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
是中第一從境妙立名,第二第三從智行立名,第四從位法立名,第五第六第七從感應神通立名,第八第九從說法立名,第十從眷屬利益立名。
一、色心不二門者,且十如境,乃至無谛,一一皆有總别二意,總在一念,别分色心。
何者?初十如中,相唯在色,性唯在心,體力作緣,義兼心色,因果唯心,報唯約色,十二因緣,苦業兩兼,或唯在心,四谛則三兼色心,滅唯在心,二谛三谛,皆俗具色心,真中唯心,一實及無,準此可見。
既知别已,攝别入總,一切諸法,無非心性,一性無性,三千宛然。
當知心之色心,即心名變,變名為造,造謂體同,是則非色非心,而色而心,唯色唯心,良由於此。
故知但識一念,偏見己佗,佗生佗佛,尚與心同,況己生佛,甯乖一念?故彼彼境法,着而不差。
二、内外不二門者,凡所觀境,不出内外,外謂詫彼依正色心,即空即中,空中妙故,心色體絕,唯一實性,無空假中,色心宛然,豁同真淨,無複衆生七方便意,不見國土淨穢差品,而帝納依正,終日炳然。
所言内者,先了外色心,一念無念,唯内體三千,即空假中,是則外法,全為心性,心性無外,攝無不周,十方諸佛,法界有情,性體無殊,一切鹹偏,誰雲内外色心己他?是即用色心不二門成。
三、修性不二門者,性德祇是界如一念,此内界如,三法具足,性雖本爾,藉知曰修,由修照性,由性發修,在性則全修成性,起修則全性成修,性無所移,修常宛爾。
修又二種,順修逆修。
順謂了性為行,逆謂背性成迷。
迷了二心,心雖不二。
逆順二性,性事恒殊。
可由事不移心,則令迷修成了。
故須一期迷了,照性成修。
見性修心,二修俱泯。
又曉順修對性,有離有合。
離謂修性各三,合謂修二性一。
修二各三,共發性三。
是則修雖具九,九祇是三。
為對性明修,故合修為二。
二與一性,如水為波。
二亦無二,亦如波水。
應知性指三障,是故具三。
修從性成,成三法爾。
達無修性,唯一妙乘。
無所分别,法界洞朗。
此申内外不二門成四因果。
不二門者,衆生心因,既具三軌。
此因成果,名三涅盤。
因果無殊,始終理一。
若爾,因德已具,何不住因。
但由迷因,各自謂實。
若了迷性,實唯住因。
故久研此因,因顯名果。
隻緣因果理一,用此一理為因。
理顯無複果名,豈可仍存因号。
因果既泯,理性自亡。
祇由亡智親疎,緻使迷成厚薄。
迷厚薄故,強分三惑。
義開六即,名智淺深。
故如夢勤加功,空名惑絕。
幻因既滿,鏡像果圓。
空像雖即義同,而空虛像實。
像實故稱理本有,空虛故迷轉性成。
是則不二而二,立因果殊。
二而不二,始終體一。
若謂因異果,因亦非因。
曉果從因,因方克果。
所以三千在理,同名無明。
三千果成,鹹稱常樂。
三千無改,無明即明。
三身并常,俱體俱用。
此以修性不二門成
五、染淨不二門者。
若識無始即法性為無明,故可了今即無明為法性。
法性之無明,徧造諸法,名之為染。
無明之法性,偏應衆緣,号之為淨。
濁水清水,波浮無殊。
清濁雖即由緣,而濁成本有。
濁雖本有,而全體是清。
以二波理通,舉體是用。
故三千因果,俱名緣起。
迷悟緣起,不離剎那。
剎那情常,緣起理一。
一理之内,而分淨穢。
别則六穢四淨,通則十通淨穢。
故知剎那,染體悉淨。
三千未顯,驗體仍迷。
故相似位六根,徧照分十界,各具灼然。
豈六根淨人,謂十定十,分真垂迹,十界亦然。
乃由果成,等彼百界。
故須初心,而遮而照。
照故三千恒具,遮故法爾空中。
終日雙亡,終日雙照。
不動此念,徧應無方。
随感而施,淨穢斯泯。
亡淨穢故,以空以中。
仍由空中,轉染為淨。
由了染淨,空中自亡。
此以因果不二門成。
六、依正不二門者。
已證遮那,一體不二。
良由無始,一念三千。
以三千中,生陰二法,為正國土,一千屬依。
依正既居一心,一心豈分能所?雖無能所,依正宛然。
是則理性、名字二行,已有不二依正之相,故使自佗因果相攝。
但衆生在理,果雖未辨,一切莫非遮那妙境。
然應複了諸佛法體非偏而偏,衆生理性非局而局,始終不改,大小無妨,因果理同,依正何别?故淨穢之土,勝劣之身,塵身與法身量同,塵國與寂光無異。
是則一一塵剎一切剎,一一塵身一切身,廣狡勝劣難思議,淨穢方所無窮盡。
若非三千空假中,安能成茲自在用?如是方知生佛等,彼此事理互相收。
此以染淨不二門成七。
自他不二門者,随機利佗,事乃憑本。
本謂一性,具足自他,方至果位,自即益佗。
如理性、三德、三谛、三千,自行唯在空中,利他三千赴物。
物機無量,不出三千;能應雖多,不出十界;十界轉現,不出一念;身土互生,不出寂光。
衆生由理具三千故能感,諸佛由三千理滿故能應。
應偏機偏,欣赴不差。
不然,豈能如鏡現像?鏡有現像之理,形有生像之性。
若一形對,不能現像,則鏡理有窮,形事未通。
若與鏡隔,則容有是理,無有形體而不像者。
若鏡未現像,由塵所遮去,塵由人磨,像現非關磨者。
以喻觀法,大旨可知。
應知理雖自佗具足,必藉緣了為利佗功。
複由緣了與性一合,方能稱性。
施設萬端,則不起自性,應無方所。
此由依正不二門成。
八、三業不二門者,於化他門,自分三密,随順物理,得名不同。
心輪鑒機,二輪設化,現身說法,未曾毫差。
在身分於真應,在法分於權實。
二身若異,何故乃雲即是法身?二說若乖,何故乃雲皆成佛道?若唯法身,應無垂世;若唯佛道,誰施三乘?身尚無身,說必非說,身口平等,等彼意輪。
心色一如,不謀而化,常冥至極,稱物施為。
豈非百界一念,界界無非三業?界尚一念,三業豈殊?果用無虧,因必稱果。
若信方知三密有本,百界三業,俱空假中,故使稱宜,偏赴為果。
一一應色,一一言音,無不百界三業自具足。
化複作化,斯之謂欤?故一念凡心,已有理性,三密相海,一塵報色,同在本理毗盧遮那,方乃名為三無差别。
此以自佗不二門成。
九、權實不二門者,平等大慧常鑒法界,亦由理性九權一實,實複九界,權亦複然。
權實相冥,百界一念,不可分别,任運常然。
至果乃由契本一理,非權非實,而權而實。
此即如前心輪自在,緻令身口赴權實機。
三業一念,無乖權實,不動而施,豈應隔異?對說即以權實立稱,在身即以真應為名。
三業理同,權實冥合。
此以三業不二門成。
十、受潤不二門者,物理本來,性具權實,無始熏習,或實或權。
權實由熏,理恒平等,遇時成習,行願所資。
若無本因,熏亦徒設,遇熏自異,非由性殊。
性雖無殊,必籍幻發,幻機幻感,幻應幻赴,能應所化,并非權實。
然由生具非權非實,成權實機;佛亦果具非權非實,為權實應。
物機契應,身土無偏,同常寂光,無非法界。
故知三千同在心地,與佛心地三千不殊。
四微體同,權實益等。
此以權實不二門成。
是故十門,十門通入色心,乃至受潤鹹然,故使十妙始終理一。
始境本具三,依理生解,故名為智。
智解導行,行解契理,三法相符不異,而假立淺深,設位簡濫。
法祇是證彼理三。
下之五章,三法起用。
三法既是一念,三千即空、假、中,成故有用。
若了一念,十方三世諸佛之法本迹非遙,故重述十門,令觀行可識。
首題既爾,覽别為總,符文可知。
法華十妙不二門示珠指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