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扶昔大義不欲掩人者。
謂晉譯微言。
幽旨包博。
玄義全盛。
賢首方周。
故講得五雲凝空六種震地。
而刊定記主師承在茲。
雖入先生之門。
不曉亡羊之路。
徒過善友之舍。
猶迷衣内之珠。
故大義屢乖。
微言将隐。
破五教而立四教。
雜以邪宗。
使權實不分。
漸頓安辨。
析十玄之妙旨。
分成兩重。
徒益繁多。
别無異轍。
使德相而無相即相入即用之體。
不成德相不通染門交徹之旨甯就。
出玄門之所以。
但就如明。
卻令相用二門無由成異。
以緣起相由之玄旨。
同理性融通之一門。
遂令法界大緣起之法門一多交徹而微隐。
如斯等類其途實繁。
非是重古輕今。
不欲欺誣亡殁。
今申上古之義。
新疏翻多。
有同刊定之文。
皆是古義今同用耳
第四剪截浮詞直論至理者。
且文華尚猶翳理。
繁言豈不亂心。
科文過碎已雜塵飛。
重疊經句但盈紙墨。
等閑會于梵語。
無益經文。
次第數于經文。
更無理觀。
如煙郁火雲翳長空。
今并剪而削之。
若長風卷霧。
然經多十句。
若過半已上。
難者則具而釋之。
難則曲盡而非繁。
易則略陳而不阙。
若五六句已下難者。
則摘句而釋之。
易則不釋。
若文義全易者。
大科而已。
若文易意難者。
總相收束。
文難意易者。
但細消文。
若文義俱難者。
先出意而後釋。
使質而不野。
簡而必詣。
是本心也
第五善自他宗不妄破斥者。
謂昔人所引經論及破他義。
無問性相多不窮于始末。
辄引辄破。
或多用法相。
而複盡呼為權。
引權釋實。
又不分通局。
疑誤後學。
或以昔正為非。
或複以權為實。
今亦反此。
若破若引。
先示彼義。
使性相無虧。
盡其意态。
後申此理。
對決分明。
使學者不滞迹迷宗。
不謬非古義。
亦無勞周覽。
更複傍求
第六辨析今古新舊義殊者。
謂探玄本記但釋晉經。
大旨雖同在言有異。
但引彼疏須觀所釋。
如發心品晉經雲。
以是發心即得佛故。
唐經雲。
以是發心當得佛故。
即當既别。
豈得将昔之即。
釋今之當。
其類皆爾。
然昔人十行已前。
多依賢首新修略疏。
回向已下并用探玄。
三地已下多唯古錄。
二經小異舛互相參。
文亦非一
第七明示法相顯經包含者。
然性之與相。
若天之日月易之乾坤。
東夏西方。
分宗開教。
學兼兩轍。
方曰通人。
是以釋經。
事須明示。
然此經法相。
名義兼廣。
或有名無義。
或有義無名。
昔人苟見一名。
廣引論釋。
随名解義。
義乃無窮。
如釋淨行品百四十一願。
以諸門料揀。
釋梵行品四果。
廣引婆沙。
問明品。
貪嗔全抄唯識。
十行品三倒廣據諸宗。
雖則皆是法門。
而甚深觀行翳于名相。
今皆略陳而已。
古人若有義無名。
則莫知所以。
今則引諸經論。
以名管之。
使經中法相昭彰于衆論。
至如兜率品二十一種功德。
則有義無名。
離世間品初則有名無義。
今于兜率品。
廣引經論而釋之。
至離世間品略陳而已。
又如離世間品具舍諸位。
一一位内攝義無遺。
或名異義同。
或前後廣略。
然于四十二位次第無差。
今并具引六會經文。
對前釋之昭然可見。
使七卷之經句句有據。
翻驗昔解臆說尤多。
然性相二宗。
法相有同有異。
如五眼十眼六通十通等。
并各示之使無餘惑。
如初卷歎德。
釋以十身。
則法性宗之法相也。
釋智入三世廣引四智。
即法相宗之法相也。
以衆海解脫之門。
釋衆海之名目。
法性宗之法相也。
以九門之六度釋經十度。
即法相宗之法相也。
如十通十忍會六通五忍。
十身十智融三身三智。
十門涅槃。
以會通四種涅槃。
十種佛智。
而一智融于四智。
即性相二宗無違之法相也。
觸類非一。
又諸經疏所明法相。
多是傍來。
如法華經。
但雲如來知見力無所畏禅定解脫三昧深入無際。
斯乃通贊佛智深遠。
逢力一字立十力章。
無所畏字立四無畏章。
禅立四禅。
定立八定。
解脫三昧并立章門。
若此之流千章萬章。
釋一卷經亦不得盡。
若為成種智之境。
應須更學多門。
取法華玄宗。
但示衆生等有知見。
先所出内是子所知。
非是十章五章能盡斯妙。
若華嚴經有異于此。
如十度十力。
一經數十處明故。
須總撮一章頓曉玄旨。
如十地品内以法相為觀門不了三聚。
豈知離垢之名。
不曉八禅甯知發光之行。
四地道品。
成無生之慧光。
五地諸谛。
窮真俗以化物。
六地般若要觀緣生。
星羅十門月滿三觀。
研窮性相般若現前。
七地窮一切菩提分法。
權實雙行。
八地七勸該羅。
方見無功之道。
九地居法師之位。
藥病須知。
不得四十辯才。
何以廣能化物。
得第十地方盡種智之深玄。
四十二位之昭彰并稱觀行。
九會五周之因果。
佛道方圓故。
若相。
若性。
若因。
若果。
無不成觀。
無不契真。
依經修行并是聖意。
若不了法相。
豈唯不知聖旨。
亦非弘闡之人。
尋文自知
第八廣演玄言令悟心要者。
謂經多有玄言妙旨。
昔不廣明。
或指在别章。
或略陳不具。
今應具者畢在疏文。
文易意深。
廣申體勢。
如始成正覺。
以諸宗始成而會之。
智入三世。
以二智三智四智而釋之。
如幻喻中引兔章以盡之。
如影之喻。
分三影以别之。
第七回向刹平等出諸句以揀之。
第八回向曆境起願。
以橫豎位次而彰之。
三天偈贊離相回向。
以般若等深經中百等論玄妙而通之。
九會五周皆以性相而廣之。
普賢三昧。
窮妙中之妙。
出現一品盡玄中之玄。
至如法界華藏之深觀旨歸關脈之妙章。
盡關鍵之幽微。
窮義理之分齊。
如關中系表三玄格言。
有美斯經必盡其奧。
亦有指别章者。
皆非正要。
知與不知無乖弘贊耳
第九泯絕是非不妄破斥者。
昔人勝負氣高是非情厚。
上古妙義用而不言。
先賢小瑕廣申破斥。
如娑婆形如虛空。
便雲良由譯人不閑經論。
謬預譯場。
誤累聖教。
一朝至此。
先師在其譯内。
斧鑿太深。
纖芥在于珠中。
何須擊破。
又如十行品内釋不住中流。
廣申異釋。
晉經失旨緻古釋枝辭今文分明何須叙昔。
若斯之類。
其事頗多。
終日是非。
豈合大道。
凡破義者。
其猶毒蛇螫手不得不斬。
毒樹生庭不得不伐。
若邪解亂轍。
事須決之。
若易知其非。
略而不述。
若似正不正。
則并決分明。
如欲識真金須明鋀石。
蓋不獲已情忘是非。
設有破斥須存禮樂。
不得自尊己德。
下視先賢。
須知草創者難。
因循者易。
縱有舉非顯是。
不是自炫自媒。
故今疏文是非全少
第十均融始末首尾可觀者。
然造疏大體。
皆初重後輕。
若更廣開門庭。
消文疏略。
至于弘闡。
聖旨多沈。
今以大經九會始末深玄。
逢義即明不揀初後。
但初已釋。
後不重明。
故義科章門落落星布。
使初中後善始末可觀也。
略述制疏有斯十意。
故忘軀靈境。
仰述玄猷。
本意皆為衆生得同普賢諸佛耳。
第三二句回向衆生者。
前之二句作疏所為。
為于衆生。
此段通回歸依之益。
及所成德。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