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廣百論釋論第二卷
聖天菩薩本 護法菩薩釋
三藏法師玄奘奉 诏譯
破常品第一之餘
複次有執涅槃實有常樂。
如契經說。
苾刍當知。
有涅槃界。
無生無滅無相無為究竟安樂。
此亦依前理教應破。
又說頌曰
離縛所縛因 更無真解脫
生成用阙故 設有亦名無
論曰。
前已具說諸有句義越現量境于诤論時。
必以生果比量安立非涅槃界能有所生。
雲何比知實有常樂。
若許能生。
則違自論。
涅槃無果。
違諸行故。
是故涅槃體非實有。
設許實有。
于自依身無成勝用。
何名解脫。
若令己身蕭然自在。
永離系縛可名解脫。
此于己身無如是用。
是故設有于身無益。
何黨如是無用法為。
若許有用則同有為。
既許無用便同兔角。
諸有智者。
定應不許。
有用無為無用實有。
故知涅槃體非實有。
此中煩惱及随煩惱。
順生後受諸決定業。
總名為縛。
由此勢力令諸有情久處生死廣大牢獄受諸劇苦不解脫故。
諸縛所招五取蘊果。
總名所縛。
所生苦果系屬集因不自在故。
所有能除諸縛聖道。
總名為因。
由此永斷煩惱随眠。
不引諸業不招後苦。
證得離系解脫果故。
此解脫果。
非離能縛所縛及因别有實體。
謂從能縛得解脫時。
非能縛外别證解脫。
如實證見分位别故。
即彼不生。
名為解脫。
所縛亦爾。
離煩惱縛蕭然自在分位差别。
名為解脫。
無别有法。
因亦如是。
作用差别離諸煩惱。
名為解脫。
離聖道外無别有法。
是故離此縛所縛因。
無别實有涅槃解脫
複次涅槃若有必有所依。
此所依者。
若蘊若我般涅槃時。
俱不可得。
故說頌曰
究竟涅槃時 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 依何有涅槃
論曰。
住無餘依般涅槃位。
前蘊永滅後蘊不生。
其中都無諸蘊相續。
既不見有般涅槃者。
依何說有真實涅槃。
若于爾時亦許施設。
有其真實補特伽羅。
便堕如來滅後定有。
見處過失。
若于爾時不施設有補特伽羅。
還同前過。
般涅槃者。
既不可得。
是故決定無實涅槃。
以于世間都未曾見無貪等者。
有貪等故。
設複計有涅槃所依。
是則涅槃有所依故。
應如貪等其性無常。
又若涅槃體是有者。
則有緣相而可了知。
應如色等不出生死。
如說世尊若求涅槃體實有者不出生死。
所以者何。
言涅槃者。
永滅衆相離諸散動。
此經義言。
一切世間散動妄見皆永離故。
彼所發起所取能取相永滅故。
證得涅槃。
是故涅槃決定非是一切有執所依緣處。
有說二句知其次第。
涅槃永滅所緣衆相。
永離一切能緣散動。
涅槃既絕衆相散動。
不可以有而取涅槃。
然經說有涅槃界等。
為破撥無涅槃者見。
有執生死無始無終。
決定無有般涅槃界。
故佛說有煩惱衆苦熾火永滅。
般涅槃界無生無滅無相無為究竟安樂。
此立道理。
顯生死火非常相續永無滅期。
從衆緣生有損惱故。
猶如世間山林熾火。
謂生死苦雖無始來依衆緣生相續無斷。
若遇善友聞法修行。
無漏聖道現在前時。
滅諸煩惱不起諸業。
後苦不續。
名曰涅槃。
譬如世間薪盡火滅。
然此涅槃聖道所證。
究竟寂滅離諸性相。
永絕一切分别戲論。
所以契經種種宣說。
皆為方便除妄見執。
諸有智者應正覺知。
勿謂涅槃是有無等。
若于生死起諸分别。
易作方便。
令其斷除。
若于涅槃起諸分别。
其病深固難可救療。
是故不應執有無等
複次數論外道作如是言。
因果散壞悕望止息。
唯有思我離系獨存。
爾時名為涅槃解脫。
為破彼執故。
說頌曰
我時舍諸德 離愛有何思
論曰。
随所現境分别受用。
汝說名思。
即執為我。
此必不離根境和合。
如是二事不離悕望。
為滿悕望根境和合。
随所現境思即受用。
般涅槃時悕望止息。
因果散壞何得有思。
既無有思我亦非有。
雲何汝說唯有思我離系獨存。
爾時名為涅槃解脫。
若汝複謂般涅槃時雖無有思而有我在。
此亦不然。
故說頌曰
若有我無思 便同無所有
論曰。
汝宗計我思為性相。
般涅槃時思既非有。
性相俱滅。
更無所有。
複依何物而說有我。
若謂爾時雖無思用而有種子我體猶存。
譬如眼根見色為用。
有時用滅而眼體在。
此亦不然。
若有所依可有是事。
所以者何。
功能差别。
名為種子。
如是種子必依于他。
既無所依。
何有種子。
先世諸行功能差别所引識上。
能生眼識差别功能。
說名為眼。
如是眼根必定依止阿賴耶識及四大種。
無餘依中因果散壞。
悕望思慮悉皆滅盡。
都無所依。
而計有我體是種子。
理不應然。
又若執我即是種子。
由此發思差别作用。
此我即應最勝所攝。
有勝功能起諸法故。
又若執我是種所依。
由此為因。
能生思果。
便失自宗。
思即是我。
及失思我其性懈堕。
唯是受者。
而非作者。
若所執我非即是思。
汝今應說如是我相。
若不說相而我成者。
則應一切妄執皆成。
又說頌曰
無餘有我種 則定能生思
要無我無思 諸有乃無有
論曰。
若無餘依般涅槃界有我種子不永拔者。
則應決定生現起思。
我無異故猶如前位。
思若現起則有一切。
何名解脫生死系縛。
若言此中雖有我種衆具阙故思不得生。
此亦不然。
我無異故應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