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
于未生時三位不成。
無無别故。
初中後位依有而彰。
未生體無如何可立。
或應許果未起非無。
見彼三時唯依有故。
果先有論。
于未生時三位不成。
有無别故。
有體無别相用未興。
如何可言三時有異。
又此三位既不同時。
生亦不成。
故次頌曰
二二既為無 一一如何有
論曰。
初中後位相待而成。
二二既無。
一一豈有。
亦不可說三位同時。
初中後名依時立故。
又不可說三時并有。
勿有此三相雜亂過。
汝亦不許三位同時。
故有一時三定非有。
若言覺慧于色等法。
觀二二時立一一位。
是則三位假有真無。
違汝師宗三時實有。
是故三位唯假非真。
不應定執果有三位
複次色等諸法決定無生。
能生因緣不成立故。
生者決定從自從他從俱因緣。
三皆不可。
為顯此義。
故說頌曰
非離于他性 唯從自性生
非從他及俱 故生定非有
論曰。
一法一時自為因果。
理不成故。
非從自生。
若一體中有二相别。
說為因果。
自義不成。
自言遮他。
顯于自相果從因起。
何謂自生。
又體如相應不成一。
相如其體應不成二。
是故所言一體二相。
說為因果。
理必不成。
又自生言依義生不依義生者。
則非自生。
不依義生。
便同樹響何能定表。
諸法自生。
又自生言依慧生不依慧生者。
則從他生。
不依慧生。
應同狂醉言無根系。
難可信依。
又自生言生他解不生他解者。
便失自宗。
他解不生發言無益。
何緣強立自生論耶。
現見世間法從緣起。
言自生者。
與此相違。
又若自生應違世法。
刀不自割。
針不自縫。
又自生言依汝生不依汝生者。
非謂自生不依汝生。
應非汝說。
哀哉愚昧不識自言。
又言自生同無因論。
撥無一切生果因緣。
有作是言。
自不生自生時無故。
如已滅無。
若言生時其體已有。
應如現在生用唐捐。
體顯名生。
亦不應理。
顯與體異便失自生。
顯與體同顯應本有。
顯若本有生用應無。
故自生言定不中理。
言從他起。
理亦不然。
以法生時自體未有。
既無有自熟對名他。
因緣名他。
對于自果。
自果未有。
他義不成。
若言生時自果已有。
因緣無用非謂他生。
顯故名生。
亦不應理。
顯不離體應本非無。
又因名他對異于果。
果異因故。
應亦名他。
因果俱他。
便無有自。
自非有故。
他亦應無。
從他生言便無有義。
又慧觀果說因為他。
果之與因必不俱有。
因時無果。
誰藉他生。
果時無因。
從誰他起。
豈不以慧觀後觀前。
說從他生言無有失。
謂觀當果或念過因。
因果俱成猶如父子。
假名可爾。
理實不然。
因果異時有無不并。
如何可執實從他生。
如父子言。
亦不應理。
世間父子多有同時。
雖複一無而可假說。
因果不爾。
法喻豈同。
若謂先時于異體物。
以慧觀察取其異相。
次于因果觀後念前。
建立自他二相差别。
後發語時不觸前二。
但随想說法從他生。
故法喻同無前過失。
此救非理。
所以者何。
異物同時無因果義。
因之與果必不同時。
父子不然。
何得為喻。
又若假說此義非無。
汝執為真。
故不應理。
若言何為咀嚼虛空。
現見因緣能生于果。
果相異彼。
說彼為他。
何假繁詞。
固相征難。
随意勿說。
他與非他。
必有能生所生差别。
此足為喜。
何藉多言。
言随欲生。
無勞窮诘恣汝常喜熟與相遮。
憂喜自心妄想生故。
汝言必有能生所生。
為假為真随汝意答。
若言是假違汝所宗。
若言是真。
難诘何咎。
所生未有對何能生。
能生已無所生何對。
故就勝義他生不成。
依世俗論徒言無益。
夫興诤論為見不同。
舉世鹹知。
何勞泛說。
故不應執定從他生。
自他俱生。
亦不中理。
如前二失。
積在汝宗。
别既不成。
總如何立。
由是諸法決定無生。
自他俱生皆非理故
複次能生所生同時前後。
俱不應理。
故定無生。
所以者何。
故次頌曰
前後及同時 二俱不可說
故生與瓶等 唯假有非真
論曰。
若所生法在能生前。
既離能生所生何有。
此所生法設離能生。
是則能生便為無用。
若所生法在能生後。
無所依止何有能生。
設離所生能生何用。
又此二法若不同時。
能是誰能所為何所。
若所生法與能生俱。
生既同時。
應不相待。
如牛兩角互不相依。
應無能生所生差别。
所生未有能生亦無。
所生有時能生何用。
如是二法前後同時。
理俱不成。
故生非有。
随俗說有。
能生所生不可推征。
時分同異。
複次執果有生必依新舊。
新舊無故生不得成。
由二俱非諸法自相。
互相違反必不同時。
設許同時應離法有。
若離法有誰舊誰新。
汝不應言異體相表。
現見法外無舊無新。
亦不應言同體俱有。
更相違故。
如善惡心前後亦非。
故次頌曰
舊若在新前 前生不應理
舊若居新後 後生理不成
論曰。
現見世間前新後舊。
不應蔽執前舊後新。
要前有新後轉成舊。
舊若前有新則為無。
新名前生舊名後故。
新若無者舊亦應無。
新舊既無生依何有。
舊居新後。
理亦不然。
法新起時既無有舊。
體無别故。
後亦應無。
若言後時别生舊體。
是則新起。
何謂舊生。
後生嬰孩赤色未變。
而名耆舊。
理必不然。
若法初生而名舊者。
則一切法畢竟無新。
新既為無舊亦非有。
舊必以新為前導故。
若謂諸法念念别生。
恒名為新。
都無舊者。
舊既非有新亦應無。
簡舊名新舊無何簡。
所簡無故。
能簡亦無。
是故不應執有新舊。
既無新舊生豈得成。
然諸世間見有為法。
相似相續謂為一體。
前盛後衰說為新舊。
聖随彼說有舊有新。
依此立生假而非實
複次果體若生。
必依過去未來現在因體而生。
然皆不成。
故次頌曰
現非因現起 亦非因去來
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