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師名字化迹廣在付法藏傳及住法圖贊。
須者尋之)。
像季弘傳初科明兩土中。
如來中夜入滅後夜不如。
正法像法益多乖诤。
況像季乎。
如感通傳天神所述。
西方诤競大小不融。
至于經卷互相投毀。
及空有兩宗各分黨類。
若論此方隋唐已前五部未分假實未判。
是此非彼各尚己宗故多乖诤。
以下文中别指震旦。
故知。
此科通語兩土。
然祖師出世當佛滅後一千五百餘年。
即入像法之末。
是故齊此以明訛替。
澆謂澆薄醇味漸微。
訛謂訛變本體全失。
時實不然由人故耳。
鋒即利刃世中兵鬥謂之争鋒。
唇舌相攻以圖勝負。
事有同焉。
鼓謂擊動。
論即言議事無形質。
顯是虛诤故雲不形。
次科傳教失中。
初文上既通叙兩土澆訛。
下不别叙西方。
蓋非今意。
但明此土引生述作。
因前而緻故标所以。
震嶺者震是梵言之省略。
嶺即土境之通名。
如世州郡多以江山川澤通而召之。
又如釋相雲震嶺受緣。
即明東夏得戒之始耳。
又僧傳中贊昙延法師雲。
震嶺宏标遺教法主。
準知震嶺之号。
但目此方不煩穿鑿(舊雲。
國嶺兩标。
震是此方。
嶺即蔥嶺非也)。
具雲震旦亦雲真丹。
此翻漢地。
傳教者指弘通之人。
九代者自後漢明帝佛法初傳。
至于大唐祖師出世凡曆九代(後漢魏晉宋齊梁陳隋唐)。
草之出叢曰拔萃。
人之超群曰出類(語出孟子。
有若歎孔子曰。
出于其類拔乎其萃。
自生民已來未有。
盛如孔子也。
今借用之)。
事出胸襟謂之智術。
此明前代諸師任意自裁不憑正教。
上句彰其英敏。
下句斥其師心。
列失中凡傳教之務不出有三。
一弘揚教法。
二訓誘來蒙。
三扶持颠墜。
今觀前代于此三事曾未論之。
故下結雲可得詳而評之。
蓋言不能詳評故也。
是以文中科為三失。
初揚顯下二句阙第一也。
行儀謂行事軌式。
以像末之教不顯行儀。
安能久住。
匡謂正其訛駁。
攝謂持之久永。
垂下二句阙第二也。
以後學無知若非師範。
進道無由尋即法也。
紐下二句阙第三也。
玄綱大表并喻律乘。
紐謂接續。
既即已也。
樹字上呼颠即是倒。
此二句舉喻雖别所顯義同。
結示中上句蹑前智術。
既無典據。
故雲憑虛。
下句蹑上三事不能詳評。
故曰難為。
以即用也。
形謂構其相狀。
聲即發其言詞。
露潔猶言顯白也。
任情虛說無教照對故易。
軌行實事是非外彰故難。
上約虛實相對釋次就理事釋者。
有解雲。
上句指虛通理性。
即經論之學。
下句明軌範事相。
即毗尼之教。
彼引僧傳。
僧休法師聽洪律師講四分律。
三十餘遍顧諸徒曰。
予聽涉多矣。
至于經論一遍入神。
今聽律部逾增逾暗。
豈非理可虛求事難通會乎(又引戰國策雲。
畫鬼魅者易為巧。
圖犬馬者難為功。
又雲。
淄州名恪律師親問南山。
即以此對。
未知何出)。
此謂諸師談經說理無不精窮。
考律行事未能決白。
此釋可取故兩存焉。
次彰講解。
斥學解中初科又二。
初至繁濫正叙執文。
上二句标執。
下二句顯過。
前修即指前代諸師。
律藏且據本宗一部。
每有行事必據誠文。
雖是實錄然由年代渺邈五師捃拾。
翻譯失旨抄寫錯漏。
緻有殘缺不了之文。
今家則用文義決通。
如下所标律文不了是也。
寄緣猶附事也。
良即訓實以文害事。
故有繁濫(如依律羯磨各差五德。
有覆不開忏重。
夏竟解界二十八人不足數四人舍堕之類)。
加以下次明兼生妄計。
初句标過濫之源為學有二。
一須研味精詳。
二必聞見廣博。
既乖此二故多虛謬。
臆下三句出其過相。
臆即胸臆言其任意。
尤即訓甚(如手持衣藥執卧具為越褥之類)。
取類者或引類例有乖(如小界立相引僧祇舍衣界一尋為例。
無衣缽得戒以破戒和尚四句為例等)。
或取流類不等(如用僧祇加衣法。
及用解大界解小界羯磨而解戒場等)。
随聞即用不究可否。
故雲寡讨論也。
愚執畢身不能遷善。
故雲生常計也。
寡即訓少集即是聚。
言其多也。
次科有二。
上明辨罪據别行也。
下雲衆網約僧事也。
釁戾皆目于罪。
展轉增多各據一見。
故曰倍分(加盜僧物得重而言犯蘭。
無知得提例判為吉。
此則以重為輕。
盜畜物犯吉而斷犯夷。
舍堕物貿新衣得吉而雲犯提。
此謂以輕為重也)。
僧事中如僧網治罰說戒自恣受曰忏罪諸餘衆務。
一方行化立法須通。
任情則事派千差。
依教則理歸一揆。
既迷教旨義無所憑。
朋黨者則同。
憎嫉者故異。
世途目擊今古皆然。
故雲同異等。
區亦分也。
三中因前異計執诤紛纭。
是非難定遲疑不決。
故推博學深識方能裁斷。
文中初二句簡其堪能。
上句明精窮律藏教有廢興。
偏局之者固執成诤。
下句明評量諸師。
釋說多異後進未達取舍莫從。
必具二能方堪此任。
故雲自非等。
孰能下顯餘人不能。
辟即開也。
重疑者謂展轉生疑。
如執夏中不得解界。
人已生疑。
因又疑曰。
必若解之為成夏否。
又如執一夏三度受日。
疑雲。
必欲重受為失夏耶。
又如小界立相疑雲。
必行受戒為得戒否。
略舉數端以遣文相。
凡此之類随時引之。
大論疑者事既不明。
任運滋廣故雲重疑。
遣猶除也。
累字去呼謂滞礙也。
心既有疑事即成礙。
人無不爾故雲通也。
或作罪累釋者。
如執夏末受日十五限滿不還成夏。
又七日藥開無内宿盜常住物。
令奪取等足使人疑。
依行有罪必決其疑。
則令離過故雲遣也。
此二句對上考諸說虛實。
括下二句對上統教意廢興。
部執且指五部。
五師情見嶽立不同。
若偏守一宗則必成诤論。
故須統括考校異同。
斟量取舍方明行事。
故雲爾也。
與字平呼即語詞也(此四句二事。
古作四義釋者非)。
次明撰集。
别斥中初科上二字傷歎。
前下叙其虛費。
上二句總示所出。
遺記者通目疏鈔。
如第十門具列者是。
下二句别列非相。
言止論者貫下兩句。
謂撰疏者但相廢立。
作鈔者唯逞難問。
更無他意故也。
如義鈔兩疏時或引之是也。
問此中既斥彼那引之。
答此明行事故須奪破。
彼演義章不妨引用。
又古文極繁彼唯摘要。
取其少分以辨是非。
所以義鈔題雲拾毗尼義是也。
至下斥其失宗。
行事訓蒙毗尼宗體于茲既失。
餘不足言。
今鈔首題即彰此意。
高超遠古深契佛心。
紐絕扶颠誠在于此。
是以諸篇演布唯存行事為宗。
随處提撕專以訓蒙為意。
咨爾來學勿負祖恩。
言世事者謂是世中合行之事。
非世俗之事也。
準下撰述一十六師。
今雲百無一者泛舉至多。
以明至少猶不可得。
言都無所取也。
次義集者即諸本羯磨。
以羯磨文散在廣律。
并以義類集結成篇。
故雲文在義集。
如今随機羯磨。
亦稱撰集。
又業疏中召出羯磨人為集法者。
皆可證矣。
此科文意為遮後疑。
恐雲上斥疏鈔繁費乖宗。
且諸本羯磨直顯行事如何。
上雲百無一本。
無乃誣彼先賢耶。
今雖許有還成無用。
言時有者明其不多也。
銳懷者美其敏利也。
即目铠谛光願四師。
上标人法或下指過。
初二句即光願二本。
光本多以義求。
願本廣引緣據。
詞繁事隐不濟時用故雲多列等。
閑緩非要謂之遊詞。
好廣者樂從。
尚簡者不顧故雲逗機未足。
逗猶濟也。
次單題下即铠谛二本。
上二句斥文略。
題即書寫。
彼唯出法不辨緣成。
故雲莫宣猶言不述也。
下二句明無用。
既不曉成敗。
加被無功故雲依文等。
故業疏序中總斥四本雲。
增減繁略互見得失等(昔來所釋都無所曉)。
總斥中通前疏鈔及以義集。
故雲并也。
碎謂文無章節。
亂謂義非倫序。
所以下二句對上文碎。
故難尋求。
次二句對上義亂。
故難領會。
第二明今述作。
初文為二。
初明覽古。
聽采暇者在首師講席習學之時。
顧眄者明非正學也(回觀曰顧。
斜視曰眄。
音面)。
群篇通指前代所流也。
撰集雖衆一無可取故曰通非等。
屬音燭訓當。
非當意者不契祖心也。
上句示無取下句出所以。
問劣則可爾優何不契。
答以群篇中優劣互見。
優雖有取劣不可存。
欲得全優未之有也。
雲非屬意其義如斯。
慈訓所興良由于此。
斐然下次明撰述。
斐然者文章駁雜之貌。
次出論語(孔子在陳思魯乃雲。
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
作命即撰文。
命謂典章之異号。
即目今鈔也(論語雲。
為命裨谌草創之等。
正義曰。
命謂政令之詞為即作也)。
直筆者即後批雲不事虬文。
此有三意。
一顯行事故。
二被新學故。
三彰謙意故。
具謂委陳行相。
舒謂演布文詞。
一部之文盡于此句(有科此為删四分繁。
包下為引他文補非也)。
次科引用中為二。
先列所引文有四句。
初句統收諸律。
即五十隻等。
次句收大小乘經。
經中談律名為随經之律。
故雲随說。
第三收大小乘論。
第四總諸師疏鈔及布薩儀高僧傳師資傳寺诰等。
此之四句括盡一部引用之文。
是則貫攝兩乘囊包三藏。
遺編雜集[怡-台+(替-曰+貝)]聚成宗。
以鈔标題義見于此。
搜下次明取舍。
又二初二句取舍三藏。
搜謂摘取駁即簡除。
言同異者初約本宗他部。
同異相對以明搜駁有四句。
一與本宗同故搜(十誦持衣加藥諸部不足數人。
婆論三衣局量。
五分通量。
母論轉欲之類)。
二同故駁(魚肉正食小教鹹爾。
今鈔用後廢之)。
三與本宗異故搜(僧祇五人舍堕在衆自說欲。
五分通結淨地諸部自然界量。
母論略說戒等)。
四異故駁(僧祇三遍說欲牒緣入欲。
通夜會衣不立勢分。
群部不開淨地。
增加羯磨如是等例)。
次就他部自明同異亦四句。
一他部同故搜者(五分僧祇于上座前一一說欲。
十誦多論盜畜物犯吉之類)。
二同故駁(十誦善見無和尚得戒。
僧祇十誦四重無重犯)。
三他部異故搜(善見三衣内穿失法。
婆論緣斷。
雜寶藏俱盧舍五裡。
多論二裡并取用之)。
四異故駁(十誦受三十九夜。
僧祇事訖。
委如别行中尋之)。
長見下取舍諸師文紀。
何以知然。
以三藏聖言豈論短濫。
義可見矣。
初二句明取者如下諸篇所引。
疏鈔解釋問答多不标名。
至于僧傳寺诰等各題本号。
此明取文皆屬鈔攝(昔雲補阙誤矣)。
輔即助也。
濫述下明舍。
下諸篇中或直剪者。
如雲七樹七間如義鈔廢立。
或引破者忘成及界不開中。
安居解界失夏等。
又布薩儀中唱未受具人不清淨者出等。
出要律儀禮敬捉衣角之類。
若不剪除人情滞塞。
故雲成通意也。
次體勢中初别列有四句。
初句明繁者或作繁廣釋。
上卷諸篇廣張行事。
中卷盜戒離衣畜寶别衆食等。
下卷二衣四藥導俗沙彌等。
或作繁累釋。
如結界唱相有場無場兩種大界并先委示正唱複出。
受戒遮難亦先釋相出衆。
對衆複兩列之。
說戒忏殘并前廣引諸教。
然後還引前文排布儀式。
上就當篇各明。
若約别篇互望亦有此義。
如結界篇重明集僧。
又羯磨篇中複列集僧結界簡人受欲等。
及受戒篇還述集僧等。
釋相篇複明受戒具緣等。
釋相對施兩出五觀食法等。
如是并為顯于行事不可阙略。
即下所謂若略減取其梗概。
用事恒有不足是也。
第二略指者初約諸篇互指。
如集僧指結界在。
後結界指集僧如前。
說戒指白衆在僧網。
安居指五利如自恣。
羯磨中簡衆與欲并指前篇。
又各就當篇明者如足數中。
指四儀别相廣如别衆。
忏殘指覆藏如後。
如此相指遍該一部。
且舉一二。
類謂同流從即訓順。
如安居竟合明迦提五利。
不欲更繁然夏竟受利與下自恣。
同流相順故指如彼。
餘皆仿此。
又釋。
如無場大界已出結法。
後有場大界即指如前。
乃至加三衣法具出一法。
餘并例指。
受日中出半月羯磨。
已一月如前。
此釋亦通不無其義。
三文斷者如受欲中明說欲相。
引五分僧祇文斷已續雲義評等。
下諸篇中義雲義曰義詳義準等皆同此例(古解雲雲一無可取)。
四征詞者即推核之語。
謂推核深隐必假問端。
以為發起泛論問答為立賓主。
賓則申疑推究。
主則随義決通。
欲使言議相持教理明顯。
一咨請問(即結界中諸問如雲大界有村得合結否)。
二假疑問(受欲中問不稱緣欲法成否。
羯磨中問白讀成否等)。
三破古問(集僧中問自然方圓。
足數中問邊罪等人自言據體等)。
四相并問(受戒中問戒師白和教授不和。
又問戒師不差教授濁差)。
五推窮問(受欲中問此律宿欲不成。
及受戒中問十誦尼無重出家何故開舍戒)。
六互違問(釋相問毗尼殄已起戒防未起。
何言斷過去非。
盜戒問盜像供養無犯盜經結重等)。
諸篇之中所有問答不出此例。
文中一句改無不盡。
上來四句總括一部文體大要。
意使預知至文不惑。
今更以四句助顯其意。
初句繁而不費。
次句略而不阙。
三參而不亂。
四幽而不隐。
如下通結。
如是者指示之詞。
謂上四種遍在一部。
不使前後義有相違。
故雲始終交映。
又除顯事用不令前後文有繁複。
故雲隐顯互出。
交亦是互映即照也。
會異中前明引用之意。
次彰撰述之體。
至于所引群部法事。
若法計非本宗容生疑濫。
兼複示之故雲并也。
初四句列相。
并皆下顯意。
初明羯磨。
對世寡用故曰見行。
衆法多據本宗。
别法多出諸部。
今文通收他部衆别之法(衆法中滅擯通結淨地出五分。
沙彌分衣法出十誦。
别法如持衣加藥等出十隻)。
諸務言通須收諸篇所引他宗之事。
下二句即指導俗沙彌篇中諸事。
由此二篇多集群部。
少出本宗故别會之。
尋文可見。
既并他部收歸本宗。
故雲攬為一見等。
此宗者若對餘部即指四分。
若對諸家即歸今鈔一家行事。
費功有二。
一昧教妄行則費行功。
二文散難求則費學功。
勒卷中初科遮異說者。
或當時實有。
或假設預防。
若比諸師行事義集似傷繁細。
然不達深意故須明之(後世有作行事策者甚非祖意)。
同我異說并指他人情見有順違也。
如世歌曲。
其和者必擊物以聲其節。
節謂曲之大段故雲大節。
斥猶責也。
文繁誰所下示意。
樂好也獲得也。
何下轉釋不已所以。
初征起若下正釋。
初明須繁必下顯非繁梗概猶粗略也。
橫評謂非理多說。
諱即避忌。
鈔以撮要包含為義。
不急之言非所宜故。
今意中。
圖度者以智斟量。
取中者離繁略過。
務省約者是鈔正宗。
救急備卒是今正意。
衆别行相不可暫忘故雲急也。
事起不常無由措手故雲卒也。
師資篇雲故拯倒懸之急。
第十門雲庶令臨機有用。
斯即急卒意也。
中字乎呼如上釋也。
或可去呼。
謂允當也。
是知。
斯典一文一句無非要行片無閑詞。
嗟夫末世昏愚志性下劣。
唯誇講說專事唇吻。
重輕篇聚身無不為。
戒定修治曾無一念。
緻令慈訓棄若朽遺。
救急之言于茲喪矣。
但恐苦輪之下欲罷不能。
聖道之中進身無日。
有識英俊甯不動懷指阙中思即籌慮贍猶濟也。
固即訓實行诠即諸義解。
此明今鈔專列時事。
義章辨論有不濟者例皆不引。
委在餘文故雲于後。
上卷多指義鈔。
中卷多指戒疏。
上下多指業疏。
凡所指略皆此意耳。
如篇聚中二不定七滅诤皆先提大意已乃雲。
文義既廣徒勞宣釋。
終未窮盡故略不述等。
釋相中四違谏戒意亦同此。
故雲略标等。
示所诠中衆務謂。
四人已上羯磨僧事。
成謂能辦用即舉行。
遵即奉持之心。
機謂時須之急。
托事即衣藥等緣。
并下結示無阙。
紊音問亦亂也。
如古所傳三卷三位。
即名衆自共三行。
今更以義判略為三别。
初約止作上下對事造修名作持行。
中卷守戒離過名止持行。
二約衆别上卷僧務名衆行。
中下自修名别行。
三約純雜上中各局故純。
下卷随機故雜。
至論互相投寄不無相兼。
且據大途如上所判。
分篇叙意中初明難判。
人為能行事是所造。
故雲境事。
科謂分節拟即度量。
今下正分。
言物類者今先舉示。
如安居分房釋相明法體。
忏六聚中明事理兩忏。
二衣分亡人物。
導俗明說法儀。
沙彌中出家業及七篇中所注法附。
若據篇題實非該攝。
然夏中分房同安居類。
故但标安居。
其餘自攝餘皆準此。
是則三十首題。
并據一篇之主耳。
若爾何以有注法附或不注者。
答有親疏故。
列名中據從叙意之下即列篇名。
則文理相貫。
然以十門生起間之甚有不便。
古科列名在十門之首。
釋雲。
為顯諸篇是十門所括。
今謂不爾豈有叙緻于前列名在後。
況勒卷分篇次第有序。
今詳至于已下二十二字合在列名之後。
則使篇名接前叙意生起冠後十門。
文次義顯永無疑濫。
今文倒亂恐是傳誤豕亥之訛。
古今皆爾以理為正豈不然乎(講者至以标名首已即讀篇名。
入後十門覆讀生起)。
大段第二諸篇大綱叙意中。
統大綱者諸篇事相皆别目故。
言條流者總中别相義類異故。
上二句即顯前文。
但叙述作不明義例。
故雲未委。
更以下生後意。
括謂包收鏡明也。
遠诠謂教相大旨。
将釋十門略知次第。
大聖立教為顯一乘。
欲使群迷鹹歸實道。
不堪受化暫用權方。
适物随宜凡心叵測。
然則将傳遺教必曉來源。
俾夫學有所歸。
行非虛造教興之意故在初。
明既達此門粗知來旨。
何因制度輕重不倫故次明也。
上列二門通論律藏。
宗部既别教相莫融必有事興。
依何處斷故有三也。
雖知用教約體有宗。
此土受緣并遵四分。
或于本部攝事不周。
餘部誠文如何取用故有四也。
上且據文文容乖阙。
乖須義定阙必文通。
廢立既難須明軌式故有五也。
已前辨教并約能诠。
教不徒施必诠正行。
行非一轍須指大宗。
故有六也。
上來六意教行具彰。
教行被機機分多異。
故七八九通局次明。
前之九段機教兩明頗彰化意。
然教傳此土真僞相參。
若不甄除容生疑濫。
又斯文之作特異前修元意所存來學須曉。
故次第十委而示之。
次第相由大略已顯。
至下别釋随更明之。
第一教興中。
标雲意者為屬于誰。
答觀前二意似屬于佛。
據下諸門則有相妨。
今須一概并為祖意。
以毗尼教旨昔世未聞。
縱有所明猶非盡理。
十門意趣出自今師。
故以序字屬于能序。
教興二字即為所序。
意之一字通指此門。
又文标十意。
謂裁度之懷前雲十門。
謂由之而入後言十條。
謂義類不同。
并對下諸篇随名不定。
通明中初科顯意分二。
初約義通叙。
雖文在初科而無虛之語通含後二。
論下引文正示。
釋迦如來道成積劫。
德超三聖。
化于人道示相同之。
是以且就人中美為尊極。
故曰至人。
又佛身充滿随物現形。
示生唱滅拯接群品。
今此且據娑婆所見誕育王宮。
厭世修行降魔成佛故雲興世。
言有方者方謂方法。
即明如來權巧之智窮盡衆生差别心行。
故所立教鹹适機宜。
皆令成益故曰無虛。
論即十住婆沙。
彼雲修多羅依十力等流說(一是處非處力。
二業力。
三定力。
四根力。
五欲力。
六性力。
七至處道力。
八宿命力。
九天眼力。
十漏盡力。
等流等謂無偏。
流即無擇)。
毗尼依大慈等流說。
阿毗昙依無畏等流說(謂四無畏一切智無所畏。
漏盡無所畏。
說障道無所畏。
說盡苦道無所畏)。
據佛施教通有三心。
約法對機不無偏勝。
是故說法開解偏在智力。
破邪豎論特須無畏。
立制檢過唯是大慈。
所以然者如來興慈出現于世。
欲說妙法普令開悟。
衆生頑鈍遂說三乘。
有遇法音即登道果。
故以略教束其過非。
人根轉劣破略起非。
複開廣教指過立制。
猶不能遵以至三千八萬無量律議。
正法之時尚多毀犯。
況當像末焉可勝言。
如是次第曲就下凡不遺微物。
自非大慈豈至于此。
故戒疏雲。
依大慈門曲授秘方。
偏賜内衆等。
引證中即本律增一中文。
彼雲佛在跋阇國池水邊。
告諸比丘。
汝謂我以何心為汝說法耶。
鈔引答詞略衆生二字。
對外道中初文言外道者。
不受佛化别行邪法多論販賣。
戒雲。
根本六師教十五弟子。
各各受行異見。
六師各别有法與弟子不同。
師弟通有九十六。
如是相傳常有不絕(僧祇總有九十六種。
出家人則佛道為一。
外道九十五未詳合數兩出不同)。
雖各立法而非正道與無不異。
以無法故空然獨居。
故雲自也。
人尊者位過人天故。
道高者俱能出離故。
制斯戒者戒是聖法制令受行。
受之則聖财内備。
行之則美德外彰。
出過外俗所以尊高。
為對二字正是佛心。
制戒之言唯在金口(昔來科為結集教興。
故此一句極多虛诤)。
引證中二。
初通指制戒證。
觀下律者即諸犍度。
據前戒本諸俗譏言。
無有正法外道無異。
佛因制戒頗符此意。
然是他譏佛意未顯。
故指下文制法。
以明如說戒犍度因諸外道八日十四十五三時集會。
瓶沙王見已白佛。
因制半月說戒。
安居犍度因六群春夏冬三時遊行。
居士譏言諸外道尚三月安居。
此諸釋子一切時遊行因制安居。
自恣犍度因諸比丘結安居。
已作制不共語問訊。
佛言。
汝曹癡人。
同于外道共受啞法。
衣犍度中有比丘持木缽佛言。
不應持如是缽。
此是外道法。
乃至比丘畜繡手衣。
著草衣樹皮衣葉衣璎珞衣皮衣鳥毛衣人發衣馬尾牛尾衣露身。
佛一一皆言不應爾。
此是外道法。
乃至結雲。
如是一切外道法不應作。
且引一二以息世疑。
下諸犍度其文非一。
故雲凡所及并懷也(舊記指下結集中譏謗之文。
則凡所并懷之語如何釋耶)。
懷即佛意異術即外道(術音述道也)。
故下别引結集證。
此即本律五百結集緣起之文。
以佛滅後外道譏言。
沙門瞿昙法律若煙耳。
世尊在日皆共學戒。
而今滅後無學戒者。
于是迦葉遂興結集。
即告衆曰。
我等可共論法毗尼。
勿令外道以緻餘言(祖師取意。
加上一句使文易見)。
問今明佛意那引結集文耶。
答當科所明并引佛世。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