解,然悲足說乃至最善瑜伽,一切皆是近修。

    妙符〈明炬〉總标之意。

    若爾,餘法雲何釋為近修答雲:「最初依怙正為近修,餘法是彼支分,或近修之眷屬,攝為近修。

    成者,謂成大印之身,悲足師謂于彼成就而安立等。

    言金剛者,謂從毗盧乃至妙害明王三十二尊。

    處者,謂從色蘊乃至足心。

    悲足師謂此明安立字處。

    言觀察者,謂知安立身曼陀羅因果而安立之。

    一往似說安立于最初依怙身,實須安于轉成化身之身。

    準此釋餘,謂從五相生起主尊,乃至加持諸處。

     修行支者,〈根本經〉雲:「由修習咒主,說修時策發。

    」咒謂嗡等,主謂三重薩埵。

    由修習彼及為加持三業策發身語意三金剛,自與金剛平等一味之三昧耶,名為修行。

    由此能令三業與三金剛互無差别,及成三重薩埵,故為修行。

     大修行者,〈根本經〉雲:「作大修行時,自咒金剛形,于冠想部主,當成智金剛。

    」智金剛者,謂具本尊瑜伽咒師,彼先加持金剛蓮華而入等至。

    「班[口*(災-火+夕)]枳」等自咒所生諸尊,(486)名有金剛。

    彼等形者即修大印,想以各部部主印定,當得悉地。

    〈明炬論〉說勝曼陀羅與勝事業,由能修成廣大利他,名大修行。

    據此,當知勝業亦是大修行攝,亦顯彼前三支為初加行與修自利。

    如是龍猛派說唯除積集資糧與修護輪二種加行。

    其餘一切能依所依瑜伽,須以承事修行四支總攝。

    但于能依若于一尊,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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