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故。
餘文可知
根本地攝至必緣下故者。
釋下兩句。
根本地攝善無色定。
不緣下地諸有漏法。
已厭離故。
定狹劣故。
準義應知。
随其所應。
緣下無漏.自及上地有漏.無漏一切諸法無不能緣。
雖亦能緣下地無漏。
緣類智品道。
不緣法智品。
故正理雲。
以但能緣自全治故。
法非全治如先已說。
又法品道于無色界雖能對治。
是客非主既不能緣下地有漏。
亦不能緣下地有漏法上擇滅.非擇滅問既緣下地類智品道。
亦緣彼道非擇滅耶解雲亦緣下地類智品上非擇滅。
故婆沙第十解非我行相中雲。
四無色地亦有此行相。
而不能緣一切法。
謂空無邊處非我行相。
緣四無色彼因彼滅。
一切類智品道。
及四無色非擇滅。
一切類智品道非擇滅。
并一切虛空無為。
或欲令是一物。
或欲令是多物。
此行相盡能緣。
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非我行相。
緣非想非非想處彼因彼滅。
一切類智品道。
及非想非非想處非擇滅。
一切類智品道非擇滅。
并一切虛空無為。
或欲令是一物。
或欲令是多物。
此行相盡能緣。
此當婆沙評家義。
以此準知。
四無色定亦緣下地類智品上非擇滅也。
無色近分亦緣下地。
彼無間道必緣下故
味淨無漏至斷諸煩惱者。
此即第七明等至斷惑。
此即問也
頌曰至亦不能斷者。
諸無漏定皆能斷惑本淨尚無能況諸染能斷。
以勝況劣。
謂本淨定不能斷下地。
已離染故。
不能斷自地惑。
以自地惑所縛故。
不能斷上地。
以勝己故。
若淨近分亦能斷惑。
以皆能斷次下地故。
又婆沙一百六十二雲。
問何故有漏道不能斷自地。
及上地。
無漏道則能斷耶。
答以無漏道是不系法。
于有漏法無非是勝。
是故能斷。
又有漏道作六行相。
厭下地欣自地故唯斷下。
無漏道作十六行相。
厭背一切地故能遍斷。
問有漏道亦作十六行相。
何故不能遍斷。
答彼雖學作聖道行相。
不明了故不斷煩惱。
如師子子未能害獸(已上論文)若中間攝淨亦不能斷。
如根本說
近分有幾至初亦聖或三者。
此即第八明近分差别。
一問近分有幾。
二問何受相應。
三問于味等三為皆具不。
頌答可知
論曰至為入門故者。
釋近分八。
可知
一切唯一至未離下怖故者。
釋舍。
一切近分唯一舍受相應。
此近分定起時。
艱辛作功用轉故。
未離下染情懷怖故。
非喜.樂相應
此八近分至具有三種者。
釋淨及下句。
此八近分皆淨定攝。
唯初近分亦通無漏。
未離欲者依近分定起聖道故。
故正理雲。
上七近分無無漏者。
于自地法不厭背故。
唯初近分通無漏者。
于自地法能厭背故。
此地極鄰近多災患界故(已上論文)皆無有味是離染道故。
起艱辛故。
不生貪愛。
以彼味定非離染道生故。
是容預道生故。
近分地中雖亦有道非正離染。
助離染故。
離染類故。
非容預故。
不生貪愛。
雖近分心有結生染。
以受生.命終舍受相應故。
必起近分。
而遮定染故作是說。
近分無味。
唯在根本。
有說未至定亦有味相應。
以未起根本亦貪此定故。
由此未至具有三種。
上七近分由已曾得下根本故。
于彼近分不生貪愛。
故不說有。
此即叙異說也
中間靜慮至為亦有殊者。
此下第九明中定不同。
此即問也
義亦有殊至具三唯舍受者。
答。
義亦有殊。
謂諸近分為離下染是入初因。
中定不然。
非離下染非入初因。
是初果故。
複有别義
論曰至無如此故者。
釋初句。
初定根本及初定近分。
尋.伺相應。
上七定中。
根本.近分皆無尋.伺。
唯中間靜慮有伺無尋.故與近分差别不同。
由無尋故勝初靜慮。
由有伺故未及第二。
依此義故立中間名。
由此上地無中間靜慮。
一地升降無如此故
此定具有至可愛味故者。
釋具三。
此中間定具有味等三種相應。
以有大梵殊勝功德可愛味故。
有味相應
同諸近分至苦通行攝者。
釋舍受。
此中間定同諸近分。
唯舍相應非喜相應。
由自勉勵功用轉故。
由此說是苦通行攝。
亦無有樂.無三識故。
故正理雲。
無三識身故無樂受準正理文。
中定無三識
問何故無耶。
解雲五識定與尋.伺相應。
彼無尋故
此定能招至為大梵故者。
别顯中定能招勝果。
若多修習為大梵王。
不多修習便為梵輔。
同一處故
已說等至雲何等持者。
此下第四明諸等持。
就中。
一明尋.伺等三。
二明單空等三。
三明重空等三。
四明修四等持此下第一明尋.伺等三。
就頌前中。
一總。
二别。
此即總結前問起
經說等持至其相雲何者。
此即别依經問起
頌曰至非非想攝者。
答文可知。
平等持心至境故名等持
契經複說至無漏三脫門者。
此即第二明單空等三。
依經起問。
及與頌答
論曰至相應等持者。
釋初句。
此空對治有身見故。
故婆沙一百四雲。
對治故者。
謂空三摩地是有身見近對治故。
問空三摩地有空.非我二行相。
有身見有我.我所二行相。
此中以何等行相。
對治何等行相耶。
答以非我行相對治我行相。
以空行相對治我所行相(廣如彼釋)無相三摩地至三有為相者。
釋第二句。
住濫無為故不說住。
餘文可知
無願三摩地至相相似故者釋第三.第四句。
無願三摩地。
謂緣餘苦.集.道谛十種行相相應等持。
十行即是非常.及苦。
因.集.生.緣。
道.如.行.出。
非常及苦此是苦谛。
苦中四行二是二非。
是故别标。
因顯集谛。
即是因.集.生.緣。
或舉初顯後。
苦.集二谛皆是有漏可厭患故。
道雖無漏。
加行位中并作是念。
道如船筏必應舍故。
能緣彼定得無願名。
皆為超過現前所對。
苦.集.道境可厭舍故。
空.非我相非是所厭。
非是所舍。
以與涅槃相似故。
故此二行相不得無願名。
由前期心不願此故立無願名。
故婆沙雲。
期心故者。
謂無願三摩地諸修行者。
期心不願三有法故問彼于聖道亦不願耶。
答雖于聖道非全不願。
而彼期心不願三有。
聖道依有故亦不願。
問若爾何故修聖道耶。
答為趣涅槃故修聖道。
謂修行者作是思惟。
究竟涅槃由何趣證。
思已定知必由聖道。
故雖不願而要修之。
如越暴流要憑船筏(廣如彼說)
此三各二種至為入門故者。
釋後兩句。
正理論雲。
世間攝者通十一地。
出世攝者唯通九地。
上七定邊無勝德故。
于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
能與涅槃為入門故。
非諸有漏法是真解脫門。
性住世間違解脫故。
三三摩地緣境别者。
若有漏空緣一切法。
若無漏空唯緣苦谛。
無願能緣苦.集.道谛。
無相唯緣滅谛為境
契經複說至離上七近分者。
此即第三明重空等三。
依經起問。
及與頌答重謂二也
論曰至空空等名者。
釋名
空空等持至勝非我故者。
明空空等持。
又顯宗三十九雲。
空空等持緣前無學空三摩地取彼空相。
空相順厭勝非我故。
謂彼先起無學等持。
于五取蘊思惟空相。
從此後起殊勝善根相應等持。
緣前無學空三摩地思惟空相。
于空取空故名空空。
如燒死屍以杖回轉。
屍既盡已杖亦應燒。
如是由空燒煩惱已。
複起空定厭舍前空。
重空等持空行相後起。
即複還與空行相相應。
唯此最能順厭舍故。
非我行相則不如是。
見非我者。
于諸有為法起厭背心。
不如見空故。
諸有已見諸法非我。
而于諸有猶生樂着。
以于諸行中不審見空故。
由此空定雖二行相俱。
而但名空不說為非我。
空于厭舍極随順故又婆沙一百五雲。
如人在道獨行遇逢一伴。
雖知非屬于己而不太愁。
後若别時便極愁惱。
故空行相于厭生死勝于非我。
由是此定不作非我行相
無願無願至為厭舍故者。
明無願無願等持。
無願無願。
緣前無學無願等持取非常相。
不取苦因.集.生.緣非無漏相故。
聖道非苦不取苦相。
聖道不能招三有故。
不取因.集.生.緣四相。
不取道.如.行.出。
為厭舍故。
以彼道等是欣觀故。
若緣道等應欣聖道。
不應厭背故十相中但取非常又顯宗雲。
無願無願。
緣前無學無願等持取非常相。
謂彼先起無學等持。
于五取蘊中思惟非常相。
從此後起殊勝善根相應等持。
緣前無學無願三摩地思惟非常相。
于無願不願名無願無願。
舉喻顯示如前應知。
重無願等持。
非常行相後起。
即複還與非常行相相應唯此可能緣厭道故。
非苦行相能緣聖道。
聖道非苦趣苦滅故。
苦法不能趣苦寂滅。
亦非因等四能緣聖道。
以聖道不能令苦續故。
非道等四者此厭舍道故。
非欣行相能為厭舍豈不如無願不願聖道。
而作道等四。
此亦應然此例不然。
無願正厭有。
兼于聖道起不願心故。
謂前無願正厭于有。
聖道依有故兼不願。
雖望意樂說不願道。
而于聖道非正憎厭。
故亦能作道等四種。
無願無願正憎厭道。
故以非常觀道過失。
道等行相無容厭道。
是故于此不作彼四
無相無相至非離系果故者。
明無相無相三摩地。
無相無相即緣無學無相三摩地。
非擇滅為境。
所以不即緣前無學無相三摩地者。
言無相者。
無十種相。
彼三摩地。
雖無色等五相.及男.女二相。
是有為故有三有為相。
是故不緣。
以無漏法無擇滅故。
唯觀非擇滅不緣擇滅。
于非擇滅但取靜相。
非滅.妙.離恐濫非常滅故不作滅行相。
故婆沙一百五雲。
問何故此定不作滅行相耶。
答滅有二種。
一非擇滅。
二無常滅。
若作滅行相則不知緣何滅問若爾亦應非靜行相。
謂靜亦有二種。
一非擇滅。
二擇滅。
若作靜行相。
則亦不知緣何靜。
答有處說二滅。
無處說二靜。
故不應例。
複次滅義濫多。
靜義濫少。
謂滅有三。
靜唯二故。
若複不作靜行相者。
此更作何行相(已上婆沙)問緣擇滅時。
亦應不作彼滅行相。
濫無常滅故解雲擇滅谛收聖心現證。
雖作滅行。
而無有濫。
不同非擇滅是無記性故。
不作妙行相。
非離系果故。
不作離行相。
又顯宗雲。
無相無相。
即緣無學無相三摩地非擇滅為境。
以無漏法無擇滅故。
但取靜相非滅.妙.離。
謂彼先起無學等持。
于擇滅中思惟靜相。
從此後起殊勝善根相應等持。
即緣無學無相三摩地非擇滅為境。
思惟靜相。
于無相滅複觀為無相。
名無相無相。
舉喻亦如前應知。
重無相等持。
靜行相後起。
即複還與靜行相相應。
唯此能觀非擇滅故非妙行相。
境無記故非離行相。
以雖證得彼非擇滅。
猶縛随故。
非滅行相。
以非擇非永解脫一切苦故。
又若觀滅濫非常故。
所言靜者。
唯顯止息故非擇滅得有靜相。
以修聖道經久劬勞。
于彼息中便生樂相。
故重無相取靜非餘
此三等持至無漏不然者。
釋有漏此三摩地唯是有漏.厭聖道故。
無漏不然。
若緣聖道是欣非厭。
又顯宗雲。
重三等持唯是有漏。
以于聖道生厭舍故。
非無漏定厭舍聖道。
亦緣聖道。
取空。
非常理可名為厭舍聖道。
無相無相。
但緣無為作靜行相。
何名厭道此欣無學無相等持不轉之因故名厭道。
謂彼定起而作是言。
無相等持不生為善。
此既欣贊聖道不生。
如何不名厭舍聖道前無相定非此所緣。
如何此名無相無相。
或應許此定不緣非擇滅。
但緣無學無相不生此亦不然。
準前釋故。
謂緣無相之非擇滅。
此非擇滅亦離諸相。
緣無相無相故得無相無相名。
緣無相境作靜行相。
是故此定從境立名
唯三洲人至重三摩地者。
釋人不時。
顯宗雲。
唯三洲人能起此定。
通依男.女。
以依女身亦能自在延促壽故。
唯無學位。
以有學者但欣聖道未能厭故。
此亦非一切。
唯不時解脫。
以時解脫愛聖道故又婆沙一百五雲。
答聖者能起非異生。
無學能起非有學。
不時解脫起非時解脫。
所以者何。
若于定得自在及無煩惱身。
方能起此三摩地故。
一切異生及信勝解二事俱無。
見至雖于定得自在。
而身中猶有煩惱。
時解脫雖身中無煩惱。
而于定不得自在。
故皆不能起此定。
唯有不時解脫具二事故。
能起此定(已上論文)依十一地至中間者。
釋後句。
顯宗雲。
依十一地除上七邊。
以上七邊無勝德故。
若在欲界。
從未至攝聖道後起。
若在有頂。
無所有攝聖道後生。
餘皆自地聖道後起。
就總類說。
此從法.類.苦.滅四智無間而生。
若就别說。
欲界攝者非類後生。
上界攝者非法後起。
前二非滅後起。
第三非苦後生。
餘行相後起此定故。
應得此者。
皆盡智時由離染得。
後由加行方起現前。
唯我世尊。
不由加行。
順趣解脫起此現前。
于道尚厭。
豈欣諸有。
此後亦起聖道現前。
然厭道故非無間起。
欲界攝者是思所成。
餘修所成依定起故(已上論文)
契經複說至修金剛喻定者。
此即第四明修四等持。
依經問起及與頌答
論曰至乃至廣說者。
此即引經。
顯宗釋雲。
此經所說。
若習.若修。
若多所作義差别者。
為欲顯示習修.得修.所治更遠如其次第
善言通攝至便不住故者。
釋初兩句。
住現前法樂名住現法樂。
經但說初。
舉初顯後。
理實通餘上三靜慮。
餘文可知
若依諸定至殊勝知見者。
釋第三.第四句。
若依諸定。
修天眼通便能獲得殊勝知見。
知見即是清淨眼識相應勝慧故法蘊足論第八解四修中雲。
清淨眼識相應勝慧說名為智。
亦名為見。
謂天眼識相應勝慧。
領受觀察彼彼諸色。
是名此中殊勝智見。
彼于此定。
若習。
若修。
若多所作。
能令證得殊勝智見
若修三界至得分别慧者。
釋第五.第六句此亦可知
若修金剛至依自說故者。
釋後兩句。
若修金剛喻定便得諸漏永盡。
理實修此金剛喻定通依諸地。
而經但說第四靜慮得漏盡者。
毗婆沙師傳說。
世尊依自說故。
以佛世尊但依第四得漏盡故于六通中但說二者。
天眼通能觀生死。
漏盡通能得涅槃經偏說
保延元年七月十九日于田原裡大道寺點了
覺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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