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回向。
疏從所依立名義通能所者。
但言真如相即是所依善根。
一合如故義通能所。
此中有五。
一上正釋。
二故本業下引證。
言常照者。
以有能所況一合相。
複有二義。
一有無不二即一合相以同如故。
二智與境冥絕能所故。
則通能所為如相矣。
三若梵下會梵本。
四即以法界下出體。
能所契合為法界故。
五此與前後下揀濫。
前即第七以平等随順衆生故。
後即九十九即離于能所縛着故。
十入法界亦契合故。
故其四名多分相濫。
疏揀可知。
餘如第四回向者。
彼以善根如于實際。
故至一切處。
前對此揀竟故今不對第四揀之。
疏四中初句總标下。
疏文分二。
一釋總句。
二三十一願下。
别釋。
釋中先釋可愛。
後釋此下。
正明科釋。
于中三。
初雙标。
次總者下略釋總字。
三言橫下。
雙釋二章。
疏三通受用變化者。
但言清淨。
變化亦有淨故無諸煩惱則是受用。
既衆生往生故皆通也。
言餘皆土中之事者。
四即法門流布。
五行即菩薩修行。
六即天眼常喜世界生者。
天眼徹見十方。
七則水鳥樹林華池寶閣。
八護法。
九證法。
十心無著。
疏無漏法林等。
即淨名佛道品。
無漏法林樹總持之園苑下。
經三昧為園苑故。
疏對上草木者。
三草二木即法華藥草喻品。
初會已引五乘差别。
但由智異故。
将善觀察智以對草木。
疏第二三願明果滿三德者。
能斷是般若。
所斷是解脫。
智周法界即法身取所證故。
又初即智德。
次即斷德。
後即恩德。
恩德故能現世間。
故涅槃三德。
釋中雲如來之身亦非涅槃通色身故。
疏初句立宗者。
即雖善修正業。
而知業性空。
量雲正業是有法。
空有無礙是宗法。
因雲緣成即無性故。
同喻雲如幻。
幻法從緣。
生空有不相礙。
正業從緣生同彼幻法不相礙。
疏十句五對令四心彌固者。
即天親般若論中答住問也。
若依無著即當第一發心住處。
然無著十八住處住住皆答三問。
三問即應雲何住。
應雲何修行。
應雲何降伏其心。
秦經阙修行問合在二中。
言發心住處者。
經佛告須菩提菩薩。
應如是降伏其心。
所有一切衆生之類。
若卵生。
若胎生。
若濕生。
若化生。
若有色。
若無色。
若有想。
若無想。
若非有想。
若非無想(即廣大心)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第一心也)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
實無衆生得滅度者(常心也)何以故。
須菩提。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
即非菩薩(不颠倒心也)論偈雲。
廣大第一常。
其心不颠倒。
利益深心住。
此乘功德滿。
此偈上半标四心下半說住義。
四心利益具自他行故。
此深心菩薩應住大乘功德盡圓滿矣。
言四心者。
三界九類皆盡度之。
是廣大心。
令入無餘涅槃。
是第一心。
二乘尚有三。
餘非曰無餘。
不名第一。
今二種涅槃無餘第一。
四涅槃中。
無住涅槃方為第一。
今言無餘。
即佛無住。
往昔但有三涅槃。
故不言無餘耳。
彼疏科上二心名加行住。
言常心者論雲。
如是取衆生如我身。
常不舍離是名常心。
偈中利益解其常義。
謂度衆生常不離大悲同體。
如我之心故名常矣。
疏科此心為修行定。
言不颠倒心者。
疏科為折散心。
言不颠倒者。
論雲此示現離依止身見衆生等相故。
依身執我名為身見。
有我等四即非菩薩是名颠倒。
今離此四即是菩薩非颠倒心。
大雲言。
此文即根本智。
前文大悲。
是後得智。
由根本智即離我見。
故前大智觀無衆生相始得成就。
又大雲解。
實無衆生得滅度者。
總有五義。
一衆生性空故無可滅。
二菩薩後得智同體悲。
離自身外無别衆生。
即無他體。
于根本智必先自離我見之相即自無體。
既無自他實無衆生得滅度矣。
三一切衆生本來寂滅不更滅故。
四順法性法性無念。
心若起念即違法性故。
五解法界不度衆生。
天親解雲。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衆生。
以衆生名名即法界。
衆生陰身陰即法界。
衆生與佛同一法界豈于此理度衆生哉。
故淨名雲。
衆聖賢亦如也。
至于彌勒亦如也。
若彌勒得受記者。
一切衆生亦應受記。
以同一如不應别故。
斯理特深。
天親下文有此解者。
謂教地上諸大菩薩。
以初地上盡證真如。
令地上學佛平等法界觀矣。
而今天親即解此文。
大悲同體。
是教地前學地上觀故為此釋。
天親妙意今日曉矣。
釋曰。
上皆晖公之意。
今謂不然。
且問寂滅與空為一為異。
若言一者則初三不别。
若言異者異相雲何。
豈不诠言法性本空寂耶。
又寂滅言但是盡相為顯實耶。
若是顯實即同第五同一法界。
又同體悲甯殊同一法界。
又五法界與順法性複何差别。
非無念智不名真解。
是知論明法界生佛相望。
論明同體菩薩望生故不應二。
則上五解唯應為二。
其無念義應合在于不颠倒心。
經唯舉我以為颠倒。
法執不亡豈非颠倒。
故不颠倒。
約止絕妄想同體常心觀冥真理。
是故經文以不颠倒釋上常心。
雲何以故由無妄故方能契實。
由契理故方得無妄。
二義相成故無衆生得滅度者。
一契空如性空寂滅故無可度。
二契不空同一法性。
法性平等故無可度。
足顯玄妙皆就諸佛菩薩觀心非獨約理故。
今疏文直取論意便為正解。
複順今經以今經證。
天親解經妙符聖旨。
疏順緣曰如者。
即随緣義。
淨名雲。
法随于如無所随故。
今謂如随于法無能随故。
以如性空方能随緣成一切故。
疏而起信雲下。
此論解釋分中初釋真如門。
正舉法體有二。
一正顯如體。
二會執釋名。
初門論雲。
心真如者。
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所謂心性不生不滅。
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
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
離言說相。
離名字相。
離心緣相。
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
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釋曰。
此上論文自有三段。
一就實略标。
二一切諸法下會妄顯真。
三是故下結真離妄。
此三皆是正顯如體。
即離妄僞為真離異相為如。
今疏所引即會執釋名。
具足論雲。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
但随妄念不可得故。
言真如者亦無有相。
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
此真如體亦無可遣。
以一切法悉皆真故。
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釋曰。
此上論文中二。
先釋。
後當知一切法下結。
前中分三。
初正會執。
恐有執言。
上言離名字相。
何故複立真如之名。
故雲此真如名亦是假說。
二言說之極下約名釋疑。
疑雲。
若但假立何故不立餘名而立真如。
釋雲。
真如者言說之極。
此後更無有名故。
攝論中。
謂真如為究竟名故雲極耳。
因言遣言立此極名。
若無此名無以遣名。
若存此名。
亦不遣名三此真如體亦無可遣下。
約相釋遣。
古有多釋今并不依。
今謂此即非安立真如。
若安立說。
遣妄曰真顯理為如。
同唯識意。
今正拂此二無法非真何妄可遣耶。
則真非真矣。
無法不如何理可顯。
故如非如矣。
斯則無遣無立為非安立之真如矣。
故疏結雲唯就遮诠頓彰真理。
疏二明種類總有六門。
謂一二三七十及百為六類。
二中有三及六真如并八真如總有十義。
餘如十藏及前諸會已說。
唯七真如今當說之。
即顯揚論第三卷攝事品第一之三論曰。
真如作意相者。
謂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廣說如經。
一流轉真如作意。
謂已見說諸菩薩。
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
于染淨法時思惟諸行無始時來流轉實性。
既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等見。
二實相真如作意。
謂如前說。
乃至于染淨法因思惟諸法衆生無我性。
及法無我性。
既思惟已一切身見。
及思惟分别。
衆相作意不複現行。
三唯識真如作意。
謂如前說。
乃至于染淨法所依。
思惟諸法唯識之性。
既思惟已如實。
了知唯心染故衆生染。
唯心淨故。
衆生淨。
四安立真如作意。
謂如前說。
乃至于染淨法體。
思惟苦谛既思惟已。
欲令知故為有情說。
五邪行真如作意。
謂如前說。
乃至染污法因思惟集谛。
欲令斷故為有情說六清淨真如作意。
謂如前說。
乃至于清淨法體。
思惟滅谛既思惟已欲令證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
謂如前說。
乃至于清淨行。
思惟道谛既思惟已。
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釋曰作意之義即菩薩觀餘可知。
疏但列名略囑而已。
疏一成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