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安。
受堪雖倒俱是聞慧。
疏取義順經不違論釋。
餘并可知。
第六神通力有上無上分智慧明達。
即起通之智者。
經但兩句。
論經亦但雲住此地于智慧得上自在力善擇大智神通随心所念。
而論雲。
是中依内者有四種。
一不思議解脫。
二三昧。
三起智陀羅尼。
四神通如前所說。
釋曰。
今疏取意。
各别配經。
亦具此四論。
言如前所說者。
即大盡分中五種大。
但合智及陀羅尼耳。
以陀羅尼智為體故。
此之二段者。
即以轉變外事為神通自相故。
疏無所不融故能一身包含無外者。
此金剛藏正用前作住持相中。
于其身中示有無量國土莊嚴之事。
及于自身示現佛身。
疏此中亦即大盡中事者。
前文标中已有五大。
今複結之。
故雲亦是。
謂初總标三業。
即神通自在餘具五大。
一觀察三世。
即第一智大。
二三昧境界。
即第三三昧大。
三智慧境界。
即第四陀羅尼大。
四遊戲一切下。
即第二解脫大。
五變化下。
即第五神通大。
疏問中即舉菩薩疑佛者。
謂信菩薩神通謂佛應不勝。
前舉佛疑菩薩則謂佛得。
亦疑菩薩不得故問同意别。
疏第二乃至說法斷疑等者。
文中有三。
一正顯斷疑。
二然此下文下會釋經文。
三若準下依經解釋可知。
第八地影像分。
于中分二。
先總料揀。
後正釋文。
前中有三。
一約二道分别。
二約修顯分别。
三非一異分别。
初即論意。
于中三。
一依經标名。
二前二下以二德收之。
三依論列釋。
二中遠公前三皆阿含。
今以海喻十德互遍故喻證德。
此二教證亦可隔句相對。
池望于海是修成相對。
地中真僞合修為教。
如池喻起修之行。
海喻舍妄契真。
實德互遍猶如義大。
第二小喻第四珠喻。
即約诠就實。
相對寄言顯十如。
彼十山為教智。
真體無二如珠更含。
餘義略示其一
疏。
前中池喻下。
第三依論列釋标功德名。
皆是論文。
餘皆疏釋。
然下論随文釋中。
亦自解釋。
釋第一池喻雲。
依本願修故。
釋第二山德雲。
依一切智增上行十地故。
釋第三海喻雲。
因果相順故。
今十德遍海。
即因順于果海攬十德即果順于因。
釋第四珠喻雲。
過十寶性即障盡證堅
疏。
又十地有三者。
第二修顯分别。
以修成法三而收四喻。
前二是修故亦是教。
次一是成亦順于證。
三是法地順佛果海故。
以海喻融前二也。
前二即是修成含池山珠之三喻也
疏。
又此四喻下。
第三非一異分别。
于中四。
初約因果明非一異。
二約前後。
三結成圓融。
四結示本意。
今初分二。
先總标。
後初一之下别顯。
池非是海故雲始異。
入海即池之水故雲終同。
同異先後即始差别終無差也。
二出喻一佛智地出十地山故。
雲無差之差。
上二下結前生後。
三海則因果交徹。
四珠雖一證智不礙分十
疏。
又初喻前後體别下。
第二約前後論非一異則十地相望以為前後
疏。
初一即是圓家漸者下。
第三結歸圓融。
此言自天台生。
而小不同。
彼處漸圓是漸教家圓。
今亦圓教行布之極耳。
圓圓亦與彼不同。
乃是初後圓融名圓圓。
非圓教圓滿名圓圓也。
是知上取相顯。
前二喻教後二喻證。
理實四喻一一之中。
皆有教證。
如珠喻體即證治穿等教。
池初四河即是于教入海為證。
故約非一皆是教道。
約非異義皆是證道。
又非一非異二義不同。
即是教道互融為證。
勿滞語言
疏。
上來所解下。
第四結示本意。
言上來解者。
唯除四喻。
喻四功德餘皆疏意。
故雲在論雖無
疏。
今初修行德中下釋文。
然論但雲是中修功德者。
依本願力修行以四攝法作利益行。
自善增長及得菩提自利益行。
應知。
次論牒經帖義文意可知疏第二總以喻顯中。
然此十山與俱舍論多同小異。
彼偈雲。
蘇迷盧處中。
次踰健達羅伊沙陀羅山揭地洛迦山蘇達梨舍那頞濕縛羯拏毗那怛迦山尼民達羅山。
于大洲等外有鐵輪圍山。
前七金所成蘇迷盧四寶。
釋于梵名如升須彌山頂品。
然須彌處中。
次七金繞輪圍。
第九今有十山為次。
又别為順十地所出異故。
一雪二香。
俱舍九中所無。
三鞞陀梨陀梨亦雲馱羅。
下偈複雲毗陀。
則正當第三伊沙陀羅。
此雲持軸。
與種種持義亦大同。
四神仙應是第五蘇迷梨舍那。
此雲善見以仙居故。
五由乾陀羅。
即第二持雙。
六馬耳全同第六頞濕縛羯拏。
七尼民陀羅全同第八。
彼卻無翻。
但約形名為魚嘴。
八斫羯羅同彼第九。
九計都末底義同揭地落迦。
彼亦無翻。
但說其相故。
論經名衆相山。
十蘇迷盧全同第一。
既加香雪應除象鼻。
三藏楚夏既各不同。
言詞輕重難為克定
疏。
第三法喻對顯中二。
先明山體。
後若語下辨其所有。
于中二。
一直辨所有以況于法。
二論以義揀。
今初文并可知。
但計都山并大力修羅處者。
準經論說。
修羅總有五種住處。
一在地上。
一最居下。
最居下者。
在于海底。
即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
其力最大統領無量修羅眷屬。
次上二萬一千由旬有阿修羅王。
名曰勇健威勢次劣。
亦統無量修羅眷屬。
次上二萬一千由旬有修羅王。
名曰花鬘威勢轉弱。
亦統無量修羅眷屬。
次上二萬一千由旬有修羅王。
名曰羅睺勢力最劣。
亦統無量修羅眷屬。
今此所說應是彼王。
最居上者
疏。
論雲前三下。
第二論以義揀。
于中二。
先舉論釋喻。
後論但顯喻下疏義釋。
今其四地道品即第一治貧窮。
五地即第二治死。
七地即第三治儉。
八地即第四治不調伏。
九地即第五治惡業。
十地即第六治修羅。
并可知。
疏二互相顯者。
前意但因依果。
今則互依于中有四。
一正明互顯。
二論雲下義引海喻證。
三前言依地下會違。
四又地則但依下揀二别相。
相别有三。
一但依兼入别。
二又山在海下顯非即離别。
三又山出海下等不等别。
疏合中總雲下疏文分四。
一順釋不奪。
二若奪下反以成立。
三喻中下會通法喻。
成俱不奪。
以喻中雲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