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依道展轉為因。
如依九地聖道雖有所依勝劣差别。
而能依道展轉為因。
俱舍或同正理。
或同婆沙。
皆無有妨又解四種善根。
男.女異身皆互相修皆互為因。
諸論但說前三善根男.女互得者。
得前三已容為男.女。
所以别說。
得世第一必不為女故言不得。
理實而言。
未來女身雖得非擇滅。
依彼第一亦得修也。
婆沙論言前三善根女與二為因。
男唯一因。
且據一相以說。
以實而言。
男亦與女為因。
以有下.中.上品别故。
若不爾者豈可男身下品暖等。
非與女身上品為因。
第四善根男.女互為因。
釋所以者如前得說又解正理據現轉形為男.女說。
婆沙據一期身男.女異說。
故有差别
聖依此地至異生亦無退者。
釋第七.第八.第九句。
舍諸善根總有三種。
一失地舍。
二命終舍。
三退舍。
聖依此地得此善根。
失此地時善根方舍。
失地言顯下地命終遷生上地。
異生于地若失.不失。
但命終時失衆同分必舍此善根。
故正理雲。
聖身見道力所資故。
此四善根無命終舍。
甯知命終舍唯異生非聖。
以本論說卵.胎中異生唯成就身不成身業故。
豈不異生先依下地起暖法等後生上地亦必定舍暖等善根。
無如是失。
以彼異生爾時舍善根。
由舍同分故。
謂住死有無聖道資舍諸善根。
非由上地中有等起。
若諸聖者住死有中由聖道資不舍暖等。
但由上地中有等起舍下善根。
舍時雖同而所由别。
是故異生無失地舍。
聖者必無由命終舍(已上論文)初二善根不但由失地.命終舍亦由退舍。
由死.退舍唯異生非聖。
由失地舍唯聖非異生。
忍及第一異生亦無退。
命終.失地随應舍故
依根本地至極猛利故者。
釋第十句。
依四根本起暖等善必三生滿。
彼于此生必定得見谛。
厭生死心極猛利故。
若依未至.及與中間。
厭非猛利或入.不入。
又婆沙第六雲。
依根本地起暖等者。
現身必入正性離生。
所以者何。
彼由聖道引暖等故。
依未至定.靜慮中間。
起暖等者。
此則不定。
所以者何。
彼由暖等引聖道故(解雲根本樂道聖道易起。
能引暖等故現入聖。
未至.中間是其苦道聖道難起。
由暖等引故。
依彼地或人.不入)。
又正理六十一雲。
依根本地起暖等善根。
彼于此生必定得見谛。
以根利故厭有深故。
依未至.中間起暖等者于此生不必得入見谛。
有餘師言。
依根本定起暖等者。
此生必定得至涅槃。
厭有深故俱舍師難雲。
如得暖等人有六種姓。
複言暖等通依六地。
又下文說。
一随信行離染故成七十三人。
又四通行中鈍.利二人俱通苦.樂。
以此故知。
鈍根之人亦依根本得入見道。
正理如何言依根本以利根故必入聖耶。
此言有失。
設作救言利根者。
厭心猛利名為利根。
非是不動名為利根。
設作此救名相濫失。
又正理雲。
若依越次以利根故除練根得。
以此故知。
正理意說依根本地是利根也
若先舍已至還從本修者。
釋第十一句。
暖等善根若先舍已後重得時所得。
必非先之所舍。
如人先舍别解脫已。
後重得戒所得。
必非先之所舍。
以暖等善從無始來未曾熟修。
要由廣大功用成故。
于未曾得生欽重故得先未得。
于已曾得不欣樂故非得曾得。
以趣聖道求升進故。
若得餘定以曾熟修非由大功故後重得得先所舍。
若先已得暖等善根修習圓滿經生故舍。
至于後身遇了分位善說法師。
得宿住智知曾過去已修暖等。
為說頂等便生頂等。
若不遇者還從暖等根本修故。
或從持息念等根本修故。
故婆沙雲。
問若餘生中即起頂者。
從何作意無間起耶。
答如起暖時所有作意。
如說從暖起頂。
從頂起忍亦爾問若爾何故說暖無間起頂頂無間起忍耶答依一身中相續起者作如是說。
然非一切
失退二舍至失不必然者。
釋後一句。
失.退二舍以舍得故非得為體。
退必起過。
起惑退故失不必然。
失謂命終。
或是易地。
不必起過。
以命終心通三性故。
故正理雲。
退舍必因起過而得。
失舍或有由位增進(解雲。
失謂越地。
或但命終。
聖越地時名位增進。
異生不爾。
故說或言)得此善根至第一入離生者。
此即第三明善根勝利
論曰至必至涅槃故者。
釋初句。
四善根中若得暖法。
雖有四失而有一德。
如文可知
若爾何殊順解脫分者。
問
若無障礙至行相同故者。
答。
若無障礙去見道近。
或由二生。
或但一生。
能入見道。
又與見道十六行相皆悉同故
若得頂法至不斷善根者。
釋第二句。
若得頂法雖複有退造無間業堕惡趣。
于前暖法更增畢竟不斷善根。
又正理雲。
若得頂已不斷善根。
如何經說天授退頂。
由彼曾起近頂善根。
依未得退密作是說
若得忍時至上忍方得者。
釋第三句。
若得忍時雖命終舍住異生位有此二失。
于前頂法而增無退不造無間不堕惡趣。
有此三德不堕惡趣。
準知不造五無間業。
言無惡果顯無惡因。
忍位無退如前已辨。
故前文言。
又此位忍無退堕故名為忍法。
若至忍位于少分趣等中得不生法故。
趣謂三惡趣。
生謂卵濕生。
正理雲。
由此二生多愚癡故。
處謂無想.北俱盧.大梵處。
正理雲。
無想.大梵僻見處故。
北俱盧洲無現觀故。
身謂扇搋等。
正理雲。
身謂扇搋等。
多諸煩惱故。
有謂欲界第八有等。
正理雲。
有謂第八有等。
聖必不受故。
惑謂見所斷惑。
正理雲。
惑謂見所斷必不複起故此之六種于下.上忍随應而得。
謂于下忍得惡趣不生。
餘五不生至上忍方得。
于中忍位無别不生故不說也問若至上忍于扇搋等方得不生。
何故婆沙第七雲。
問起順決擇分善根已。
更可受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身不。
答更可受。
唯暖.頂非餘。
所以者何。
若得忍已便違惡趣。
彼扇搋等身形醜陋。
是人中惡趣。
若得忍等殊勝善根。
必更不受彼類身故準婆沙文。
得忍不受扇搋等身。
雲何俱舍.正理乃言至上忍位。
于扇搋等方得不生解雲婆沙言忍不受彼類顯增上忍。
據總相說。
與惡趣同于忍位中得不生故。
若别分别。
惡趣下忍得不生。
扇搋等身至上忍位方得不生又解論意各别
得世第一法至無命終舍者。
釋第四句。
得世第一法雖住異生有斯一失。
于前忍位加能趣入正性離生。
及至此位無命終舍
何緣唯此能入離生者。
問
已得異生至舍異生性者。
答。
增上忍時除世第一法一刹那異生性。
餘一切異生性皆得非擇滅。
至第一法故。
言已得異生非擇滅故。
世第一法能如無間道舍異生性故。
苦法忍如解脫道舍異生性故。
世第一法住現在時。
說名為入。
故婆沙第二雲。
如是說者。
世第一法住時名入。
問若爾異生應即聖者。
入聖道故。
答無如是過。
世第一法至住位時。
苦法智忍在正生時。
未成就故不名聖者。
苦法智忍雖未已生。
以在正生名等無間。
世第一法爾時為彼等無間緣故名為入
此四善根至一坐成覺故者。
此即第四明三乘根轉。
問.及頌答
論曰至故說為餘者。
釋初兩句。
未殖佛乘順解脫分聲聞種姓。
可轉向餘乘獨覺非住惡趣。
故于忍位可轉成。
彼若轉向佛乘。
經三無數.及百劫已起彼暖等。
轉向麟角經百劫已。
起彼暖等皆一坐故菩提雲覺薩埵雲有情。
言菩薩者略也。
餘文可知
麟角佛言至乃至菩提者。
釋下兩句。
如麟一角獨出如佛。
故婆沙雲。
樂獨居故餘文可知。
自古諸師皆言。
七加行中具作五停。
今依此論及婆沙等。
但言不淨.及持息念随一亦得。
大智度論具說五停
有餘獨覺至理無遮礙者。
有餘部行獨覺異麟角喻。
起彼種姓初二善根。
轉向餘乘理無遮礙。
如聲聞說。
亦應說忍略而不論。
雖初發心由其教力。
後将入聖獨悟道故得獨覺名。
若麟角喻唯獨悟道。
故正理雲。
然獨覺乘總有二種。
一麟角喻。
二先聲聞。
若先聲聞如聲聞說世第一法。
一刹那故不可言轉。
故此不說。
此約順決擇分。
三乘轉說。
若約解脫分位轉者。
如婆沙第七雲。
轉聲聞種姓順解脫分。
起獨覺.及佛種姓順解脫分。
轉獨覺種姓順解脫分。
起聲聞.及佛種姓順解脫分。
若起佛種姓順解脫分已則不可轉。
極猛利故
頗有此生至殖在人三洲者。
此即第五明修果久近
論曰至三位亦爾者。
釋上三句言順解脫分者。
解脫謂涅槃。
此善順彼名順解脫分。
譬如種田。
第一下種。
第二苗成。
第三結實。
三位不同。
修道亦爾。
第一生身入法性。
即種順解脫分善。
第二生成就。
即成就順決擇分善根。
第三生得解脫。
即能證得解脫涅槃。
故言三位亦爾。
此據聲聞。
極疾三生修加行。
極遲六十劫修加行。
若據獨覺。
極疾四生修加行。
極遲百劫修加行。
若據佛乘。
極疾三無數劫.及餘九十一劫修加行。
若極遲者三無數劫。
及餘百劫修加行。
此據修者。
餘即不定。
或有殖已經一劫或無量劫不能入聖。
佛時長故其根最利。
聲聞三生。
獨覺四生。
非要利根亦通鈍根。
若極利者要經六十。
要經百劫。
故婆沙三十一雲。
非如聲聞極利根者經六十劫。
非如獨覺極利根者唯經百劫。
餘文可知。
正理六十一破雲。
極疾三生方得解脫。
謂初生殖順解脫分。
次生成熟。
第三生起順決擇分即入聖道。
若謂第二生起順決擇分。
第三生入聖乃至得解脫。
彼言便與前說相違。
謂依根本地起暖等者。
彼必于此生得入見谛。
或彼應許極速二生。
謂第二生依根本地起暖等者。
彼于理生必入聖道得解脫故俱舍師救雲。
若依根本起暖等者。
必于前生已起暖等故不與彼前文相違。
亦複無有減三生失
傳說如是至順解脫分者。
釋第三句。
明體。
毗婆沙師傳說如是。
順解脫分唯聞.思所成。
非生得善以彼劣故。
非修所成唯欲界故通三業為體。
雖就最勝唯是聞.思相應意業。
而此聞.思慧相應思願攝。
起身.語亦得名為順解脫分。
如施一食持一戒等。
深厭生死深樂解脫。
願力所持便名種殖順解脫分。
願以信為體。
或勝解為體。
或欲為體。
即思相應願也。
準此論文。
加行善根能發身.語
殖順解脫分至亦遇獨覺者。
釋第四句。
明處。
殖順解脫分唯人三洲。
餘三惡趣.天趣.北洲。
厭離.般若如應無故。
三惡趣雖有厭離以厭苦故。
無勝般若以慧劣故。
天趣雖有勝般若。
無深厭離以苦輕故。
北洲無深厭離以苦輕故。
無勝般若以慧劣故。
餘文可知。
又正理雲。
有佛出世。
若無佛時。
俱能種殖順解脫分
已因便說至謂見緣事别者。
此下大文第二約三道辨人。
就中。
一明三道建立。
二明七種聖人。
三明學.無學滿就明三道建立中。
一約現觀位明。
二約修無學道就約現觀位明中。
一明十六心。
二依位建立就明十六心中。
一正明十六心。
二明十六依地。
三明忍智次第。
四明見.修道别此即第一正明十六心也
論曰至如果花樹者。
釋初三句。
舉後等流果即苦法智樹生花果名花果樹。
忍生法智名法智忍。
餘文可知
即此名入至如燈.及生相者。
釋忍異名。
即此苦忍名入正性離生。
亦複名入正性決定。
此忍初入故得二名。
經言正性。
所謂涅槃。
或目聖道。
生謂煩惱。
故婆沙第三雲。
複次見所斷惑。
令諸有情堕諸惡趣。
受諸劇苦。
譬如生食久在身中。
能作種種極苦惱事。
是故此惑說名為生。
見道能滅故名離生。
複次有身見等剛強難伏。
如狩龍戾。
故說名生。
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廣如彼說)或謂善根未熟名生。
故婆沙雲。
複次一切煩惱或諸貪愛。
能令善根不得成就。
及令諸有潤令起過皆名為生。
見道起已摧彼勢力。
令不複為增上生過。
由此見道獨名離生(廣如彼說)能決趣涅槃。
謂正性之決定或決了谛相。
謂正性即決定。
故諸聖道得決定名。
苦法智忍初至此位說名為入。
此忍生已至現在位得聖者名。
此忍在未來能舍異生性。
謂許此忍。
未來生時。
有此能舍異生性用。
非餘法能。
如燈.及生相未來有用。
燈有除闇用令闇不至。
生相有生法用。
故婆沙雲。
謂一切法能于未來有作用者總有三類。
一者内法如苦法忍。
二者外法如日等光明。
三者内.外法如諸生相
有餘師說至舍異生性者。
有餘師說。
世第一法獨能舍異生性
此義不然至世間法故者。
難。
此義不然。
彼此同名世間法故。
如何世間法能舍世間法
性相違故至能害怨命者。
有餘師釋。
雖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