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
二果時無作有二(三法竟時一即同上作俱。
二是形俱果滿)。
三果後無作(第二刹那通于形終)。
五多少中此科不局戒體。
總列八種。
善惡定散世出世業。
一切通收故雲泛也。
标中雲依多論者。
若順多宗應雲無教。
但名通彼此。
趣爾舉之。
列釋中問。
作俱既與方便齊生。
何名無作。
答雖與作俱不妨彼體。
不假緣構。
以二法相違性不可合。
故疏雲。
不由心起任運相感。
故即号曰作俱無作是也。
二形俱者期盡壽。
故形滅失者據論受體實通四舍。
且據本期一相為言。
上之二種戒善兩通。
今明受體唯在此二。
餘無相涉。
五六義兼随行。
要期可同自誓。
三中初明善事。
下句反例惡事。
如置殺具類上說之。
四從用者。
上但物在。
此約持用。
善惡類解。
五中初依多宗。
身口不互則有異緣。
妄是口業現相表聖。
假身成故。
盜是身業咒物過關。
假口成故。
若下點異成宗。
不爾随造成業不說異緣。
如口造身。
即發口業。
身造亦爾。
六助緣者能教發業假彼所教。
前作助成文出殺盜。
教善準知。
七要期者與形俱何異。
答形俱随報。
要期不定。
疏雲。
如十大受及八分齊。
要心所期如誓而起(十受出勝發。
八齊開自誓)。
文舉善事。
惡亦同然。
八随心者此明定道二戒。
文分為二。
初依多宗。
彼謂。
入定入道有禅無漏律儀。
出定則無故。
次引成論。
初二句對破彼宗。
論中常有字下更有常不為惡一句。
善心者示随心故。
若爾定道無作應非非心。
答但能随心而實非心。
由彼業性能起後習。
故雲善心轉勝耳。
此下示名。
别下簡異。
唯随身者期盡形故。
問成宗别脫亦由心造。
何但随身耶。
答教限義故。
若爾何以疏雲。
功由心生随心無絕耶。
答過分義故。
即下引證。
道力即道俱戒。
又智論雲。
初果生殺羊家。
甯死而不殺。
此證定道随生死心明矣。
業疏問雲。
從用與作俱何異。
答業相虛通不相障礙。
間雜同時随義而别。
且如持鞭常拟加苦。
既無時限。
即不律儀為形俱業。
要誓常行即名願業。
口教打撲即是異緣。
前受行之又是助業随動。
業起即是作俱。
鞭具不亡即名事在。
随作感業豈非從用。
惡念未絕。
又是心俱故舉一緣。
便通八業。
餘則例準知有無也。
準此以明。
或單或具。
間雜不定精窮業理。
在斯文矣。
通簡中前七局欲界者。
體是事亂故。
後一中若世禅者單簡定共。
局二界者有漏業故。
若出道者通收道定。
非三界者俱無漏故。
上約界簡更以義求。
次約善惡簡。
前七通善惡。
後一唯局善。
三世出世簡。
前七局世法。
七惡定局世。
七善通出世為道方便故。
後一中定共通世出世。
道共局出世。
四就前七善。
初二及七通戒善。
餘四局泛善。
五定共有邪正。
六道共通大小。
如是廣之。
大門第二受随同異無作五同中。
四敵對同言體在者謂本受不失。
對事者事即是境由有本體。
方起防護。
即名本體能防非也。
與随中一等者。
疏雲。
對非興治與作齊等。
此無作者非是作俱。
謂起對防即有善行。
随體并生。
作用既謝此善常在。
故名此業為随無作。
與非敵對故與受同(準此。
随無作外别有作俱。
随作即謝)。
五中戒重發者。
明受體有三品也。
肥羸不定者随體亦三也。
以業随心發。
受随二戒各具三心。
故使無作各有三品。
标成論者。
對簡有宗受唯一品随有三品。
則一多不同也。
四異中初受但起心。
故可總發。
随是造修止得别發。
二中言随無作事止無者非無無作。
但由随戒随作防非。
作謝善在。
無防非能不名随戒。
故雲無耳。
前引疏雲此善常在。
文證明矣。
三中言二無者即惡無記。
次明作戒。
五同中名體反前。
義同如上。
短同者二戒并約方便色心。
動滅則止。
狹同者不通惡無記故。
若爾如多論中四心得戒。
又下持犯中自作教人自業相成。
并約前作方便。
餘心成業。
豈非二作通三性乎。
思之可解。
四異中第四初示異。
故下引文證受。
初雲受一品者。
問多宗可爾。
成論戒得重受。
那雲一品定耶。
答雖開重受三品不俱故。
若爾無作何以受分三品。
答無作非色心故。
雖有三品增為一體。
作是色心縱增三品初後各異。
故無多品。
随中下示多品義。
境優劣者即就所防顯境輕重。
謂初篇最優衆學最劣中間相望優劣可知。
或約能防難易。
分者吉羅至難。
為優重夷易遣。
反劣中間可解。
第三門中本說所緣。
而分四科者心随境起。
故先明心。
心境相應即發受體。
故三明戒。
戒必有用故後明防。
四義相绾不可孤立。
故初科先明前略。
但下顯今廣。
上二句示意。
下二句顯益。
上句開解。
下句次見行。
初能緣心中現在簡過未。
相續簡一念。
疏雲。
念念雖謝不無續起。
即以此心為戒因本。
二中初示境。
如下舉事顯相。
如與己為怨。
其怨已死即過去也。
怨或有子。
即現在也。
孫雖未生生必為仇。
即未來也。
業疏雲。
當生之非為未來是也(舊以腹中子為未來者誤也。
即屬現在故)。
于此三境俱能起害。
欲成淨戒必息惡心。
故所緣境遍該三世。
涅槃雲。
若人斬截死屍。
以是業緣應堕地獄。
引證中論文标問。
為破多宗故。
答中初句正答。
所即指境。
如下舉例。
且約過去未來亦然。
三發戒者。
問與上能緣何異。
答前是能緣心此即所發戒。
由彼受體無可表示。
還約能緣以彰所發。
又前二作戒。
後二無作。
又三局受體。
四落随行。
四明防非。
初文現在無非者。
此約對治心行以論三世。
防是預拟不令起非。
對治現前則防未非。
才失正念即落過非。
故知。
現在無有防義。
釋妨中初問者。
業疏标雲如昔所傳。
則知。
古來相承此語。
毗尼即七滅诤。
前因诤起乃用法。
滅即殄已起也。
已起即是過去據此。
止可言戒但防未來。
而兼過去。
豈非相違。
故須決破。
答中初文。
境雖過者怨家死也。
非非過者斬截事存也。
非雖不亡望今淨戒禁之不生。
還成未起故曰猶是等。
猶是者如雲還同也。
此釋順成古解戒防未起之義。
次釋即約犯忏。
明戒亦通兩防。
反破古傳之局。
業疏雲。
昔解。
毗尼除已起者。
據七毗尼戒防未起。
謂壇場受體此局論耳。
今解。
毗尼亦除已未。
如四诤對除。
是殄已起。
明觀正斷應起不起。
即絕未非(戒亦兩防。
義同鈔解)。
餘下指戒疏。
文見業疏。
彼又出多宗四位。
能緣局一念。
所緣唯現在。
發戒亦一念。
防非通過未。
别簡中初科前簡所緣。
得罪現在者随中持犯必對實境故。
過未唯起心者境非對現。
止可心緣故。
說言者顯非皆實故。
若下次簡所發。
一念者局三法竟一刹那時。
以前明緣境通三世。
發戒通相續。
此須重簡局示分齊。
引證中論文明戒。
而舉慈施者以施六度之首大士之行用。
以挍量足知高勝。
文為二節。
初明施戒功等。
又下明施不及戒。
又二。
初明施慈局狹。
言備物者謂。
财食等物可濟現境。
不及過未故。
戒下次顯戒通周。
下引論證。
示偏局過。
即同俱舍能非能境互轉生義。
下文自見。
問中緣防相并。
欲顯防非不通現在之義。
答中先約随行。
明不防現在。
初直定無非。
若無等者釋無非所以。
上二句顯成過非。
下二句開即屬未非。
然下次望受體說防過未。
初明防未起非。
既下次明防過去非。
轉難中上明受體能防過未。
欲推能防功歸随行。
故此征之。
答中初正示。
如下喻顯。
城池弓刀喻受體。
拟捍擊賊喻随行。
下指戒疏。
文亦出業疏。
疏雲。
戒實能防遮斷不起。
常須随行策持臨抗。
方遊塵境不為陵侵。
如世弓刀深能禦敵。
終須執持刀陷前陣。
四發戒标中。
指如上者亦受戒篇。
世俗即随流之徒非白衣也。
相即境相。
法即戒法。
下句顯益。
即兩利也。
懸舉中初二句明廣遍。
要下舉要略示。
初總舉。
任下别示。
初明六大通情非情。
次約六塵即非情也。
下約六趣等。
即有情也。
言中陰者業疏問雲。
六趣生外更有發否。
答如來非趣攝。
中陰亦複爾。
心論雲。
四生收諸趣。
中陰非趣攝。
以趣是到義。
中陰但傳識故。
引文中俱舍初料。
學者多昧先須略示。
分即是支。
謂七支業。
因即戒因。
謂能受心。
此文欲明五八十具四位之戒并遍生境。
故舉支心兩相比校。
謂戒支受心有盡不盡容可得戒。
生境不遍定不發戒。
謂三戒但發四支。
具戒全發七支。
此明七支多少皆是得戒。
即分不定也。
又若約三善則三心同時。
若約三品則随得一品。
此明三心全缺皆可發戒。
即因不定也。
獨衆生境不可不盡。
故言定也。
何下征釋定義。
不得從一種者言必須遍也。
分不定中一切謂七分也。
俱舍即有部計謂。
比丘戒方得七支是具戒故。
餘三四支以非具。
故若準成宗四戒并發七支。
即皆從一切得定也。
今依彼引宗計須知。
因不定中先明三善。
一切者三心俱時也。
若起三毒則有單具。
若起三善必不相離。
故次明三品。
不從一切者三心不俱故。
釋定中比前分因。
不從一切皆發得戒。
緣境反之。
故雲若不從等。
何下釋無戒所以。
雲下轉釋不得之意。
死息也。
廣示中初五分别者。
謂初受時發心斷惡。
于此五事有能不能。
故生取舍。
初簡生類有能不能。
二簡戒支。
彼宗五八局數定。
故若受一二但得善行。
成論不爾。
分滿皆得十具二戒。
體是出家。
遮性俱斷則有此過。
三謂國土郡縣。
四即年月日時。
五戒盡壽以論。
八戒日夜中說。
彼部時定。
成宗二戒盡形半日随機長短。
五中自釋。
除鬥戰者。
謂遇此緣不能持故。
如下通結。
準知。
戒善遍不遍異耳。
次明能非能者。
如于此類衆生不能持。
名非所能境于彼類能持名所能境。
疏雲。
以屠者持野獸戒(即所能境屠于家畜為非所能)。
獵者持家畜戒(亦所能也。
獵以野獸為非所能)。
初科文中上二句問起。
謂于此類衆生既非所能。
今亦通緣望彼發戒有何所以。
問意如是。
由下釋通謂心無所簡始相應故。
次科初過中先牒計。
此下斥奪。
上句指過。
損字寫誤。
準疏合作增。
下二句申理。
謂所能生非能中戒則有減。
非能生能中戒則容增。
故雲互轉生也。
疏雲。
如獵持豬羊戒死生獐鹿戒則減也。
或鹿生羊中戒則增也。
屠者例爾。
第二過中若爾者蹑上增減義。
則下指過。
以戒受舍并假因緣。
今自增減正乖戒義。
第三過中初縱許上義。
謂戒自增減不假因緣。
義亦何失。
惡下指過。
由害心不盡。
縱所能境心亦不定。
疏雲。
如獵者持家畜行獵不獲。
路逢豬羊心還起殺。
準知。
得戒之心不容毫發之惡。
高超萬善軌導五乘。
衆聖稱揚良由于此。
三釋增減。
婆沙問者即俱舍自引。
若爾者蹑前為難。
前雲互轉有增減過。
今難縱令普周不免此過。
故須釋之。
文中先約非情。
有增減過。
未有者如冬受春生。
戒則有增。
有時者如春受秋滅。
戒則有減次約有情唯有減過。
入般者證阿羅漢。
大般涅槃此約灰身入無餘者。
不于三界受生。
即衆生減也。
答中初句世疑。
戒本防非。
三乘果人煩惑。
既傾業非永喪。
何用戒為。
又經律中如來成道方始感戒。
羅漢破結上法得戒準此。
初句頗決深疑。
更有别通。
文在義鈔。
境不盡者經雲。
衆生無盡戒亦無盡。
此舉正報必兼依報。
故非情境亦無盡也。
第二句正通前難。
餘三相因而來。
心過在者以惑心未破。
妄業随興害生。
斷草心不息故。
三二俱句。
凡夫現境二皆存故。
四中不同者如初四重。
名僧尼同戒。
後四重尼有僧無。
漏觸粗歎僧有尼無。
名不同戒。
如僧轉為尼。
漏觸等境非我所防複無能防。
故雲俱謝。
此句論謝即不同前謝滅之謝。
比之可知。
次明非情中初文論。
約大千者據宗限也。
下文多雲法界。
其語猶通。
須約大小簡辨寬狹。
此意常切知之。
罪福即善惡也。
善生中且舉無情。
四義如下配戒中。
以下結勸可知。
三情境中阿鼻非想。
别舉上下統攝中間。
可不可者或約三世可。
即現在不可。
即過未又現在中五道相隔。
又人中遠近不及。
又近中凡聖可否等。
乃至者略淫盜也。
如來者獨指釋迦。
亦當分義大取恒沙。
三因緣者即三善也。
又下結歎。
通五衆者境量同故。
戒德瓶者即喻受體。
智論雲。
持戒之人無事不得。
破戒之人一切皆失。
譬如有人常供養天。
以求富貴天愍此人乃與一器。
名曰德瓶。
所須之物從此瓶出。
其人得已應意所欲。
以至憍佚立瓶上。
舞瓶即破壞衆物皆滅。
持戒之人亦複如是。
種種妙樂無願不得。
若憍佚自恣。
亦如彼人破瓶失物。
端拱謂縱不持也。
福德即無作。
了論中初科分二。
初引論。
據下二結歎。
初中先引論文。
次引論解。
此又分二。
初配數顯德。
前釋名義。
福即善業河即譬喻。
破戒煩惱即業惑。
二道言下合數。
三段先示戒數。
所引律戒皆彼論自指。
此土并無。
又指尼别戒亦據彼部。
不可以今宗挍之。
問了論宗正量。
何以戒數不依彼部。
答或恐止量戒本宗彼二律。
又恐欲顯多相故用别部也。
一一戒下次以十利配戒。
一戒有十利。
總成四千二百。
一一功德下後以十行配利。
一利有十行。
一戒成百行。
總成四萬二千。
信等者等取二精進三念四定五慧。
身口二護通一切戒。
不可專配七支。
又下二舉名顯具。
謂以無願之名顯滿足之義。
言學處者是修行者所依處故。
問中論取僧尼二戒。
合成四百二十。
今據一衆不當具發四萬二千。
故以為問。
初解中謂。
一衆邊實不可具。
準前二律僧有三百二十一戒。
則有三萬二千一百。
尼戒但出與僧别戒之數。
未知彼部尼戒少多。
不可妄配(舊記以四分戒配數非也)。
次解中。
以僧尼轉根即互入衆更不重受。
故知。
比丘一體具二衆戒。
尼亦例爾。
次七衆多少五戒引論中。
先明有情。
并下示無情。
始終者彼宗五戒局盡形。
故設下通示五法。
不随緣境有減失。
故此中情無情共論。
三善别配總十五戒。
義準中初明情境。
先離淫境。
則對女六戒。
對男五戒。
發下配心毒。
下示非情。
若情非情合數。
則對女二十一。
對男十八此約單配。
準開七毒。
則女四十九。
男四十二。
八戒中指情同上。
亦約依論義準二數不同。
非情五者。
一酒。
二花纓。
三高床。
四歌伎。
五不過中食。
一一三戒若情非情合數。
依論則得二十七戒。
義準則對女三十三。
對男三十。
私約七毒對女七十七。
對男七十可知(上且依彼論四支示數)。
十戒初中上示境同僧。
下準文以證。
律文即大小持犍度。
戒戒下者即二部戒本。
标四分者簡餘宗不爾。
多論四支同前五八故也。
釋妨中說相列十。
而雲同僧正相違故。
此下釋通。
初出列相之意。
故下以具戒白四比類。
方列十四者十即十戒對上三歸。
四即四重對一羯磨。
具戒中論文且約單犯。
一一衆生所對境也。
身口七支即所造業。
戒所禁也。
三毒即能造心業之本也。
論舉有情。
非情三戒一一亦爾也。
義準中初離毒心。
三單如論。
互起中二三者謂複有三也。
一貪嗔。
二貪癡。
三嗔癡等分即具足一也。
通上三單共為七毒。
女人下離過境也。
于七業中唯淫可離。
所以爾者如淫一道。
餘道無污。
殺有四處。
随一即死。
故不須分(腦喉心腰)。
七下以毒曆支。
以支對境。
一一支中各有七毒。
對男女境合數可見。
後二句曆非情境。
則不可數。
結指中善生五種統攝戒境。
但舉境比法。
故雲譬耳。
非譬喻也。
雪猶理也。
問攝戒中以佛制戒其相非二。
而前對情境但說七支。
疑其未盡。
故申此問。
初答盡中配戒種類文出多宗。
戒疏義鈔并引。
止以四重攝一切戒。
種名乃通。
諸篇條相各自為種。
類名則局。
唯據殘下諸聚。
是種之類。
今明種類且約偏對。
種即四重根本異故。
類即餘篇枝條生故。
縱有無量不出此四。
次不盡中初句立義。
以下釋所以。
殺打别者所防過異也(疏作輕重不同)。
能防異者對治行别也。
故下引證。
彼具雲。
除十善業及十惡業(化教業道)善戒(制教七支)惡戒已(即不律儀)。
更有業戒所不攝者。
謂善惡法(此依古記所引)。
今鈔略舉善惡戒耳。
準此經文。
則以根本隔出業戒。
可證七支不攝餘戒。
故雲故知等。
此二句若取偶對合雲七支根。
本所收。
或不改上句。
則下句合雲種類業戒所攝。
在文順便。
今戒本中初篇四重。
及九十中兩舌毀呰口绮則七支戒。
除此已外皆業戒也(舊記以殺妄大小謂七支。
攝九戒非也。
此亦輕重不同何得相攝)。
問據此所解即應不立種類耶。
答前後兩解大途不異。
但前以七支總攝種類。
後以七支自為根本。
别立業戒統收種類。
多見妄解故此細釋。
作句中前約根本種類。
統收衆戒然與業道容有相濫。
故須料簡。
初句後三者。
即貪嗔邪見化教所禁故名善。
律所不制故非戒。
四分重緣相同十業可入戒收。
若約菩薩十善俱戒。
如是知之。
第三句中初示相。
以下雙釋。
不要期者顯示世善無願體也。
反此者謂有要期受體。
然後如體而修。
問戒儀中上明戒體周遍。
頗濫律儀故當分折。
答中初以義略分。
衍猶遍也。
以律訓法法即遍制。
恒令不起不待對事。
戒者訓禁。
禁即對過。
防遏為功。
必約對境。
二皆有相故并名儀。
如下舉善惡。
委示又二。
初善二惡尋文可解。
三戒行中初科言二戒者。
示現随戒義故。
方便言通。
且約遠離對治之智。
正釋中初文前約法明。
要期即盡形斷惡決絕之誓。
思即緣境周遍。
慈愍之心。
合此二心混為一願。
即受體也。
稱願者合上要思。
即随順義。
譬下次約喻顯。
初營宮宅喻求聖道。
下喻受随可知。
營構謂造立屋宇。
相須中初叙互缺。
先明缺随。
寒露者喻無善蓋覆。
弊謂困死喻沉惡道。
若下次明缺受。
随生死者但是世善非道基故。
又局狹者緣境不遍。
惡心存故。
穿窬謂穿壁窬牆也。
由無外院。
其間房室容彼穿窬。
此明無受防約雖修善行。
還為塵擾喪失善根。
如賊穿窬盜竊财寶也。
必下示相須。
問中上明相須。
其功一等。
招生感果必有親疏。
故須顯示。
答中初對顯親疏。
上二句明受疏也。
必下明随親也。
以壇場初受頓起虛願。
對境防約漸修實行。
行即成因。
因能感果。
故業疏雲。
故偏就行能起後習。
不約虛願來招樂果。
然受随二法義必相須。
但望牽生功有強弱。
随雖感果全自受生。
受雖虛願終為随本。
是則懸防發行。
則受勝随微。
起習招生則随強受弱。
教文用與學者宜知。
故下二别彰行相又三。
初成随之相。
一受等者舉始終也。
方便者對治智也。
正念者攝妄緣也。
護本受者随順義也。
入行心者即示二持成業處也。
三善體者明業性也。
則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