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于三性心中行故。
心王是此受想思等大家之地。
名為大地。
受等又是大地心家所有之法。
名大地法。
此法遍于三性心等。
名通大地法。
是持業釋也。
故俱舍頌雲。
于一切心。
如非四境率爾堕心者。
如非所樂決定曾習所觀四境。
無四境處都無别境。
率爾堕心者。
謂諸心起有五種心。
一者率爾。
二者尋求。
三者決定。
四者染淨。
五者等流。
識初堕境名率爾堕。
雖緣善惡未知善惡。
次起尋求既識善惡。
次起決定。
既決定已便起染淨。
于怨住惡。
于親住善。
于中住舍。
一刹那後同性而起名等流心。
于五心中。
染淨心後方有欲等。
故初堕在率爾心時無别境也。
慚等雖善非淨為相等者。
此通外難。
謂有難言。
若說心淨名為信者。
若淨即心應非心所。
若令心淨慚等何别。
慚等亦能令心淨故。
如何唯說心淨名信。
為通此難故有此文。
依自法力等者。
自謂自身。
法謂教法。
依雜心論。
顯三增上而起慚愧。
一自增上。
即上品人。
護于自身不作諸惡。
二法增上。
是中品人。
為護聖教不造諸惡。
三世間增上。
謂下品人。
護世名利不造諸惡。
今依自法而起于慚。
依世間力而起于愧。
崇重賢善者。
賢謂賢聖。
善即善法。
崇謂崇賢。
重謂重善。
或賢與善皆有崇重。
下無慚愧輕拒賢善。
崇重暴惡亦準應知。
于有有具等者。
有謂三有之果。
有具即生有之因。
苦謂三苦。
生三苦緣名為苦具。
觀有等立非要緣彼等者。
此前後文亦通外難。
謂有難雲。
于有無著時則不于苦無恚。
若于苦無恚時即不于有無著。
故無貪嗔不得并起。
甯說此二俱遍善心。
故作此通。
如慚與愧崇善之時必是拒惡。
拒惡之時必是崇善。
非要别觀善惡二境别起二心。
今此亦爾。
于有無著時必于苦無恚。
于苦無恚時必于有無著。
為觀待此而說二名。
非要别觀有之與苦二種别心起無貪等。
故無貪嗔俱遍善心謂初發心長時等者。
創發大願名初發心。
修經三大劫名長時修。
恒行不斷名無間修。
于行恭敬名殷重修。
無行不修名無餘修。
依此五修辯五精進。
遠離粗重調暢身心等者。
粗重有二。
一者二障。
二者種子。
立粗重名。
性無堪任違細輕故。
二者二障種子所引身中無堪任性。
此與五蘊不一不異。
而離五蘊無别自性。
此令身心惛昧沉重無所安和。
違細輕故亦名粗重。
今此文中所遠離者說後非前。
令所依止轉安适者。
即釋前文轉依之言。
前文所言轉依為業者。
非為佛果轉依之義。
與彼十種轉依别故。
此中依者即所依止身及心也。
所言轉者。
轉去不安至适故名轉依。
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等者。
言平等者辯舍初位。
由舍令心離沉掉等不平等性故。
初證得心平等性。
言正直者辯舍中位。
又由舍故令平等心遠離加行自然相續。
次後證得心平直性。
無功用住者辯舍後位。
複由舍故令正直心于諸雜染無所怯慮。
最後證得無功用住性。
具此三義簡三受中所有舍受故名行舍。
雖皆善收而無别體者。
欣謂欲俱無嗔一分。
于所樂境不增恚故。
厭謂慧俱無貪一分。
于所厭境不染著故。
不悭矯等當知亦然。
不慢即是慚一分攝。
若崇重彼不慢彼故。
不疑即是正慧所攝。
以正見者無猶豫故。
不忿恨等即無嗔攝。
正對忿等嗔一分故。
覆诳谄等既以貪癡一分為體。
不诳谄等即無貪癡一分所攝故皆善收。
而無别體相用無别而不别立。
十與五受皆得相應者。
受相應門。
修苦行時由有信故。
憂當來世堕惡趣故。
信有善果心喜樂故。
于平等時亦有信故。
于信既爾。
餘可例知。
皆學等三者。
學等分别門。
此三學義大小乘論雖皆具說。
寬狹有異。
且如小乘一切有宗。
學人身中有為無漏總名有學。
無學身中有為無漏皆名無學。
一切有漏及諸無為總名非學非無學法。
今大乘宗稍寬于彼。
學人身中有為善法皆名有學。
無學身中有為善法皆名無學。
所餘善法皆名非學非無學法。
今此所說十一善法當知亦然。
随在有學無學身中及餘身中而得名故。
非見所斷等者。
三斷分别門。
以此信等通有無漏故。
通修斷非所斷攝。
若雖有漏不迷理故非見所斷。
而迷事故是修道中漸次而斷。
若無漏者是正所修非可應斷故非所斷。
謂由愛力取蘊生故者。
釋前生苦為業之義。
一切煩惱皆名為取。
蘊從取生故名取蘊。
取蘊即是一切苦因。
即此取蘊先從愛生。
故說非愛不受生等。
謂由無明起疑邪定等者。
此釋雜染為所依義。
一切雜染有其三種。
一煩惱雜染。
二業雜染。
三生雜染。
此中所言疑及邪定。
貪等煩惱諸随煩惱。
是煩惱雜染。
此中邪定即是五見。
貪等即是嗔之與慢。
所言業者即業雜染。
業謂三業。
福業非福業及不動業。
福業者。
欲界人天總業及五趣别業。
如地獄中暫遇涼風觸身等。
又如地獄諸苦輕微名為善業。
如不斷善等。
非福業者。
三惡趣總業及是别業。
不動業者。
諸感色無色異熟能招後生。
雜染即是煩惱及業所感異熟果也。
此慢差别有七九種者。
言七慢者。
五蘊論雲。
一慢。
二過慢。
三慢過慢。
四卑慢。
五邪慢。
六我慢。
七增上慢。
言九慢者。
如發智論第二十卷俱舍十九大毗婆沙百九十九。
皆說慢類有其九種。
謂即我勝。
我等。
我劣。
有勝我。
有等我。
有劣我。
無勝我。
無等我。
無劣我。
謂依三品我德處生者。
依于三品起四慢類。
依下中品而起一種。
謂即是慢。
于劣計己勝。
于等計己等。
心高舉故。
于中上品而起一種。
謂即過慢。
于等計己勝。
于勝計己等。
心高舉故。
依上品起二。
謂慢過慢及是卑慢。
謂于己勝計己為勝。
于多勝己計己少劣。
心高舉故。
于我起一。
謂即我慢。
以于諸行妄執為我。
心高舉故。
于德起二。
謂即邪慢及增上慢。
以實無德計己有德。
用邪思惟令心高舉。
若于殊勝所證法中未得謂得。
令心高舉。
此顯七慢所生依處。
若說九慢生依處者。
若依俱舍及發智論。
從前七慢三中離出。
謂從前慢過慢卑慢。
言我勝者即是過慢。
言我等者謂即是慢。
言我劣者即是卑慢。
有勝我者即是卑慢。
有等我者謂即是慢。
有劣我者即是過慢。
無勝我者謂即是慢。
無等我者即是過慢。
無劣我者即是卑慢。
一切見趣所依為業者。
一切見者。
六十二見者約過去為二十句。
執過去雲。
一如去。
二不如去。
三亦如去亦不如去。
四非如去非不如去。
未來二十句。
一未來有邊。
二無邊。
三亦有邊亦無邊。
四非有邊非無邊。
現在二十句者。
一現在常。
二無常。
三亦常亦無常。
四非常非無常。
斷常二見以為根本。
三世各二十。
兼本成六十二見。
趣謂意趣。
六十二見皆有意趣。
總名見趣。
皆用身見為所依處。
故名見趣所依為業。
此見差别有六十五等者。
此等皆依五蘊之上執我我所成此二十句。
六十五等二十句者。
且依色蘊而有四句。
一色是我。
二我有諸色。
三色屬于我。
四我在色中。
初句是我。
餘是我所。
色蘊既爾。
餘蘊例然。
五蘊各四成二十句。
六十五者。
以色為頭執色是我。
以餘四蘊而為我所。
有十三句。
謂色是我受是我璎珞是前有義。
受我僮仆即前屬義。
受是我窟宅即前在義。
想行識蘊皆亦如是。
四蘊之上各有三句。
三四十二。
是為我所兼色是我即十三句。
次受是我曆餘四蘊而為我所亦十三句。
五蘊共成六十五句。
此等是前六十異論。
第四計我實有宗也。
有執前際四遍常論者。
長阿含經梵動品中。
及瑜伽論八十七卷。
雖皆具說有少不同。
今依瑜伽顯此義雲。
謂依靜慮得宿住念有上中下。
見有遠近計前際常而有四論。
一憶過去二十劫成壞。
二憶過去四十劫成壞。
三憶過去八十劫成壞。
其中衆生不增不減。
以此故知我及世間皆悉是常。
四以天眼見諸衆生。
從前世間至後世間無斷絕故。
計我世間皆悉是常。
即前諸法皆常宗也。
四一分常論者。
一者有從梵天沒來生此間。
由修定故得宿住通。
觀前來處。
梵王猶在不見初後謂常住。
我來生此是其無常。
故知世界一分常住。
二聞梵王有如是見。
四大種是常。
心是無常。
或同彼忍或展轉聞。
我将梵王以為定量信其所言。
故知世間一分是常。
三者有從戲笑天沒來生此間。
得宿命通。
報彼諸天不戲笑故在彼常住。
我由戲笑來生此間。
故知世間一分常住。
四者有從憤恚天沒來生此間。
得宿住通。
執彼諸天不極憤恚在彼常住。
我由憤恚來生此間。
故知世間一分是常。
此亦諸法無因宗也。
及計後際有想十六等者。
此依阿含梵動品說。
且初有想十六論者。
以相對色有其四句。
對邊無邊有其四句。
對苦對樂有其四句。
對想多少有其四句。
四四共成十六句義。
第一對色有四句者。
一我此終後有色有想。
二無色有想。
三亦有色亦無色有想。
四非有色非無色有想。
第二對邊有四句者。
一我此終後有邊有想。
二無邊有想。
三亦有邊亦無邊有想。
四非有邊非無邊有想。
第三對苦有四句者。
一我此終後有苦有想。
二有樂有想。
三亦有苦亦有樂有想。
四非有苦非有樂有想。
第四對想有四句者。
一我此終後有其一想。
二有苦幹想。
三見境狹故有少想。
四緣境寬故有無量想。
是為十六有想論也 無想八者。
對色有四。
對邊無邊亦有四句。
對色四者。
一我此終後有色無想。
二者無色無想。
三亦有色亦無色無想。
四非有色非無色無想。
第二對邊有四句者。
一我此終後有邊無想。
二無邊無想。
三亦有邊亦無邊無想。
四非有邊非無邊無想。
既無想故不可說為苦樂一多。
故唯八句 所言俱非有八論者。
對色有四。
對邊無邊亦有四句。
對色有四者。
一我此終後有色非有想非無想。
二我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三者亦有色亦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四者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第二對邊無邊有四句者。
一我此終後有邊非有想非無想。
二我無邊非有想非無想。
三我亦有邊亦無邊非有想非無想。
四我非有邊非無邊非有想非無想。
既非有想非無想故。
故不可說有苦有樂一想多想。
故唯八句。
此等皆是計我實有宗也。
七斷滅等者。
我未死時有粗色身。
四大所造住持未壞。
爾時有病有癰有箭。
若我死後斷滅無餘。
爾時我善斷滅。
如是欲塵諸天。
色塵諸天。
無色空處無色識處。
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悉皆斷滅。
是故名為七斷滅論。
即前死後斷滅宗也。
謂謗因果作用實事者。
言謗因者。
謂無施與無愛養無祠祀無惡行無妙行。
言謗果者。
謂無惡行無妙行所感異熟果等。
謗作用者。
無此世間無彼世間無父無母。
壞實事者。
謂無世間真阿羅漢。
即是因果皆空宗也。
有執前際二無因論者。
謂依世定不正思惟見不相續以為因故諸内外事無量差别。
故作是思。
我及世間無因而生。
即前諸法無因宗也。
四有邊等不死矯亂者。
四有邊者即前第九邊無邊宗。
不死矯亂即四不死矯亂宗也。
或計自在世主釋梵等者。
自在即是大自在天。
世主即是四大天王。
釋謂常釋。
梵謂梵王。
餘物類者。
微塵時方本際自然虛空等類。
為常為恒無有變易。
總是諸法皆常宗也。
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者。
執自在天能生諸法。
等即等取大梵王等。
亦是世間一切物因。
即是自在所作宗也。
或有妄執諸邪解脫者。
執非想天及非想地為解脫處。
或有妄執非道為道者。
除見已外妄執諸法為正道者。
皆是妄計清淨宗也。
謂于諸見及所依蘊等者。
執所起見是為最勝能得清淨。
見既如是。
依身起見。
此見所依五蘊之身。
亦是最勝能得清淨。
既執自身為勝能淨。
則于他見執為下劣非勝能淨。
從此即起種種鬥诤。
故此見取即是鬥诤法。
謂于随順諸見戒禁等者。
前既執見為勝能淨。
随順諸見而受戒禁。
即執此戒及戒所依五蘊之身亦為勝淨。
名戒禁取取者執也。
生在下地未離下染等者。
下上地惑粗細懸殊。
下惑未斷上惑不起。
要伏下惑上惑現前。
此總說已别分别者。
如初靜慮名為下地。
修第二定未得根本退生自地。
是故名為生在下地。
未能舍離初靜慮惑。
第二靜慮煩惱不生。
若得二地根本定者。
伏初靜慮下地煩惱。
第二靜慮上惑現起。
于二靜慮下上既然。
三四靜慮四無色定。
伏下起上當知亦爾。
生第四定中有中者由謗解脫等者。
此顯生上起下分别發業煩惱。
婆沙論說。
昔者有一少聞苾刍。
不學經論直修定得初靜慮謂得初果。
乃至證得第四靜慮謂言我得阿羅漢果。
既得彼定合生彼天。
後命終已将生彼處。
于中有身便起謗言。
夫阿羅漢生分已盡。
如何今者我有生耶。
故知世間無真解脫。
但是智人虛妄所說。
由謗解脫便即變作地獄中有堕于地獄。
既彼中有屬第四禅。
所起謗毀乃是下地發業煩惱。
故生上地能起下地分别煩惱。
身在上地将生下時等者。
此顯上地起下潤生俱生煩惱。
謂從上地将生下時。
先須起愛潤下地業然始下生。
經說非愛不受生故。
既潤下業而起下愛。
故知上地起上潤生俱生煩惱。
總緣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慢等者。
此顯我見邊見及慢得緣上義。
此三煩惱約俱生者不能别緣。
總緣上界為我我所執斷執常。
持彼地法而生于慢。
餘五緣上其理極成者。
言餘五者。
一癡。
二疑。
三邪見。
四見取。
五戒取。
而此五種大小乘教皆許緣上。
以共許故而言極成。
說生上者于下有情恃己勝德而陵彼者。
瑜伽論五十九說。
生上地者于彼下地諸有情所。
由常樂靜具勝功德。
自謂為勝而陵蔑也。
總緣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愛者等者。
此顯上界俱生身見邊見及愛亦緣下義。
謂俱生見不能别緣。
是故總緣下界謂諸法為我我所。
執斷執常而起愛也。
疑後三見如理應思者。
謂下苦等為有為無。
故知有疑即撥為無。
是邪見攝。
執彼欲界所有見戒為勝為因故有二取。
而真見道總緣谛者。
見道有二。
一真見道。
謂即正體無分别智。
從前加行無間而生。
親證二空親斷二障。
初照理故故名見道。
二相見道。
即是後德無分别智。
從真見道無間而生。
法真見道無間解脫。
斷惑證理亦名見道。
此真見道是無相故。
總緣四谛所有真如。
一無間道通斷四谛。
分别煩惱一時頓斷。
苦集是彼因依處故等者。
以此十種皆迷苦集起諸邪見。
是彼因緣所依處故。
由煩惱力樂著生死。
于涅槃界起懸崖想生大怖故。
身邊二見唯果處起等者。
此釋二見唯迷苦義。
謂二迷苦有其二因。
一身邊二見行想粗淺非強審故唯果處起。
二别空非我屬苦谛故。
謂空非我有通有别。
通即四谛皆空。
非我非我所故名之為空。
皆無我故名之非我。
别謂苦谛有漏五蘊非我性故名為非我。
非我所故說之為空。
身見别迷有漏五蘊空非我故執我我所。
邊見别迷有漏五蘊執常執斷違生滅故。
是故二見唯迷苦谛。
謂疑三見親迷苦理者。
謂疑苦谛為有為無。
身見執我迷無我理。
邊執斷常迷生滅理。
邪見撥無現當皆苦。
是故四種親迷苦理。
二取執彼三見戒禁及所依蘊為勝能淨者。
此釋二取疏迷苦義。
謂彼見取執前三見。
戒取執彼諸見。
戒禁及所依蘊為勝能淨。
由隔親迷三見起故。
故是疏迷非親迷也。
于自他見及彼眷屬如次随應起貪等者。
此中所顯貪嗔慢三非親迷谛。
自見謂即自身所起前之三見。
眷屬即是與見同時心心所等。
他見即是他身所起前之三見。
眷屬同前。
即于自見及彼眷屬而起貪愛。
若于他見眷屬起嗔。
于自他見眷屬起慢。
故言如次随應起也。
相應無智與九同迷不共無明親迷等者。
言無智者即是無明。
然其無明總有二種。
一者相應。
通與六識諸惑俱者。
二者不共。
不與諸識諸惑俱者。
然此不共複有二種。
一者恒行。
唯在末那。
二者獨行。
唯在意識。
然此獨行又有二種。
一者是主。
非貪等俱獨迷理者。
二者非主。
非貪等俱忿等俱者。
此中相應既諸惑俱随。
同諸惑親疏迷谛。
若與親迷惑相應者即親迷谛。
若與疏迷惑相應者即疏迷谛。
此中所說不共無明。
即獨行中為主之者。
唯見所斷。
親迷谛理。
非主獨行通修斷故。
一類二乘三界九地一一漸次九品等者。
謂于三界分成九地。
欲界四禅及四無色。
地地皆有九品煩惱。
九九共成八十一品。
若鈍根者别起八十一品。
聖道一一漸次斷除八十一品煩惱。
斷欲六品成一來果。
斷欲九品成不還果。
斷上界盡成無學果。
于地地中。
前之八品皆用正體後得智斷。
以有迷理迷事别故。
若第九品根本智斷。
以唯迷理細難斷故。
若利根者以其九地八十一品合為九聚。
發九聖道九品别斷。
謂以九地上上品惑合為一聚。
一聖道斷。
如是乃至以九地中下下品惑合為一聚。
起上上聖道而頓斷之。
斷欲六品合成一來。
由上八地六品皆斷。
超一來果不入一來。
斷欲九品合成不還。
由上八地九品皆斷。
超不還果不取不還。
超中二果而成無學。
雖則利鈍超漸有殊。
而斷惑時俱起無間解脫二道。
斷惑證理斯心别故。
彼令易解此令易緣者。
解謂行解。
行解轉易。
緣謂所緣。
所緣改變。
由是于中四句分别。
一易解不易緣。
先計色常後計色斷。
二易緣不易解。
先計色常後計受常。
三解緣俱易。
先計色常後計受斷。
四解緣俱不易。
前念後念計色常等。
謂非煩惱唯染粗故者。
此廢立門顯由三義唯說二十。
初以非是根本煩惱即簡貪等六煩惱。
次唯染污即簡遍行。
别境不定通三性故。
後唯粗顯簡憤發等。
而依忿等分位立故。
中二一切不善心俱随應皆得小大俱起者。
謂如下說。
小七唯是不善性收。
小三大八通于二性。
小七既是不善性收。
故與中二皆相應起。
小三大八不善性者。
中二相應無記性者。
即與中二而不俱起為顯是義置随應言。
既許大八遍諸染心展轉小中皆容起者。
謂即染寬而不善狹。
染通不善無記二性。
故但不善皆是染心。
自為染心非是不善。
是故大八遍諸染心。
既通無記不善二性。
由不善故小中俱也。
以彼小十不俱起故。
由是八大容互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