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儀。
問如何受耶。
答以殺為業發意受行。
即為受也。
如雜心說。
順惡易成不假緣發。
但望殺心遍該生類故名律儀。
随殺生命即為持戒。
不律儀者非善故言不。
類通故言律儀。
即惡律儀所出異耳。
若此下釋義。
初二句通示。
戒以性名。
性通三性。
且論善惡互不相容各得禁義。
惡下别釋。
初明惡戒。
通禁制止名律。
造作有相名儀。
若下明善戒。
令反解者但應回倒善惡二字。
改樂殺為慈護。
即可見矣。
五中引律者。
此說戒法中釋戒序。
文戒是因木叉是果。
今召戒為木叉。
即是因從果也。
解脫中約近遠兩義釋之。
近中又二。
初标言随分者顯非頓脫。
即處處義也。
謂下釋。
初二句示境緣别也。
次一句明治行不頓也。
下一句示分果也。
此望随境起護脫免過非。
故雲随相。
次遠義者此以凡地所受望後聖果。
故雲遠取。
即前聖道本基義故雲因戒等。
克猶護也。
聖總三乘累該五住。
故下引證。
亦律序偈彼雲。
衆經億百千戒為第一最。
欲求第一最。
今世及後世當持此禁戒。
終身莫毀犯。
餘二句如鈔。
問近遠兩釋何以分之。
答此有多異。
一近約止業。
遠望除惑。
二近是凡地。
遠即聖道。
三近是就因。
遠即從果。
四近是漸防。
遠即頓破。
即戒疏雲。
戒障有二。
一者業非。
二者煩惑。
戒淨障業惑待智亡。
望分所除故雲别脫(此明近義)。
後智除惑乃稱究竟解脫(此證遠義)。
下文指後。
即戒體中發戒數量門。
彼明境量等。
即别脫之義可見。
四具緣門叙意中初示受法。
末代唯羯磨者。
以五受中善來三語八敬唯局佛在。
破結微通稀而複隐故。
藉因緣者或發心為因。
餘事名緣。
或能受為因。
所對為緣。
或俱因緣如前已辨。
其下明重述意。
一門即受戒篇。
比丘大綱者攝僧要故。
佛法根本者住持勝故。
列緣中此但撮前受法。
徑示是非。
分對解釋前已具委。
久聽既知不喜煩釋。
新學未曉自可尋之。
故略點示耳。
初列五緣并出母論。
三中初明受者知師下至小罪。
通望下明十師互知。
唯據重夷。
心不具法謂無戒者。
如十三難十誦白衣之類。
雜相中初又雲者懸取論意。
或可引前受緣。
五八戒下并略破重之言。
故雲乃至十戒等。
二引論示。
彼明六種戒。
随犯一重餘皆絕分。
文中具舉五戒。
餘并略之。
故雲乃至等。
八字寫訛。
準論合作十戒。
即越過八戒也。
不得如前者同上五戒也。
三結界中初斥單結戒場。
更下不字疑是多寫。
去之則義便。
直結小界即目戒場。
對大言小如前結法。
可知。
今下次斥無緣結小界。
此即三小有難應法。
無故為非。
四中初引論示心。
重輕二心難顯其相。
非謂徒然懇恻而已。
要在見境明白上品要誓。
方名增上重心。
亦如前說。
恐忘故重示耳。
又下約行顯相。
初示得失。
依論即上多論。
以期持奉即殷重。
故下引文證律自釋雲。
共比丘者共餘比丘受大戒。
是共比丘義(此謂受體同。
删定戒改雲共戒是也)。
同戒者釋雲。
結此戒已甯死不犯。
共餘比丘同是同戒義(随行司也)。
此即律本淫戒中文。
雖文局初戒而義通二百五十。
所以戒首先标此者。
意明必具受随二戒乃有持犯。
非受則無随。
非随則無受。
此證願行相副方成得戒明矣。
願行即受随也。
五時節中初科問。
列四心中略無記。
故雲乃至。
無心者論作入滅盡定。
準業疏。
問三性通得則合無心入無記耳。
答雲通者彼雲。
先以善心禮僧合掌。
白四起業相續成就。
是名善心發善心得。
若先以善心乃至起業。
羯磨未竟起不善念。
藉前善心力故發業任運而起。
與不善俱是名善心發惡心得。
無記睡心入滅盡定者亦爾。
次立難中即前受戒犍度中。
文嗔是不善。
睡狂是無記。
答中初示得不。
羯磨已後者謂初白竟。
第一羯磨已去名為後也。
業疏引十誦雲。
知時犯不知時清淨。
如犯殘忏。
聞出罪白後睡不覺羯磨竟者是也。
準此以通前聞白。
已後睡得戒(此祖師所據也)。
由前陳乞事委十師。
既聞作白足彰情許。
雖入餘心不妨感戒。
廣如業疏。
前下别點善心。
恐疑善心本是得限。
那雲白時具上四心不得戒耶。
故此釋之。
又下複恐見雲無心緣戒。
便謂濫上無心。
故重遣耳。
五優劣中優即勝也。
前後六門并單論别脫。
此兼道定還欲對顯别脫功勝。
又别脫一戒通含五受。
若對七科四通三局尋文可見。
欲釋此門先須略知道定名相。
初别脫對境彰名。
定道從心為目。
與定慧二心同時。
故并言共亦名為俱。
其定戒者成論離禅定為二戒。
色無色别故多宗合為一。
俱不動業故道戒或名道俱。
道共無漏等異。
此辨名也。
二别定并有漏。
道共唯無漏。
别脫欲界業。
定共上二界業。
道共非三界業。
此論體也。
三别定通凡聖。
道共唯局聖。
此位分也。
四别脫假緣受。
定道随心發。
此明因也。
五别脫但随身。
要期盡形故。
定道名随心。
生死不絕故。
此示功也。
略知如此。
餘如後解。
叙意中失相謂。
違教也。
次科多論五種。
初時二境三心四功五人。
如次釋之。
初時希常者。
以木又須佛出世制方有故。
餘二縱非佛出。
亦有得定證道之者。
故常有也。
希現勝者。
猶如世物希少則貴常者不如故。
二境中木叉遮性通禁。
餘二但止性惡。
故境通局也。
三約心者慈即大心。
故是佛因論雲。
禅無漏戒不以慈心得。
謂從智得。
此專自利。
即二乘心劣可知也。
四明功有二。
一攝生廣被七衆故。
二住持勝紹續等故。
住持中三種并以紹續字貫之。
初所乘法。
二即所住境。
三謂所成果(古記引毗羅三昧經雲。
人天涅槃是為三道非)。
論中但雲三乘道果相續不斷。
故知餘文并鈔加也。
五約人中外道無無漏戒。
故但舉禅戒耳。
以彼亦得色無色定故。
善見中初标示。
諸下校量初總舉法喻。
光山是喻。
學即是法。
戒定慧三故言諸也。
日下别對顯勝。
若下出其所以。
此與多論初義頗同。
重受中此章所明。
意令行者審己所受。
更求增勝故也。
多宗中初科文列三種。
并異四分。
言不重發者三戒永定。
如下心受五中心受十。
本俗仍下。
餘五方勝。
中心受十。
上心受大亦爾。
彼雲。
木叉戒者無有重得。
若微品心受得五戒。
後以中上品心受十戒。
先得五戒更無增勝。
于後五戒乃得增耳。
不重受者彼計一受即定。
既不重發更受不增。
故不立也。
準下但明具戒。
意詳五八十亦爾。
以五制盡形。
八限日夜。
縱逐日受望當日中不可重故。
不重犯者此據初篇同種為言。
依本定者本謂。
壇場初受也。
故下引證。
婆沙中年少苾刍得上品戒。
以能起上品心受故。
羅漢苾刍得下品戒。
以先發下品心受後不增勝故。
問羅漢既發定共道俱。
豈得不增。
戒必不增。
那得聖道。
如是思之。
釋難中初難者如戒本雲戒羸不悔。
謂将欲趣犯戒力微弱。
故雲羸也。
堅持守護其體光潔。
故如肥也。
體既肥羸。
理有增減。
則與上常定義實相違。
故以為難。
答中初二句約受随判開。
此對随行者行有持犯。
故說肥羸。
不論受體者受依本定。
故無肥羸。
亦下次就受體作無作分。
上二句明作戒。
一念者明時促也。
随心者謂逐境遷謝。
不可追改。
上中下心随發一品則永定也。
若爾彼宗作戒是色法。
那雲随心。
答此約心念克定成時。
故雜心多論并以初念二念用分初後。
如下自明。
下二句明無作。
非心者反上随心也。
盡形者反上一念也。
彼計無作為色。
故但雲非心耳。
随行增微者謂。
持心勤怠故體有肥羸。
即彼所計身口七業皆色損益義也。
若爾與上随行複有何别。
答上則專論随行。
此謂以随資受(古記以後解謂同成論許重受者非也。
彼自約行說體肥羸。
豈今重受耶)。
二成宗中初引論。
而标故者因前起後非引證也。
對破彼計假設疑問。
答中初答重發。
出彼第九七善律儀品。
具雲。
有人受一日戒。
是初律儀。
即日受優婆塞戒。
是第二律儀。
即日出家作沙彌。
是第三律儀。
即日受具足。
是第四律儀。
即日得禅定。
是第五律儀。
即日得無色定。
是第六律儀。
即日得無漏。
是第七律儀。
上雲無漏且據初果。
下複統收二三四果。
故雲随得道處(本論作道果)。
而下示重發義。
本得不失者從前體增為後體故。
勝者受名從後彰名前名沒故。
其下列釋可知。
問重發重受如何分别。
答重發據多戒。
重受約一戒。
若爾論明重發那見重受。
答由體重發即得重受。
以彼重受一體發故。
引證中師資傳今藏中無本(諸記雲。
梁僧祐撰有五卷)。
此即多宗餘師之義。
雖違已宗乃順今部。
故特引之。
僧傳即梁高僧傳嘉祥寺慧皎撰。
此引跋摩傳。
壇經作十一年。
隻桓即此土楊都寺名。
慧照等五十人。
影福寺尼慧果等三百二十三人。
同從重受。
僧伽跋摩此雲衆铠。
或問者傳雲。
有慧義法師擅步京邑。
見跋摩行重受事。
謂為矯異執志不同。
親與跋摩拒論是也。
答下即跋摩語。
慧義問曰。
夫戒非同見之色也。
頃見重受戒者。
或依舊臘次。
或從後受為始。
進退之間足緻深疑。
跋摩答曰。
人有二種故不一類。
若年歲不滿。
胎月未充則依今受為初。
若先年已滿便入得戒之位。
但疑先受有中下心。
理須更求境勝而重受戒。
即依本臘而永定也。
餘廣如壇經。
七中意明此土得戒元緣。
令知所從不妄承奉故也。
震嶺即目此方。
下雲漢境。
足可相照也。
通斥中初叙妄有二。
一謂無端始。
二謂緣乖亦得。
忽下正斥。
初斥妄言。
由不披教輕發此言。
故宜深責。
今時多爾無知可悲。
喟即歎息之聲。
霆謂疾雷。
七曜者日月五星(南方熒惑北方辰星。
東方歲星。
西方太白。
中宮土宿)。
麗即訓著。
布著于天也。
此明祖師将謂聖教人所同聞。
而不意愚者都無所曉。
因彼妄述不覺驚歎。
故雲豈以等。
亦猶具耳眼者。
聞雷至響見耀極明。
而不謂聾盲無所聞見也。
管識謂。
管中窺觑喻識見之狹。
厝置也。
故下示所出。
初顯緣成。
引用聖教者指前第四門。
此下示從始。
縱下遮妨。
猶恐執著諸律論中容有緣缺而感戒者。
便謂不必假緣。
故縱而奪之。
如本律不受十戒。
多宗不具衣缽。
伽論師僧不如法等。
即緣境濫也。
然成否之相并見受戒篇中。
故指如前。
别顯中僧緣為二。
初句重牒前标。
自下引示。
又三先叙教流之始。
後下正示受緣。
即下結示。
初中漢是朝代。
明即帝号。
後漢明帝永平三年夜。
夢金人飛空而至。
旦集群臣占之。
傅毅奏曰。
臣按周書異記雲。
西域有神其名曰佛。
昭王時生。
穆王時滅。
滅時此方午時天陰大地震動。
白虹一十二道貫于太微。
竟夕至曉。
穆王問于群臣。
時扈多(臣之姓名上音戶)奏曰。
西國聖人入滅之兆。
千年之後教法合流此土。
王敕刊之于石。
薶于南郊天祠之前。
臣算至今正千年矣。
陛下所夢将必是乎。
帝以為然。
遂遣蔡愔等十八人。
往西國求佛教焉。
迦竺者傳法僧名。
即迦葉摩騰竺法蘭。
皆中天竺人。
時蔡愔等至月氏國。
遇騰蘭同契遊化。
遂迎至洛陽。
譯四十二章經。
又赍畫釋迦像。
即此方三寶之始也。
迄亦至也。
曹即帝姓。
魏是國号。
為有後魏相濫。
故加姓簡之。
自漢明已來跨一百九十餘年。
未禀等者。
謂體俗形異也。
設複等者。
謂法阙事非也。
祠即神廟。
祀謂祭祀。
所以騰蘭不即授歸戒者。
此乃聖人知機而作化。
存由漸故也。
受緣中又二。
初明迦羅行受。
亦雲柯羅。
嘉平即齊帝時年号。
凡得五年。
洛陽即魏所都。
立羯磨受者納法為體。
異前形同也。
業疏雲。
依法正部行十僧受戒。
又雲。
神州一統約受。
并誦四分之文。
即此為始矣(此土僧尼得戒功始迦羅。
律宗不以繼祖忘本故也)。
文中但雲羯磨。
則三歸五十義必具矣。
中夏者大國曰夏。
且局此方。
言中其實西梵印度。
乃閻浮之中心可。
改妄習者立僧法式。
替前祠祀。
出戒心者令依持也。
出謂翻文。
心以總要為義。
律文雖廣要歸戒本。
故雲心也。
教宗之亂自此為始。
聰師已前盛弘僧祇亦由此矣。
又下次明昙谛譯羯磨。
昙谛梵言未詳華語。
若據藏中僧铠羯磨亦出曹魏。
但迦羅不用。
别請昙谛出之故。
今但推昙谛。
即僧傳雲。
請胡僧出羯磨是也(迦羅行受。
谛但譯文。
後人反。
以谛為祖獨遺迦羅者。
未之思耳)。
次尼緣中初标。
若據昙谛羯磨尼法備足。
則知。
曹魏以來即從一衆邊受。
此準五分十一衆受。
十僧之外須一尼為和尚。
方可行之。
理必先有西尼。
到此今雲初緣。
乃二衆受戒之初耳。
至下引示。
初示求那許請。
文又為三。
初叙求那西至。
元嘉即宋文帝時改号凡三十年。
求那跋摩此雲功德铠。
揚州即宋所都(今升則也)。
後于南林寺前園中築戒壇受戒。
即此土立壇之始。
又下二叙發起端由。
先明西尼怪問。
據傳乃影福寺尼慧果等。
騰西尼語咨問跋摩。
摩下跋摩答釋可解。
諸下三叙懷疑求受。
先明宋尼虔請。
下示跋摩許可。
次至十年下雲衆铠代成。
初叙衆铠西來。
即天竺國人。
初下次明行法。
先示前緣。
德铠即十年九月死。
俄下明尼滿數。
俄謂非久。
即十一年也。
通前共十一人此據正用為言。
故雲十數。
指出中僧傳梁慧皎撰(唐傳祖師撰。
宋傳贊甯撰二傳在後。
今非所指)。
名僧傳梁寶唱撰。
僧傳序雲。
琅耶王巾撰。
僧史齊竟陵文宣王撰。
三寶記傳。
或稱佛史。
或号僧錄等。
晉宋雜錄即俗典詳今鈔文。
多引僧傳。
然其事迹遍在諸文。
故通指之。
今生信奉。
故下顯意。
龜辨吉兇。
鏡分好醜。
千載之下不容濫迷也。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中一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