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得。
若受一戒名一分優婆塞。
二戒名二分。
三戒名少。
分四戒名多分。
五戒名滿分。
先陳戒相審問所能。
然後為受。
準業疏三歸直授五戒。
簡人者以翻邪初心難拔宜即引歸。
若更覆疏容還舊迹。
五戒不爾。
先已歸正。
心性調柔堪思我倒。
故須簡略。
二作法中初科詞句分五。
一陳己名。
二歸三寶回向境界。
三盡形等顯所期。
文舉盡壽或一日夜或月或年随時自改。
四為五戒者正立誓也。
且舉滿分。
或一分二分亦在臨機。
優婆塞古翻清信土。
亦雲近事男。
女雲優婆夷。
五如來等結歸正本也。
以三寶名通九十六種後須顯正。
非同前濫。
由此勝号外道無故。
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佛也。
至真者體悟無邪也。
等正覺者道同三世也。
此實我歸。
餘非敬者故雲是我世尊(此并撮略業疏釋之餘廣如彼)。
前三歸誓正發戒緣。
三法才竟即納戒體。
後二歸結是囑非體。
次科初誡聽。
多陀此雲如。
阿伽度此雲來。
阿羅诃此雲應(應即應供)。
三藐三佛陀此雲正等正覺。
亦舉三号令生信奉。
盡下列相。
邪淫者犯他毒也。
俱舍有四。
一他妻。
二自妻非道。
(大道口道)。
三非處(非房室中)。
四非時(懷胎乳子受八齋時)。
五中前四性戒。
有情境發。
後一遮戒。
非情境發。
飲酒放逸能作四過故偏禁之。
是下囑累有四。
初囑謹護。
二勸作福。
三令受齋。
四教回向。
年三者正五九月。
冥界業鏡輪照南洲。
若有善惡鏡中悉現(或雲天王巡狩四天下此三月對南洲又雲此三月惡鬼得勢之時故令修善)。
月六白黑兩半名有三日。
按智論初八天王使者下。
十四天王太子下。
十五天王自下觀察衆生善惡。
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亦爾(小盡準布薩應用初一)。
持齋者或受八戒。
或但持齋。
中前一食中後不得妄啖(今多蔬菜不節晚食此雖非齋猶勝輩血又有飲水周時為清齋者此乃邪術一切衆生仰食而住但勿過中是佛正教)。
三料簡中成論對反有宗三皆偏局。
一須具受二不重增三定盡形。
多論須五衆者疏雲。
皆是弘法之人故。
俗雖曾受非故不聽。
智論初段六齋緣起異上智論。
蓋所出不同。
先雖奉齋盡日不食複無善法。
佛因誘接故為加改。
次科問中若據有部但發四支。
成宗具七。
與論頗同故引示之。
答中初約義釋。
上二句正答舉一。
又下轉釋舉妄。
恐雲何不于餘三中趣舉一耶故此釋之。
如下引例。
十善攝無量。
妄語攝餘三。
相比無異故雲準知。
三中文如随相罵戒具釋。
内法即往業。
外法即依報。
增一意亦同上。
内物即正報。
以疏況親必招殃禍。
下指諸文不複煩引。
須者尋之。
八戒初科多論開心念者即自誓受。
疏雲。
非謂常途故。
彼文雲。
若無人時得心念受明緣開也。
二作法中初教具儀。
應下正受法。
一日一夜合在三歸之下。
文為四段。
初稱名。
二歸境。
三限期。
準下成論受通長短。
随人加改四立誓。
疏雲。
言淨行者以所期時奉持九支同諸佛故(又簡五戒不斷正淫故)。
不言如來正覺者五戒初離邪緣故以正隔之。
今此重增複何須也。
忏悔中布薩翻淨住。
亦雲清淨。
理合先忏後受。
論中倒列故注移之。
說相中初正說相。
願持下二教發願。
初中一一皆言如諸佛者疏雲。
舉聖境所行也。
某甲亦如是者引已同上也。
若準羯磨雲如諸佛盡壽不殺生。
我某甲一日一夜不殺生能持否(答雲能持)。
今此所示全依智論。
疏雲。
有本雲。
我某甲一日夜不殺生亦爾者直述已契。
上同于佛不假問答亦成說相。
(今依羯磨說之)。
高大床即足高尺六已上也。
或可大即是廣方三肘者。
又阿含八種勝床。
金銀牙角嚴飾故勝。
佛師父母從人故勝。
不必高廣并不合坐。
西土以華結鬘貫首。
及用香油塗身以為美飾。
此方須除帶佩華璎脂粉塗面等準文九戒。
而言八者多論雲。
齋以過中不食為體。
八事照明故成齋體(謂以八戒禁防非逸方顯持齋清淨故雲照明)。
共相支持名八支齋。
故言八齋不言九也。
所以不過中食在後獨明。
若依羯磨則合高床歌舞為一。
過中為八。
又增一中過中為第六。
合嚴身觀聽。
為一皆所出不同。
随依并得。
發願中初離惡趣。
八難者三塗。
長壽天。
北洲。
佛前佛後。
世智辯聰。
諸根不具。
我下揀世報。
願下示所求。
薩雲若亦雲薩婆若。
此雲一切智。
指增一者彼雲。
我今以此八關齋功德不堕惡趣八難邊地。
持此功德攝取一切衆生之惡。
所有功德慧施彼人。
使成無上正真之道。
亦使将來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死。
言關齋者謂禁閉非逸靜定身心也。
鈔疏今見業疏。
雜相中僧祇召受恐俗緣多而不憶故。
十誦俗來因而勸受。
增一先忏後受證前所注非自意故。
中含下三經并明力用。
十号者如來(仿同先迹)。
應供(堪為福田)。
正遍知(寂照法界)。
明行足(果從因得)。
善逝(妙往菩提)。
世間解(達僞通真)。
無上士調禦丈夫(攝化從道)。
天人師(應機授法)。
佛(覺悟歸真)。
世尊(三界獨尊)。
齋經彼雲。
受齋之日當習五念。
一當念佛十号。
二當念法。
三十七道品具足不毀。
三當念衆恭敬親附。
四當念戒一心奉持。
五當念天後生天上終得泥洹。
成論初明功勝。
彼引帝釋說偈雲。
六齋神之日奉持于八戒。
此人獲福德則為與我等。
佛止之曰。
若漏盡人應說此偈。
故知天主福報不及出有聖人。
方堪比拟下明長短并成者疏雲。
接俗之教不可約之是也(古引多論半日不得者猶執部計準理皆通)。
俱舍釋上第七華璎嚴身。
除非舊者謂去新好之飾服。
常所用者故雲不生等。
醉即昏迷。
亂即散逸。
善生不得多者恐人參混心不專一。
泛論歸戒獨受為佳。
則心不他緣法無通濫。
今多衆受于理雖通終成非便(有雲約授戒人說安有多師同時授戒本無此理何須制之又雲受字合作授謬妄之甚)。
五分初教俗不敬道。
八法文舉前五。
毀三寶及戒為四。
五不利優婆塞住處(遮部彼所受戒)。
六作他惡名稱。
七欲辱彼住處。
八以非法為正法欺诳于人(或可此三通以不利改之故不别舉)。
若有此八許令不敬。
以無德故。
若下次教道不往俗。
聚落亦爾者上約一家合聚。
皆嗔比丘不往彼聚。
雜含示名實。
清白謂不染塵。
修淨住謂奉戒行。
男相成就謂有丈夫之操。
口說三歸謂初須師受。
具斯四者則名實兩副矣。
第二辨生緣中初引緣。
佛下立制。
親擔父母者即執勞奉事。
珍奇衣服即供給所須。
右父左母者順陰陽也。
或可彼方偏尊母故(有雲西土以東為尊左北右南北是陰故然人行所向不定未必如此)。
須臾恩者懷抱長養至于長大經涉多時。
百年勤苦不報須臾況多時乎。
以道供俗本是污家。
唯許二親故雲聽也。
得重罪者違制吉羅業道重故(有雲逆蘭詳之)。
二中不信少經理者逼令歸正。
故經理謂供給營幹也。
有信恣與者必無虛費故。
開将至寺者無親可歸故。
洗母不觸者觸不開親故。
父如沙彌者養同小衆故。
唐僧傳雲。
敬脫常擔母一頭經書一頭。
食時留母樹下。
入村乞食用以充繼。
又齋道紀亦以經書佛像老母掃帚擔荷而行。
每謂人曰。
經不雲乎。
掃僧地如閻浮不如佛地一掌許。
親供母者與登地菩薩齊。
人或助檐者紀曰吾母也非他之母。
形骸之累并吾身也。
有身必苦何得以苦勞人。
所以身為苦先幸勿相助。
此乃大度豈比常途。
雖教有小違而理歸大順。
酬恩竭力今古無之。
三中涅槃三寶一體。
體無生滅故皆常住。
啟開也。
七世者北遠疏雲。
無始皆開何止七世。
但随世俗且言七耳。
即梵網雲。
六道衆生皆是我父母。
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是也。
母論貧者先法後食。
不貧但法無所乏故。
四分愛道求出家。
如來不許。
阿難代請之詞。
愛道是佛姨母。
佛生七日摩耶命終。
姨母乳養長大。
愛道在俗已證初果。
故雲況得淨信。
是知生育恩大。
雖百年肩荷不報須臾。
三寶一聞即酬重德故。
唯佛法可報劬勞。
自外供須終名直養。
四中彼經第一雲。
佛言我于過去世時。
波羅奈國有長者子名慈童女。
父喪賣薪日得兩錢。
奉養老母。
次得四錢八錢十六錢。
後欲入海采寶。
母即抱捉。
子掣手絕母數根發。
遂入海取寶。
還發時有水陸二道。
即從陸道去。
乃見有城绀琉璃色。
有四玉女擎四如意珠作樂來迎。
四萬歲中受大快樂(酬上二錢)。
次複前行見頗梨城。
有八玉女。
擎珠來迎。
八萬歲受樂(酬上四錢)。
複舍遠去至白銀城。
十六玉女擎珠來迎。
十六萬歲受樂。
(酬上八錢)。
又複舍去至黃金城。
有三十二玉女擎珠來迎。
三十二萬歲受樂(酬十六錢)。
又複舍去遙見鐵城。
心生疑怪遂入鐵城。
有一人頭戴火輪舍著童女頭上(酬損母發)。
童女問獄卒言。
我戴此輪何時可脫。
答言。
世間有人罪福如汝。
然後可代。
又問。
今獄中頗有受罪如我者否。
答言。
不可稱計。
聞已思惟。
願一切受苦者盡集我身。
作是念已鐵輪堕地。
獄卒以鐵又打頭。
命終生兜率天。
時慈童女者即我身是。
當知父母少作不善獲大苦報。
少作供養得無量福(童女是長者名非女人也)。
鹦鹉。
彼雲。
過去雪山有一鹦鹉。
父母都盲。
時有田主。
初種谷時願言。
與衆生共食。
鹦鹉子即常于田采取以供父母。
田主按行苗稼見諸蟲鳥剪谷穗處。
嗔恚便設網捕。
鹦鹉子言。
田主先有好心何見網捕。
且田者如母(常生長故)。
種子如父(相繼續故)。
實語如子(可寶惜故)。
田主如王。
擁護由己(得白在故)。
作是語已田主歡喜問言。
汝取此谷何為。
答言。
有盲父母願以奉之。
佛言。
鹦鹉者我身是。
田主者舍利弗是。
盲父母者淨飯摩耶是。
增一兩節初校量功德。
一生補處即等覺菩薩。
準知。
孝養德唯降佛。
菩薩戒雲孝順至道之法。
儒書亦謂至德要道。
則萬善之總百行之源。
儒釋皆然。
釋門尤切。
常當思報勿得背恩。
文下次明恩大。
文合作又。
并增一故謂雖以善導罔極難酬。
故雲不可報。
或可教導餘人可使報恩。
父母有恩故不望報。
是下結勸。
五中論舉盲病。
餘病例然。
又但阙所須不必在病。
自能紡績者特舉微賤。
類餘充足不須強與。
犯罪即吉。
同污家故準此斟量。
六中僧祇令改俗。
阿字入呼。
準應即義準文不出。
故增一明易姓。
彼雲。
四姓出家同稱釋氏。
即謂比丘。
非關俗士。
此明離俗已後不得依本族姓也。
善見召婢。
既已出家則非所屬。
故加美飾不複本名。
阿摩尼即佛召姨母之号。
然此二号乃是通召女流。
僧祇所制即局本時親屬故不同也。
七中初聽輿屍引經顯據。
彼文雲。
愛道涅槃佛與阿難難陀羅雲。
舉屍殓時梵釋四王欲代為之。
佛皆不許為報恩故。
淨飯亦然。
坡音頗。
峨音我。
謂傾動也。
次制變服。
今時多著彩帛袈裟。
乃以布衣為孝服。
又雲。
僧無服制但布少粗是不聞。
智論雲。
如來著粗布伽梨。
傳謬至今。
愚迷不改。
又有白帽素縧蒲鞋哭杖。
仿同鄙俗。
一任愚情。
睹此明文早須悛革。
第三入寺法立意中初叙寺處清嚴。
僧居有二。
一者慕靜即自行。
二者施訓即化他。
居靜不宜喧。
禀訓不當慢。
此四句即約行顯處也。
且下次叙入須法式。
初明所應為。
上二句标境勝。
下六句示須法所以。
應合也。
俯仰即儀貌。
履行即所為事。
豈下次示不應為。
蹈履也。
形見也。
非唯等者謂無益有損。
流墜也。
正法中初科有五。
初入寺門。
二拜總禮三寶。
先下次禮佛。
三契。
契猶遍也。
今則多稱贊佛偈。
随所能者三遍說之。
禮佛下三禮僧戶外總禮。
如今衆堂之處。
若下四誡守慎。
初叙誡。
注中前段釋上自失善利。
俗阙者謂同俗流阙于道行。
後段教随宜誨示。
背僧即不信心生。
取異謂求見僧過。
經下引證未詳何經。
初令舍惡次示行法。
順佛行即右繞。
西入東出。
佛在我右。
偏袒右肩示有執作之務。
逆行即左繞。
反上可知。
緣礙左繞者示權開也。
謂西向有妨反從東入。
佛在我左頗乖執侍。
故今存想如右。
無異則免過也。
入出向佛者假事表心。
歸依不背也。
次科初念三寶。
佛僧能覺。
因果雖分所覺道同故雲一體。
道即諸佛果源衆生心本。
極證名佛。
始學名僧。
僧現學法終至佛果。
若此待僧豈容輕侮。
注中初教念僧。
則三寶備矣。
今下次令念己。
與僧不殊。
尚當尊己豈敢慢人。
低下次離諸過。
初二句舍憍慢。
次二句止殺害。
後一句離觸穢。
并寄事表法。
如注所顯。
當下三修淨福。
表對亦如注。
三中有五法。
初護毀損。
注雲他供。
即卧具等皆他所施故。
善器即自身堪受道故。
并下除調戲。
沙門下不先卧。
又下敬僧坐處。
舉況引證。
尋文可了。
經中即寶即手經。
又文殊問經雲。
死坐鐵床上。
若下不後起。
斥非中初文入道緣者善根由發故。
淨土因者心清淨故。
出離轶者期解脫故。
轶即是轍。
車所從之道也。
次科初叙無知。
僅猶略也。
不體法意者總迷上三也。
都無下二句反上因緣也。
供養福田反上出離轶也。
注中非全無者不掩有信故。
多下出非法。
三節。
初叙無智造業。
前斥聚會。
今世多然。
又下斥侵毀。
圖剝謂謀害。
低突即觸犯。
恣頑癡者即不畏因果。
或下斥規奪。
具下總示因果。
二明有智獲益。
三引經合證。
經文雙喻下雲衰利即合田園。
蒺藜有刺如菱而小。
前境謂僧寺。
女人法中初指同。
唯下彰異。
又二初指過。
假謂虛假。
排謂推排即牽推等。
蕩謂縱放。
[打-丁+棠]觸也。
必下示法。
礙絕謂系屬于人不自在故。
鄙謂厭惡。
悼即悔恨。
敬沙彌者恐謂未具不加敬。
故注顯可知。
出寺法中初結前。
所下正示。
初教禮辭。
凡下令舍施。
金剛堅利之寶伽藍福業之地故以喻焉。
次要術中初文指中國者前雲隻桓舊法故。
正示中初文前叙道俗相資。
修道緣者假彼外護故。
生善境福智由生故。
出家下次明互相敬護。
初道須攝俗。
四輩即天人。
龍鬼幽通三趣。
顯則唯人。
次科初叙道衆志遠行薄。
智下次教俗士取志合行。
終照即深識不責目今。
遠度即大量不見小過。
略謂捒略。
所下示幽靈同資。
克猶究也。
克照皆龍天之心。
終遠即出家之志。
如感通傳韋天告祖師雲。
天竺諸國不及此方。
此雖犯戒大塗慚愧。
内雖陵犯外猶慎護故。
使諸天見其一善忘其百非。
若見造過鹹皆流涕悉加中護不令魔惱。
今下斥凡俗多譏。
初叙其愚迷。
自下彰過失。
上句障聖道。
次二句失善利。
後二句招苦報。
可謂下結歎。
三中初正明。
此即轉釋上科不受道化之語。
如下喻顯。
嬰兒即喻愚俗。
即上所謂小兒癡是也(有将嬰兒喻比丘非也)。
囑累中乍觀語勢似總一篇。
細詳文意止結此科耳。
釋主客篇
舊住名主。
時過名客。
若對三界則無有主客。
今望伽藍不無久暫。
強分主客以明待遇。
然據律中制主待客。
但主須筵款。
客至有儀故雲相待耳。
制意中初二句示出家超世。
無系之人故如賓也。
次二句明遊方漂泊。
随處暫止即以寺字況于逆旅。
謂同迎客之舍。
既無定止義當迎待故雲頗存于此。
故下顯制。
曲即委備。
雲雲生起下文。
初科中前明客來入寺。
後明舊住迎接。
知佛塔等者或問于人。
或自瞻視。
至門應開謂無關鎖容自開者。
若不能者即反上也。
此間晝日不尚閉門。
事亦稀也。
下牆謂低處。
逾入此方所忌未可依用。
次科四分初求房舍。
自述歲數令知上下也。
有當取者舊住給與也。
丸藥舉之不拾他物。
特舉至微例其餘也。
次問處所。
五分不眠為防難故。
三中四分禮僧。
止于四座以成衆故。
餘座不禮恐勞擾故。
思惟即禅定。
禮誦同之。
十誦時見謂近處也。
四中初文先問法食之處。
又下次問利養有六。
僧差即僧次。
檀越送食謂将入寺。
月八十五即六齋日人多設供(業疏雲黑白俱有三日文少十四)。
月初彼國重之亦多營設。
檀越請即别請(舊雲僧次者非)。
三問人畜并據俗舍。
次科初示僧制。
若下明筵留。
不語知者恐追伴故仍安慰之。
給糧食者準須出己必非常住。
三中十事與者前二與物後八與語。
習俗謂風俗所宜。
僧教令則随方制度。
某事可食事即物也。
法附中初科上二句叙教法之功以能成善故。
有由謂由于教也。
次二句叙威儀之勝以能成因感果故。
冥因者心業未形故。
顯果者報相可見故。
宗即是本。
是以下引證。
阿說亦雲阿說嗜。
此雲馬勝。
從佛受學方經七日便備威儀。
以宿五百世為猕猴今猶躁擾。
出家七日即改本轍。
以威儀悟物故稱威儀第一。
身子與目連為友共結契雲。
若得甘露必當同味。
後時身子見馬勝威儀庠序。
乃問。
汝師是誰為說何法。
答雲。
法從緣生亦從緣滅。
一切諸法空無有主(此依五分引或有出雲諸法從緣生亦從因緣滅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
身子聞已便證初果。
次傳向目連亦證初果。
後同馬勝往佛所出家也。
傳法等者即第五祖優波鞠多。
威儀肅物率皆從化。
如佛無異但無相好。
時人号為無相好佛。
又第二十祖阇夜多善持威儀見無不敬。
佛曾記之。
阇夜多者最後律師。
故知諸祖傳通并以威儀令生物善。
方冊即付法藏傳。
故下結前起後。
列示中初文五分。
明威儀化物功深。
阙則二利俱失故非大明也。
僧祇明行法。
平視頭不俯仰也。
合身回不但轉項也。
中含初别示行法。
續上僧祇。
狩王即師子及象王。
若下通明四儀。
初明入聚即示行法。
無事處即阿蘭若。
合明食法文見頭陀。
或下次明住坐二法。
于中下後明卧法。
頭面向像無背違故。
系想明相不著睡眠故。
僧祇卧法大途同上。
文複詳委但頭向不同。
衣架師長皆尊處故。
合口拄龂心易定故。
念慧所修觀行不暫忘故。
指如上者即想明相等。
十誦明燈不卧恐裸露故。
出行中初科前明摒淨。
随相即覆處敷僧物戒。
去時下明白告。
後去時下明觀方量伴。
利衰謂有益無益。
時言謂當言即言。
若有下明暫住複去法。
下座得病下明遇病料理法。
上座有病理合看視故。
但明下座恐舍棄故。
得脫謂差損。
次科初示行法。
先指後跟是賤下相。
在下明覓處。
前食即小食。
後食即中齋。
當白入者由覓宿食必入俗舍故。
三中安詳離卒暴故。
一心離雜念故。
觀地二意。
即止作也。
不退菩薩舊雲初地已去。
坐卧中初科僧祇前明坐法。
駱馳謂兩膝拄地。
次明卧法。
仰是慢相。
伏即饑相。
左脅淫相。
如法即右脅卧。
指三十五者彼雲。
應如師子獸王順身卧。
若右脅有癰瘡無罪不者越威儀。
增一手按彼因外道抽除床攊故制(攊音曆今謂床桄)。
十誦制晝卧者有病應開。
喜眠令經行者除昏思故。
善見初制系想。
三寶戒施天為六念。
下明坐跪名二。
禅觀加趺。
飲食踞坐。
尼令長跪。
非不通僧。
僧制互跪則不通尼。
故注雲各有所立也。
别示中初科三千中明踞坐。
交足左右交過雙。
豎謂腳頭向上。
卻踞謂反向後。
掉捎謂搖動。
搘拄謂一足著地搘起。
一足直申向前。
上足即翹起一足。
次明五事。
應通二坐。
不前據謂兩手托床。
母論明加坐。
撿合作斂。
次科三千中不與師坐不僣上也。
十誦初制起他。
謂恃己陵物也。
乃下次制濫下。
三中初明卧法。
卻踞謂退身坐。
欠音欠。
張口申氣也。
吒去聲歎息也。
狗群謂相倚也。
起以時節即念明相心起。
當責謂懈怠耽睡等念。
又下次明起入衆法。
遺即留也。
卧法中善見明念起。
三千示卧相。
母論誡耽睡。
二時謂初後夜。
一時即中夜。
僧祇制晏起。
注指前說即右脅著下累腳合口等。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