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
若約所說法相者下。
第三約所诠辯異。
然賢首義分齊内。
第二卷廣明。
今但略說。
于中上一句标。
下皆别釋。
初小乘中四。
一約法數多少。
二約二空差别。
三約所依根本。
四結成有餘。
今初。
言七十五者。
謂五類法中有多少故。
謂一色法十一。
俱舍頌雲。
色者唯五根五境及無表。
二心法一。
即是意識。
三心所有法。
有四十六。
謂遍大地有十。
俱舍頌雲。
受想思觸欲。
慧念與作意。
勝解三摩地。
遍于一切心。
大善地有十。
頌雲。
信及不放逸。
輕安舍慚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大煩惱有六。
癡逸怠不信。
昏掉恒唯染。
大不善有二。
謂無慚及無愧。
小煩惱有十。
頌雲。
忿覆悭嫉惱。
害恨谄诳嬌。
如是類名為小煩惱地法。
不定有八。
謂悔眠尋伺貪嗔慢疑。
上之六類有四十六。
四者。
不相應行法。
有十四種。
一得。
二非得。
三同分。
四無想異熟。
五無想定。
六滅盡定。
七命根。
八生。
九住。
十異。
十一滅。
十二名。
十三句。
十四文。
故頌雲。
得非得同分。
無想二定命。
及生住異滅。
并名句文身。
五者無為法有三。
一擇滅。
二非擇滅。
三虛空。
總上五類之法。
合七十五法。
比于大乘欠二十五。
次下當明
疏。
但說人空下。
明二空差别。
以其根劣未堪聞說二空真理故。
智度論四十一雲。
小乘弟子鈍根故。
為說衆生空。
起信雲。
計我見者。
依二乘根鈍。
如來但為說人無我等。
縱說二空少未明顯
疏。
但依六識三毒下。
明所依根本。
然小乘計生死根本。
雖有多義。
略舉其三。
一計識心。
如順正理論第八說。
經部師計以現在色心等。
為染淨因。
意雲如大乘中第八為所熏故。
二者三毒為因。
義如大乘能熏故。
今引阿含但證三毒耳。
而雲等者。
謂以三毒為因緣故。
起于三業。
三業因緣故起于三界。
是故有一切法。
中論十二因緣品頌雲。
衆生癡所覆。
為後起三行。
以有此行故。
識受六道身等。
即其義也。
三者合取上二義。
同有能所熏方流轉故。
若爾焉異大乘。
然似參經意而不同者。
但六識非第八為所熏。
縱說賴耶但有名字。
能熏又非七識。
故全不同
疏。
未盡法源下。
第四結成不了。
可知
疏。
二始教中下
疏。
文分三。
初總。
次别。
後結。
今初分二。
先對後彰劣。
後對前顯勝。
前中以相多性少故。
言法相宗。
言所說法性即法相數者。
說真如法性。
乃是百法之中六無為數。
後說有百法下。
對前彰勝。
言百法者。
謂心法有八。
心所有五十一。
色有十一。
不相應行有二十四。
無為。
有六。
故成百數。
于前七十五中。
加二十五。
謂心法加七。
小乘唯一意識故。
心所加五。
不相應行加十。
無為加三。
并如彼說
疏。
說有八識下。
第二别明。
文有九節。
即前會二宗。
中十對之内。
法相宗中十義。
而皆如次對前。
唯第一當第三。
第二當第一。
及第二者。
以第三唯心真妄為對。
六識三毒為所依故。
今初。
第一雲何對前說。
有八識為所依故說八過前教。
唯是生滅明其劣後。
依生滅識。
建立生死及涅槃因者。
不同前教以明三毒六識為因。
不同終教不生滅與生滅和合。
故攝論第一雲。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界即因義。
謂種子識等。
下文廣說
疏。
法爾種子下。
即第二對一性五性别中。
五性之義。
含前第一對。
一乘三乘别中。
三乘之義以乘性相成故。
但明五性。
則有三乘。
而三乘但是化法。
非所诠中别義。
故略不明含在五性之中。
言法爾者。
此明本有揀異新熏。
故瑜伽雲。
種性略有二種。
一本性住。
二習所成。
本性住者。
謂諸菩薩六處殊勝。
有如是相。
從無始世展轉傳來。
法爾所得等。
習所成者。
謂先慣習善根所得。
顯揚論雲。
雲何種性差别。
五種道理。
一切界差别可得故。
五中前四為有。
後一為無。
故雲有無永别
疏。
既所立識唯業惑生等者。
第三明真如随緣凝然。
别中凝然義。
上一句蹑前生滅識起。
言業惑者。
以現行第八名異熟識。
由過去煩惱及業熏習成種。
招此識果酬引業故。
其前六識酬滿業者。
從異熟起名異熟生。
不名異熟有間斷故。
故其八識皆業惑生。
故所立真如下。
正明不變之義。
若識從真如如來藏起則有随緣之義。
識既從于業惑辨生。
明知真如不變。
故唯識釋真如名雲。
真謂真實。
表無虛妄。
如謂如常。
表無變易。
若随緣變。
豈得稱如
疏。
依他起性下。
第四三性空有即離别中。
不即之義。
言三性者。
一遍計所執性。
二依他起性。
三圓成實性。
故唯識論第八雲。
由彼彼遍計。
遍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依他起自性。
分别緣所生。
圓成實于彼。
常遠離前性。
此中二頌。
初一釋遍計。
次二句辯依他。
後二句明圓成。
初中一偈有多師義。
今從護法。
初句能遍計。
次句所遍計。
後二句明所執。
其能遍計正義。
唯六七二識所計有多。
故雲彼彼。
其所遍計正唯依他。
為親所緣依展轉說。
亦通圓成為疏緣故。
此非凡境故非親緣其所執性。
若安慧師。
三界心及心所。
由無始來虛妄熏習。
雖各體一而似二性。
謂見相分即能所取。
如是二分情有理無。
此相說為遍計所執。
其所依體實托緣。
生此性非無。
名依他起。
若護法師。
一切心及心所。
由熏習力所變。
二分從緣生故。
亦依他起遍計。
依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
此二方名遍計所執。
二句依他起性者。
衆緣所生心心所體。
及相見分有漏無漏。
皆依他起。
依他衆緣而得起。
故頌言分别緣所生者。
應知且說染分依他。
淨分依他亦圓成故。
或諸染淨心心所法。
皆名分别。
能緣慮故。
是則一切染淨依他。
皆是此中依他起攝。
二句圓成者。
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
名圓成實。
顯此遍常體非虛謬。
揀自共相虛空我等。
釋曰。
遍釋圓滿。
常釋成就。
體非虛謬。
釋實性義。
此一體言貫通三處。
遍揀自相。
常揀共相。
非虛謬言。
揀于空我。
若爾淨分依他體非常遍。
如何亦是圓成實耶。
故次論雲。
無漏有為。
離倒究竟。
勝用周遍亦得此名。
然今頌中說初非後。
釋曰。
此中離倒名實。
究竟為成。
勝用周遍以釋圓義。
是則圓成。
有其二種。
一約理說。
二約果德。
故論揀雲。
今此頌中說初非後。
以約三性。
通一切故。
上來論文方釋圓成實言。
次釋餘文雲。
此即于彼依他起上。
常遠離前遍計所執。
二空所顯真如為性。
說于彼言。
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
常遠離言顯妄所執能所取性理非恒有。
前言為顯不空依他。
性顯二空非圓成實。
真如離有離無義故。
上來所釋。
一依唯釋。
今疏語意。
揀法性宗。
法性宗中依他。
無性即是圓成。
即依他無性。
無性即空。
空即圓成。
今言似有不無。
非即空也。
語則但釋依他。
影出圓成名耳。
說經空義。
但約所執者。
三性之中遍計所執。
此一則空。
二性不空。
故雲但約所執
疏。
既言三性下。
第五生佛不增不減别中。
不減之義。
此但義别而言全同。
不同前後一乘三乘。
但取三乘之義等。
謂五性之中無種性人。
決不成佛故。
有此衆生守衆生界如何可減
疏。
真俗二谛迢然不同下。
即第六對二谛空有即離。
别中離義。
于中含有二義。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