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顯差别。
今初經中助成唯增上緣。
而雲作生起因者。
從通相說。
别則因親緣疏通則因即是緣故。
俱舍中四緣攝于六因。
論雲。
說有四種緣。
因緣五因性。
等無間非後心心所以生。
所緣一切法。
增上即能作。
若唯識論亦攝十因以為四緣。
六因十因前疏已說。
今意但顯通耳
疏。
于四緣中下。
第二廣顯差别。
即唯識緣生中諸門分别。
内四緣分别門
疏。
多依彼就文有四。
一總顯具阙。
二别釋有無。
三結例無方。
四會通經意。
今初彼論具雲。
諸支相望增上定有。
餘之三緣有無不定。
契經依定唯說有一。
釋曰。
對疏可知。
然增上體寬故皆定有。
餘三緣局故有無不定
疏。
謂愛望于取下。
第二别釋有無于中有二。
先明因緣。
後辨餘二。
前中有二。
先正明後料揀。
前中有四。
一依實有。
二依不定。
三結例。
四會通他論。
今初愛是取家因緣者。
夫言因緣要辨體親生既愛增為取則愛是取種。
能生現取故為因緣。
識增為有者。
有無别體。
由愛取潤五種成有。
有即識種生支即識現行。
識種有生現故。
故有得是生家因緣
疏。
若說識支是業種下。
二依不定。
此是唯識會對法意。
若以識種為識支。
行非識親因。
今以業種為識支。
故行得為識之因緣。
此則現行為種因緣。
識是業種如初章辨
疏。
餘支下結例。
疏而集論下。
第四會通他論。
先會集論後會瑜伽。
今初即第四。
于中先标彼有。
後依無明時下。
顯其有義。
明是假說謂依無明俱時之思業之習氣。
與無明俱假說業種。
以為無明。
實是行種生行現行耳。
然集論中名建立支緣。
論雲。
建立支緣者。
謂習氣故。
引發故。
思惟故。
俱有故。
建立支緣随其所應。
依四緣相建立支緣。
且如無明望行。
前生習氣故得為緣由彼熏習相續所生諸業。
能造後有故。
一當于爾時現行無明能引發故。
為等無間緣。
二由彼引發差别諸行流轉相續生故。
思惟彼故為所緣緣。
三以計最勝等不如理思惟緣愚癡位為境界故。
彼俱有故為增上緣。
由彼增上緣力。
令相應思颠倒緣境而造作故。
四如是一切随其所應令盡。
當知。
釋曰。
上于無明望行具作四緣。
既例一切令盡。
當知則十二支皆具四緣。
大乘法師釋曰。
此唯識論依于别體。
故互有無。
彼依分位故得皆具。
彼以無明為法之式。
例于餘支。
今唯識論且偏會之。
釋曰。
此大乘法師意。
似明唯識不曉彼意。
不合唯會無明與行故。
下疏雲。
既約因言已含餘三則皆具四
疏。
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下二會大論。
第十說有三緣。
無有因緣。
上牒大論。
從依現愛取唯業有說會上有義。
大論言無上具說有。
上有四位不定假說。
此不須會。
但會二位實有因緣也。
依現愛取者。
會前愛望于取。
有因緣義。
彼以愛增為取。
種生現故得為因緣。
今以現行之愛。
望現行取。
非從自種安得因緣。
言唯業有說者。
會前有望于生得為因緣。
前以識種起生現行。
得為因緣。
今以業種為有而起于生。
業非識體但為增上安為因緣。
故瑜伽雲。
何故相望皆無因緣。
答因緣者。
自體種子因所顯故。
今現行愛取非是種子。
以業望生非自體故。
大乘法師雲。
若無此論難解瑜伽
疏。
上四位相望下。
第二料揀非唯識論。
是疏意耳。
尋上可知
疏。
無明望行至有餘二緣者。
第二辨餘二緣。
自有三義。
初三位具二。
次二位具一。
後結餘皆無。
今初先舉論文。
從并以下。
疏釋并以現行相望。
總出有二緣所以。
言無間引生者。
明有等無間緣。
謂等無間緣。
要是現行心心所法。
前念謝滅引生後念故。
無明心心所滅。
引行思心。
愛心所滅引起取心。
此中愛支亦約現行生及老死。
但是識與名色增長衰變。
增長心滅引生衰變。
故此三位有等無間。
言行等思心可反緣故者。
明有所緣緣等者。
等于取及老死。
謂行之思心。
可得反緣前無明支。
故無明支即是行家所緣緣也。
二取亦心所故得緣愛。
愛是取家所緣緣也。
老死心所可緣于生。
生即老死所緣緣也。
皆言反緣者。
後支緣前故
疏。
有望于生受望于愛無等無間有所緣緣者。
此即第二二位相望。
但具一緣。
此上論文。
從以種望現故下。
釋上無等無間義。
以等無間要是現行心心所法相引生故。
今有是種子生是現行。
安得有之受亦種子。
愛是現行故非無間。
從所生現行卻緣種故者。
釋有所緣緣義。
生是現行能緣有種。
愛是現行能緣受種。
故有及受為所緣緣
疏。
餘支相望二俱非有者。
三明全無二也。
餘支者。
即更有六位相望。
總無二緣。
謂行望識識望名色。
名色望六入。
六入望觸觸望受支。
取望有支。
所以無等無間者。
其果皆非現行心心所相引生故。
謂識等至受皆是種子。
有亦種子行為識因。
取為有因。
雖是現行。
所生識有即是種故。
非等無間。
所以非所緣緣者。
既非現行心心所法。
何有緣慮
疏。
此中且依鄰近下。
第三結例無方。
亦唯識論意于中二。
先舉論文。
後以其逆順下。
即疏釋成。
然其論中乃有四重。
一依鄰近則異隔越。
或唯越一越二越多。
二依順次則異逆次。
唯将無明作行之緣。
不以行為無明緣等。
三依不相雜亂異于雜亂。
若集論說。
以無明望行乃取無明。
其中行種而為無明。
故是雜亂。
四依實緣起說者。
異于假說。
如向無明俱時業之習氣。
實是行種假說無明。
後之二義大同小異。
從異此相望為緣不定者。
即異上四義。
是向鈔中所異是也。
既異隔越等故。
疏雲以其逆順各有次第及超間故。
且約第一隔越者。
如無明與識等五及有。
但一增上唯能生起彼種子故。
無明與愛取老死為二緣。
謂所緣緣增上緣。
餘一切緣準此可知。
二約逆次者。
亦有鄰次隔越。
今合說之。
老死與生愛取行無明為二緣。
謂所緣增上緣。
餘但增上。
三若相雜亂有二。
一順二逆。
順中有鄰次隔越。
鄰次如對法。
前無明望行是也。
隔越與前實緣不殊。
亦約識等五種而說。
若約當生随其所應。
逆次之中有鄰有間。
此應思準。
上約實緣起說。
此約增上說。
然有遠近乃至諸支一一應作。
然此中識等五。
依當起位。
諸支隔越逆次超間相雜為緣。
一一思準可解。
不繁廣說
疏。
為緣既多義不同下。
第四會通經意。
于中有二。
先明經中但有增上。
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