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門之義義則寬矣。
三大二門前來頻引。
疏三治妄分别障等者。
此三釋有多門。
如下六地。
遠公雲。
分别即是妄想。
心體相即分别所起事相。
取舍即依分别取舍。
順境貪求故願取。
違境厭背故願舍。
亦可約三性說。
分别即遍計所執。
口譯為分别性故。
相即依他起。
取舍即取圓成之真。
今治三性之執。
成三無性故。
為三解脫門。
略無甚深之言。
三雲空甚深。
四無相甚深。
五無願甚深。
疏六明離雜染觀者。
下有三觀治三道障。
此治證道障。
即得真證道。
窮終妄想緣智名為雜染。
真智殊彼故名為離。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
名真方便。
亦兼顯方便道及後不住。
即為四道。
疏即不住道者。
自利大心不住生死。
利他廣心不住涅槃。
論經但雲如是無上。
而論釋義。
即是今疏第二具足諸苦觀。
疏然十二緣下問答顯意。
問意可知。
從業惑苦因下答有二意。
此是以因從果名苦故。
六地中盡屬苦樹。
二又二流動下業惑是行。
行是五陰。
體即苦故。
動即有苦。
引起信證。
即三細之初雲一者無明業相。
以依不覺故心動。
說名為業。
覺則不動。
動則有苦。
果不離因故。
釋曰。
今疏意雲。
細中之細尚當相是苦。
何況粗者。
遠公亦雲。
苦過重故偏舉疏前中分二下疏文有三。
初科為二故。
論主下引證為二。
三欲顯前三下出為二所以。
曲有二意。
一依因果分前三為因。
識有二義。
為因屬前。
為果屬後。
故前三竟。
猶言後十者。
識為果故。
二亦顯下。
複是一意。
亦通妨故。
來謂有問言。
前三是因因在一處。
後十之中愛取有因那與果同。
故有此意為揀唯識。
唯識論雲。
十因二果定不同世。
前七次三或同或異。
若二三七各定同世。
二即生老死。
三即愛等七即前七。
今前二三屬于過去次七及八屬于現在。
即前七支。
不定同世。
故雲許異世故。
若遠公通愛等為因。
雲以彼增長未來苦果故與果同。
若爾前三何不從後說為苦耶。
答雲。
過去已起因果定故。
雖有此通。
故今疏雲非獨因果要分為二。
欲顯前七可分二故。
疏約果結苦者。
此釋論主明其結過。
與後十支同處解釋。
通意可知。
疏總雲。
邪見下疏文分二。
先釋邪見。
後釋心堕。
前中先正明後引證。
今初。
邪見有二。
一粗二細。
粗則撥無因果。
細則理外推求。
粗亦名别。
細亦名通。
通則通諸煩惱。
今是通是細非别非粗。
疏涅槃亦雲下第二引證。
即三十五迦葉菩薩品。
因說随自意等三種語故。
文雲。
善男子。
如來或時為一法故說無量法。
如經中說。
一切梵行因善知識。
則已攝盡。
如我所說一切惡行邪見為因。
一切惡行因雖無量。
若說邪見則已攝盡。
釋曰。
惡行通于一切業惑。
故雲一切煩惱邪見攝盡。
疏本在其中雲何名堕下。
第二釋心堕言。
亦通妨難。
上即難詞。
煩惱無始何有初堕。
若有初堕。
則有未堕邪見之時。
從此有二義下。
答有二義。
初義易了。
謂于一身身心澄靜念慮瞥生。
即名為堕。
二約迷真下正通無煩惱之難。
真是所迷。
妄是能迷。
既有能迷義如堕耳。
故妄與真皆無始也。
言相依無性者。
雙遺真妄。
言相依者。
依真起妄。
因妄說真。
若無能迷所迷不立。
安得有真。
依真有妄故妄無性。
依妄說真真豈定有。
故雲相依無性。
則能所俱空。
從若定有真下反成真義離妄。
說真定性有故事外真故。
若爾已下蹑迹起難。
難上相依無性之義。
同妄無性應可斷故。
從妄必可斷下答。
上約下異難令可斷。
今約不一答。
真叵斷如波與濕。
雖互相依。
波則可滅濕性不壞。
不一不異真妄俱成。
此是一意。
從不空之真下複是一意。
上依空之真則同于妄。
不空真性非對妄論。
即此空有非一非異。
方為微妙之真。
恐難無窮。
故下結雲但空妄執自見真源。
分别不亡。
皆成妄惑。
謂如複禮法師有遣問雲。
真法性本淨。
妄念何由起。
許妄從真生。
此妄安可止無初則無末。
有終應有始。
無始而有終。
長懷懵斯理。
願為開秘密析之出生死今疏末句正示秘密故。
應總酬其問雲。
迷真妄念生。
悟真妄則止。
能迷非所迷。
安得全相似。
從來未曾悟故。
說妄無始。
知妄本自真。
方是常恒理。
分别心未亡。
何由出生死。
然疏文之中理已具矣。
但雲無始而有于長懷懵斯理者。
則法相事而例難之。
今雲有妄即真。
則同無終始。
若分别說應有四句。
真理則無終無始妄念則無始有終。
真智則無終有始。
瞥起妄念有終有始。
若約圓融同無終始。
既無終始亦複無有無始無終唯亡言絕想。
可會斯玄
疏。
故論總雲下上取義總科。
此下第二引論為證。
然論前别列九邪見竟。
重複牒釋雲。
是中蔽意邪見。
憍慢邪見。
愛念邪見。
此三邪見依法義妄計如是次第。
是故疏言論總雲也。
從斯則下疏釋論。
乃有二義。
初義意雲。
法上妄計故有蔽意。
義上妄計故有後二。
即為次第。
從亦可下是第二意。
則以一法二義三妄計而為次第。
下疏偏用初意消文。
故雲次二迷義
疏。
初一句是蔽意。
邪見等者。
疏文有五。
一指經立名。
經雲無明覆翳。
二此依迷法者。
即論總示其體。
三謂無明下疏雙釋經論之意。
四所言法者。
下引起信論釋蔽意言。
以論經雲無明癡暗蔽我意識故。
五此無明下結成根本無明。
故諸經論皆言無明無因老死無果。
唯有無明橫從空起。
不可複源。
六地雲不了第一義谛故名無明。
若依起信。
即是根本不覺。
亦是自性清淨心。
因無明風動有其染心也
疏。
次二迷義通四住惑者。
一見一切處住地。
二欲愛住地。
三色愛住地。
四有愛住地。
上無明住地即當第五。
一五通三界二三四即如次辨欲色無色。
此上總是惑體。
二由前癡故。
下釋迷義。
因緣生法離我我所。
今由有我故立我所。
我所即法。
疏三愛念邪見者未得悕欲說之為念。
已得深着說之為愛。
其渴鹿喻未得悕欲。
其網魚喻已得之愛。
而言如今之愛支者。
過去無明亦有如今之愛取。
故疏行谄诳下疏文有二。
先總釋。
二由上内計下蹑前生起。
論經無悭則唯二過。
今加一悭。
故第二中有二過合成三過
疏。
一初句下釋第四邪見。
谄謂為罔冒他故。
矯設異儀險曲為性。
能障不谄教誨為業。
謂谄曲者。
為罔冒他曲順時宜。
矯設方便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
诳謂為獲利譽矯現有德。
詭詐為性。
能障不矯邪命為業。
謂矯诳者。
心懷異謀多現不實邪命事故。
釋曰。
以上論文明知此二皆虛似實。
然此二惑俱以貪癡一分為體
疏。
由嫉他身下釋經恒造諸趣受生因緣。
然論經無悭而雲常懷嫉妒而作後身生處因緣。
論釋雲。
妒者于身起邪行故。
嫉者嫉于資财等。
是故生生之處堕卑賤中。
形貌鄙陋資生不足。
釋曰。
今但以悭對嫉以嫉對妒。
配屬分明。
然嫉與妒有通有局。
若玉篇雲。
忌賢曰嫉。
忌色曰妒。
忌色即是身過。
今嫉于财卻參悭義。
故案經釋。
然論釋意此二招于别報。
故經雲後身生處因緣。
今言諸趣受生因緣。
言含總報
疏。
次三明行中下疏文有十。
一此句總标。
二初貪恚下别出三中初句經至積集諸業日夜增長。
三由前下蹑前追求總釋三句。
四此句總明下别舉初句。
五故六地下引例釋由惑起業。
然彼但蹑無明。
今通貪等。
通别有異。
六亦是行俱無明者。
再釋貪等。
前釋舉于發業無明在于行前。
今與正發業時。
所有諸惑皆名無明。
覆蔽于業不知過故。
七諸業非一下釋餘經文。
八然集業下牒論解釋。
于中三。
初蹑經文生起論意。
謂經雲三毒起業。
而論雲受諸受時者。
因受生毒故次故論下正引論文。
後謂樂受下疏釋論意。
九然愚癡下揀法同異。
十次二句下釋别二句
疏。
即内心思業為煩惱風動者。
此略釋經。
然經雲心通相而說。
亦是舉于所依心王。
今雲思業别舉業體。
以論經雲吹罪心火故舉思業。
次謂于怨恨下論釋。
其中此思之始及此思之終。
是疏釋論。
餘皆論文。
疏思通諸惡下釋妨
疏。
明所引識支等。
疏文有三。
初标名示體。
此依能所引生明之。
如十藏品及六地廣說。
二以其識支下出經論意。
通因果義。
次下當明。
今取前三為因。
故取識種。
三心意識三下釋文。
于中四。
一釋心意識名言如前釋者。
即問明品。
言意識通餘四種者。
識即前六識。
是六處種。
六識必含于觸受。
是觸受種除上四外。
皆名色種。
故雲通四。
二誰能起下釋起字。
無記非因者。
但招别報不招總報。
故如九地說。
三善業雲何下釋用四流之義。
四若爾下解妨。
先問。
後理實下答。
有法有喻并如六地所明。
言諸經論者。
總指非一唯識論具二。
以業種為增上緣。
識種為親因緣。
今此經中即說識。
識受六道身為種。
如中論雲。
衆生癡所覆。
為後造三行。
以有此行故識受六道身。
即以業為因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