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記第一卷
沙門釋光述
分别界品第一之一
将釋論文。
三門分别。
一明論緣起。
二釋論題目三随文别解蓋俱舍論者。
筏蘇槃豆之所作也(筏蘇名世。
槃豆名親。
印度有天俗号世親。
世人親近供養。
故以名焉。
菩薩父母從所乞處為名也。
舊譯為天。
此翻謬矣。
若言天。
應号提婆也)菩薩。
學通内外。
博達古今。
名振五天。
聲流四主。
故能潛名數載讨廣說之教源。
制論一時播芳名于萬古。
密申傳說有部懷疑。
請釋頌本文方袪宿滞斯論。
乃文同鈎鎖結引萬端。
義等連環始終無絕。
采六足之綱要備盡無遺。
顯八蘊之妙門如觀掌内雖述一切有義。
時以經部正之。
論師據理為宗。
非存朋執遂使九十六道。
同玩斯文。
十八異部。
俱欣秘典。
自解開異見部制群分。
各謂連城。
齊稱照乘唯此一論。
卓乎逈秀。
猶妙高之據宏海。
等赫日之瞙衆星故印度學徒。
号為聰明論也往有三藏真谛法師。
已于嶺表譯茲論訖。
但為方言未融。
時有舛錯。
至如現法非得先哲同疑。
常非果因前賢莫辨。
如斯等類難可備詳。
略舉二.三以彰今譯和上三藏法師。
志存弘傳誓遊西域。
搜揭奧典盡鹫嶺之遺言。
斫檄法門窮上賢之餘說。
既而遍觀其聖迹。
問道複周。
旋轫上京奉诏翻譯
此論。
以永徽年中于大慈恩寺譯。
文義周備。
妙理無虧。
傳彼梵言務存其本。
庶使懷疑之侶渙若冰消。
伫決之徒實忘飡寝。
此即第一明論緣起
言釋題目者阿毗達磨。
形二藏以立名。
俱舍。
标一部之别稱阿毗。
言對。
能所對故達磨。
名法。
持生解故俱舍。
名藏。
攝依彼故論。
謂言論。
教誡學徒此卷在初故稱第一
分别界品第一者。
此下第三随文别解。
就中有三。
一明依經造論。
二别釋品名。
三依文正解一明依經造論者。
西方造論皆釋佛經。
經教雖多。
略有三種。
謂三法印。
一諸行無常。
二諸法無我。
三涅槃寂靜。
此印諸法故名法印。
若順此印即是佛經。
若違此印即非佛說。
故後作論者皆釋法印于中意樂廣略不同。
或有偏釋一法印。
或有舉一以明三。
如五蘊論等唯解諸行無常。
如涅槃論等唯釋涅槃寂靜。
此即偏釋一法印。
如俱舍論等解諸法無我。
此即是舉一以明三所以就此釋者。
諸行無常唯明有為。
涅槃寂靜唯明無為。
諸法無我通明有為無為。
欲彰此論無事不攝故。
就廣以明二别釋品名者。
就中有二。
一正釋品名。
二明品之前後言正釋品名者。
族義。
持義。
性義。
名界品謂品類。
即界名品。
故名界品。
此品廣明故名分别此論始終總有九品。
此品居初故言第一。
或言。
第一帶數釋也問此品之中亦明蘊.處。
何故以界标名。
解雲。
界者性也。
性之言體。
此品明諸法體。
以界标名。
蘊.處非體故不别說又解。
蘊.處.界三中。
界名義廣。
故偏說之。
處雖義廣。
名狹不說。
蘊名與義俱狹不說又解。
有情根性有上.中.下。
上根樂略說蘊便解。
中根稍遲辨處方了。
下根好廣談界乃悟。
上能兼下界益三根。
下不及上。
處二。
蘊一。
益廣為勝故以界标名又解。
此品廣以諸門分别十八界義。
故以界标名。
蘊.處不爾二明品之前後者。
此論一部總有九品。
釋佛經中諸法無我。
前八品明諸法事。
雖亦明理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後一品釋無我理雖亦明事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事粗先說。
理細後明又解。
事是所依所以先說。
理是能依所以後說就前八品中。
初二品總明有漏.無漏。
後六品别明有漏.無漏。
總是其本所以先明。
依總釋别所以後說。
即如諸論先舉總章後方别釋就總明中。
界品明諸法體。
雖亦明用。
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
根品明諸法用。
雖亦明體。
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體是其本故先明界。
依體起用故次明根就别明六品中。
前三品明有漏法。
于中雖亦明無漏法。
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後三品明無漏法。
于中雖亦明有漏法。
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有漏法粗。
所以先說。
無漏法細。
所以後明。
如四谛中先明苦集後明滅.道又解。
有漏可厭。
所以先明。
厭已令欣。
所以無漏後說又解。
有漏無始來起。
是故先明。
無漏新生。
是故後說就别明有漏中有其三品。
謂世.業.随眠。
約果.因.緣三以明前後。
世品明有漏果。
相粗易厭。
所以先明。
于中雖亦明因及緣。
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業品明感果之因。
果必由因而起。
必其力勝。
所以次說。
于中雖亦明果及緣。
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随眠品明業之緣。
業自不能感果。
必藉其緣。
随眠生果稍劣。
所以後辨。
于中雖亦明果及因。
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就别明無漏法中。
有其三品。
謂賢聖.智.定。
亦約果.因.緣三以辨前後。
賢聖品明無漏果。
相顯易欣故。
所以先說。
于中雖亦明因及緣。
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智品明證果因。
果必藉因。
又證果強。
所以次說。
于中雖亦明果及緣。
從多分說。
成非正明定品明智之緣。
智獨不能證果。
必依定緣。
定望彼果其力稍劣。
所以後說。
于中雖亦明果及因。
從多分說。
或非正明
諸一切種至我當說者。
此下第三依文正解。
此論一部大文有三。
一序分。
二正宗。
三流通。
聖人造論。
必有由緻故初明序分。
序分既彰。
必有所說故次明正宗。
正宗既終。
勸學流通故後明流通釋斯三分三解不同。
第一解日。
初三行頌名序分。
何法名為已下。
至破我品。
名正宗。
破我品末已善說此已下。
名流通分。
此論一部。
總釋經中諸法無我。
故破我品亦正宗攝。
雖定品末。
傷歎勸學。
為在正宗前故亦名正宗。
第二解雲。
序分同前。
何法名為已下。
至定品名正宗。
從定品末。
前來分别以下。
總名流通。
所以破我品亦名流通者以乘流通分起問。
剩明破我品為在流通後故。
亦名流通第三解曰。
此論釋經諸法無我。
前八品明諸法有體。
除損減執。
即有三分。
序分.正宗同第二師。
從前未分别已下。
至定品末名流通分後一品明無我除增益執。
亦有三分。
初兩句。
越此依餘豈無解說。
名序分。
理定無有已下名正宗已善說此已下名流通。
以釋經中二義。
所以各别有三分不同随明諸論正宗定有。
序分.流通有無不定或有序分而無流通。
如毗婆沙論。
或有流通而無序分。
如二十唯識。
或二分俱有。
如此論說或二分俱無。
如發智論随作論者意各異故就序分中。
一正明序分。
二随難别解。
此初一頌正明序分。
就中。
前三句明歸敬序。
第四句明發起序歸敬謂歸敬世尊。
發起謂發起正宗。
故先歸敬。
後明發起問何故。
論初贊德歸敬。
解雲。
恐有魔事造論不終。
贊德歸敬請加備故。
故顯宗雲。
以贊禮言滅諸惡障。
标嘉瑞故又解。
為知世尊有勝功德。
于佛說法生信尊重又解。
猶如孝子。
凡有所作皆啟父母。
論主亦爾。
今欲造論先啟世尊泛明諸論。
歸敬.發起有無不定。
或有歸敬而無發起。
如阿毗昙心論或有發起而無歸敬。
如雜心論。
或二序俱有。
如俱舍論或二序俱無。
如發智論亦随作論者意各異故就歸敬序中。
初兩句明佛三德。
第三句指德歸敬。
就前兩句中。
初之諸字。
明德所成人。
一切已下。
明人所成德。
依人辨德。
故人先。
德後。
初說諸言顯無朋黨。
以德召人。
諸有三德我即歸敬。
以諸外道各謂自師是一切智。
若偏歸敬釋迦牟尼。
恐彼生謗。
故置諸言息其異論或恐佛化根淺有情。
權作彼師引人正法。
故置諸言。
此之諸字。
起自西方母兒論師。
凡欲歸敬皆置諸言。
論主。
将為當理。
故亦言諸就人所成德中。
上句六字明自利德。
下一句明利他德。
所以先明自利後明利他者。
若不自利何能利他。
經言菩薩為利他者。
據意樂說一切種諸冥滅者。
此明自利德。
冥有二種。
一染污無知。
二不染無知。
滅亦有二。
一者擇滅。
二非擇滅一切種冥滅斷不染無知。
得非擇滅。
此顯智德諸冥滅斷染污無知。
得擇滅。
此顯斷德冥滅二字通于兩處不染無知。
種類衆多故言一切。
染污無知。
種類非多故但言諸或一切與諸眼目異名。
或一切與諸雖眼目異名。
此中且以一切為寬。
諸言是狹所以染污不言種者。
種謂種類。
不染無知種類無邊。
是故言種染污無知種類非多。
故不言種或應言種。
略而不論或可影顯或此種言通于兩處自利德中。
所以先明智德後明斷德者。
智德唯佛是故先說。
斷德亦通二乘是故後明又解。
智德有為是故先說。
斷德無為是故後明又解。
智因先說斷果後明拔衆生出生死泥者。
此明利他德。
謂拔衆生出生死泥。
此顯恩德受衆多生死故名衆生。
夫生必死。
言生可以攝死。
故言衆生。
死不必生如入涅槃。
是故不言衆死或舉初顯後。
設有餘文言衆死者。
舉後顯初生死無邊深廣難出故以喻泥敬禮如是如理師者指德歸敬。
如是之言指上三德問何故。
長行雲。
如理師言顯利他德。
解雲但說利他即顯自利。
夫利他者必自利故又解。
敬禮如是三德。
敬禮如理師。
如是。
總指三德。
如理師言。
别顯利他德問何故。
此論但敬三德不言三寶。
解曰。
三德.三寶其義不同。
随造論者意樂說故泛明諸論。
三德.三寶。
有無不定。
或說三德不言三寶。
如此論說或說三寶不言三德。
如阿毗昙心論或二種俱說。
亦應有文。
然未撿得或二俱不說。
如發智論又解。
此論亦敬佛寶。
于智德中兼顯佛故又解。
此論亦敬法寶。
涅槃果法。
即斷德故不言僧者。
略而不論或四向.四果說之為僧。
世親菩薩。
一阿僧祇耶向滿。
智慧勝彼。
故不歸敬
問何故。
論主造攝論中亦敬僧耶。
解曰。
僧者謂衆。
大乘菩薩容有衆多。
同時入聖。
名僧歸敬。
此宗菩薩。
唯一。
得入三十四心。
不名為僧。
故不歸敬又解。
此論亦敬僧寶。
于恩德中兼顯僧故。
故下論雲正法教手拔濟令出。
泥拔衆生令出三界。
即顯僧寶。
真谛三藏亦作此解對法藏論我當說者。
此明發起序。
對法藏論。
下文自釋我當說者。
五蘊假者目之為我。
當說之言。
簡已.正說。
歸世尊既終。
許發論端言我當說。
次欲造論故先發起
論曰至方申敬禮者。
就長行中。
一總标頌意。
二别釋頌文。
此即總标論主。
今欲造俱舍論。
雖複以德召人.本意為顯釋迦自師。
德體尊高。
超諸二乘.菩薩聖衆。
故先贊德方申敬禮或聖衆者。
諸外道等自謂聖衆諸言所表謂佛世尊者。
此下别釋。
以德召人餘人無德。
諸言雖總還表世尊
此能破闇故稱冥滅者。
此通伏難。
伏難意雲。
諸言是總。
如何表佛。
故今通言。
此佛世尊智慧能破二種闇冥。
故稱世尊。
二冥俱滅。
由佛世尊二冥滅故。
諸言雖總還表世尊又解。
此文别顯能破闇人。
此佛力能永破諸闇故稱世尊冥滅
言一切種至一切品冥者。
謂滅諸境冥。
斷染污無知。
諸境即是四谛.修道。
迷此境故說之為冥。
此釋諸冥滅。
故正理雲。
諸境界冥亦永滅故。
斷德圓滿。
謂滅一切品冥斷不染無知。
一切品即一切法品類。
迷此品故說之為冥。
此釋一切種冥滅。
故正理雲。
一切種冥皆永滅故。
智德圓滿問何故頌文先說一切。
長行後明。
解雲。
頌本義次。
長行言便或阿毗達磨。
性相以求。
言便即說。
前後何定問智德.斷德以何為體。
解雲。
智德以佛身中智慧為體。
若并随行五蘊為體斷德以擇滅為體
問若言斷德擇滅為體。
何故俱舍二十七雲。
斷圓德有四種。
一一切煩惱斷。
二一切定障斷。
三畢竟斷。
四并習斷。
準彼論文。
若一切煩惱障斷得擇滅。
若不染無知定障斷得非擇滅。
即前二障斷已不退名畢竟斷。
通得擇滅及非擇滅。
此簡異鈍根。
如來不但斷彼煩惱。
并彼煩惱習氣亦斷得非擇滅。
生簡利根二乘又解。
并習斷者。
不但斷煩惱障.定障。
并二障習氣亦斷。
準彼斷德通非擇滅。
何故唯說擇滅為體。
解雲。
斷德從強擇滅為體。
若據其兼通非擇滅。
故不相違又解。
斷德唯以擇滅為體。
然有定障等擇滅不顯。
定障等若無擇滅即顯。
能顯斷故名斷圓德又解。
彼文四斷皆是擇滅。
若煩惱斷是自性斷。
緣縛斷。
若定障斷.并習斷是緣縛斷。
若畢竟斷通自性斷.緣縛斷
以諸無知至故說為冥者。
此釋冥義。
染與不染。
無知非一。
名諸無知。
若染無知能覆理.事二種實義。
不染無知能障理.事二種真見又解。
能覆實義是不染無知。
能障真見是染無知又解。
能覆實義謂覆外境。
能障真見謂障内心。
能覆.能障皆是冥義通二無知問染污無知何以為體。
解雲。
以無明為體.所以不言餘煩惱者。
無明通與諸惑相應。
若說無明亦顯餘惑。
問不染無知其義雲何。
解雲。
将釋此義。
略以三門分别。
一出體。
二釋名。
三諸門分别。
就出體中一叙異說。
二出過非。
三述正義言叙異說者。
人及論說。
總有十一師第一師言。
不染無知。
以未成佛來。
鈍異熟無記心心所法為體第二師雲。
不染無知。
以未成佛來。
鈍四無記心.心所法為體第三西方德光論師雲。
不染無知。
以未成佛來。
鈍自性無記心.心所法為體。
而非四無記攝。
通于三界恒成過未第四師雲。
不染無知。
以未成佛來。
鈍衆同分為體。
依此同分所起慧等。
觀境不明第五師雲。
不染無知。
以不自在為體故正理七十出解脫障體中雲。
有餘師說。
此解脫障。
即以于諸定不自在為體第六師雲。
不染無知。
以非得為體。
故正理七十雲。
有餘師說。
此解脫障。
即以諸定不得為體第七師雲。
不染無知。
以不勤求等為體。
故正理七十雲。
有餘師說。
于彼加行不勤求故。
不聽聞故。
不數習故。
解脫不生。
即此名為解脫障體第八師雲。
不染無知。
以智無為體。
故正理二十八雲解二無知差别中雲。
有作是說。
若能障智是染無知.不染無知唯智非有解雲。
此無明體能障智明。
能障之體是染無知。
智無之處說為不染又解。
是經部師義第九師雲。
不染無知。
以心心所法總習氣為體。
故正理二十八雲。
心及所總名習氣解雲。
正理雖無别計。
準古師破知有此說。
此說心.心所法所有習氣總名無知。
無知習氣無有寬.狹第十師雲。
不染無知。
即名習氣。
心所法中别有體性。
故正理二十八雲。
有古師說習氣相言。
有不染污心所差别。
染.不染法。
數習所引。
非一切智相續。
現行。
令心.心所不自在轉。
是名習氣。
解雲。
古師。
是說一切有部古師。
此古師說。
于心所中别有一體。
名為習氣。
是不染無知。
習氣無知體無寬狹。
如染無知别有無明。
通由一切染不染法數習所引。
未成佛來。
一切心品恒相續生。
令所俱心。
不自在轉。
雖複遍與三性相應。
然其體是無覆無記第十一師雲。
不染無知。
以習氣為體。
故正理雲。
大德[邏-糸]摩作如是說。
有不染法名為習氣。
如不善因所招異熟。
世尊昔在菩薩位中。
三無數劫修諸加行。
雖有煩惱。
而能漸除煩惱所引不染習氣。
白法習氣漸令增長。
彼于永斷諸漏得時。
前諸習氣有滅不滅。
以于長時修加行故。
證得無上諸漏永盡。
然佛猶有白法習氣。
言習氣有滅不滅故解雲。
此師執。
有别法是不染污而能障慧。
如不善因招異熟果。
别有體故。
然此無知即是一切煩惱習氣。
餘文可知。
[邏-糸]摩此雲喜樂二出過非者。
破第一師雲。
若不染無知。
異熟無記心心所法為體性者。
二乘無學。
異熟生心不現在前。
非成就故。
應名為佛。
若言以必起故不名佛者。
後起成時可不名佛。
未起不成應名為佛。
若言有習氣故不名佛者。
是即由彼不名為佛。
何關異熟心心所法。
故說非理破第二師雲。
若不染無知。
以四無記心等為體者。
欲色二界無覆無記不現在前。
容成過.未。
無色無學。
異熟生心不現在前。
非成過.未。
應名為佛。
故亦非理。
若言以必起故。
有習氣故。
不名為佛者。
準前征破。
故亦非理破第三師雲。
若不染無知以自性無記心等為體。
通三界中恒成過.未者。
雖無不成之過。
然與識身足論十四相違。
彼論解十二心中。
生無色界異熟生心不現在前。
不成就無覆無記心。
既違此說。
故亦非理破第四師雲。
若不染無知。
以衆同分為體者。
别作一途或容此說。
撿尋諸論全無此文。
故亦非理破第五師雲。
若以不自在為障體者。
正理七十破雲。
必有少法力為能障。
令彼于定不自在轉。
若不爾者。
彼有何緣。
于諸定中不得自在解雲。
必有少不染無知法破第六師雲。
若以不得為障體者。
正理七十破雲。
不得定者。
必有所因。
不可說言即因不得。
自體不應還因自故。
或煩惱障。
亦應可說即以應果不得為性。
彼既不然。
此雲何爾破第七師雲。
若以不勤求等為障體者。
正理七十破雲。
阿羅漢果。
亦由于加行不勤求等故。
體不得生。
豈便無别煩惱障體破第八師雲。
若不染無知。
以智無為體者。
正理二十八雲。
古師破雲。
非唯智無。
無法無容能為因破第九師雲。
若不染無知。
以心心所總名習氣為體性者。
正理二十八。
古師破雲亦不應說有如是類心及心所。
總名習氣。
不染無知前已說故。
謂此無知。
為自性住心等為體。
為有差别。
若自性住心等為體。
佛亦應有不染無知。
若有差别。
能差别者。
可是無知。
非所差别。
現見善等品類差别心.心所中。
必有别法為能差别。
非即一切。
如善品中必有信等。
不善品中有無漸等。
染污品中有放逸等。
如是等類。
心.心所中必有别法為能差别。
故知。
此中亦有别法能為差别者。
是不染無知(解雲準此破文故知有總計家)破第十古師雲。
若不染無知。
于心所中别有一體者。
正理二十八雲。
正義家破雲。
今詳。
彼言有太過失。
諸異生等。
心心所法。
皆不如實覺味.勢.熟等相。
然不見生餘心心所故又一一念。
彼心心所差别而生。
應念念中各有别别無知法起若謂有異相令無知差别。
即此是能差别心品。
何須别計不染無知解雲。
若未知位此法恒行。
一切異生.聲聞.獨覺。
皆不了知故。
應并有無知。
而實不見生餘心品。
但有善等諸心所生若謂此法不違一切。
于念念中常相應者。
所相應品有差别故應有差别。
由彼差别令相應品。
别異而生若謂異相是差别者。
即彼異相。
能令心品。
别别無知。
何勞别法破第十一[邏-糸]摩雲。
若不染無知。
以習氣為體者。
正理二十八破雲。
如是所說理亦可然。
而彼不能顯其體性。
不染習氣其體是何。
非但虛言令生實解(解雲。
總言習氣。
理亦無違不能顯體。
終成謬說也)三述正義者。
不染無知。
以未成佛來。
所有一切有漏無染劣慧為體。
故正理二十八雲。
是故即于味.勢.熟等。
不勤求解。
慧。
與異相法俱。
為因。
引生彼同類慧。
此慧。
于解又不勤求。
複為因引生不勤求解慧。
如是展轉無始時來。
因果相仍習以成性。
故。
即于彼味等境中。
數習于解無堪能智。
此所引劣智名不染無知即此俱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
理定應然或諸有情有煩惱位。
所有無染心。
及相續。
由諸煩惱間雜所熏。
有能順生煩惱氣分。
故諸無染心。
及眷屬。
似彼行相差别而生。
由數習力相繼而起故。
離過身中。
仍名有習氣。
一切智者。
永斷不行然于已斷見所斷位。
通染.不染心。
相續中。
有餘順生煩惱習性。
是見所斷煩惱氣分。
于中。
染者。
說名類性。
金剛道斷皆不現行。
若不染者。
名見所斷煩惱習氣。
亦彼道斷。
由根差别有行.不行若于已斷修所斷位。
唯于不染心。
相續中。
有餘順生煩惱習性。
是修所斷煩惱氣分。
名修所斷煩惱習氣。
是有漏故。
無學已斷。
随根勝.劣有行.不行。
世尊已得法自在故。
彼如是煩惱畢竟不行。
故佛獨稱善淨相續。
即由此故。
行無誤失。
得不共法.三念住等。
又由此故。
密意說言。
唯佛獨名得無學果解雲。
正理意說。
不染無知。
劣慧為體。
無知狹。
習氣寬。
然解習氣二解不同。
一解。
劣慧俱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
一解。
習氣不但通心.心所法。
亦通相續身又婆沙一百五十三出解脫障體中雲。
解脫障。
有說。
以下無知為體有說。
于定不自在為體有說。
諸定不得為體。
婆沙雖無評家。
準正理論。
以初師為正。
故正理七十于解脫障體總有四師初師雲。
有劣無知無覆無記性能障解脫。
是解脫障體第二師以不自在為體第三師以不得為體第四師以不勤求等為體又雲。
初說應理故。
彼三師說具如前說。
以此文證故知。
不染無知劣慧為體又元瑜法師。
解順正理或諸有情已下雲。
以諸無染心。
及相續身中。
有諸煩惱熏成氣分。
是無明多者。
善心現行。
亦多闇昧随順無明。
餘例亦爾。
以此習氣。
名此無知。
此體是何。
以未成佛來。
一切有漏善。
無記法。
順無明故。
違遍知故。
皆名無知。
如是氣分染品。
亦有漏。
于染攝。
故此不論。
故于已斷見所斷位。
謂從預流乃至無學。
染.不染品皆有見所斷煩惱習性。
唯除無漏。
染名類性煩惱類故。
不染名習氣習煩惱成故。
此意總以無染有漏若心。
若身順煩惱者似煩惱故。
名為習氣。
不染無知。
習氣無知。
無有寬狹。
佛身畢竟不順煩惱。
斷習氣故。
名淨相續。
更不學慧方名無學。
餘文可知。
第二釋名者。
體非染故名為不染。
于境不悟名曰無知。
無知即不染。
名不染無知。
持業釋也或名習氣。
故正理雲。
此不染無知。
即說名習氣。
言習氣者。
習謂數習。
氣謂氣分。
有諸煩惱及劣智等數習氣分。
故名習氣。
習之氣故。
名為習氣。
依主釋也又解。
即習名氣。
有諸煩惱等所習氣分。
持業釋也或名不勤求解慧。
或名無堪能智。
或名劣智。
或名劣無知。
如正理說或名下無智。
或名邪智。
如婆沙說此等諸名名異體同。
思之可解三諸門分别者。
一對染辨差别。
二對習明寬.狹。
三三性分别。
四明斷分位
一對染辨差别者。
正理論總有三解。
第一解雲。
今詳。
二種無知相别。
謂由此故立愚.智殊。
如是名為染無知相。
若由此故。
或有境中智不及愚是第二相解曰。
愚謂異生。
智謂聖者。
此二差别由染無知。
斷名聖者。
不斷名凡。
若由此不染無知有輕.重故。
諸境中。
或有阿羅漢不識赤鹽。
然有異生善通三藏。
是名于境智不及愚第二解雲。
又若斷已。
佛.二乘皆無差别。
是第一相。
若有斷已。
佛與二乘有行.不行。
是第二相解雲。
染污無知。
三乘同斷齊不現行。
名無差别。
或同證擇滅名無差别。
不染無知雖複三乘同斷緣縛。
二乘現行。
佛不現行
第三解曰。
又若于事自.共相愚。
是名第一染無知相。
若于諸法味.勢.熟.德.數.量.處.時.同.異等相。
不能如實覺。
是名不染無知解雲。
若于諸事迷自性迷共相是染無知。
若于諸法微細差别。
味(諸法滋味。
或苦等味)勢(諸法勢力引後自果。
或有損益等勢力)熟(諸法正起力能引自果名熟或成就名就)德(諸法德用)數(一.二等數)量(大.小等量)處(近.遠等處)時(近.遠等時)同(諸法相似)異(諸法差别等相)。
不能如實覺。
是不染無知。
第二對習明寬.狹者。
無知狹習氣寬。
不染無知必是習氣有是習氣而非無知。
謂無知俱生心心所法。
或相續身所有習氣第三三性分别者。
不染無知通善.無覆無記。
既言不染。
明非不善.有覆無記。
若通于善。
無色無學恒成就故。
可不名佛。
若唯無記。
無色無學異熟生心不現在前。
不成就故應名為佛。
以此而言故亦通善問若通善者。
何故婆沙第九雲。
問此邪智是何。
答此是欲界修所斷中。
無覆無記邪行相智。
如于杌起人想。
及于人起杌想。
于非道起道想。
于道起非道想。
如是等又正理七十雲。
有劣無知無覆無記性能障解脫。
是解脫障體又雲。
諸大論師鹹言。
練根皆為遮遣見.修斷惑力所引發。
無覆無記無知現行準彼兩論。
但言無記。
解雲。
婆沙但解邪行相智非實知故名之為邪。
故言無記。
正理出解脫障體及根障體。
故言無記。
今者總出一切不染無知體性。
故亦通善。
或無知有二。
一者是善障法力劣。
二者無記障法力勝。
婆沙。
正理據勝而說。
故言無記。
今言通善亦據劣明又解。
諸論皆雲不染無知無覆無記。
明知不通于善。
雖亦有時不成無覆心.心所法以必起故。
有習氣故。
不名為佛。
雖有兩解意謂前勝。
若難後家準前應說第四明斷分位者。
此不染無知。
若菩薩三無數劫随位漸斷。
至金剛喻定方總斷過。
若二乘等雖有分斷。
而非斷過。
應知此中所言斷者畢竟不生得非擇滅。
名之為斷。
非據擇滅。
若據擇滅。
三乘同斷即無差别問菩薩斷不染無知。
得非擇滅。
于何位得。
解雲。
至金剛喻定方總斷盡得非擇滅問見道所斷染污無知。
增上忍時定不行。
故得非擇滅。
不染無知三十四念亦定不行。
何故不于見道初位得非擇滅解雲。
得非擇滅但據阙緣。
勝緣阙時方得彼滅。
至金剛喻三摩地時。
不染無知勝緣方阙。
故于此位得非擇滅。
如現觀邊世俗智等。
雖複體性畢竟不生。
于前位中亦不出觀。
然至三谛現觀後邊。
勝緣阙故得非擇滅。
故正理論解三現觀邊世俗智雲。
謂于爾時起得自在。
餘緣障故體不現前(已上論文)不染無知例亦可爾。
見染無知增上忍位。
亦勝緣阙得非擇滅。
故不成例若據西方師說。
三十四念亦容出觀。
即不成難應知此論。
據證不生名之為斷。
且說未來。
若據不成名之為斷。
亦通過去
唯佛世尊至故稱為滅者。
此釋滅義唯簡二乘成就名為得不退名永對治。
對治有二.一者聖道。
二如實覺一切境。
謂四谛及修道。
一切種。
謂一切種類冥有二種。
謂染不染不生亦二。
一者擇滅。
二者非擇滅。
無為體常故言不生。
唯佛世尊。
得永對治聖道故。
于一切理.事境染污冥。
證擇滅不生法。
故稱為滅得永對治如實覺故。
于一切種類不染污冥。
證非擇滅不生法。
故稱為滅
聲聞獨覺至非一切種者。
舉劣顯勝。
二乘雖滅諸冥與世尊等。
以染無知畢竟斷故。
名為二乘。
非斷一切種不染無知故。
不名為佛
所以者何者。
問何以得知二乘非斷一切種冥
由于佛法至猶未斷故者。
答佛法。
謂佛身中十力等法又解。
佛所知法。
即極遠等極遠時。
謂八萬劫外時極遠處。
謂三千大千世界外處諸義類。
謂一切法種種義類無邊差别
聲聞.獨覺。
不染無知猶未斷故。
于極遠等所以不知。
由不知故。
顯彼非能斷一切種。
然諸論說二乘能斷不染無知者。
據緣縛斷說
已贊世尊至利他德圓者。
此結引也
拔衆生出至所以譬泥者。
牒頌别釋生死泥也。
由彼生死。
是諸衆生沈處溺處。
難可出故或深故名沈處。
黏故名溺處[澗-日+活]故難出所以譬泥。
謂業.異熟為土。
煩惱為水。
更相間雜名生死泥。
即生死名泥。
持業釋也又解。
生死泥。
以一切有漏法為體。
由彼受于多生死故。
學人漸出。
若無學人。
盡此一生更不受故。
得名為出又解。
生死之泥名生死泥。
生死即異熟果。
泥即惡業煩惱。
若學人分出生死之泥。
若無學人出生死之泥總盡又解。
未來生死名之為泥。
若學人更受。
未名為出。
無學不受。
得名為出。
故十二緣起中。
未來名生老死衆生于中至拔濟令出者。
此釋拔濟義。
衆生于生死泥中。
沉淪沒溺無能救者故。
世尊哀憐愍念投機說法。
随授所應三乘正法教手。
拔濟令出。
故正理雲。
授正法教手拔衆生出生死泥。
故恩德圓滿問恩德以何為體。
解雲。
以大悲為體。
若據随行五蘊為體。
故顯宗雲。
諸有成就巧智大悲授如應言拔濟令出彼論巧智即是大悲或可。
恩德以善巧智及大悲為體
已贊佛德次申敬禮者。
此結引也
敬禮如是至名如理師者。
稽之言至。
首之言頭。
以己之尊接佛之卑。
故稱敬禮總指三德故雲如是如實無倒教授衆生。
令行善法。
誡勖衆生令不造惡。
名如理師。
故婆沙十六雲。
遮無利益故名教誡。
與有利益故名教授。
如彼廣說
如理師言至與願神通者。
上雖具陳三德。
今複偏敬利他。
此頌應言敬禮如是自他利德敬禮如理師。
利他德。
此利他德益物為勝故重歸敬。
但由正教拔濟有情令出生死。
不由輪王等威力。
不由天神等與願。
不由示現神通。
令出生死。
此三但能暫時拔濟。
非能究竟令出生死
禮如理師欲何所作者。
問歸敬意
對法藏論至故稱為論者。
舉頌答。
教誡學徒行善斷惡。
故名為論
其論者何者。
問謂對法藏者。
答
何謂對法者。
此下第二随難别解。
就中。
一出對法體。
二釋藏名。
三明說意.說人。
此即出對法體。
頌前問起
頌曰至諸慧論者。
頌答。
淨慧随行名為對法。
及能得此無漏淨慧諸慧諸論。
亦名對法梵雲伽陀。
此翻名頌。
舊雲偈訛也
論曰至阿毗達磨者。
就長行中。
一出體。
二釋名。
此下出體。
釋頌上句慧謂簡擇四聖谛法淨謂無漏。
離二縛故。
故名淨慧問何故相應俱有等中偏說慧耶。
解雲。
唯慧一種具三現觀。
推求名見.慮境名緣。
成辨名事。
故獨标名。
餘心.心所有緣.事二無見現觀。
餘俱有法唯事現觀無見緣二。
故不标名或慧斷惑強故獨标名問何故不言淨忍智見。
而言淨慧。
解雲。
有忍非智如八忍。
有智非見如盡.無生。
慧具攝三。
以名寬故獨立淨慧眷屬即慧相應.俱有及得。
名曰随行問相應.俱有。
俱有因故可名随行。
得非俱有因。
如何說随行。
解曰。
随順名随非要成因問法俱。
法後可說名随。
得在法前如何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