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不成。
或舍自意。
是故彼宗不任推撿。
唯構虛言。
都無實義
複次有餘執言。
唯異法喻。
即名能立。
異法遍故。
比量本為遮餘義故。
現見遮相所雜糅緣。
能顯義故。
為定此義。
複作是言。
諸所作者。
既是無常。
故知非作理應常住。
此言為顯異法決定。
此亦不然。
随自意語不能如實。
顯正理故。
所以者何。
唯顯異義所遮事境名為同喻。
其異法喻二分俱行可名為遍。
若無同喻何所遍耶。
不可說言自體自遍。
又諸比量欲遮餘義。
要有同法然後方成。
同法若是無異法應非有。
離其同異二聚法外。
更不許有餘句義故。
由此即破現見遮相。
所雜糅緣能顯于義。
又以不見所作為因。
欲成有常。
終無是義。
以一切處未曾見有。
故說頌曰
見所作無常謂非作常住
既見無常有應言常性無
論曰。
見所作者。
皆是無常。
謂非作者。
皆是常住。
既見所作。
無常性有。
應言非作常住性無。
諸所作者既許有體。
非所作者應許無體。
以非作因于樂等有曾所未見龜毛等無皆可得故。
如是非作違害能立所依自相非正能立為不爾耶。
諸相違因若不遮礙。
自共所許。
乃于自境能立相違自相差别。
今此所依共許為有。
若不共許。
無容依此競常無常。
故非作因。
不能違害所依自相。
有釋此言我今不許。
聚極微外有散極微。
故此違因無自害失。
此釋不然。
彼依總相建立一切常法為有。
豈勞分别聚散有無。
如是釋者。
空等無為都不許有。
不可為難。
色等極微雖依世俗許其為有。
而是所作。
故非所作因義不成。
若于如是不成因上。
作相違過亦不得成。
頌中應言常性無者。
正破所依空等性有。
兼辨能依常住性無。
若言空等無實有性。
所依無故因義不成。
何能違害有法自相。
此亦不然。
但說遮遣餘有類物為此因故。
因有三種。
一有體法。
如所作等。
二無體法。
如非作等。
三通二法。
如所知等。
今所立因唯遮所作。
不言别有非作自性。
此因同類色等上無。
于其異類龜毛等有。
是故違害有法自相。
又說頌曰
愚夫妄分别謂空等為常
論曰。
随有所見皆無谛實。
智不清白。
故名愚夫。
于尋思地恒自安處。
推求分别諸法性相。
于中或有智見猛利。
虛妄計度越路而行。
各恃所知皆自憍舉。
互興異論檀立師資。
俱未斷除分别見網。
無明昏睡纏覆其心。
如在夢中所緣皆妄。
非如夢智所計空等。
常住實有而可信依
複次有餘釋子執虛空等實有常住。
故契經言。
虛空無色無見無對。
當何所依。
然藉光明虛空顯了。
此經義說。
實有虛空常住無色無見無對。
無複所依。
因光明顯。
或有疑難。
佛既不說别有所依如風輪等。
如是虛空應無體相。
為釋此難。
故說虛空容受有對光明等色以果顯因有實體相。
又說虛空風所依止。
非無體相能作所依。
此亦不然。
非經義故。
若謂虛空是有果法。
應有生滅。
生滅随故。
體則無常。
如色心等。
若無生滅。
應無體相。
如龜毛等。
為顯風輪離同類聚。
無别所依如地輪等。
所以經說。
風輪依空。
不遮風輪。
前念現在同類同聚。
生起所依。
故作是說。
為顯虛空無有同異生起所依如過去等無别實有常住體相故。
複經說虛空無色無見無對。
當何所依。
不見實有色受等物。
無有同異生起所依。
又顯虛空因光明等。
依世俗谛假施設。
有如因色等假立瓶等。
是故複說。
然藉光明虛空顯了。
不可依此即說虛空。
離光明等實有體相。
雖因影闇亦立虛空。
然影闇中眼有障礙。
或有除此更無所見。
不能辯了餘物有無。
所以不說。
然藉影闇虛空顯了。
于光明中眼無障礙。
若見無有餘障礙物。
即便依此假立虛空。
勿謗虛空假亦非有。
是故不說無有虛空。
又若虛空實有體相。
藉諸光明而顯了者。
應如青等有色有見有對有依。
經不應說無色無見無對無依。
世俗假有。
無此過失。
依無礙色假立虛空。
質礙等性不相應故。
又此虛空四谛不攝。
雖執實有。
然必應許。
有分别智之所了知。
除五識身所引意識。
其餘有漏不定外門分别意識。
決定不能緣實有境。
故說頌曰
智者依世間亦不見此義
論曰。
諸有智者。
依止世間随分别識于虛空等雖複專精願求實義。
乃至少分亦不可得。
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