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四過失得二功.德
病舊師說至得二功德者。
叙異說。
經部之中宿舊師說。
菩薩出初無數劫來。
即離四過失得二功德離四過失。
謂離惡趣。
離貧家。
離缺支。
離女等身得二功德。
謂得宿命念。
得不退屈
如前所辨至百福莊嚴者。
釋第四句。
如前所辨三十二相一一妙相各百福莊嚴何謂百福答此中百思名為百福。
故婆沙一百七十七雲。
問如契經說佛一一相百福莊嚴。
何謂百福。
答此中百思名為百福。
何謂百思。
謂如菩薩造作增長足善住相業時。
先起五十思修治身器令淨調柔。
次起一思正牽引彼。
後複起五十思令其圓滿。
譬如農夫先治畦隴。
次下種子。
後以糞水而覆溉之。
彼亦如是。
如足善住相業有如是百思莊嚴。
乃至頂上烏瑟膩沙相業亦複如是。
由此故說佛一一相百福莊嚴問何者是五十思耶答依十業道各有五思。
謂依離殺業道有五思。
一離殺思。
二助導思。
三贊美思。
四随喜思。
五回向思。
乃至正見亦爾。
是名五十思。
有說依十業道各起下.中.上.上勝.上極五品善思。
如雜修靜慮。
有說依十業道各起五思。
一加行淨。
二根本淨。
三後起淨。
四非[得-彳]所害。
五念攝受。
有說緣佛一一相起五十刹那未曾習思相續而轉又正理雲。
複有師言。
一一相業各為緣佛。
未曾習思具百現前而為嚴飾
何等名為一一福量者。
問一一福量
有說唯除至唯佛乃知者。
近佛菩薩即是百劫修福業人。
所以須除。
此中三說如文可知。
且以後師為正。
故婆沙一百七十七雲。
評家曰如是所說者。
皆是淳淨意樂方便贊美菩薩福量。
然皆未得其實。
如實義者。
菩薩所起一一福量無量無邊。
以菩薩三無數劫積集圓滿諸波羅蜜多已。
所引思願極廣大故。
唯佛能知非餘所測
今我大師至七千佛者。
此下第三明佛頭數。
就中。
一明供養佛數。
二明逢佛名字此即第一明佛頭數。
于三劫中後位漸勝故供養佛多。
前位劣後故供養佛少。
餘文可知三無數劫至一一同彼者。
此即第二明逢佛名字。
如文可知若依大智度論。
正法五百年。
此文千年。
豈不相違解雲依善見律度尼故減五百年。
以行八敬故還得五百年。
彼論約初減時故言五百。
此論據後故說一千又真谛雲。
佛涅槃後經今一千二百六十五年
我釋迦菩薩至如次修圓滿者。
此即第四明六度圓。
初頌四句句顯一位。
後頌以六配四
論曰至修習圓滿者。
此釋初位。
顯布施一修習圓滿
勝生差别。
謂人.天生。
餘文可知
若時菩薩至修習圓滿者。
此釋第二位。
顯戒.忍二修習圓滿。
折身不報淨戒圓滿。
心無忿故忍辱圓滿。
故正理雲。
忍圓滿者于彼有情心無忿故。
戒圓滿者不起害他身.語業故。
無忿故。
身.語無惡故。
無忿時戒忍圓滿
若時菩薩至修習圓滿者。
釋第三位。
顯精進一修習圓滿底沙此雲圓滿。
是星名。
從星為名。
婆沙一百七十七雲。
問此相異熟業經于幾時修習圓滿。
答多分經百大劫。
唯除釋迦菩薩。
以釋迦菩薩極精進故超九大劫。
但經九十一劫修習圓滿便得無上正等菩提。
其事雲何。
如契經說過去有佛号曰底沙。
或曰補沙。
彼佛有二菩薩弟子勤修梵行。
一名釋迦牟尼(此雲能寂能。
寂衆惡故)二名梅怛俪藥(梅怛此雲慈。
俪藥此雲氏。
菩薩在慈姓中生。
從姓立名故名慈氏。
舊雲彌勒訛也)爾時彼佛觀二弟子誰先根熟。
即如實知。
慈氏先熟。
能寂後熟。
複觀二士所化有情誰根先熟。
又如實知釋迦所化應先根熟。
知已即念。
我今雲何令彼機感相會遇耶。
然令一人速熟即易。
非令多人。
作是念已便告釋迦。
吾當欲遊山汝可随去。
爾時彼佛取尼師檀随路先往。
既至山中入吠琉璃龛。
敷尼師檀結跏趺坐入火界定經七晝夜。
受妙喜樂威光熾然。
釋迦須臾亦往山上。
處處尋佛如犢求母。
展轉遇至彼龛室前。
歘然見佛威儀端肅光明照曜。
專誠懇發喜歎。
不堪于行無間忘下一足。
瞻仰尊顔目不暫舍經七晝夜。
以一伽陀贊彼佛曰天.地.此界.多聞室。
逝宮.天處.十方無。
丈夫牛王大沙門。
尋地.山.林遍無等如是贊已便超九劫。
于慈氏前得無上覺問近佛地菩薩必于名.句.文身得未曾得巧妙自在。
應以别頌異門贊佛。
何故經七晝夜唯以一頌而贊佛耶答菩薩爾時思願勝故不重文頌。
若改文頌思願不淳。
複次菩薩爾時怖畏散亂。
如頌差别心亦異故。
雲何而得一心流注。
複次菩薩顯己心無厭倦。
能于一頌新新發起勝思願故問何故慈氏菩薩自根先熟所化後熟。
釋迦菩薩則與此相違耶答慈氏菩薩多自饒益。
少饒益他。
釋迦菩薩多饒益他。
少饒益自。
是故皆與所化不并解贊頌雲。
天地總舉。
謂天上.地中此界。
謂此三千大千世界多聞室。
謂毗沙門天宮。
此天敬信名流十方故曰多聞逝宮。
謂梵王宮。
以彼梵王計彼為常。
佛為對治彼常計故故名逝宮。
逝是無常義。
又解逝宮所謂人宮。
人宮速歸磨滅故言逝宮天處。
謂除多聞室及逝宮所餘天處十方無。
謂不但此三千大千世界中無。
餘十方世界中亦無遍求無等。
乃言丈夫牛王大沙門我今尋地.尋山.尋林。
遍無與我世尊等者又解多聞室。
欲界天中舉初天中一顯餘三天及顯上五天。
即六欲天也逝宮。
色界天中舉初一天顯餘二天。
及顯已上諸天天處。
謂無色界天處餘解同前
若時菩薩至修習圓滿者。
此釋第四位。
顯定.慧二修習圓滿。
盡智已去名無上覺。
次無上覺前。
即是金剛喻定。
此時定.慧修習圓滿。
此約菩薩行因位中說六圓滿。
不約果位。
若約果位說六圓滿。
得盡智時。
故婆沙一百七十八雲。
總有三說。
第三評家雲。
如是說者。
此等所說皆依一時一行增上說為圓滿。
如實義者。
得盡智時此四波羅蜜多方得圓滿解雲以戒攝忍以慧攝定故但言四。
此論同彼第二師說。
又正理雲。
理應此位無間方圓。
得盡智時此方滿故
能到自所往至波羅蜜多者。
釋第五句六波羅。
此雲彼岸蜜多。
此雲到。
菩薩能到自乘所往圓滿功德彼岸處故。
故此六種名曰波羅蜜多
契經說有至差别如業道者。
此下大文第七明施.戒.修。
就中。
一略明施.戒.修。
二廣明施.戒.修此即略明施.戒.修
論曰至非業非事者。
此即略釋頌文。
善故名福。
造作名業。
即是身.語.及與意思。
思所依托名事。
類謂性類。
故婆沙一百二十六雲。
施.戒.修性故知類性名異.義同。
施.戒.修三類是善故皆福。
于三類中。
或業。
或事。
随其所應如業道說。
謂如分别十業道中。
有業亦道。
謂前七種。
有道非業。
謂後三種。
道名通十。
業唯前七應知此中福.業.事三通局亦爾。
福即是通。
業.事不定。
總成四例
且施類中至唯受福名者。
此下約施.戒.修明福.業.事。
此約施類以明。
且施類中身.語二業具福.業.事三種義名。
善故名福。
作故名業。
思所依托名事。
故正理雲。
且施類中身.語二業具福.業.事三種義名。
善故名福。
作故亦業。
是能等起身.語業思轉所依門故亦名事(已上論文)彼因等起思唯名福業。
善故名福。
作故名業。
思非自依托故不名事。
思俱有法唯受福名。
善故名福。
非作故不名業。
非思正依托故不名事。
以思正托身.語起故。
故俱有法不名為事
戒類既唯至福業事名者。
此約戒類以明。
戒類既唯身.語業性。
故皆具受福.業.事名。
善故名福。
作故名業。
思依托故名事
修類中慈至唯受福名者。
此約修類以明。
修類中慈無嗔為性。
唯名福事。
善故名福。
思所依托故名事慈名事者。
業之事故慈相應思業以慈為門而造作故。
故慈名事。
非作故不名業與慈俱行思與慈俱行戒唯名福業。
善故名福。
作故名業。
思非自托不名事。
慈俱有思.戒非思正托起故不名事。
以思正托慈門起故。
所以但慈名事問何故戒類中戒名為事。
修類中戒不名事耶解雲戒類中戒據别解脫戒。
是思依托故得事名。
修類中戒是随心轉戒。
非思正托起故不名事與慈俱行餘俱有法唯受福名。
善故名福。
非作故不名業。
非思正托起故不名事
或福業名至起福加行故者。
第二解。
或福業名顯作福義。
謂福加行是施.戒.修前加行也。
加行即福名福加行。
謂此加行善故名福。
造作名業或福之加行。
福是施.戒.修。
業是福前加行故名福加行事顯所依謂施.戒.修是彼福業之所依事。
為成彼三施.戒.修事。
所以于前起福加行又解或福業名顯作福義。
謂福加行此顯能依。
事顯所依。
謂施.戒.修能依所依合說故名福業事也
有說唯思至福業轉故者。
第三解。
或是經部有說。
唯思是真福業。
善故名福。
作故名業。
非是所托事故不名事。
福業之事謂施.戒.修。
以此三種為所依門福業轉故。
是所托故此三名事。
非真福業故不名福業又解思真福業。
此顯能依。
福業之事謂施.戒.修。
此顯所依。
能依.所依合說故言福業事也。
正理十四亦有三釋。
同此論
何法名施施招何果者。
此下第二廣明施.戒.修。
就中。
一明布施。
二明戒.修。
三明法施就第一明布施中。
一明施體及果。
二明施益差别。
三明施果别因。
四明施福最勝。
五明施果無量。
六明業輕重相。
七明造作增長。
八明施制多福。
九明果由内心此即第一明施體及果。
一問何法名施。
二問施招何果
頌曰至此招大富果者。
上三句答初問。
下一句答後問
論曰至是真.施體者。
釋初句。
雖所舍财物亦得施名。
而于此施性中舍财之具名之為施。
謂由此身.語業。
及能發具舍物得成故。
舍物所由身.語。
及能發。
是真施體舍謂舍與。
具是因義
或由怖畏至此具名施者。
釋第二句。
或由八種施中怖畏施.希求施。
希求施即是求報施。
或是希天施。
或希謂希天施。
求謂求報施于此貪故名之為貪等謂等取餘未說者。
唯除第八取前七施此前七施舍物事亦成非此意說。
為簡彼七施故說供養言謂為于他尊重供養。
貧乏饒益而有所舍。
此舍具名施此即當彼八種施中第八施也
具名何謂者。
此下釋第三句。
此即問也
謂身語業.及此能發者。
答。
能發謂何者。
征
謂無貪俱至總立以施名者。
答。
謂無貪俱時能起此身.語業。
心.心所法聚名為能發又解謂無貪俱時心.心所法。
能起此身.語業聚。
彼能起者名為能發前解為勝引頌證意。
刹那善五蘊總立施名。
此言刹那非一刹那據怛刹那。
取能發因等起心.心所法四蘊。
及所發身.語色蘊。
前.後善五蘊總名刹那又解此頌據刹那等起。
故言此刹那善五蘊。
總立以施名問如婆沙二十九解财供養體雲。
評曰應作是說。
若所舍财。
若能舍者身.語二業。
若能發彼心.心所法。
若受者受已諸根大種造色增長。
皆此自性。
如是财供養總用五蘊以為自性準婆沙文亦取所舍财為施體。
何故此論不取财耶解雲婆沙評家通出财施體故。
通取舍财.及諸根等。
此論偏據真施體。
故言舍具名施
應知如是至草類舍等者。
釋第四句。
應知如是施類福業事。
能招當來.及與現在大财富為果言施類福者。
類之言體。
顯福以施為體義如葉類器。
西方以荷葉等為器。
顯器以葉為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