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
身是聚義故。
外無情亦得名身。
智論二意。
前約三人修觀各别。
後約一人修觀淺深
疏。
今初觀内身者。
疏文有四。
一所緣念處。
所緣即身受心法。
今明内身。
即别舉身中少分。
以為所緣
疏。
次循身下。
二修習。
先總标舉。
以何尋求。
瑜伽雲。
即聞思修慧。
此雜集意。
釋論文語隐。
故取意釋。
論雲。
雲何修循身觀。
由随觀分别影像身。
與本質身平等。
随觀于身境。
随觀身相似性故。
名于身循身觀。
由随觀察分别影像身門。
審谛觀察本質身故
疏。
次勤勇下。
二别顯修儀。
疏順經略。
若準雜集雲。
又修習者。
謂欲勤策勵勇猛不息。
正念正知及不放逸。
修習差别故。
此有九修。
一論雲。
欲修習。
為對治不作意随煩惱。
二勤修習。
為對治懈怠随煩惱。
三策修習。
為對治沉掉随煩惱。
四勵修習。
為對治心下劣性随煩惱。
心下劣性者。
謂于下勝品所證功德。
由自輕篾心生怯弱性。
五勇猛修習。
為對治疏漏疲倦随煩惱。
疏漏疲倦者。
謂能引蚊虻等處所逼惱。
六不息修習。
為對治得少善法生知足喜随煩惱。
由得少生知足喜故。
止息所餘勝進善品。
七正念修習。
為對治忘失尊教随煩惱。
八正知修習。
為對治毀犯追悔随煩惱。
毀犯追悔者。
謂于往來等事。
不正而行。
先越學處後生悔惱九不放逸修習。
為對治舍諸善轭随煩惱。
舍善轭者。
由放逸過失故。
于所造修勝進善品。
舍勤方便不能究竟。
釋曰。
今經但有其四。
而疏文中以四收九。
而文有三。
初明勤意
疏。
過于世間慈父等者。
智論雲。
離别常人易。
離别知識難。
離别知識易。
離别親戚難。
離别親戚易。
離别自身難。
親戚即父母等。
故雲過也。
故須勤勇
疏。
勤即欲勤下二正釋修相。
即以論四修釋一勤字。
四皆勤類故。
次以五六二修釋勇。
故雲勇謂勇猛不息。
三念四知同論七八。
疏又心若馳散下。
三重釋念知。
含其第九不放逸修。
言重釋者。
上釋明本念知。
今釋策其退敗。
準西域法。
維那秉衆。
于晨朝時常誦此言。
以策懈怠。
疏則能鞭心令複本觀者。
即莊子意。
如人驅羊不及群者。
謂之為後鞭。
令及群故雲鞭後。
修心如羊馳散如不及群。
令複本觀。
即及群也。
無常三途等。
即是鞭也
疏。
其不淨下。
謂助伴自性等。
疏準瑜伽等者。
釋後三念處。
内等三觀。
引二論明。
初瑜伽意雲。
如觀上内身。
以自身五根為境。
對之成觸。
觸故生受領不淨等。
是名内受。
觀上外身及内外身生受。
例然。
如受既爾心法亦然。
疏智論雲者。
釋有小異。
心唯是内者。
心是己之心王意根攝故
疏。
受法唯外者。
謂十二入中。
受唯在外。
法入攝故。
受必受于六塵境故。
法謂想行。
想取外相。
行即思惟等。
觸前境故。
故唯在外。
言身通内外者。
觀于自身為内。
妻子等為外
疏。
答受有二下論答。
疏文有三。
初别明三念。
内外二義。
謂此三念前二各二義。
受中一約身心。
二受。
五根所受名身受。
六識所受名心受。
第二義就六識中自分内外。
次心雖下。
明心念二義。
後法雖是外下。
法唯一義。
謂唯心故。
初義大同瑜伽。
餘皆不同
疏。
第二正勤下。
疏文有四。
一來意。
二出體。
三釋名。
四釋文。
今初攝前法喻雙辨。
若瑜伽但雲。
如是于四念住中慣習行故。
已能除遣粗重颠倒。
已能了達善不善法。
從此無間于未生善法。
為令生故等
疏。
精進為其自體者。
第二出體。
即善十一中勤也。
唯識雲。
勤謂精進。
于善惡品修斷事中。
勇捍為性。
對治懈怠滿善為業。
勇表勝進揀諸染法。
捍表精純揀淨無記。
即顯精進唯善性攝。
釋曰。
勇明念念高勝。
非如染法。
設雖增長。
望諸善品。
皆名為退。
不得名進。
捍表精純不同無覆無記之淨也
疏。
故總名勤下釋名。
于中有三。
一正釋。
二異名。
三揀通局。
今初分二。
先仍前出體。
以釋總名。
後前二勤斷下。
釋别名。
義當辨相。
于中三。
初束四為二。
不出惡止善行。
二二惡二善皆所緣境者。
明所緣三。
前中未生下。
揀四别相。
未生之惡遏令不生者。
遏者止也。
經雲為不生故。
瑜伽雲。
若未和合未現前。
名未生。
為令不生發起希願。
我當令彼一切皆不複生。
言已生之惡斷令不續者。
經雲為斷故。
瑜伽雲。
已和合已現前名已生。
先已和合為斷故發起希願。
我當于彼一切惡皆不忍受。
斷滅除遣。
釋曰。
隻令不續即斷滅除遣故。
遠公雲。
已起謝往雲何可除。
此乃斷于已生種類。
在未來者令不相續。
非謂斷于起已滅者
疏。
後二未生善令生者。
經雲為生故。
瑜伽雲。
謂于未得未現前所有善法。
為欲令得令現在前。
發心希願發起猛利。
希求獲得欲求現前。
言已生令廣者。
經雲為令增廣故。
瑜伽雲。
謂已獲得已現在前所有善法。
于此善法已得不失已得不退。
依是說言。
為欲令住于此善法。
明了現前無暗鈍性。
依是說言。
令不忘失于此善法已得現前數數修習成滿究竟。
依是說言。
令修圓滿。
今經文略但雲增廣。
亦攝瑜伽令住明了及圓滿言。
遠公亦雲。
已生謝往雲何可崇。
此亦崇彼已生種類。
在未來者。
令其續起。
上雲圓滿已是種類。
疏亦名四正斷下。
第二辨異名。
于中五。
初正明。
次後二是修下别難。
三善是斷處下總釋。
四正修斷下略示所斷。
五故瑜伽雲下。
引論正證。
後二是斷。
以四皆名斷故。
一律儀斷者。
即已生惡法。
由于已生惡不善事應修律儀。
令其斷滅不應忍受。
二斷斷者。
即未生惡法為欲令彼不現行斷為斷故斷名為斷斷。
釋曰。
此意明斷絕不生。
三修習斷者。
即未生善法。
由于善法數數修習。
先所未得能令現前。
能有所斷故名修習斷。
四防護斷。
即已生一切善法。
由于已得已現在前諸善法中。
遠離放逸。
修不放逸。
能令善法住不忘失。
修習圓滿防護已生所有善法。
能有所斷名防護斷。
釋曰。
上疏雲善是斷處。
正修斷者。
斷懈怠故。
即斯意也。
由修習為能斷故。
然瑜伽初釋。
先明未生惡與今經次同而說四斷。
即先明已生惡不正釋所以。
而下結雲複雲何知此中略義。
謂為顯示于黑白品舍取事中增上意樂圓滿及加行圓滿。
是故宣說四種正斷。
釋曰。
意明二惡二善。
各以前義為增上意樂。
後義為加行圓滿。
已生惡令斷是意樂。
未生不生即是圓滿。
故先辨已生。
此約修行之時。
前據說時。
先明未生後辨已生。
謂為物說時。
應雲若未生惡莫令生。
已生者即須斷除。
若修行時。
爾時有惡即須斷除。
莫令複生。
故遠公亦雲。
惡中先說未生者。
此約說時非行時也。
善中先明未生者。
善非本有習之方起。
是以先起未生故。
釋中又雲。
亦可。
已生是其先。
成無明住地細故。
後除未生是其四住現惑粗故先斷
疏。
然其善惡有通有别者。
第三揀通局也。
疏文有二。
先明于局。
後約大乘下。
辨通此門兼揀權實。
疏唯顯實。
然瑜伽雲。
雲何名惡不善法。
謂欲塵染污身語意惡行所攝。
及能起彼所有煩惱。
雲何名為一切善法。
謂若彼對治。
若善對治。
若結對治。
釋曰。
此即疏文中别者是也。
論下廣說惡不善相。
大意不出前也。
疏若約大乘下。
此言辨通。
此應有二。
一通一切事惡。
二約理說。
如今疏文。
唯實相為善餘皆為惡。
則取善相亦名為惡。
斯則實教修正斷意。
亦應言若有可斷不名真斷。
無斷斷者則無所不斷。
無勤之勤方名為勤。
故法句經雲。
若起諸精進。
是忘非精進。
若能無有妄。
精進無有涯。
疏就一一勤中文皆有四者。
釋文。
文中三。
初釋勤。
次餘三下例餘三。
若二惡下示其果相。
初中疏節經文。
以為四節。
初一所緣。
後二修習。
第三修果。
前已出體。
助伴一種念處總明五門具矣。
雜集雲。
正斷修習者。
如經所說。
欲生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
此中諸句。
顯修正勤及所依止。
所依止者。
謂欲樂為先發精進故。
故疏雲。
發希願心希願即欲
疏。
四勤精進下。
即雜集雲。
正勤者為策勵等。
于止舉舍相作意等中。
若由止等相作意。
不顧戀所緣境。
純修對治。
爾時名策勵。
即勤精進字。
疏發心正斷者。
謂策心持心者。
謂若沉沒随煩惱生時。
為欲損減彼故。
以淨妙等作意策練其心。
若掉舉随煩惱生時。
即以内證略攝門制持其心。
爾時名為發起正勤。
而疏雲增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