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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空性論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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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答: 不住相待故,亂故無體故,無性故三時,非有唯分别。

     時不成,何以故?不安住故。

    時不安住,作不住想。

    若不住者,則不可取。

    不可取者,雲何施設?故時不成。

    又相待故,謂互相觀待而立;由依過去成立現、未,依待現在成立過、未,依待未來成立過、現;由是相依而立故時不成。

    又即此時觀待現在說名現在,觀待未來則是過去,觀待過去則是未來;如是雜亂故時不成。

    又無自體故,由自體不成故時亦不成。

    又無性故,時亦非有。

    要先有性,其時乃成,遍求彼性全無自體,故時亦非有性,唯分别耳。

     「不住、相待、雜亂故、無性、唯想『時』不成。

    」 五、即相破法 (一)就生、住、滅三相破為、無為法 問:如說一切有為皆具生、住、滅三相,與此相違是名無為,故有、無為皆應是有?答: 由無生住滅,三種有為相,是故為無為,一切皆非有。

     所說生、住、滅諸有為相,若審觀察皆不應理,故彼非有。

    由彼無故,有為、無為都無所有,縱許有為,若審觀察,不應理故,說為非有。

    何以故? 滅未滅不滅,已住則不住,未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

     此當問彼:為已生者生,抑未生者生?若已生者是則不生,何以故?已生故。

    未生者亦不生,何以故?尚未生故。

    即此生法為已住者住,抑未住者住?若已住者是則不住,已住故。

    未住者亦不住,何以故?未安住故。

    又彼為已滅者滅,抑未滅者滅?俱不應理。

    設許有為,若以此三次第觀察皆不應理,故無有為。

    有為無故,無為亦無。

     「生等三相皆無故,為、無為法亦非有。

    已、未三相次第觀,縱許有為亦不成,有為無故無為無。

    」 (二)就有、無、一、多等相破為、無為法 複次: 有為與無為,非多亦非一,非有無二俱,此攝一切相。

     若審觀察,有為與無為非多,非一,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

    應知此中此二法之一切相悉已盡攝。

     「有無一多亦有無,非亦有及非亦無,為無為相悉攝盡;然彼皆無故非有。

    」 六、業、果、作、受 (一)正破業、果、作、受 一、單獨破業 (一)業有自性即無生滅業無自性可說生滅 問: 世尊說業住,複說業及果,有情受自業,諸業不失亡。

     世尊於經中多門說業及業果,複說諸業非無有果,及說諸業皆不失壞,及說有情各受自業;故業及業果決定是有。

    答: 已說無自性,故業無生滅,由我執造業,執從分别起。

     如前已說業無自性,故彼無生亦無有滅。

    頌言由我執造業,故業是我執所起。

    此執複從分别而生。

     「佛雖曾說業及果,然無性故無生滅;無性之業我執生,我執複從分别起。

    」 (二)業有自性即成我業無自性不失壞 複次: 業若有自性,所感身應常,應無苦異熟,故業應成我。

     若業是有自性,則從彼業所感之身應是真實,應成恒常自性。

    彼業應無苦異熟果,彼業常住,故應成我;以無常為苦,苦即無我故。

    由業無自性,故業無生,由無生故即無有失。

     「無常是苦苦無我;業若有性則應常,常則無苦應成我,彼所感身亦應常。

    勿慮空故業失壞,實則無性業方有。

    」 (三)業之無性與緣成 複次: 業緣生非有,非緣亦無有;諸行如幻事,陽焰尋香城。

     業從緣生即非是有,從非緣生,更不得有。

    何以故?由諸行如尋香城、幻事、陽焰,故業無自性。

    複次: 業以惑為因,行體為惑業,身以業為因,此三皆性空。

     業從煩惱因生,諸行從業及煩惱為因而生,身從業因而生,是故此三皆自性空。

     「緣非緣業悉非有,諸行如幻無性故;身、業及惑層依有,是故彼等皆無性。

    」 二、連環破四 (一)總連環 無業無作者,無二故無果,無果無受者,是故皆遠離。

     如是,若以正理觀察:果無自性,則業非有;若無有業,作者亦無;若無業及作者,則亦無果;若無有果,即無受者;是故皆成遠離。

     「果無性故業亦無,業無性故無作者,業、作且無況業果,果無是亦無受者。

    」 (二)别合破 甲、逆明業、果無性 複次: 若善知業空,見真不造業,若無所造業,業所生非有。

     由見真故,善能了知業自性空,不複造諸業。

    若無彼業,則從業所生者亦悉非有。

     「善達業空不造業,無業亦無業所生。

    」 乙、順明作、業緣成 問:為全無耶,抑少有耶?答:可有。

    如何而有? 如佛薄伽梵,神通示化身,其所現化身,複現餘變化。

    佛所化且空,何況化所化,一切唯分别,彼二可名有。

    作者如化身,業同化所化,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别有。

     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現化身,其所化身複現其餘之化身。

    當知業亦如是。

    如來所化自性且空,況被化身所化餘身耶?如是二事唯以分别可名為有。

    其業亦爾。

     「作者及業分别有,勿慮全無如化故。

    」 三、重斥性業 複次: 若業有自性,無湼盤作者,無則業所感,愛非愛果無。

     若謂業有自性者,有自性則定無湼盤,亦應無作業者,何以故?即無作者,亦有業故。

    若有自性者,則業所感之愛非愛果亦皆非有。

     「性業叵滅無湼盤,性業自有無作者;作者無故果亦無,故汝不宜許性業。

    」 (二)别釋聖言密意 問:經廣說有,雲何言無耶?答: 說有或說無,或說亦有無,諸佛密意說,此難可通達。

     經中有處說有,有處說無,亦有處說亦有亦無。

    諸佛密意語言,於一切種不易通達。

     「有、無、俱教密難達,甯貿執有難說無。

    」 七、根、境、識等 (一)境、識(所取、能取) 一、色境 (一)約能生因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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