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下雲第四引證。
初引普賢行品。
如前教緣中辯
疏。
第六攝境唯心體等者。
疏文分二。
先總明。
後然有下。
開章别釋。
前中亦二。
先正明。
後引證。
今初。
前之五體皆心所變。
心外無法如聲是色。
即心所現影。
況依聲上假立名等。
其教所诠。
及諸法顯義。
并離心無體
疏。
唯識等雲下。
第二引證。
此引三文含于四教。
初引唯識。
即是初教。
故彼論雲唯遮外境。
識表内心。
離識之外更無别法。
彼引多教。
成立唯識。
亦引華嚴。
廣如彼論。
而言等者。
等有二意。
一等餘論。
二等餘經。
今初。
謂瑜伽雜集攝大乘等。
故無性攝論第四論曰。
其中有未得真智覺者。
于唯識中雲何比知。
由教及理應可比知。
此中教者。
如十地經。
薄伽梵說。
如是言三界皆唯有心。
又薄伽梵解深密經。
亦如是說。
釋論中雲。
十地經者。
于彼經中宣說菩薩十種地義。
此即安立十地行相名句文身。
識所變現。
聚集為體。
謂彼聖者。
金剛藏主。
淨識之上所變影像。
為增上緣。
聞者。
識上現影似彼法門。
如是展轉傳來于今。
說名為教。
故諸論中皆引華嚴。
成立唯識。
所引之經。
即是第六地中一心所攝門。
經雲。
佛子。
三界所有唯是一心。
如來于此分别演說十二有支。
皆依一心如是而立。
今由諸論皆已引之。
故下疏但引梵行。
二又此等者。
取楞伽等經頓教中義。
八識雖空而說唯識。
疏。
起信亦雲下。
即終教中證。
此即彼論解釋分中。
顯示正義之文。
然其立義分中雲。
摩诃衍者。
總說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法。
二者義。
所言法者。
謂衆生心是。
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
依于此心顯示摩诃衍義。
此即已明唯心義訖。
今取解釋分中。
顯心性相真妄交徹。
知是終教。
案彼論賢首疏雲。
一心者。
即如來藏心。
含于二義。
一約體絕諸相即真如門。
二随緣起滅即生滅門。
此義至問明品。
當廣分别。
今但略證教體是唯心耳
疏。
梵行品下。
即引當經。
以證圓教唯心之義。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非但相宗心變而已
疏。
然有下。
開章别釋中。
先開章。
後别釋。
釋中先釋本影。
中四句為四。
第二句中分二。
先正明俱有。
後說聚集顯現。
前中亦二。
先引佛地論。
各别成立。
後引二十唯識。
雙證前義。
前中初即如來實有說法。
故名本質。
文通六文。
義通十義。
皆是已下顯文義本。
因位說聽由于意識故。
果位中亦唯意識。
故雲妙觀察智相應淨識。
以果位中智強識劣故。
說此識與智相應。
此智能于大集會中雨大法雨。
故能說法。
智所依王即是第六。
故雲淨識之所顯現。
而言淨者。
純無漏故。
唯識疏雲。
既無漏心現。
即真無漏文義為體。
是故世尊實有說法。
言不說者。
是密意說。
疏佛地論第一雲。
有義下。
引證可知
疏。
若聞者識上下。
明影像教托佛本質。
自心變故。
有漏心變。
則名等有漏。
佛地論下。
引證有影。
亦是前卷以佛為緣。
自心影像文義為果。
疏。
此文義相下。
解釋。
亦通妨難。
恐有難雲。
若爾是自心變。
何名佛說。
故牒釋雲。
自善為因。
佛力為緣。
影像為果。
今從于緣名佛說耳
疏。
故二十唯識下。
第二引論雙證前二。
則本質影像。
二教齊有。
謂若聞者。
為增上緣。
則佛心上文義相生。
若佛為增上緣。
則聞者心上文義相生。
故雲展轉增上力。
如來之識及聞者識。
名為二識。
決定成立本影之教。
疏。
護法論師等者。
唯識諸師。
皆同此立故。
大乘法師疏雲。
然此論主無不說法。
故取此解
疏。
然雲文義相生複說五心集現等者。
第二明聚集顯現。
于中二。
先總明聚集之相後然西方下。
别釋五心多少。
言然西方多釋者。
相傳略有四解。
今疏。
即是第一。
唯識疏中。
亦唯此解。
斯乃總意。
故疏存之。
疏。
餘如别章下。
有三師釋。
一雲初說諸字時。
率爾耳識。
同時意識。
但緣其聲。
是現量故。
尋求心中唯尋耳識所緣境故。
亦但緣聲不緣字名。
此之三心所變。
聲上雖有字名。
如生等相而不緣之。
至決定心緣聲字名。
有三相現。
二說行字時。
率爾耳識。
同時意識。
及尋求心。
亦但緣聲。
至決定心緣聲字名。
有六相現。
為前之二字。
各有聲字名故。
三說無字時。
率爾耳識。
同時意識。
及尋求心。
亦但緣聲。
至決定心緣聲字名。
有九相現。
為前之三字。
各有聲字名故。
四說常字時。
率爾耳識。
同時意識。
及尋求心。
亦但緣聲。
至決定心緣聲字名。
經十二心有十四相。
謂四聲四字四名并句及義。
名為聚集。
若不散亂。
則起染淨等心及等流心。
若散亂時生心不定。
一雲率爾耳識。
同時意識。
但緣于聲是現量故。
尋求心中緣聲字名。
非現量故。
由此極少經十二心。
有三六九十四相現。
名為聚集。
若不散亂。
決定心生。
若散亂時。
生心不定。
一雲率爾耳識。
但緣于聲。
同時意識緣聲字名。
若不爾者。
尋求意識尋何等名。
此中曲有二解。
一雲四率爾耳識但緣其聲。
四同時意識緣聲字名。
是其現量。
以緣常聲時。
不緣諸等聲及字名故。
五識同時意識随聲等。
皆現量故。
下四尋求心方得圓滿。
經十二心有三六九十四相現。
名為聚集。
一雲同時意識容非現量。
得緣過去緣于八心。
謂四率爾耳識。
四同時意識。
有三六九十四相現。
名為聚集。
問同時意識既是現量。
何得緣字名耶。
答。
現量亦緣名等自相。
如理門論說。
不緣者。
不緣名義相系屬故。
上約諸行無常四說之。
以辯五心名字多少。
疏文是其總義。
于相可知。
但雲由前字力。
展轉熏習連後字生者。
然呼諸字時。
行等三字皆在未來。
呼行字時。
無常二字亦在未來。
其諸一字雖謝過去現無本質。
由熏習力唯識變力。
仍于此念說行字時。
心上顯現。
下言連帶。
準此可知。
然此聚集。
依法苑中約諸惡者莫作五字。
一句則有一百五相。
謂唱諸字時。
有其二相。
謂一字一名。
次唱惡字時。
有其七相。
謂二字二名。
并一個一字身為五。
取上二相故有七相。
次言者字時。
有十六相。
三字三名。
并兩個一字身。
一個二字身。
此有九相。
并取上七故有十六。
次唱莫字時。
有三十相。
謂四字四名。
有三個一字身。
兩個二字身。
一個三字身。
有十四相。
并上十六故有三十。
後唱作字時。
有五十相。
謂五字五名。
四個一字身。
三個二字身。
兩個三字身。
一個四字身。
總此二十相。
并上三十故有五十相。
五位總數。
有一百五相。
此上一百五相。
但約字名二事。
上言十四相者。
兼聲句義。
又但當字故。
言四字四名。
今約連帶成一百五相。
若約四字但有五十五相。
然十二心不約連帶。
然此五心初後通六識。
中三唯意識。
又前三是無記。
後二通善惡。
又率爾五識。
後必有尋求心。
後或散或不散。
散即複起率爾耳識。
不散即起第三決定。
乃至等流。
又意識率爾。
自有二種。
一五識同時率爾意識。
緣現在境。
二獨頭率爾意識。
唯緣過去。
此中且說同時。
餘義廣如别章。
然此皆約未自在位。
以顯五心聚集顯現。
若自在位。
于一念中具足顯現。
如理思之
疏。
三唯影無本者。
唯識論疏。
指無性論。
作如是說。
不取為正
疏。
龍樹等宗多立此義者。
等取頓教般若。
言多立者。
不必全爾。
有三觀故。
此但明空之一義故
疏。
此前四說下。
融為一味方順圓宗。
若約攝生則淺深有異
疏。
第二說聽全收等者。
文中有三。
初标。
次釋。
後結融通。
今初标中所以成二四句者。
以真心融二。
則似事理無礙。
故複分之。
初同教中初二句。
但以生佛同一真心故互相收。
三即互不相礙故得雙存。
四乃互相即故。
所以相泯。
并易可知
疏。
二約别教等者。
别教四句。
則唯約事事無礙。
由生佛兩相宛然互相在故亦可。
前是相即門。
後是相入門。
以相即門中含于理事無礙故。
且名同教耳。
疏一衆生全在佛中等者。
第一句有二。
先正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