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中有四。
一正明異相。
二引證成立。
三别示觀相。
四顯通非局。
今初。
引瑜伽釋小乘。
略指大乘。
具二谛修。
然其世俗修多同小乘。
但知緣假不計為實。
則異小耳
疏。
大集般若下。
第二引證成立。
于中有二。
先正證修相。
後明破倒。
今初。
引二經一論。
明具二修。
後引無行有如實修。
而智論雲乃至不念身受心法者。
越于世谛故雲乃至。
觀身空等亦不取空真如實也
疏。
然有二意下。
第二破倒。
于中有三。
初正立理。
二廣引成證。
三結成正義。
今初二意。
通前經論。
但以法性唯破四倒。
多約性相雙修而說。
後意法空寂寥。
唯約真實說故。
中論雲。
諸佛或說我。
或說于非我。
諸法實相中。
無我無非我。
亦應雲。
諸佛或說常。
或說于無常。
諸法實相中。
無常無無常。
樂淨亦爾
疏。
勝鬘亦說下。
第二廣引證成具上二意。
勝鬘雲。
凡夫識者二見颠倒。
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智者。
則是清淨。
邊見者凡夫。
于五陰我見妄想計着。
生于二見。
是名邊見。
所謂常見斷見。
見諸行無常是斷見非正見。
見涅槃常是常見非正見。
妄想見故。
作如是見。
于身諸根分别思惟。
現法見壞于有相續不見續故。
起于斷見。
妄想見故。
于心相續愚暗不解不知。
刹那間意識境界起于常見。
妄想見故。
故于彼義。
若過若不及。
作異想分别。
若斷若常颠倒衆生。
于五陰中無常常想苦生樂想無我我想不淨淨想。
一切阿羅漢及辟支佛淨智者。
于一切智境界。
及如如法身本所不見。
或有衆生信佛語故。
起常想樂想我想淨想。
非颠倒見。
是名正見。
何以故。
如來法身是常波羅蜜。
于佛法身作是見者。
是名正見。
正見者。
是佛真子。
從佛口生。
從正法生。
從法化生。
得法勝财。
世尊淨智者。
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智波羅蜜。
此淨智者雖曰淨智。
于彼滅谛尚非境界。
況四德智。
釋曰。
此上經文乃有數重。
初見諸行無常涅槃是常。
名斷常見者。
自有二意。
一以取相心見不合法體故。
斯最深玄。
則常與無常。
二見雙泯。
方能見理。
二者見生死實有可斷。
涅槃實有可證。
不合法體。
不知有淨說生死。
無诤說涅槃。
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故。
若如此知即非二見。
二從于身諸根分别思惟現法見壞下。
唯約生死諸蘊起斷常見。
三從于彼義若過若不及下。
雙結上二。
以第一義起見着故。
為若過。
第二義不知刹那壞為斷。
不知心相續為常。
為不及故。
上智妄見。
四從衆生于五陰無常常想下。
明其正見。
謂破生死無常常想等。
為二乘淨智見如來法身常樂我淨。
為菩薩正見。
破常等倒。
廣病而略于藥。
不言修無常行。
以破常等故顯如來。
常但舉其藥而略其病。
不言二乘。
謂法身等亦無常等故。
然皆約五蘊即是總明四念。
随一一陰。
容起四倒之義。
若取言總意别。
則無常常想。
即屬心念。
若有樂想。
即是受念。
無我我想。
即是法念。
不淨淨想。
即是身念。
既是三重破于八倒。
故雲勝鬘。
亦以四念能破八倒
疏。
既除八倒下。
第三結成正義例上勝鬘。
亦有三意。
若約初意取着。
生死無常涅槃常等。
即是八倒。
無念而知生死無常涅槃常等。
即是八行。
若依第二意。
計于生死若常無常等。
皆成颠倒。
故為八倒。
則非常非無常等。
而為八行。
若依第三意。
謂生死常等佛無常等。
即成八倒。
若謂生死無常等佛法常等。
即成八行。
依第三意。
即雙照常無常故。
經引二鳥喻。
常與無常不相舍離。
依前二意。
雙遮常無常等故。
中論雲。
諸佛或說我。
或說于非我。
諸法實相中。
無我無非我。
亦應雲。
諸佛或說常。
或說于無常。
諸法實相中。
無常無非常等。
餘如下說。
言涅槃雙樹四雙八隻者。
引事證成如來涅槃之處。
四面各有一雙娑羅之樹。
名娑羅林。
娑羅此雲堅固。
法瑤雲。
風霜不能改。
四時莫能遷。
以況法身金剛之質。
老死不能變。
念念不能易。
常樂之相也。
言四雙者。
第三十經雲。
善男子。
東方雙者。
破于無常以成于常。
乃至北方雙者。
破于不淨以得于淨。
釋曰。
既雲乃至者。
應言南方雙者。
破苦得樂。
西方雙者。
破于無我以得于我。
又阇維經雲。
東方一雙在于佛後。
西方一雙在于佛前。
南方一雙在于佛足。
北方一雙在于佛首。
入涅槃已。
東西二雙合為一樹。
南北二雙亦合于一。
二合皆悉垂覆如來。
其樹慘然皆悉變白。
第一經雲。
爾時娑羅樹林忽然變白。
猶如白鶴。
釋曰。
為對前後。
先舉東次舉西。
前為破四倒。
右旋而轉。
又首北者。
增一阿含雲。
表于佛法久住北天。
長阿含第四雲佛告阿難。
安我頭南首面向北。
使佛法久住北天者。
此必譯人不善回文。
豈有首南而面北耶。
故北首為正。
然彼經雲。
表尚順劣機。
今以意求。
北方主滅表證寂滅故。
兼顯履道背苦觀于集也。
然經文說樹無枯榮言。
表法之中則有常無常等。
案智者之釋雲。
有枯榮也。
既表常等。
或以義求。
或别有據。
案僧亮雲。
樹高五丈許。
上合下離。
其華甚白其實如瓶。
香味具足。
今以二樹鮮榮。
二樹枯悴。
明法不偏。
釋曰。
然未知所據。
理甚昭彰。
故以一枯表世間無常。
一榮表涅槃常等。
人不究之。
但見于事。
不知如來示此祯祥。
以表人行遣此八倒
疏。
大品明以一切種修下。
第三别示觀相。
然上引證。
兼此别示。
具五教意。
初瑜伽中聲聞地說。
即小乘教。
次約大乘二谛别修。
即初教意。
二引大集般若。
雙明通于二意。
若性相抗行。
即證成前義。
若性相交徹即終教意。
三引無行經。
即頓教意。
今引大品一切種修。
即圓教意。
疏文有三。
初引經标示。
二征釋觀相。
三結歎深廣。
今初。
言一切種修者。
即以一切種智同佛修故。
三智之義已如前引。
然有三意。
一者對大乘。
小乘一切智。
菩薩道種智。
如來。
一切種智。
今非此意。
二者别對三谛。
亦明三智。
今亦非此三者。
約教。
圓教一谛三谛圓融修耳。
通因通果。
今當此意
疏。
雲何一切種修下。
第二征釋觀相。
先征。
後應觀下釋。
于中二。
一直就四境以明三觀後雙就枯榮。
以明三觀。
前中二。
先别明身念。
次身念既爾下例餘三念。
前中亦二。
先約一多以辨三觀。
後約性相以辨三觀前中言法性緣生故。
一色一切色者。
謂觀此身色。
非唯但是虛妄颠倒所生之色。
或謂不淨。
或謂為空。
乃是迷于法性。
合于法性随緣而生。
名為性起。
以性融相故。
一多自在。
然即中論四谛品偈意。
因緣所生法。
我說即是空。
亦為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
此偈四句。
初句總顯所依。
下三句皆帶此句。
謂二因緣故空。
三因緣故有。
四因緣故中。
今法性緣生故。
一色一切色。
即因緣故有也。
若三乘緣生。
但各各緣生。
今是法性緣生。
法性融故。
令一色中一切色。
大品雲。
一切法趣色。
則一切皆色。
況十一色舉一全收。
次句雲緣生即空故。
一切色一色者。
即論釋。
緣生故空。
則差别萬殊。
但一性空之色。
次法性中故。
非一非一切。
雙照一一切者。
即論因緣故中。
雙非即是雙遮。
辨中以一與一切互即奪故。
下雙照辨中。
性相曆然不可壞故
疏。
亦非色非不色。
雙照色不色者。
即第二約性相以明三觀。
則一多相并。
上之數皆屬相攝。
非色為性。
文但顯中。
略無空假。
若具應言法性緣生故色。
緣生即空故非色。
法性即中故。
非色非不色等。
亦具遮照中道之義
疏。
雲何枯榮下。
第二雙約枯榮以明三觀。
于中二。
先别明身念。
後餘三下結例。
前中亦二。
先明枯榮即顯空假。
後是以八倒雙破下。
辨其中間。
即中道義。
前中又二。
先舉所治之病。
後今觀色種即空下。
明能治法藥。
言假智常淨者。
由假觀中分别名相。
知凡之不淨妄計為淨。
二乘謂實妄。
謂不淨。
今依佛慧如螺髻見。
故雲常淨。
于中道中二。
先結前生後。
即雙照辨中。
後觀色本際下。
雙遮辨中。
餘可知
疏。
是則對治法藥下。
第三結成深廣。
于中有三。
初結四念。
如常所明。
身等但是所緣。
觀無常等但破常等。
今是法性之四。
一一皆破八倒。
故雲法藥。
稱性觀智方稱為念。
四念之處皆具三谛。
一切圓融。
二一切即空下。
結上三觀。
三隻一念下結歎。
例餘可知
疏。
今經但雲下。
第四顯通非局。
于中二别
疏。
今初觀身者。
瑜伽明三。
各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