馑劫,願我化身供飲食,
降澍食飲如甘霖,普為有情除饑渴。
願於諸饑渴有情,能降飲食之雨,以種種飲食,令除一切饑渴逼惱,於三中劫之饑馑劫中,為彼諸有情飲食除彼饑渴也。
子四、回向随欲出生之因:
有情貧困乏資财,願我成為無盡藏,
随心所欲諸資具,莫不現前鹹備陳。
於有情匮乏資具者,我願成為無盡受用寶藏,凡心所欲種種五欲資具,不勞勵力,即能成辦,現前備陳。
癸五、先修舍身财善根之心,以為修波羅蜜多之因。
分三:
子一、修舍身财善根之心;子二、願為無盡善根之因;子三、願為受用之因。
初中分三:
醜一、舍之法;醜二、應決定舍之因;醜三、舍後如何修法。
今初:
如是我身及受用,乃至三時諸善根,
為成有情義利故,悉能施舍無顧惜。
應以我身及衣食等受用及三時依三處所攝之一切善根,悉為一切有情成辦暫時及究竟義利故,意無顧而施舍也。
醜二、應決定舍之因。
分二:
寅一、於一切舍離貪着而得涅盤;寅二、有情為布施殊勝福田故應於彼施舍。
今初:
一切能施得涅盤,為證涅盤始修行。
身财及諸善根,悉應施以利他,如是能舍一切則能得涅盤,我心亦正,唯求證無住涅盤故。
寅二、有情為布施殊勝福田故應於彼施舍:
總攝一切布施中,施諸有情最為勝。
總言一切皆施,布施雖同,而以施諸有情最為殊勝,以由是能成佛故。
醜三、施已雲何修行之法。
分三:
寅一、今後於自身舍主宰之心;寅二、廣釋其義;寅三、用於應作之事。
今初:
我於一切有情前,此身已施自恣請,
若殺若罵若捶楚,随其所樂常順承。
身等施已,複應雲何?我於一切有情之前,既舍此身,聽其為所欲為,若諸有情常於此身,或殺或罵,或加打拍,随其所欲,所有於身所生之貪愛,及於他有情之瞋恚,應多方令其止息也。
寅二、廣釋其義:
若於我身施诘難,或複以為調笑具,
今我此身已施竟,於此何得複诤論。
今後一切有情,倘於我身,或以戲笑,或以惡意,而施诘難,或加調弄,以為笑柄,我身既施與彼,何故複為護惜此身,與他人诤論?既無所顧惜一切施竟,聽其為所欲為可也。
寅三、用於應作之事:
若於彼人無損害,唯命是聽悉順從。
今後一切時中,凡於自他有益無損之善業,不論何事,悉可使此身作之。
子二、願為無盡善根之因。
分三:
醜一、願為利他之因;醜二、願為意樂無盡之因;醜三、願為加行無盡之因。
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