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分成者,釋不可制也。
謂習惡成性,非治能加故。
△二、釋無治難治
次說無對治難,對治惡馬相似法故,如經亦如惡馬不以辔制,将當牽人墜于坑陷故。
次科,無對治,謂無戒念,如馬無辔;難對治,謂惡習力強,如馬牽人。
坑陷,即喻惡道,陷即坑阱;或作陷,苦感反,義同。
△三、釋過重
複示過重相似、不相似。
又因果深苦無量世故,示現先際中慎故。
如經如被害,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為害甚重,不可不慎故。
三中,初釋上四句。
相似謂如被劫害,不相似謂一世累世。
又下釋下二句,初釋害重。
示現下,次釋勸慎。
先際謂未對境前常須防慎故(慎字有本作順,非也)。
上之三段,初明現惡增廣,次明來報墜堕,後明受報無窮,共顯上文失上上義也。
△二、智護對治二:初、總示,二、随釋。
今初
向說戒念護,今說智護故,
次智護中,戒、捉、念、縛。
智護即慧,殺三昧即慧也。
△二、随釋二:初、治重障,二、治輕障。
今初
智者三昧觀故,彼是三昧重障故,如經是故智者制而不随故,護彼如害命相似法故,如經持之如賊不令縱逸故。
治重障中三昧觀者,釋經制而不随。
文中兩言彼者,并指五根随緣馳散,故是三昧障;能害慧命,故護如賊。
持即是護,謂防護也。
△二治輕障
重者既如是,輕者雲何制?是中輕者,謂細相習障故,于此處有時則有、無時則無故,不作意起故,如經假令縱之故;勢無自立故,如經皆亦不久故;性是無對不相見故,如經見其磨滅故。
是中雲何立見?示現依見時說故,彼無見故,滅見故。
次治輕中。
初蹑前徴。
起是下,正釋細相習障。
此謂久修對治,或時遺忘,瞥然妄起。
此處即五根處。
時有時無,不常有故。
不作意起,非心思故。
勢無自立,治力勝故。
性無對者,非根塵故。
不相見者,起時未見,見時已滅故。
是中下,釋疑。
疑雲:既不相見,那雲見其滅耶?示下,釋通。
謂知覺之時,說名為見。
其實性非對礙,故雲彼無見。
既無所見,能見不立,故雲滅見。
△二、欲放逸苦三:初、标示,二、舉經,三、釋義。
今初。
次說欲、放逸、苦對治。
△二舉經
經曰:此五根者,心為其主。
是故汝等,當好制心。
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越逸,未足喻也。
譬如有人,手執蜜器,動轉輕躁,但觀于蜜,不見深坑。
譬如狂象無鈎,猿猴得樹,騰躍踔踯,難可禁制。
當急挫之,無令放逸。
縱此心者,喪人善事。
制之一處,無事不辨。
是故比丘,當勤精進,折伏汝心。
△三、釋義二:初、釋欲本,二、釋對治。
今初。
論曰:是中欲苦者,心性差别故,亦是苦因苦果故,示現種種色苦依彼而有故。
如經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故。
次明欲放逸。
釋中,初科。
心性差别,如下四種。
苦因苦果,義同前文,故雲亦也。
種種色,即是五根。
依彼有者,根從心起,心總諸根,故是主也。
△二、釋對治二:初、釋經總意,二、别示三昧障法。
今初
應知自他生過故,勤遮故,如經是故汝等當好制心故。
次科釋總意中,自佗生過,自即是心,佗謂五根。
△二、别示三昧障法二:初、标列,二、随釋。
今初
何故勤遮示現?此心三昧障法故。
何者是三昧相?雲何障法相?三昧相者有三種:一者、無二念三昧相,二者、調柔不動三昧相,三者、起多功德三昧相故。
障法相者亦有三種:一者、心性差别障,二者、輕動不調障,三者、失諸功德障。
别示中,标列三昧在前,綴上文故;三障在後,接後文故。
據經,則先障法,後三昧治,法合爾故。
△二、随釋二:初、三種障法,二、三種三昧。
初中三:初、心性差别障,二、輕動不調障,三、失諸功德障。
初中二:初、通示,二、别釋。
今初。
心性差别障者,如經心之可畏甚于毒,惡獸怨賊,大火越逸,未足喻也故。
随釋三種障心性差别,障中通示,可解。
△二、别釋二:初、釋法,二、釋喻。
今初
是中差别者,貪等四種差别故。
修無二念三昧者,于此差别處,可畏應知。
次科釋法中,貪等四者,且約單具,故分四種,二合有三,則為七毒。
然此且據毒本為言,若論所起,一一毒中無量差别。
雲應知者,誡令明識也。
△二、釋喻
四種譬喻,相似法故;複示不相似,大可畏故。
釋喻中,此之四物,世間可畏,随舉一物,可喻四心。
或可約義,别對諸毒:毒蛇喻貪,惡獸喻瞋,怨賊喻癡,大火喻等分。
不相似者,此四極惡,止喻少分,故雲未足也。
△二、輕動不調障三:初、總舉,二、别釋,三、雙示治法。
今初
輕動不調障者,如經動轉、經躁,如是等故。
第二障中,初文。
轉動謂随緣不攝,對經動轉輕躁,及下猿猴得樹等三句,共四句也。
不調謂俍戾自居,對經但觀于蜜下三句也。
△二、别釋二:初、釋輕動障,二、釋不調障。
今初。
于中動轉者,示現諸根中轉識動故,複速疾故,猿猴相似法故。
别釋輕動中,識依根起,随境轉變,故雲轉識。
此釋動轉複速疾者,即釋輕躁。
猿猴輕逸,可以喻焉。
經中踔字,醜教反,有音為眺,于義亦通。
△二、釋不調障
但觀于蜜者,示現有曀,不見未來故。
深坑者,障礙義故。
是障礙有二種:一者、生處障礙;二者、修一切行時,因苦不能成就障礙,狂象相似法故。
次不調中,但觀蜜者,觀謂欲心,蜜即欲境。
欲障淨心,如目有曀,曀字合作翳。
不見未來,即下二礙。
深坑截路,可喻障礙。
生處礙者,欲障善報故;修行困苦礙者,欲障善因故。
在法則欲情無制,不見惡報,惡因由之墜陷;在喻則如狂象無鈎,不顧前坑,故緻堕落。
法喻難曉,不免曲釋。
△三、雙示治法
急挫者,示現抑入無動處故;無令放逸者,顯示攝入調伏聚故。
示治法中,初釋急挫。
抑入無動處,即下不動三昧,治上輕動障。
次釋無放逸。
攝入調伏聚者,即下調柔三昧,對上不調障。
挫則卧反,摧也。
抑,遏也。
△三、失諸功德障
失諸功德障者,如經縱此心者,喪人善事故。
三中,喪善事者,即失禅定、智慧、三乘因果功德。
△二、三種三昧
無二念三昧相者,如經制之一處故。
起多功德三昧相者,如經無事不辨故。
調柔不動三昧相者,如經當勤精進,折伏汝心故。
次三種三昧,配上可見。
後三昧中折、伏二字,折對調柔,伏對不動。
然前列三種三昧次第相由,此對經文,故少不次。
△二、多食苦三:初、标章,二、舉經,三、釋義。
今初。
已說根欲苦對治,次說多食苦對治。
△二舉經
經曰: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于好于惡勿生增減,趣得支身以除饑渴。
如蜂采花,但取其味不損色香。
比丘亦爾,受人供養趣自除惱,無得多求壞其善心。
譬如智者籌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過分以竭其力。
△三、釋義二:初、示障法,二、明對治。
今初。
論曰:多食者,三昧障故。
食有二種。
何等為二?一者、身食,二者、心心數法食。
二、多食苦示障中,身食者,謂一切有形之食,能資身力,故能資所資,俱是色法。
心、心數法食者,心即心王,數即意思等,即前四種心供養也。
以心數法食,能資心王,故能資所資,皆是心法。
△二、明對治二:初、明二種三昧,二、示六種功德。
今初
若多段食,難止息故,去禅定遠故。
是心心數法食者,欲界相違法中方便對治故,複示第一義心三昧中盡故,成就無食三昧故。
次對治中,初科為二。
初明身食。
言段食者,亦名抟食,謂有形段可抟堕故。
難止息者,身既不調,心則昏亂,禅定難成,故雲去遠也。
此下合雲成就小食三昧,故傳文訛脫,義必具之。
對下,可見。
是下,次明心食。
心數是欲界亂業,三昧是定業,故曰相違。
即下,用平等觀對治也。
第一義心,即下平等法身。
體性寂滅,出過諸法,名第一義。
得此三昧,心心數盡,故雲無食。
△二、示六種功德三:初、通列,二、别配,三、牒釋。
今初。
如是二種三昧,有六種功德。
何等為六?一者、受用對治功德成就,二者、平等觀功德成就,三者、究竟對治功德成就,四者、顯示平等觀功德相似成就,五者、不虛受功德成就,六者、知時功德成就。
次科通列,可解。
△二别配
此六種功德,顯示成就二種三昧:第一、第五、第六功德成就,顯示少食三昧故;餘者三種功德成就,顯示無食三昧故。
次别配中,身心二食,一一各具三種功德,每一三中,各成一種三昧,則有二也。
△三、牒釋六(如文)
受用對治功德成就者,如經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故。
平等觀功德成就者,如經于好于惡勿生增減故。
究竟對治功德成就者,如經趣得支身以除饑渴故。
此示平等法身攝平等觀,究竟無饑渴故。
顯示平等觀功德相似成就者,如經如蜂采花但取其味不損色香,比丘亦爾故。
是中不損者,示現非壞法觀故。
不虛受功德成就者,如經受人供養自除惱故。
知時功德成就者,如經無得多求壞其善心故。
多求者,示現心心數法多,三昧功德不現前故。
籌量牛力等,示知時相似法故。
示現知時有二種:一者、方便時,計挍故;二者、成就時,相應故。
示多食過故。
牒釋。
初受用中,律中具有四藥:食味為時藥,諸漿為非時藥,酥蜜等為七日藥,草木金石不任為食者為盡形藥。
前之三藥,通歸飲食,謂受上三藥,當如有病服盡形耳。
然盡形中亦有甘肥美味,今取苦澀辛辣不已而服,此心相應,即為受用對治功德也。
(舊記至此廣辨四藥,不知宗故。
)二平等觀者,以食有美惡,心容增減。
增謂食嗜,減即嫌惡。
誡令等觀,即堪受施。
若準律鈔,食有三種:于上食起貪,是地獄因;下食起瞋,是餓鬼因;中食起癡,是畜生因。
翻此三毒,成三善根。
今雲增減,未必起毒,但是于好惡境生分别念,即非平等也。
三究竟對治者,前明對境起觀,此明觀成理顯,故雲究竟。
此示平等法身攝平等觀者,謂色身有饑渴,故令趣爾。
以食支持,反顯法身本無饑渴。
既無饑渴,則知平等。
由體平等,是以前令修平等觀。
因理立觀,由觀趣理,故雲攝也。
四顯示相似中,蜂喻比丘,采華喻受食,但取味者喻上支身,不損色香喻心無增減。
故下釋雲非壞法觀是也。
(南山戒疏釋略教偈不壞色香雲:喻不多求,壞俗士信。
與此不同,不煩和會。
)已上三種,第二、明正觀,三、示觀成,四、舉喻顯。
此明由平等觀而成無食三昧也。
五、不虛受中,取除惱者,惱謂饑渴,為療形苦,以成道業,故非虛矣。
如明了論:受用飲食,當離四過:一、喜樂過,貪味求安;二、食醉過,身心力強;三、求顔色過,樂于光悅;四、莊嚴身過,樂得肥充。
六、知時中,初法說心心數法。
多者,謂多求也。
三昧不現前者,謂壞善心也。
次、喻顯中,智者用牛,不令過分;行者受食,不可求多。
用牛過分則損力,受食多求損三昧。
(舊記以牛力喻檀越,非也。
)示現下,釋知時相。
作意對治,為方便時,故雲計校。
三昧現前,為成就時,故雲相應也。
增一阿含:佛說偈雲:多食緻病苦,少食氣力衰,處中而食者,如秤無高下。
此之三種,第一、示離過,五、顯所為,六、明節量。
此明由對治法而成少食三昧也。
△三、懈怠睡眠苦三:初、标章,二、舉經,三、釋義。
今初。
已說多食苦對治,次說懈怠睡眠苦對治。
△二舉經
經曰:汝等比丘,晝則勤心修習善法,無令失時。
初夜後夜,亦勿有廢。
中夜誦經,以自消息。
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
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諸煩惱賊,常伺殺人,甚于怨家,安可睡眠,不自驚悟?煩惱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
當以持戒之鈎,早屏除之。
睡蛇既出,乃可安眠。
不出而睡,是無慚人。
慚恥之服,于諸莊嚴,最為第一。
慚如鐵鈎,能制人非法。
是故比丘,常當慚恥,勿得暫替。
若離慚恥,則失諸功德。
有愧人,則有善法。
若無愧者,與諸禽獸,無相異也。
△三、釋義二:初、示障法,二、釋經文。
今初。
論曰:懈怠睡眠若對治者,不疲倦思惟對治故。
是中何故懈怠睡眠共說障法示現?懈怠者,謂心懶惰故。
睡眠者,身悶重故。
此二相順共成一苦故,五種定障中共說故。
三、明睡眠苦示障中,初略示治法。
不疲倦思惟,即下精進觀察二種對治也。
是下,徴釋二障合明之意。
初徴示。
現下,次釋,有二義。
初約相順釋,由心懶惰令身悶重故。
五下,引證。
釋五種定障,即指五蓋:一、貪,二、嗔,三、癡,四、睡眠,五、掉悔。
由睡眠中無别懈怠,故知共說。
△二、釋經文二:初、總示,二、牒釋。
今初。
于中起睡眠有三種:一、從食起,二、從時節起,三、從心起。
若從食及時節起者,是阿羅漢眠;以彼不從心生故,無所蓋故。
釋文總示中,從食起者,飽醉困悶故;從時起者,夜暗昏冥故;從心起者,耽樂無時故。
前二從佗緣生,是身患也;後一從煩惱起,是心惑也。
凡夫、學人具有三種,無學聖人苦依身在,故有前二;已斷五蓋,則無第三,故雲無所蓋也。
△二、牒釋二:初、合治前二,二、别治第三。
今初。
是三種睡眠中,初二種以精進對治,無有時節故,無始來未曾斷故,複示聖道難得故。
如經:汝等比丘,晝則勤心修習善法,無令失時,初夜、後夜亦勿有廢,中夜誦經以自消息。
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故。
牒釋中,論以初一節經合治前二;從當念下,别治後一。
前中,初标治法;無下,釋經文。
初二句釋從初至消息。
無有時節者,晝夜不廢故。
初、中、後夜,以五更分之。
中、夜正因,故令誦經;調伏睡思,故令消息。
毗尼母雲:比丘貪着睡眠,廢舍三業。
佛言:食人信施,不應懈怠。
夜二時中,應坐禅、誦經;一時中,以自消息。
是名卧法。
(論中許睡,又以睡為消息,與此不同。
)複示下,釋無以睡眠等文。
聖道之言,教在二乘,論通佛道。
△二、别治第三二:初、總示,二、别釋。
今初。
自餘修多羅,示現第三從心起睡眠對治故。
是中對治有二種:
次别治第三總示中,自餘修多羅者,即後經文也(孤山指為他經者,非)。
△二、别釋二:初、思惟觀察對治,二、淨戒對治。
初中二:初、觀五陰無常,二、觀陰等常害。
今初
一者、思惟觀察對治,觀諸生滅壞五陰故,如經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故。
複示求禅定智慧度所度故,如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故。
别釋中,思惟觀察即定慧,後是淨戒,即用三學共治睡蓋。
思惟對治中,初科又二。
初、正觀世間,有二:一、器世間,即依報國土;二、有情世間,即正報衆生(智論明三世間,即開有情為五陰衆生耳)。
器世間則成壞相摩,四時變異;有情則生死相待,念念遷流。
若論無常,實該依正。
今雲壞陰,且據有情令觀五陰,故雲諸世間也。
複示下,明求度。
禅智為能度,世間是所度,故雲度所度也。
△二、觀陰等常害
複次,觀察陰、界、入等常害故,是中可畏,求自正覺故。
如經諸煩惱賊常伺殺人,甚于怨家,安可睡眠?不自驚悟故。
次科,初釋上二句。
陰界入者,釋諸煩惱也。
若取次第,合雲陰入界。
此三科法,從本色心,開合有異。
開心合色為五陰(一色,四心,受想行識),開色合心為十二人(六塵五根是色,意根是心),色心俱開為十八界(于上意根,分出六識)。
此之三法,體是苦報,發業增惑,損傷慧命,故雲常害。
是下,釋後三句。
是中可畏者,謂陰等如怨也。
求自正覺者,謂須警悟,不使侵害也。
△二、淨戒對治二:初、淨戒對治,二、慚愧對治。
初中二:初、示過明治,二、遠離安穩。
今初。
二者、淨戒對治,謂禅定相應心戒故,六種境界心安住自心故,可畏如蛇相似法故。
如經煩惱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故。
淨心戒對治故,如經當以持戒之鈎,早屏除之故。
次淨戒對治中,初文。
初标簡。
禅定相應者,即定共戒。
六下,次牒。
初釋所治過。
六識妄心,随塵起滅,結成妄識,名境界心。
積習膠固,潛伏淨心,故雲安住等。
上是釋法。
可畏下,釋譬。
妄識如蚖,淨心比室,非觸不發,故如睡焉。
次明能治法。
戒有治力,故喻如鈎。
鈎可除蛇,戒能治毒。
△二、遠離安穩
複示遠離故,安穩故,如經睡蛇既出,乃可安眠故。
次說下地相似安穩,無對治故,如經不出而眠,是無慚人故。
次科又二:初明聖人已斷煩惱,故雲遠離;不為結業所縛,故雲安穩。
經中舉喻,對之可解。
次明凡夫具足煩惱,故雲下地。
無對治者,蚖不出也。
相似安穩,謂縱意而眠也。
貪着世樂,無思出要,故曰無慚人也。
△二、慚愧對治二:初、明治法勝,二、勸修莊嚴。
今初
又示治法勝,能令自地清淨莊嚴,亦令佗地無過故。
如經慚恥之服,于諸莊嚴最為第一。
慚如鐵鈎,能制人非法故。
是中最為第一者,示現勝餘戒莊嚴故。
次慚愧中,初科,牒釋。
治法勝者,即慚、愧二法,恥即是愧。
或雲:天見其隐故慚天,人見其顯故恥人。
然經文前後趣舉,不必強分。
令自地清淨莊嚴,謂自行潔白,美德外彰,故喻如服。
佗地無過,謂人畏清嚴,無敢縱惡,故喻如鈎。
服能嚴身,鈎能制物,以喻慚恥利己兼人,始彰最勝。
大雲經雲夫慚愧者,即是衆生善法衣服是也。
是中下,點示。
奉持淨戒亦是莊嚴,即婆沙雲戒如璎珞,老、少、中年服常好故。
然無慚恥,豈能奉戒?用茲比挍,勝劣可知。
△二、勸修莊嚴
是故比丘等,為明何義?示現勸修勝莊嚴故,常修故。
複示遠離者,損自地故,如經若離慚恥,則失諸功德故。
複示有無得失故,如經應知。
次科。
初總示。
常下,别釋,有三。
初勸常修。
經雲:常當慚恥,無暫替故。
替即廢也。
次勸不可離失功德者。
雜含雲:有二淨法,能護世間。
即慚愧也。
則知無慚,萬行俱失。
三、觀得失。
得謂有慚愧,則有善法;失謂無愧,同于禽獸。
大悲深切,遺茲極訓,諸有聞者,甯不動心?必憤斯言,而能自勵,可謂勇猛丈夫,真佛子矣。
△三、對滅煩惱二:初、标舉,二、随釋。
今初。
已說修習對治止苦功德,次說修習對治滅煩惱功德。
于中有三種障對治,示道義應知。
第三、滅煩惱功德。
标雲三種者,即嗔、慢、谄也。
慢、谄是癡,慢中兼貪,三毒備矣。
示道義者,謂忍辱、謙卑、質直。
△二、随釋三:初、治嗔恚障,二、治憍慢障,三、治谄曲障。
初中二:初、舉經,二、釋義。
今初。
經曰:汝等比丘!若有人來,節節支解,當自攝心,不令嗔恨;亦當護口,勿出惡言。
若縱恚心,則自妨道,失功德利。
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
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
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罵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
所以者何?瞋恚之害,破諸善法,壞好名聞,今世後世,人不喜見。
當知瞋心,甚于猛火,常當防護,無令得入。
劫功德賊,無過瞋恚。
白衣受欲,非行道人。
無法自制,瞋猶可恕;出家行道無欲之人,而懷瞋恚,甚不可也。
譬如清冷雲中,而霹靂起火,非所應也。
△二、釋義二:初、總标,二、牒釋。
今初。
論曰:是中初障對治者,瞋恚煩惱障對治故,示現堪忍道故。
初段總标中,瞋恚是障,忍是對治,堪謂智力堪任,忍即抑忍苦受,衆聖所行,故雲道也。
△二、牒釋四:初、示行安苦道,二、顯示安樂道,三、明過患常護,四、世出世間法相違。
初中三:初、明對治,二、示障法,三、顯行勝。
今初。
修行菩薩住堪忍地中,能忍種種諸苦惱故,無輕重對治故,如經汝等比丘,若有人來節節支解,當自攝心,無令瞋恨故。
此示幻化法身成就故。
又複口行清淨,常作軟語故,如經亦當護口,勿出惡言故。
牒釋安苦道中,初文修行菩薩,通命末代。
住堪忍地者,有雲初地,或雲地前。
三賢雖依教相,分辨地位。
然經言支解,蓋舉深況淺。
論雲忍地,乃引聖勵凡。
使未修者敩修,已修者進益。
豈得推功上位,抑絕來蒙?今謂但能行忍,雖是凡夫,亦得名為住堪忍地。
種種苦者,惡言毀辱,刀杖打害,以至支解,猶須忍之,而無所簡。
故雲無輕重對治也。
經雲節解,節即是段,支謂支分。
此下,點意。
示幻化者,謂觀身虛僞,知苦從緣,無所惱故。
法身成就者,謂攝心無瞋,清淨平等故。
又複等者,以支解不動是身業,攝心即意業。
心既無瞋,口亦須護。
故下雲三業淨也。
△二、示障法
複說自他利,道德障法故,如經若縱恚心,則自妨道,失功德利故。
次科道德二字,對上自佗二利。
瞋障自利,對下則自妨道;複障利佗,對下失功德利。
瞋是本惑,能障聖道,又複違生,障于化導。
△三顯行勝
顯示功德、智慧二種心行淨故,挍量勝諸眷屬行故。
如經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故。
于中行者,三昧功德苦對治故。
三種業清淨及挍量勝相,示行安苦道應知。
三中。
初牒釋。
功德即佗利,智慧即自行。
反上二障,故雲行淨。
忍辱、持戒,俱是苦行。
但戒禁情欲,非對違惱,不及于忍。
以其同類,故名眷屬。
于中下,總示前科,以顯功勝。
三昧,即觀身知苦等。
三昧為能治,苦即所治,故雲苦對。
治安忍衆苦,故雲安苦道。
或可懸對後文揀異。
治苦淨業是事行,對下真如是理觀。
對事止息,名安苦道,即生滅法門;觀理空寂,名安樂道,是無生法門。
約位,則前淺而後深;據行,則由事而造理。
更欲委明,恐煩且止。
△二、顯示安樂道二:初、釋堪忍,二、釋不堪忍。
今初
次說真如觀,清淨顯示安樂道故,成就觀智大人力故,如經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故。
安樂道中。
初文。
真謂體離虛妄,如則性非差别。
智冥此理,夐絕塵勞,故言清淨成就觀。
智,謂有力也。
丈夫,即大人也。
南山雲:丈夫者,建心慕遠,清節不群,卓然風霜,不改其操,铿然憂喜,未達其心,方名丈夫,堪為釋子。
必逐世浮沉,任情喜怒,則志同兒女,豈号大人?下文所謂不名入道智慧人也。
△二、釋不堪忍二:初、通示,二、牒釋。
今初。
又顯示不入丈夫力成就者,無智慧觀,故依相違,顯勝應知。
如經若其不能歡喜忍受,乃至智慧人也故。
次科通示中,此示不忍,顯上能忍,故雲依相違等。
△二、牒釋
是中不歡喜者,無信入觀故。
惡罵之毒者,示無生法門相中,不如法受故。
甘露者,示無生法自體相,相似法故。
于中道者,示智慧自體故。
牒釋中,初釋不歡喜。
無信入者,若信忍德,則喜修故。
次釋惡罵。
諸法體寂,本自無生,迷惑不了,妄分善惡,謂言惡罵,故雲不如法受也。
示無生自體者,由此法勝,如天甘露,味中最上故。
于下,釋入道。
由慧入道,道為慧本,故雲自體。
此并順釋,反顯不能。
△三、明過患常護二:初、通示,二、牒釋。
今初。
複說過患事,常護故如經。
所以者何?如是等故。
三、明過中,初科。
從所以者何至人不喜見,即說過患事;從當知瞋心下至無過瞋恚,即明常護也。
△二、牒釋
于中諸善法者,自利智慧相故;好名聞者,利他善法名稱功德故;人不喜見者,自他世無可樂果報故。
于中防護有二種。
何等為二?一者、護自善法,如防火相似法故;二者、護利他功德,防護賊相似法故。
次科自利。
智慧者,以不名入道之人故。
利他名稱者,以失人歸敬之心故。
聞字去呼。
自佗世者,自即今世,他即後世。
善果名可樂,惡果名不可樂。
樂字去呼。
次釋常護。
火由内發,賊是外侵。
配上二利,昭然可見。
△四、世出世間法相違二:初、世間法,二、出世間法。
今初
複示世間功德違順法中,有受用故,未畢竟相違故。
如經白衣受欲非道行,無法自制,瞋猶可恕故。
于中無法者,無白淨法對治故。
四、明相違中,初科。
違順法者,瞋因違起,喜從順發,白衣随世,故有受用,釋經受欲等也。
又複無法,但能自制,故非畢竟相違,釋經可恕也。
恕謂容恕。
于下,點示。
白淨法,謂戒、定、三昧等。
△二、出世間法
次示出世間道,于世間、受用二法中一向相違故,如經出家行道無欲之人而懷瞋恚,甚不可也故。
餘者,顯示道分中不應有相似法故,如經譬如清冷雲中霹靂起火,非所應也故。
次科。
出世間、受用二法,即上違順。
行道有法不當受用,故雲一向相違。
餘下,喻顯。
清冷雲喻出家行道,霹靂起火喻懷瞋恚,理所不當,故雲非所應也。
△二、治憍慢障三:初、标章,二、舉經,三、釋義。
今初。
次說第二煩惱障對治道。
△二舉經
經曰:汝等比丘,當自摩頭,已舍飾好,着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自活。
自見如是,若起憍慢,當疾滅之。
增長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何況出家入道之人,為解脫故,自降其身而行乞耶?
△三、釋義二:初、釋遠離,二、釋挍量。
初中二:初、總舉,二、别釋。
今初。
論曰:第二煩惱障對治道者,示現自無尊勝心,成就輕賤身心行故,遠離貢高煩惱故。
于中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