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婆。
龍樹之宗。
玄标才舉。
則無著牽羊。
翎羽暫騰。
則陳那亂轍。
則同時定有二宗。
又案西域記。
唐三藏初遇龍樹宗師。
欲從學法。
師令服藥求得長生。
方能窮究。
三藏自思本欲求經。
恐仙術不成辜我夙願。
遂不學此宗。
乃學法相之宗。
若藏和上義分齊雲。
法藏于文明年中。
幸遇中天竺國三藏法師地婆诃羅。
唐言日照。
于西太原寺翻譯經論。
躬親問之。
故有憑矣
疏。
戒賢遠承下。
第二雙釋所立。
即為二别。
二中文皆有五。
一師資相承。
二所憑經論。
三正顯所立。
四彰了不了。
五結成所憑。
今初。
戒賢中初。
師資相承中。
彌勒位極此為上古。
無著初地此為中古。
護法難陀未有得聖之文。
但是當時英彥。
化世未久故雲近踵
疏。
依深密等者。
二所憑經論。
等取佛地等經瑜伽。
等取對法顯揚等法相之論。
餘并可知
疏。
立三種教下。
三正顯所立。
于中先總後别。
總中以法相大乘為了。
則顯法性為不了。
唐三藏師宗者。
具如西域記及三藏傳廣說
疏。
謂佛初下。
别顯三教。
即為三别一一教中各有三定。
一時定。
謂有初時等故。
二法定。
謂有空等故。
三經定。
謂指阿含等故。
三性等義至下當辯
疏。
具說三性三無性等者。
此有兩重。
一約三性。
則初時約依他說有。
二約遍計說空。
三具說三性。
則遍計是空。
依圓是有。
以為中道。
二者約三性皆有。
約三無性皆空。
第一時中說三性皆有。
第二時中總說諸法皆悉無性者。
約三無性密意說耳。
故唯識雲。
即依此三性。
立彼三無性。
初則相無性。
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故。
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謂若顯了說。
則雙明三性三無性方是中道。
故為盡理
疏。
是故于彼下。
第四明了不了。
然二宗義别。
下說十種。
且就深密。
略有四義。
一約三性三無性。
二約心境空有。
三約一乘三乘。
四約成佛不成佛。
即五性一性義。
此中且約三性空有。
論了不了。
前第三時合約三性三無性論。
餘二門義略不明之。
下别會中。
隐顯而出疏。
此依深密下。
第五結成所憑
疏。
二智光下。
疏文亦五。
同前标列。
初師宗中文殊對彌勒。
龍樹對無著。
青目清辯對護法難陀。
護法難陀注唯識論。
青目注中論。
清辯亦注中論。
造掌珍論
疏。
依般若等下。
二所憑經論。
般若等經等取涅槃法華等經。
中觀等論等取門論百論智論
疏。
亦立三下。
三正立可知。
疏。
又初漸下。
第四明了不了。
上約心境空有。
以立三時之教。
今約三性空有。
以明了不了義。
蓋影略耳。
言以彼怖畏此真空者。
小乘聞空。
謂無物為空。
如空澤之空。
則畢竟都無。
恐成斷滅。
若必無者。
何有因果生死涅槃。
徒事勤苦修有何益。
故經雲。
甯起有見如須彌。
不起空見如芥子許。
故生驚怖。
今存假名。
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故存依他之假有。
以接小心之劣機
疏。
後時下。
第三時教緣生即空者。
緣生即依他。
依他即空。
不存依他空遍計也平等一味者。
空有一味。
非空外說有。
有外說空。
空有相即故無異味。
見空即是見有。
見有即是見空。
空有二體既同。
何要偏留依他但空遍計
疏。
此三次第下。
五結成所憑。
般若燈論本頌。
即中論五百偈。
題雲分别明菩薩釋曰。
分别即智。
明即是光。
人譯異耳。
釋論稱為般若燈者。
照了般若。
般若無此不可見故。
又體即般若。
照物如燈。
大乘妙智經。
未見經本。
但依賢首引耳。
或雲即般若經。
般若是智。
摩诃是大。
亦可妙故。
又波羅蜜亦同妙義
疏。
然此二三時下。
第二辯順違。
然藏和尚起信疏。
問雲。
此二三時可和會不。
自答雲。
無會無不會。
無會者。
各各為人悉檀。
悉檀者。
智論雲義宗也。
諸佛說故。
并是聖教。
随緣益物。
何須會之。
故雲無會。
言無不會者。
即可會也。
今會此義有其二門。
一約攝生寬狹。
言教具阙。
以明了不了。
二約益物漸次。
顯理增微。
以明了不了。
初中二。
一約攝生寬狹者。
深密宗中。
初唯為小。
次唯為大。
此二時中狹故非了。
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
寬故為了。
二約言教具阙者。
初唯說小。
次唯說大。
各有所阙故非了義。
于第三時具說三乘。
具故為了。
第二門内亦有二意。
初約益物漸次者。
謂妙智經意。
初唯益小故非了義。
次雖通益大小。
不能令趣寂二乘得大菩提故。
非了義。
第三時中普得大益。
方為了義。
二顯理增微者。
初說緣生實有。
次說假有故非了義。
第三時中顯理至空。
會緣相盡故。
為了義。
依此會釋二宗。
各有了不了義。
此賢首意。
謂約初門。
則法相宗為了。
法性宗非了。
若約後門。
則法性宗為了。
法相宗非了。
既皆二義了。
二義不了。
于理則齊。
今觀賢首之意。
多明法性。
何者。
有二義故。
一以攝生寬狹。
對益物漸次。
則攝生寬為了。
不及益物唯大為了。
以言教具阙。
對顯理增微。
則言教具為了。
不及顯理相盡為了。
思之可知。
二者言中雖雲各有二了有二不了。
深密宗中二種了義。
亦成不了。
何者。
如攝生中。
以第二時唯攝大為不了。
第三時具攝為了者。
則得純金。
何如雜鐵。
純菩薩衆。
何如凡小同居。
法華唯為菩薩。
何如昔日被三。
是故應雲唯攝大機為了。
總攝三根為不了。
又如言教具阙中。
以第二時不具為不了。
第三具說三乘為了者。
言皆阙典。
應為不了。
雜以無稽。
應當是了。
純賣真金。
應為貧士。
瓦木雜貨。
應為富商。
法華唯說一乘。
何如昔開三異。
是故應雲唯說一極方為了義。
雜說三乘即為不了。
上二本是法相宗為了。
今皆成不了。
後二又或法性是了。
則四不了皆屬前宗。
四種了義皆在法性。
恐法相者。
是非心生故。
疏不引之。
乃别謂和會耳。
疏文分二。
先總明順違。
後各别會釋。
今初分三。
初總非前立。
謂既俱聖教。
不可受一非餘。
二互相違。
不可二文雙取。
故雲不能。
二深密經意下。
會釋二經。
恐有問言。
若并不許。
其如二經。
有文如何會釋。
故今為顯二經之意。
各有所為。
不可偏執。
偏執則互相違。
三得斯意下。
結成和會。
若得經意二家俱得。
受一非餘則二家俱非故。
離之則兩傷。
合之則雙美
疏。
然欲會二宗下。
第二各别會釋。
于中三。
初标列章門。
次廣會初二。
後通略會釋。
今初十對。
句各一對。
皆先明法性。
後辯法相。
如雲一乘三乘對。
則一乘是法性。
三乘是法相。
餘九例知。
初二次下。
廣明。
後八義分齊中具顯
疏。
且初二義下。
第二廣會初二也。
于中二。
先雙标二義。
後别顯二相。
所以雙明者。
以初二義互相成故。
謂若立五性為了。
則三乘為了之義自彰。
以有聲聞緣覺二定性故。
則成二乘。
有菩薩性成菩薩乘。
不定性人通成三乘。
無種性人三所不攝。
則人天乘收。
則五乘亦具。
若以一性為了。
則一乘義成。
等有佛性。
故名一乘無不成佛。
故涅槃雲。
佛性者名為一乘
疏。
如法相下。
第二别顯二相者。
先法相宗中二。
先标所宗。
後故深密三時教下。
引文成立。
總為二段。
一明三乘為了。
一乘為不了。
後明五性為了。
成前三乘。
前中引其二經。
初引深密。
雖明有性無性意成三乘。
言初皆不成者。
小乘中說獨佛一人有大覺性。
餘不說有故皆不成佛。
次一向成者。
是第二時中唯說一乘。
一切衆生皆得成佛。
為一向成。
盡成則太過。
盡不成則不及。
故皆方便并為不了。
以初未堪聞大一向抑故。
第二時中勸令欣佛。
一向揚故。
第三時中依理正說。
有性皆成非不及也。
無性不成非太過也。
故稱實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