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能感。
自佗感具,則感應不二也。
以磨鏡喻修觀,故欲知。
(三、應知下,結顯所司。
又二:初、示所因;二、方能下,彰他用。
)皆可。
(三、結所從。
)可解。
(第七門訖。
)
(八、三業不二,又三:初、标。
)雲:(二、釋,又二:初、标三輪。
)唯佛三業,得名三密及三輪也。
密謂微密深妙也。
自等覺而下,無能思議佛身口意運用之相,故稱密。
輪者有三義,謂權碾義、運義、轉義。
自破魔,或亦令佗破,是摧碾義。
自到彼岸,亦令他到,是運義。
自說法度生,亦令佗度,是轉義。
以對身口意故,未曾毫差鑒機也。
(二、正釋不二,又二:初、約身口二業各辨不二,又二:初、标身口。
)法報但合為真身,如鏡與明合,但雲鏡耳。
言真,應猶言鏡像也。
法從口演,故雲在法。
十界等法,不出權實,權實不出四教,教則三權一實。
此約教以辨法,法為所诠也。
(二、二身下,辨不二,又二:初、明二而不二。
)如波即水,(二、若準下,明不二而二。
)如水之波。
(二、身尚下,約三輪一體總辨不二,又二:初、約果用釋,又二:初、辨三輪化用。
)如來神化,非先謀慮而後施為。
由本因中發四弘誓,修中道無緣大慈,至果上任運慈善根力,令諸衆生見如是事。
佛居常寂光,實不念度彼化此,而化事宛然,如鏡現像,如月現水,故雲常真至極,稱物施為。
經雲:微妙淨法身,湛然應一切。
(二、豈耶下,釋成不二。
)可解。
(二、果用下,約因理釋,又二:初、舉果例成。
)可解。
(二、乘法顯相,又二:初、明果必由因,又二:初、示所依理本。
)有本者,本即因也。
由本因三業,一念即空假中,緻果成三密不思議用也。
或有别行本,於若信下有因果二字,蓋後人昧此文意輙加耳。
今文自是指上文雲:若信上一念百界三業之因,方知三密有本。
故文便舉百界等以釋成,豈非正由因理本具也,何得雲信因果耶?(二、辨所成果德。
)稱應宜機也,一一色身也,一一書口也,起應無量,故雲一一。
化複作化者,乃無記化。
化禅即不謀而化,展轉無窮,如華嚴一音出無量音,一一音複出多音等。
(二、顯因理本具。
)一念具一切法,豈唯三密?此亦名因毗盧。
(三、結所從。
)可斛。
(第八門訖。
)
(九、權實不二,又三:初、标。
)雲:(二、釋,又三:初、總标機應。
)大慧即應本也,法界即機本也。
(二、亦由下,辨釋所由,又三:初、明因理常然;二、至果下,明果由因立;三、此即下,正示化方。
)皆可解。
(三、對說下,結顯不二。
)權實義通四教,真應多約别圓。
(三、結所從。
)可(第九門訖)。
(十、受潤不二,又三:初、标。
)雲:(二、釋,又三:初、明受潤相,又二:初、明差而無差,熏習有異。
)言熏習權實者,此須約五時教,明種熟脫之緣,如涅盤置毒之喻。
若於過去聞華嚴為種,如乳中之毒。
今世後聞華嚴宿種成熟,便獲悟入。
無明世谛死,法性種智生,如再食乳,毒發而死。
聞藏、酪、方等、生蘇、般若、熟蘇、法華、涅盤、醍醐,例知。
經雲:如是衆生,世世常受我化,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
除先修習學小乘者,今聞此經,亦入佛慧。
此正明種熟脫也。
若無本因,熏亦徒設者,此反顯也。
由生本具權實之因,性可熏故。
諸佛設權實之教,緣熏發。
遇熏自異者,緣習成異,心本無殊。
(二、性雖下,辨能化所化,權實俱空。
)舉幻以顯中道,實慧空也。
心性不當權實,故雲無殊。
雖非權實,必假幻緣,顯真空性。
(二、然由下,明感應由,又二:初、正辨所由。
)生由性具,得成開顯之機。
佛由修成,能為不二之應。
(二、物機下,宜同法界。
)此顯法華種熟脫益。
如上三世五時悟入,并是法華施開癈會之力用。
故今機應不二,身土一如。
經雲: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
如來殷懃稱歎,良由此也。
(三、故知下,結顯不二。
)此約三草二木,皆一地所生,一雨所潤,以顯機應不二也。
衆生業惑,本真心地,具於緣習三草二木之性種,此則因也。
諸佛修證種智,無緣大慈,具於權實不二之法雨,此則果也。
草木性種,本乎心地。
權實法雨,本乎大慈。
地具色香味觸之四微雲雨,草木亦爾。
四微理同,四大性等,鹹即常樂我淨。
真無住本,法界常住,故雲體同并等。
經雲:皆一地所生,一雨所潤,一相一味。
所謂味,所謂解脫相,離滅相,究竟涅盤常寂滅相。
(三、結所從。
)可解。
(第十門訖。
)
(第三、融通文旨,結意歸宗。
又二:初、融通文旨。
又二:初、辨能依十門,初後相收。
)一門具九門之法,門門互具。
(二、故使下,明所依十妙,始終理。
)境三,即相、性、體也。
亦名業、惑、苦,亦名緣、了、正。
智謂三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也。
亦名三眼:慧、法、佛也。
在因名三止、三觀。
行謂三行:聖梵天、戒、定、慧、衣、座、室也。
位三,謂六即之位,隻前境、智、行三。
所曆之位,位位皆三。
果上則名三身、三德,即三法也。
感應、神通、說法、眷屬、利益五妙,一一妙并三法以利他,故雲起用。
成者,謂一念三千,即空、假、中之觀成也。
若因若果,若自若他,皆即一念三千。
故上句雲始終理一。
(二、結意歸宗。
又二:初、物結所述。
)所述十門,不出自他因果。
自他因果,不出一念。
但觀一念,遍了十方三世諸佛本迹之法非遙。
顯曰:真覺靈源性混融,十方生佛我心中。
毗盧藏海塵塵遍,般若林華處處同。
一室千燈光令雜,太虛萬像色俱空。
能知十妙唯心寶,不二摩尼雨莫窮。
荊溪禅師述此十門,乃舉法華之宏網,撮上觀之樞要。
俾學佛乘者,鹹至道場。
故於文初雲,撮十妙為觀法大體。
令結雲,令觀行可識意。
後之學者,安可聞不思修,如貧數室,裡糧束足者乎。
(二會歸玄旨)首題者,即經題,此指釋名一章也。
别謂體宗用三章也。
文謂教相一章也。
今雲覽别為總者,即覽體宗用之别,入釋名不二之總。
使一一鹹成不二,與教相符契,故雲符文可知。
前文雲,況體宗用,隻是自他因果法故。
教相隻是分别前之四章,使前四章,與諸文永異。
故知此文,是結歸五章,以顯一經顯旨。
有人雲,首題者,是此十門之題。
覽别入總者,謂覽前色心等,别為一念之總。
引前文雲,既知别已,攝别入總,無非心性。
符文者,乃是符契不二之文,故雲可知。
令謂太局,不收五重玄義,失經題旨。
況文初雲,直申一理,使一部經旨,皎在目前。
豈非離五章之章之意耶。
複有人解,覽别為總,同前令釋。
而雲符文者,乃是懸示消釋經文。
令謂此解,亦為不便。
覽别為總,既是四章,安得不論教相乎。
法華十妙不二門示珠指卷下(終)
雍熙三年,歲次丙戌,孟夏之月,餘於錢塘湖之陰,講法華玄義解。
座屬安居時對,而未得即入文句。
有二三道侶,赍不二門别行本至,皆雲此文訾謬多矣。
幸為辨惑焉。
餘因校據本宗,聊以消諸學生聞,已恐有失墜,請編錄之。
餘索非筆削之流,尤慚環碩之學,但以宿發,聞之於師,遂允所求,書之于紙。
其科分節逗,即用攜李敏師舊本,不複别出。
庶一句一偈,成贊佛乘,若見若聞,同期佛慧耳。
筆既絕矣,歲亦暮
議宋國新書考
本朝文粹(十二)東陽覺慶座主複宋奉先寺源清法師書曰:大宋至道元年四月日牒到,故座主權僧正暹賀領掌,未及報陳,溘以即世矣。
覺慶偏以年臘,猥得領衆,繼彼前好,寫我短懷。
雖無傾蓋之昵語,自谙動履之德音。
梵志之求道十二年,師及二十年;智者之閱經十五遍,師及五十遍。
靜言思之,匪直也人。
見贈法華示珠指二卷,龍女成佛義一卷,十六觀經記二卷,佛國莊嚴論一卷,心印銘一章。
見斯文彰外,知其才之弼中。
文章六七,聊有注出,不敢加雌黃,唯是展情緒。
(乃至)月日日本國天台座主阿阇梨僧正法印大和尚位覺慶
顯要記破文曰:分得大宋國奉先寺源和尚觀無量壽經疏顯要記下卷,文義備矣,理趣明矣。
卷舒鑽仰,慕道欣義。
今錄疑慮,重求幽玄而已。
天台山東塔院沙門覺運。
(私曰:顯要記上卷,慧心、僧都破之。
)
妙玄私記(卷七)曰:昔大宋源清師自作書,并同朋鴻羽所造佛國論等,送之本邦。
慧心檀那等各難一卷。
其鴻羽論雲:千華葉勝,應是方便土也(雲雲)。
靜照法橋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