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言:『應把持枭之二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二支。
」
「大王!譬如枭與烏鴉争,及夜到烏群之處即多數烏亦殺害。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與無智争,獨靜坐而碎破無智,由根截斷。
大王!此應把持枭之第一支。
大[P.515]王!又次如枭善靜思。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樂宴默,喜宴默。
大王!此應把持枭之第二支。
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勝相應部如是說:『諸比丘!此處比丘樂宴默,喜宴默者如實知此是苦,如實知此是苦之集,如實知此是苦之滅,如實知此是至苦滅之道。
』」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鶴之一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一支。
」
「大王!譬如鶴以鳴告知他人之安全或危險耶!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向他人說法,示怖畏堕處,示安穩涅盤。
大王!此應把持鶴之一支。
大王!依長老賓頭羅婆羅堕闍如是說:
於地獄怖畏戰栗 於涅盤宏大之樂
此等之兩利 瑜伽者當示」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蝙蝠之二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二支。
」
「大王!譬如蝙蝠入於家,到處飛翔,出行而不停滞其處。
大王!瑜伽者、瑜伽[P.516]行者行乞入於聚落,次第遊行,得施應速去。
不停滞其處。
大王!此應把持蝙蝠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蝙蝠住他家之時,不影響損失其家。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到諸家頻乞,頻表示,頻無罪過之舉動,頻語,對〔他人之〕樂苦無關心,對彼等不生起追悔。
令彼等不排止本業,悉望興隆。
大王!此應把持蝙蝠之第二支。
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勝長部三十二相經如是說:
於信於戒非 於聞於慧者
於施於正法 於衆多之善
於财於谷物 於田於用地
於子於妻子 於四足之獸
於親戚於友 於緣於健康
容色與幸福 兩者其願望
他人不損減 望〔他〕利成就」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