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草類舍。
顯舍以草為體義等謂等餘所未說喻戒.修二類準此應釋
為何所益至不為二行施者。
此即第二明施益差别
論曰至恭敬報恩者。
超果地故。
謂離欲聖超于欲界異熟果地餘文可知
前已總明至果有差别者。
此下第三明施果别因。
就中。
一總明主等異。
二别明主财田此即第一總明主等異。
結前問起。
前已總明施招大富。
今次當辨施果别家因。
或施果家别因。
或此别字通果及因。
餘文可知且由施主至應時難奪果者。
此下第二别明主财田。
就中。
一明主異。
二明财異。
三明田異此即第一明主異
論曰至與果有異者。
釋初句。
由施主成信.戒.聞等七種聖财差别功德。
故名主異。
由施主異故施因成差别。
由施因差别故。
所以施因與果有異此中言等。
謂等取慧.舍.慚.愧言七聖财者。
一信謂深信也。
二戒謂淨戒也。
三聞謂多聞也。
四慧謂智慧也。
五舍謂舍施也。
六慚。
七愧。
慚.愧二種如前已釋。
故集異門足論第十六說。
七财者。
一者信财。
二者戒财。
三者慚财。
四者愧财。
五者聞财。
六者舍财。
七者慧财。
廣如彼釋。
又璎珞經下卷雲。
七财信.施.戒.聞.慧.慚.愧施之與舍名異義同。
諸論雖複次第不同七名皆等
諸有施主至及火等壞者。
釋下三句。
諸有施主具成如是信等功德。
能如法行敬重等四施。
如次便得尊重等四果。
以因配果。
如文可知無損施者。
謂行施時不損惱他施事得成
田所施财至皆有差别者。
此則第二明财異。
由所施财或阙或具色.香.味.觸。
如次便得或阙或具妙色等果。
此即總釋
謂所施财至如女寶等者。
釋或具色.香.味.觸。
如次便得或具妙色等果果有減者由因阙故。
釋或阙色.香.味.觸。
如次便得或阙色等果。
應知此中具有二種。
或總具妙色.香.味.觸名具。
或随具三.二.一種亦名為具。
阙亦有二。
或總阙妙色.香.味.觸。
或随阙三.二.一種亦名為阙有随時觸者。
寒有溫觸。
熱有涼觸。
故言随時如是感果有具.阙者。
不但由彼身.語。
能發。
亦由具足色.香.味等故名财異。
由财異故令真施體.及所感果皆有差别問如集異門第一雲财供養雲何。
答以可意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卧具.醫藥.及餘資具。
于他有情能惠.能施.能棄.能舍.能遍盡舍。
是謂财供養。
何故彼論與此不同解雲此論不說聲以非恒有故。
衣服等物色等以收。
故不别說
由所施田至恩德有差别者。
此即第三明田異
論曰至施果有殊者。
此即總釋。
由所施田總有四種。
一趣。
二苦。
三恩。
四德各有差别故名田異。
由田異故令彼施體.及果有殊
由趣别者至受千倍果者。
此下别釋。
此即第一釋趣别。
由趣不同施果差别。
如文可知
由苦别者至不可取量者。
此即第二釋苦别。
由苦不同施果差别。
以此七種濟他苦故。
依此七種功德增長故名有依。
福業事三如前已釋言七種者。
一施客人。
謂羁旅他鄉。
二施行人。
謂在路行人。
三施病人。
謂染疾者。
四施侍病。
謂看病人。
五施園林。
謂以園林施諸寺等。
六施常食。
謂有檀越布施錢财或莊田等。
白衆僧言。
從今已去日别為我設七僧齋此名常食。
西國諸寺現有此法又解西方國俗諸信福人。
于諸遠途.聚落絕處恐行侶中路饑渴故。
于路側逼近苑林造舍置财多貯飲食。
諸來去者所須施與。
或有總施一切行人。
或有但标諸出家者。
常施食故名為常食。
七随時施。
謂有或寒或風或熱時。
随其所應施彼随時飲食.衣等。
總名第七随時施也經複說言。
若有具足淨信男女成七有依。
所獲福德不可取量
由恩别者至諸有恩類者。
此即第三釋恩别。
父.母.師僧有恩可知如熊菩薩救濟人命。
昔有一人入山采薪遇雪饑寒。
熊将收養餘命得存。
天晴路通。
其人下山。
遇見獵師示彼熊處。
共來加害分取肉時。
身着大患受現報也。
如婆沙一百一十四具引經說如鹿菩薩角白如雪。
其毛九色亦救人命。
昔有一人為水漂溺或出或沒。
鹿入河救人命得存。
王訪此鹿知者重賞。
其人示處。
将殺鹿時其人着癞。
亦受現報。
王問知委便不殺鹿。
因乃發心。
如九色鹿經說。
由恩别故令果差别。
故正理雲。
于有恩所起諸惡業果現可知。
由此比知。
行報恩善其果必定
由德别者至受億倍果等者。
此即第四釋德别。
由德别故施果差别。
故正理雲。
由德别者如契經言。
施持戒人果百千倍。
乃至施佛果最無量
于諸施福至第八施最勝者。
此即第四明施福最勝。
有三施福最勝。
一脫于脫施最勝。
二菩薩施最勝。
三第八施最勝
論曰至此為最勝者。
釋脫于脫施最勝。
如無學者施無學者
若諸菩薩至亦為最勝者。
釋菩薩施最勝
除此更有至亦為最勝者。
釋第八施最勝。
除脫于脫。
及菩薩施。
更有八施中第八施最勝
八施者何者。
問
一随至施至故不别釋者。
答。
随至.怖畏.習先三施。
如文别釋昔得他物今還施彼名報恩施今施彼物希他返報名求報施希生彼天而行惠施名希天施要求美名而行惠施名要名施言第八施者。
正理四十四雲。
為嚴心者。
謂為引發信等聖财故行惠施。
資助心者。
謂欲滅除諸悭吝垢而行惠施。
資瑜伽者。
謂求定樂展轉生因而行惠施。
謂由施故便得無悔。
展轉乃至心一境性。
得上義者謂得涅槃。
由初舍财。
乃至展轉一切生死皆能舍故。
又行惠施是勝生因。
依此能引發證涅槃法故(已上論文)宿舊師者。
謂自部中宿舊諸師又正理釋怖畏施雲。
謂睹災厄為令靜息而行惠施餘文可知
如契經說至名最後生者。
此即第五明施果無量。
如是五種雖容有聖。
設是異生。
但施亦能招無量果。
住最後有名最後生。
即是王宮所生身也又雜心第八雲。
施此五種人得大果。
何以故父.母長育生身恩故。
施者得大果。
病者無所依怙增悲心故。
施者得大果。
說法者增長法身故。
示人善.惡故。
施者得大果。
近佛地者積集功德廣攝衆生故。
施者得大果
法師四田中是何田所攝者。
問父.母.菩薩是恩田。
病是苦田。
準前可知。
未審。
法師于趣.苦.恩.德四田之中何田所攝
是恩田攝至便招無量果者。
答文可知
欲知諸業至略由六因者。
此下第六明業輕.重相。
此即标宗
其六者何者。
問
頌曰至業成下上品者。
頌答
論曰至如是如是者。
釋上兩句略釋六因。
一後起者。
謂作業已随作不絕。
二田者。
謂于四田中作損作益。
三根本者。
謂根本業道。
四加行者。
謂引彼根本身.語業等。
五思者。
謂由彼思業道究竟。
六意樂者。
謂所有意趣等。
既言應當明知未即發業據遠加行。
思據能發。
故二不同。
由起意樂方始起思。
由起思已方起加行。
由起加行已方起根本。
此根本起必于田中。
于此田中起根本已方必後起。
今依義次從後向前。
應知此中後起等六皆有多種輕.重不同。
故約彼六辨業輕.重
或有諸業至例此應思者。
此下釋後半頌。
此即别顯作業重也或有諸業唯由後起所攝受故。
得成重品。
以定立彼異熟果故。
于後起中後起重者。
非餘輕品或有諸業由田成重。
如于恩德田等為損為益。
非餘人等或有于田由根本力成重非餘。
即指事雲如父.母田行殺罪重成無間業。
非于父.母作盜等業成無間罪此即約田顯根本重。
略釋三種由餘加行.及思.意樂諸業成重。
例此應思
若有六因至非最輕重者。
若有六因皆是上品。
此業最重。
翻此六種餘業最輕。
除此重輕中間諸業非最輕重如契經說至名增長耶者。
此下第七明造作增長。
依經起問。
造作答中自顯故不别問
由五種因者。
答
何等為五者。
征
頌曰至此業名增長者。
初由。
後故。
通中間六。
餘如長行釋
論曰至非卒爾思作者。
釋由審思故。
謂彼所作業。
非先全不思。
非卒爾思作。
此名造作。
亦名增長。
若不審思但名造作不名增長
由圓滿故者至亦得增長名者。
釋由圓滿故。
謂諸有情中于三惡行。
或由一惡行便堕惡趣。
或乃至三于十不善業道。
或由一業道便堕惡趣。
或乃至十此中若有齊此量業應堕惡趣。
未圓滿時。
但名造作不名增長。
若此已圓滿惡趣業成亦得增長名。
故婆沙一百一十九雲。
或有由一惡行堕諸惡趣。
或有由三。
若由一惡行堕惡趣者。
彼加行時但名造作不名增長。
若至究竟名為造作亦名增長。
若具田三堕惡趣者。
造一.二時但名造作不名增長。
若具造三名為造作亦名增長又雲或由一不善業道堕諸惡趣。
或具由十。
若由一者彼加行位但名造作不名增長。
若至究竟名為造作亦名增長。
若具由十者。
造一至九。
但名造作不名增長。
若具造十。
名為造作亦名增長
由無惡作至無對治業者。
釋由無惡作.對治故由無惡作故者。
作惡業已謂無追悔由無對治故者作惡業者作惡業已。
謂無忏悔發露等善能對治業。
故婆沙雲。
複次若業作已不舍.不吐.不依對治者具二種。
若業作已能舍.能吐.依對治者唯造作。
複次若業作已無變悔者具二種。
若業作已有變悔者唯造作
由有伴故者至為助伴者。
釋由有伴故。
謂作不善業道時。
還以不善業道為其助伴。
故正理雲。
如盜他财。
複污他室。
殺他子等又婆沙二十四雲。
複次不善業以不善業為眷屬者具二種。
以善業為眷屬者唯造作
由異熟故者謂定與異熟者。
釋由異熟故。
謂造此業定與異熟
善翻此至唯名造作者。
上來所說諸不善業皆名造作亦名增長。
若諸善業造作增長約五種因。
翻上應知。
異前所說諸善.惡業。
由無五因唯名造作不名增長
如前所明至如慈等無受者此即第八明施制多福。
牒前問起并頌答也
論曰至有舍類福者。
此釋上句。
如文可知
彼既不受福由何生者。
問。
施彼制多既不受用。
福因何生
複以何因至不受不生者。
論主反責外人
不受于他無攝益故者。
外人答
此非定證至由自心生者。
論主總非。
正釋下句。
汝作是執。
此非定證若福要由攝益他成。
則修慈等.及正見等應不生福。
以慈.正見等于他無益故是故應許供養制多有多福生。
如修慈等謂如有一修慈定時。
于諸有情平等發起與樂意樂。
雖無受者.及攝益他。
而從自善心生無量福修悲等定得福亦爾如是諸有德者雖已滅過去。
而今追申恭敬.供養福由自心生
豈不唐捐此施敬業者。
外難。
若福但由自心生者。
豈不唐捐此所施物.及與身.語敬養業耶
不爾發業至非但起心者。
論主釋。
不爾。
要由發身.語業敬養.布施心方勝故謂如已下引喻況法。
如文可知
若于善田至招非愛果者。
此下第九明果由内心。
問。
善田植施可招愛果。
以田勝故。
惡田雖施應招非愛。
以田惡故。
此即問起
此不應爾者。
答
所以者何者。
征
頌曰至種果無倒故者。
頌答
論曰至種果有倒者。
先釋第二句。
由種不同果有甘.苦。
從甘種子有甘果生。
從苦種子有苦果生。
故言種果無倒。
非由田力種果有倒末度迦。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