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
又此互出顯佛淨土十八圓滿十五攝故下。
第四别示義門。
于中三。
初攝十八圓滿。
二攝世界成就。
三揀定所宗。
初中四。
一總标。
二列名。
三正攝。
四同異。
今初總将二品之文。
共攝十八圓滿。
疏言十八下第二列名文無次第及圓滿言。
而十八具足。
一顯色圓滿。
二形色圓滿。
三分量圓滿。
四方所圓滿。
五因圓滿。
六果圓滿。
七主。
八輔翼。
九眷屬。
十任持。
十一事業。
十二攝益。
十三無畏。
十四住處。
十五路。
十六乘。
十七門。
十八依持圓滿。
疏雲何攝耶下。
第三正明相攝先征。
此具下釋。
釋中文意皆是佛地論中之意。
細尋可知。
十八名相第五回向更當廣釋。
此但舉于此十五名攝彼十八。
其有難者引經會釋
疏。
劫住轉變十八中無下。
第四明同異通有四種同異。
此有二門。
一立名同異。
如上别對中明二開合同異。
亦如上說。
然上體及佛住。
各攝于二清淨莊嚴各攝于三則四門攝十。
餘之八門各攝其一。
則十二門以攝十八。
即開合異也。
三有無異。
即是劫住及劫轉變釋無所以。
略有二意。
一以彼攝此。
謂果攝劫住有刹之果。
必有劫住之時分故。
事業圓滿攝此轉變。
菩薩神通如來作用皆轉變故。
二者不用彼攝何必定須十八圓滿。
加于此二以成二十數正圓滿故。
如以六通為十通等。
謂劫住窮未來故下示于二種圓滿之相。
四從其無差别下明通局同異。
彼十八事各各不同。
今無差别通該十八。
由無差别約融攝說。
故令十八得圓滿名。
則此十四皆約随宜由此無差别故名圓滿無差。
既同下蹑迹生難。
上雲餘十四事皆是随宜。
故稱各各。
其無差别稱實而說。
令餘圓滿則無差别。
非各各義。
何以經雲各各無差。
今答此雲所無差别事有多種故者。
上經中明塵塵刹刹佛佛生生皆悉融攝事事相望。
即雲一一各各融攝。
即是無差
疏。
若将此十對成就品下第二攝成就品攝前十八。
共以二品皆為能攝。
今此對前自分能所而得互攝
疏。
恐責繁不能具出。
抄須盡理一一示之。
此華藏品攝成就品者。
此中趣入攝彼起具因緣及清淨二事。
以趣入即三解脫門可為刹因令刹淨故。
此中力持攝餘三事。
謂佛出劫住及劫轉變以力持即是廣大法喜。
無佛從何得法喜耶。
況有佛持。
若佛不出但以食持。
若佛出世即有法持。
若以食持住時即少。
若用法持住劫則長。
二種力持皆通轉變。
法持則染變為淨。
食持則淨變為染故。
俱舍說三災起時有二種因。
一耽着美味。
二者懶堕故。
以食持淨變為染。
上以此二攝于彼五。
五事全同故十具矣。
若以成就攝華藏者。
上以此二門攝于彼五。
則以彼五攝于此二。
此餘三事謂方所分齊。
并及行列彼何攝耶。
即五同中依住形狀二事所攝。
以但有依住則有方所及行列故。
但有形狀則有分齊。
則以彼七攝此五事。
五事全同則十亦具故。
于二處各舉十事無所不收。
巧顯多端故互隐顯。
理實互出為顯十八
疏。
又上諸文下第三揀定所宗可知
疏。
此彼相入亦頌趣入者故。
上疏中釋趣入義。
以為此解。
于中有二。
先略屬偈文。
後皆入而無入下通釋二偈入無入言。
唯前偈中有義通後偈故緻皆言。
總有三意。
初一反釋通緣起相由及法性融通二門。
約緣起門者。
凡緣起法要有三義。
一諸緣各異義。
二互遍相資義。
三俱存無礙義。
今雲入則壞緣起者。
反釋不入入則失緣則無諸緣各異之義。
言不入則壞性用者。
反釋入義則不得不入。
不入則不得力用交徹故。
無互遍相資之義則壞用也。
若具入不入則俱存無礙。
成緣起門。
言法性融通門者。
即性之一字。
凡法性融通要不壞相而即真性。
入則壞緣起者無可相入。
不入則壞性者。
則性不遍一切法故。
由不壞相而能普遍方是法性融通義也。
二又要由不入方能入耳者。
即順釋也。
亦通二門唯就相說。
若約緣起門要由諸緣曆然不入方能相資遍相入耳。
若約法性融通門者。
要由事相曆然方随理融入一切法故。
說若唯約理無可即入。
三又約體空下。
亦順明而雙約性相。
上第一義相即不入性即能入。
今此一義獨相獨性俱不能入。
要二相融方能入故。
言若約體空則無來無入者。
是若唯約性無可即入義。
言約相不壞如本無差者。
即若唯約事不能即入。
上二皆是不入之義。
言以性融相故得互入者。
即釋入義是顯正義。
謂不異理之一事全攝法性時。
令彼不異理之多事随所依理。
皆于一中同時現等。
一事攝理既爾。
多事攝理亦然。
則一事随所依理。
皆于多中同時頓現故得互入。
是為法性融通門。
如義分齊。
疏海能有華故受華名者。
以海名無邊妙華光故。
如蓮華池池受華名華依于海取海底稱者。
海以摩尼王幢為底故。
華名摩尼王莊嚴。
如泥中華華受泥稱。
疏但有二百一十者。
第一層一佛刹塵數世界。
第二層二佛刹一上加二為三。
第三層加三為六。
第四層加四為十。
第五層加五成十五。
第六層加六成二十一。
第七層加七成二十八。
第八層加八成三十六。
第九層加九成四十五。
第十增加十為五十五。
下十增有五十五。
上十層一一漸加算數亦有五十五。
而各有十。
謂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等。
上十層更有一百。
都有一百五十五。
并下層五十五故。
有二百一十矣。
問既有二十層。
何以但雲十九佛刹為主刹耶。
答以最下一層。
但雲一世界非一佛刹塵數世界。
故雲從此一界去。
雲此上過一佛刹微塵數世界至第二層故。
二層共有一佛刹塵數刹耳。
如豎二千錢為二十百。
最下取一錢。
如最下一刹此上過一百錢為第二層。
方共一百。
爾此上過一百至第三層。
方是二百。
至二十層方有一千九百文耳。
故二十層成十九佛刹思之。
疏下當會釋者。
即第三會能繞所繞類結之耳
疏。
六眷屬者。
即經中雲種種安布種種莊嚴。
是辯眷屬刹相狀耳
疏。
天為圓穹者。
外典說天或謂有形。
故雲天形穹隆其形如[金*敖]故。
天圓地方。
若莊子雲天者自然也。
則無形質
疏。
亦如法華雲。
梵王為衆生之父者。
即第六經藥王本事品中雲。
譬如大梵天王。
為一切衆生之父。
此經亦複如是。
為一切衆生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