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妄取名颠倒見。
此見則淺撥無因果為颠倒見。
此見則深見中同使。
則撥無因果之邪見故不開耳。
但正字兩用。
謂正見正意故。
所治既唯有四能治集正合治倒見。
疏雲謂積集深思者。
以經集字會論深字耳。
深思即稱理見也。
故論雲。
深者細意善思惟故。
信心歡喜者。
正心即是信心也。
信解具足故能入證餘文可知。
疏示現正受彼所說義者。
遠公四種喻四種求心。
謂一求聞等。
随喻通合具有五種。
一求法心。
二所求法。
三是依法所成之行。
四是依行所治之病。
五是求法起行之人。
一言求法心者。
謂求聞思修證心也。
二所求法者。
聞思修證四種法也。
三所成行者。
依法所成聞思修證四種行也。
四所治病者。
聞思修證四種障也。
五言求法人者。
且約大位攝以為四。
一善趣人。
求教起聞。
二習種人。
求義起思。
三性種人。
求行起修。
四解行人。
求實入證。
今對此五以喻顯示如初一喻。
渴是病思是求心。
冷水是法略無求人。
次二句亦然。
第四喻中蜂喻于人。
影顯前三。
亦有求人略無有病。
例前應有亦貪字兼之。
由貪故思好蜜其成行。
即飲食服味。
文即現無義已含有。
論經雲如衆蜂依蜜依義同行亦影略耳。
雖有五事正意喻能求心至矣。
故疏中引論便釋具此五義。
一謂求聞慧。
求即求心聞慧即所求法。
初聞即受是行。
既雲随得而飲必除渴病下。
三求心及法例知。
二求思中嚼所聞法。
即行資身力即除病。
三求修中依聞思行即行能去惑習即除病。
四安樂行者。
現法受樂行故。
即行必無疲苦。
即病除。
疏所求猶通法喻者。
甘露是喻。
故法即是法故。
涅槃中以大涅槃為甘露不死之藥。
配于上四。
在論所無。
疏行亦果行者。
行有二義。
一因行即是十地能得善逝名善逝行。
二者果行如出現品者。
出現品雲。
真實行是如來行。
無礙行是如來行。
真實即契實智無礙即悲智雙流。
如金翅辟海。
依法性空入生死海故。
疏自下第三如來加請。
疏文有四。
初來意。
二釋名。
三揀别。
四釋文。
初中二。
先正辨來意。
二通妨難。
今初故論雲。
若請者非尊法。
非殊勝聖者則不說。
釋曰此是反明。
若也順說由請者尊故。
顯所說勝剛藏則說。
二前來為分下。
二通妨難。
于中二。
先通伏難。
後通蹑迹難。
然遠公總有五門分别。
一能加佛異。
二所加不同。
三加業有異。
四加相不等。
五加請分差。
今疏皆具。
而文中先通伏難者。
謂有問言前來已加。
今何複加。
此為複重難之答。
此有二。
一前未具故。
二所為别。
故前中先出不具足。
意雲為分主伴。
由主威力令十方佛加。
故前身口不同諸佛。
次正顯未具。
即唯辨意加。
謂承佛神力。
及加因中毗盧遮那本願威神。
今長行光照為身加。
偈頌請說為口加。
故具三業加相方具。
此即遠公第三加業有異。
疏又前默與威神下。
第二所為别故。
亦應問言前何不具。
今方具耶。
答雲。
留此身口發起請法故。
言令有加請者。
前主佛加。
令得諸佛加。
既得佛加出定說本故便有請。
則前主佛加為諸佛加因及三家請因。
今主佛加加即是請故不同也。
此即遠公第五加請分差。
疏若爾諸佛前已下。
第二通蹑迹難。
意雲主佛未具身口故今欲具伴佛。
已具何得複加。
複加即經雲十方諸佛悉亦如是。
及諸佛威神力故而說頌言。
疏前但是加下。
答此亦加請分差。
此段亦含遠公第一能加佛異。
以前約所表。
皆十方金剛藏佛加。
今但雲十方表通方故。
又遮那亦照十方說法菩薩。
則知異名諸佛亦得同加。
疏上力被下下。
第二釋名可知。
疏不以常口下。
第三揀别。
文有二。
初則加相不同。
後即所被不等。
今初有三。
初牒異相。
二為不輕尊位下。
出所以。
三要複請下。
通蹑迹難。
謂有問雲。
若重尊位何如莫請。
答雲為重法故前則尊人。
此為重法尊極請故故法為重。
疏前加分中下。
二揀所被不同。
即遠公所加不等。
則前局說者。
此通說聽。
出所以可知。
疏文中通有下。
第四釋文。
言卷業經文所無者。
以卷約作用已竟。
卷歸毫光下。
既更有餘業故經略無。
但以如日身當之。
而論經舒卷相對故逆明之。
故論經雲。
普照十方諸佛世界靡不周遍。
照已還住本處。
還住本處即是卷業。
止業明光利益。
五降伏業明光勢力。
六敬業顯光攝益。
謂顯佛力令他敬故。
即為攝益。
疏令衆見說聽者。
皆得佛加者。
經文雲又照此娑婆世界佛及大衆并金剛藏菩薩身故。
明知通說聽也。
疏二正顯所作加等者。
疏文有三。
初列名。
二論不指下出體。
三故以身對業下。
料揀于中二。
先成四句。
後以身約有體下。
出四差别所以。
以業約有用。
如日身但能皎住故。
言非正所為者。
本意不為令相見故。
故無業無體今經略無。
疏今初加于彼三字為總等者。
此中經文有其三節。
一唯總。
二通總别。
三唯别。
疏文有二。
初定總别。
二釋别相。
今初總别有二。
加于彼三字二偈之總。
其世中上即二十五字之總。
除加于彼三字故。
言以上即勝者。
會今經同論經。
疏言四勝下。
第二釋别相。
一自在勝。
不為他屈二障即他。
二力勝。
即能伏他。
三眷屬勝。
即輔弼豪強。
四種姓勝族胄尊貴。
疏不染如空者。
空有多義今取不染。
此含二德以離二障。
即是斷德。
能離此者即是智德。
故下結雲等正覺故。
又自在者離煩惱障則心自在。
離所知障則智自在。
問斷癡慧明。
滅愛心脫故。
淨名雲不滅癡愛起于明脫。
今此何故除癡除愛皆名心脫。
以但雲煩惱故。
事中照用為慧解脫。
文雲離所知故。
釋曰二脫有二義。
一由解中無染之心名心解脫。
照理之智名慧解脫。
是為心脫除愛慧脫除癡。
二以真識出離愛染為心解脫。
事中照用為慧解脫。
則心解脫雙離癡愛。
慧解脫照事無遺餘。
經多依前門。
今論乃是後意。
疏十地已還下。
釋佛無等等之言。
謂過下故為無等。
以齊上故重言于等。
言欲顯佛佛等正覺者。
此遮複難。
謂有問言。
何不但說無等。
何用重言齊等故。
今答雲。
以諸賢聖望于下地皆名無等。
而更有上猶未上齊故。
今唯佛方能等佛覺以究竟正覺同也。
疏二力勝者。
亦是智德多約權智。
如十力是體能伏邪智之怨敵故是用。
然論經言十力無畏等總為力勝十力是體。
無畏制外道等字兼于神力以用降魔。
今以無量等言屬下眷屬勝。
以無量字該之故。
但将十力以為力勝為順文故。
若将勝功德言。
兩處用之于理無失。
故今取意能伏邪智即是制外。
其怨敵言亦有二用。
一者邪智即為怨敵。
二怨敵言即是天魔。
疏三眷屬勝。
言論經即當無量諸衆首者論經等者。
彼經下句雲。
諸佛無等等功德如虛空。
十力無畏等無量諸衆首。
釋迦姓法生人天上作加。
釋曰。
由此故遠公與論。
皆初二句是自在勝。
如虛空言獨喻功德。
今功德字在第二句中。
兼屬第三勝。
則無量勝功德之言通于三處。
一以功德屬自在勝。
二以功德當無畏神通便屬力勝。
三該無量勝功德。
便屬眷屬勝。
今疏順文别配故但屬眷屬勝攝。
次論雲諸衆首者下。
引論牒釋則今之經文同論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