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
戒定慧下。
四随文正釋。
于中有七。
一指例略釋。
二智論下。
引論總釋。
三然即轉前下。
立五所由。
四釋通妨難。
五者出體。
六會釋總名。
七會通權實。
前二可知。
三中二。
先正釋。
即智論及仁王意
疏。
故仁王下。
引證如次配之居然可了。
然新經即菩薩行品。
經雲。
複次道種性菩薩。
修十回向起十忍心。
謂觀五蘊色受想行識。
得戒忍定忍慧忍解脫忍解脫知見忍。
觀三界因果得空忍無相忍無願忍。
觀二谛假實諸法無常。
得無常忍。
觀一切法空。
得無生忍。
今即前五文是舊經故次與此不同
疏。
知見與慧下。
第四釋妨難即相濫難也。
先難後答。
言佛地三說者。
今即第一釋。
二雲一切皆是無礙緣解脫慧。
名解脫知見。
緣解脫慧者。
緣滅谛智也。
緣餘慧者。
緣餘三谛等智也。
三雲一切通學無學。
學位分得。
無學圓滿。
諸佛菩薩皆有五故
疏。
此五别說下。
第五出體。
以解脫知見及慧約所照異故。
同是慧。
慧即與想相應。
解脫知見即與識相應慧耳
疏。
然此五分法身下。
第六會釋總名。
出世所以引雜集證即上第一論也
疏。
問無取五蘊下。
第七會通權實。
引純陀如玄中。
然雜集第三亦雲。
無取五蘊當言有為當言無為。
答彼不應言有為無為何以故。
諸業煩惱無故。
不應言有為。
随欲現前故。
不應言無為。
所以者何。
無取諸蘊随所樂欲而現其前。
無為不爾以常住故。
釋曰。
此乃假說雙非以約體用互奪。
亦不定言為無為也。
又言取五蘊。
則顯凡夫是有取五蘊。
雜集雲。
取蘊者。
與取和合者故。
取者。
蘊中諸煩惱也。
純陀故實已見玄談
疏。
第四有為先釋總名。
引二論。
瑜伽系屬因緣者。
正理論第一雲。
有為者。
衆緣聚集共所生故。
未來未起何為有為。
是彼類故亦名有為。
如所燒薪于未燒位。
是彼類故亦名為薪。
或據曾當立名無失。
如琴瑟等名為有聲。
亦如乳房蓮華池等。
諸未生法不越彼類故名有為。
其有生滅此語猶略。
雜集論雲。
若法有生滅住異可名有為。
一切法皆有為唯除法界法法處一分。
為舍執着無常我故。
釋曰。
此中論答三問。
一答雲何為有為。
二一切法下。
答幾是有為。
三為舍下。
答為何義故觀有為
疏。
今略舉四事者。
理實智論大品等廣有多法。
大品雲何等有為法。
若法生住滅(此釋有為義)欲界色界無色界五蘊。
乃至意識因緣所生受。
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
為一切智是有為法。
智論釋雲。
有為法略說三相。
一所謂生住滅。
二三界系義。
三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
雖有無為法。
以有作故是有為法。
無為相是無為法。
釋曰。
今以十八不共等屬有記法故。
但略出其四。
衆生則攝蘊處界也
疏。
然所依處下。
釋三界義故。
論雲者即俱舍第八。
等字等餘二界。
應雲色所屬界名為色界。
無色所屬界名無色界。
略去所屬二字但名欲界等。
如言胡麻飲及金剛環。
飲之與環俱是總名胡麻金剛并為别稱。
以别依總名胡麻飲及金剛環。
具足應言胡麻所屬飲等。
略去所屬但雲金剛環等。
界者。
總名欲等别稱。
略去中言雲欲界等。
論雲。
此中欲言為說何法。
答略說段食淫所引貪。
注雲。
淫貪名貪。
食貪名欲。
然語猶隐。
本業上卷雲。
佛子見着二業迷法界中一切欲心故。
欲所起報分為欲界報。
佛子見着二業迷法界中一切色心故。
色心所起報分為色界報。
佛子見着二業迷法界中一切定心故。
定心所起報分為無色報。
是故于一法界中有三界果報。
若更令易見。
欲界有男女形淫欲受身故。
色界無男女形唯有色故。
無色界謂無色故。
前本業言見著者。
彼經說有七見六着。
經雲。
佛子無明者。
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
而起三界業果。
是故我言從無明藏起十三煩惱。
所謂邪見我見常見斷見戒見盜見疑見七見。
見一切處求故說見。
複起六着心貪愛嗔癡欲慢。
于法界中一切時起一切煩惱。
以十三為本。
無明與十三為本。
無明與十三作念。
是以就法界中别為三界想。
即雲見着二業等如前所引
疏。
第五無為有六。
一釋總名。
二開合。
三釋文。
四揀權實。
五出體性。
六結示多聞之旨。
今初。
釋總名瑜伽下。
引證如次二論對前二義。
雜集雲。
無生住滅故名無為。
不堕數故。
即淨名阿難章雲。
佛身無為不堕諸數。
數即有為餘義但翻上有為。
故疏結雲諸論總名大旨無别
疏。
然其下。
二開合中。
然小乘多說三種者。
即俱舍等論雲。
無漏謂道谛及三種無為。
謂虛空二滅。
而言多分者。
分别論有四。
一虛空。
二非擇滅。
三想受滅。
四真如。
大衆部說九無為。
謂三及四空。
緣起支性。
聖道支性。
化地部亦九。
三外加不動三性道支緣起
疏。
大乘掌珍說四者。
于小乘三上加真如故。
或說有六。
唯識論等廣如下說。
或開為八者。
雜集第二雲。
無為法有八種。
謂善法真如。
不善法真如。
無記法真如虛空。
擇滅非擇滅。
不動。
及想受滅。
如是建立八無為中。
當知所依有差别故。
分析真如假立三種。
不由自性善法真如者。
謂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
何故真如說名無我。
由彼自性無變性故。
謂一切時無我實性無改轉故。
無改轉故說無變異。
當知此則是無我性離二我故。
何故複說此名空性。
一切雜染所不行故。
所以者何。
由緣此故能令一切諸雜染事悉皆空寂。
有時說染。
但是客塵。
諸相寂靜故名無相。
無倒所緣故名實際。
實者。
謂無颠倒。
此處究竟故名為際。
最勝聖智所行處故說名勝義。
一切三乘妙法所依故名法界。
如善真如。
不善無記當知亦爾。
餘如彼論。
言漸欲下
疏。
出論意
疏。
此經說六下。
第三釋文。
于中二。
先總明有無。
後言虛空下。
别釋多用唯識。
有六無為即為六段。
初虛空釋語全是百法疏意。
即唯識依法性假施設有義。
彼論先釋法性雲。
謂空無我所顯真如。
有無俱非心言路絕。
與一切法非一非異等。
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離諸障礙故名虛空。
釋曰。
彼論明法性空但言離諸障礙。
百法兼取外空。
雲無物所顯故。
俱舍雲。
此中空無礙
疏。
二涅槃者。
涅槃即同擇滅。
先明性淨乃傍出異義耳。
言涅槃三十四亦同此說者。
此即刊定記釋。
謂同此經所說虛空及涅槃也故涅槃經釋緣生。
四句中雲有非緣生非十二因緣者。
謂虛空涅槃是也。
此則同性淨義。
二後義為正。
雲性淨之果即圓淨涅槃。
應有問言。
若是果者。
何殊擇滅。
由因果殊故分二道。
所以先總明中以此義為正。
雲于擇滅中開出涅槃二道别故。
然大乘下。
斷上二義。
則後解為正者。
若唯識解非擇滅雲。
不由擇力本性淨故
疏。
三數緣滅故唐三藏下。
出其異名。
謂擇力所得者。
是俱舍論釋。
故彼喻雲。
如牛所駕車名曰牛車。
略去中言故作是說但雲擇滅。
唯識釋雲。
由揀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滅
疏。
然此滅有二者。
别釋滅字。
此二義稱滅。
若兼能滅之智。
智亦稱滅
疏。
四非數緣滅者故。
唯識雲。
不由擇力本性清淨。
及緣阙所顯名非擇滅。
釋曰。
論存二義。
初義異小。
故上疏文取為楷定。
言緣阙者。
俱舍論雲。
畢竟礙當生别得非擇滅。
下釋雲。
言當生者。
當來生法緣會則生。
緣阙不生。
緣阙之時得非擇滅。
礙當生法令永不起名畢竟礙。
言别得者。
謂非擇滅有實體性。
緣阙位中起别得故。
非擇滅得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