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處者少。
造作增長中.下品惡業。
生餘地獄者多。
如造作增長上品善業。
生有頂者少。
造作增長中.下品善業。
生餘處者多故。
應作是說。
由造作增長上品不善業。
生彼所得身形廣大。
一一有情據多處所中無間隙故名無間問地獄在何處。
答多分在此贍部洲下。
雲何安立。
有說從此洲下四萬踰繕那至無間地獄底。
無間地獄縱廣高下二萬踰繕那。
次上一萬九千踰繕那中。
安立餘七地獄。
一一縱廣萬踰繕那。
有說從此洲下四萬踰繕那。
至無間地獄。
此無間地獄縱廣高下各二萬踰繕那。
次上有三萬五千踰繕那。
安立餘七地獄。
一一縱廣高下各五千踰繕那。
有說無間地獄在于中央。
餘七地獄周匝圍繞。
如今聚落圍繞大城(已上論文)釋餘七地獄名如前已述
八捺落迦至故說為增者。
解十六增。
門各有四四重圍繞塹最在外所言增者第一解雲。
此是增上被刑害所故說名增第二解雲。
本地獄中适被害已。
重遭害故故名為增第三解雲有說有情從地獄出已。
數更遭此苦故說為增。
此約出本地獄已數數受苦名增。
故與第二不同。
正理更有一解雲。
或于此中受種種苦。
苦具多類故說為增[卄/縳]伽此雲功德。
梵此雲具
今于此中至是有情不者。
問
有說非情者。
答
如何動作者。
征
有情業力如成劫風者。
解
若爾雲何至死作琰魔率者。
難。
既死作率。
明知是有情
琰魔王使至非實有情者。
通難可知
有說有情者叙異說
若爾此惡業何處受異熟者。
問
即地獄中至此何理遮者。
答。
獄率惡業果。
即地獄中受。
以地獄中尚容受彼五無間業所感大果。
況此獄率惡業小果而不容受。
此何理遮
若爾何緣火不燒彼者。
難
此定由業力至故不被燒者。
兩釋可知。
又正理三十一雲。
無間.大熱.及炎熱三。
于中皆無獄率防守。
大叫.号叫.及衆合三。
少有獄率。
琰王使時時往來巡撿彼故。
其餘皆為獄率防守。
有情.無情.異類獄率。
防守治罰罪有情故
熱捺落迦至寒捺落迦者。
此下明八寒。
結前生下
其八者何者。
問
一頞部陀至大地獄傍者。
答頞部陀。
此雲疱。
嚴寒逼身其身疱也尼剌部陀。
此雲疱裂。
嚴寒逼身身疱裂也。
次三寒逼口出異聲嗢缽羅。
此雲青蓮花。
嚴寒逼切身變拆裂如青蓮花缽特摩。
此雲紅蓮花。
嚴寒逼切身變拆裂如紅蓮花摩诃缽特摩。
此雲大紅蓮花。
嚴寒逼切身變拆裂如大紅蓮花。
此中有情嚴寒所逼。
前二後三随身變故以立其名。
中三随聲變故以立其名又解前二随身立名。
中三随聲立名。
後三随色變立名。
又正理雲。
此中有情嚴寒所逼。
随身.聲.瘡變立差别想名。
謂二.三.三如其次第(已上論文)此八并居贍部洲下。
如前所說大地獄傍。
又正理一說雲。
此寒地獄在繞四洲輪圍山外極冥闇所
此贍部洲至無間等耶者。
問。
洲量極狹獄量極寬。
如何地下容受無間等
洲如谷聚至漸陜漸深者。
答可知
如上所論至支派不定者。
十六大獄增上業招。
餘孤地獄随有情類各别業招。
或多有情。
或二有情。
或一有情。
于中所止。
差别多種處所不定。
或近江河等。
或在空中。
或在海等餘處。
諸地獄器安布如是。
本處地下。
後時支派流轉不定
傍生住處至廣說如經者。
義便兼明傍生.鬼處。
正理論雲此贍部洲南邊直下深過五百踰繕那量有琰魔王都。
縱廣亦爾以此文證明知金剛座近北。
諸地獄等在王都下稍近南邊不相妨也
日月所居至故見月輪缺者。
此下第七明日.月。
初句明日.月近遠。
第二句明日.月體量。
次兩句明四時。
後兩行明晝夜增減
論日至依何而住者。
問
依風而住至令不停墜者。
答
彼所住去此至妙高山半者。
正釋初句
日月徑量至為益為損者。
釋第二句兼顯星量。
日.月二體随有情業增上所生。
能于眼等為益為損。
如遇日光眼見諸色。
身冷得暖。
果熟。
花開。
稼穑等物皆得成熟。
此即為益或如遇日光不能見色。
蝙.蝮等。
患熱身損。
果壞。
花萎。
稼穑等物皆悉枯槁。
此即為損如遇月光蝙.蝮等眼能見諸色。
身熱得涼。
果熟。
花開。
稼穑等物皆得成熟。
此即為益或遇月光不能遠見色。
如人等眼患冷身損。
果壞。
花萎。
稼穑等物皆悉枯槁。
此即為損損.益不同故言如其所應為益為損
唯一日月至餘例應知者。
釋第三.第四句。
思之可知
日行此洲至晝則漸增者。
言晝夜增減者。
印度國法分十二月為三際。
一熱際有四月。
二雨際有四月。
三寒際有四月。
随其方俗立三際不同。
又以十六日為月一日。
以十五日為月滿日。
複分一月為二。
前十五日為黑半。
後十五日為白半若依泰法師意解。
從二月十六日至六月十五日為熱際四月。
從六月十六日至十月十五日為雨際四月。
從十月十六日至二月十五日為寒際四月。
是即雨際第二月後半第九日夜漸增。
當此間八月九日。
寒際第四月後半第九日晝漸增。
當此間二月九日。
從秋分日已去乃至春分日已前說夜增。
雖冬至日已去晝漸增。
夜仍長晝故說夜增。
從春分日已去乃至秋分日已前說晝增。
雖夏至日已去夜漸增。
晝仍長夜故說晝增若作此解。
即與此論相違。
此論雲。
日行此洲向南向北。
如其次第夜增晝增準此論文日向南夜增。
如何從冬至日已去日向北說夜增。
準此論文日向北晝增。
如何從夏至日已去日向南說晝增。
又與婆沙一百三十六相違。
彼論雲至摩伽陀月(當此間十一月)白半之日夜有十八(解雲十八牟呼栗多)。
晝有十二(解雲十二牟呼栗多)。
從此以後晝增夜減。
又雲至室羅筏拏月(當此間五月)白半之日夜有十二。
晝有十八。
從此以後晝減夜增以此文證準知夜極長已去說晝增夜減。
晝極長已去說夜增晝減。
若說秋分已去夜增晝減。
春分已去晝增夜減。
即與此文相違又真谛法師立三際雲。
從此間正月十六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