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教道不融。
破無明惑(上皆釋簽)二舉彼下結示。
觀音若是别教。
救于煩惱火者。
即如方便命婆羅門所修之相也。
十番利益者。
乃是通結前來三番慈悲。
二次明下明圓頓二。
初明本修圓觀慈悲。
初心觀火不思議境。
即一火門具三千法。
雖皆互遍相相分明。
即于此境發菩提心。
誓拔衆生三障火難。
誓與衆生三種火樂。
二若法下明入位法界機應二。
初釋三。
初無謀而應。
圓修圓證以圓誓願。
熏圓力用。
不動一心救十火難。
二雖無下不分而分。
圓普之悲徹底而拔。
實非前後。
淺深應之但就機感。
三障分齊對二十五王三昧力。
自成多少。
免果報火。
當于十五王三昧力。
修有漏善免惡業火。
當二十四王三昧力。
關何一邪。
若除惡業不用非想。
若成善因不用地獄。
以地獄因無成就。
故非想之因無破除故。
故修因惡業極上極下互論不用一三昧也。
二乘已去至圓入中。
節節皆用二十五有王三昧力。
三雖應下入而不入。
雖入諸有三障之火。
以其體了即空假中故。
無相可得。
何有能燒及所燒邪。
二菩薩下結。
二常途下示己他得失。
如幻三昧破閻浮有。
具論十番。
他師唯知果報一益。
故雲少分。
二水難二。
初列義門。
二貼文下随門釋三。
初貼文二。
初科經。
二問何下釋義三。
初遭水二。
初問二答二。
初就水難答。
二火難下對火難答。
二稱名。
三水論下蒙應。
二引證。
三觀釋二。
初列三水。
從增勝意同前火難。
二如地下釋三水三。
初果報二。
初遭難。
二是時下機應。
二次惡下惡業二。
初遭難。
放舍浮囊等者。
大經雲。
如人帶持浮囊欲度大海。
有一羅刹乞此浮囊。
初則全乞。
其人不與。
次乞其半。
次乞三分之一。
次次乞手許。
後乞微塵許。
其人念言。
若與塵許。
氣當漸出。
何由度海故悉不與。
護持禁戒亦複如是。
常有煩惱羅刹令人破戒。
若破根本如全與。
破僧殘如半與。
破舍堕如與三分之一。
破波夜提如與手許。
破突吉羅如與塵許。
所破雖少。
若不發露則不能度生死彼岸。
菩薩護持重禁及突吉羅等無差别。
今明惡業故言放舍。
二若能下機應。
三煩惱二。
初明機二。
初論惑水二。
初通明諸有水。
菩薩香象足雖到底。
若未達岸甯免被飄。
緣覺觀集而為初門。
故雲愛水增長諸有。
二二乘下别示四教機二。
初示聲聞。
二次支下例諸位。
支佛修行不立分果。
深觀緣起久種三多。
福慧既隆預侵二習。
雖未發真。
四流莫動名得淺處。
頓證極果安到彼岸。
通教菩薩正盡得淺。
習盡到岸。
變易二土同以别惑而為中流。
上品寂光方為彼岸。
二複次下示四流。
常途四流隻是界内之惑。
今取别惑方名無明。
故知即與五住無異。
但合色愛及無色愛。
為一有流耳。
二菩薩下明應。
前之十番各有修相。
皆所被機求脫之事。
今說本觀二種修相。
皆是觀音垂應之本。
二初通示二觀慈悲。
兼别觀者。
略有二意。
一者此教初心立行雖依漸次。
以知中實後心能證王三昧故。
二者欲以曆别之相。
顯于圓融一念具故。
摩诃止觀十乘之初。
先明次第顯不次故。
今釋此品。
本觀皆兩有茲二意。
二所以下别明三昧漸頓二。
初漸二。
初漸修。
元始發心上求下化水光三昧。
即觀白骨八色流光中一色也。
水勝處等例如火難中說。
二今成下頓應二。
初乘誓赴難。
漸修頓證常鑒法界。
十番機緣三障水漂。
對于因中節節誓願。
令彼一切皆得解脫。
二如華下引經證成二。
初證。
托于事海觀三障海。
十二年者。
十二緣也。
漸漸轉深見海十德十觀成也。
生大蓮華顯妙境也。
天龍莊嚴者。
具妙力用也。
有佛相好常見盧舍那也。
申右手者。
權智應也。
摩我頂者。
實智感也。
即以感應道交彰。
始本分合也。
說普眼經者。
分得果法也。
一日所受至不能得盡者。
一念心塵顯大千經卷也。
二當知下結。
既如阿字具一切義。
應知亦是中道法門。
但帶教道。
唯知此一耳。
二複次下頓二。
初頓修十界趣水者。
水為法界。
攝諸法盡故言趣也。
既立能趣及以所趣。
故當俗谛。
水尚等者。
所趣之水全體是性。
無相可得。
無所趣故那有能趣。
能所俱空名為真谛。
雲何等者。
水尚叵得則無有趣。
有趣既絕不趣自忘。
即以雙非顯于中道。
此之三谛同一法性。
即一而三即三而一。
不思議谛也。
二如此下頓應二。
初明不應而應。
大經雲。
慈若有無非有非無名如來慈。
豈非三谛起慈悲邪。
前總難中十界衆生受苦稱名。
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
不觀十界即空假中。
那得一時離于衆苦。
良以三谛是生本性亦聖果源。
無有二體。
故同體悲方能圓拔。
二明不分而分。
大意同前火難中說。
今以四流對諸位難。
四教入空離于有流。
等于見欲二流也。
假于有流無染濕者。
假雖彼空亦不著有。
以雙流故。
應知假顯空亦彌著。
名平等觀。
義在于斯。
中破無明。
如常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