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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松的毛發裡,也許就感到輕暖與柔軟。

     夜裡的流水是她一生的友伴。

     近四十年前的A城,她也是在同樣的情景下遇到了——我始終不知該如何稱呼姚晴的母親,我也應該稱她為“母親”嗎?或者就直呼她的名字,季紅梅。

     四十年前,A城市民公園外不遠的護城河邊,夜深人靜,江月華遇到徘徊在此的季紅梅。

     現在即便知道了前因後果,我對整件事仍然說得上是一無所知。

    我不知道江月華和季紅梅怎樣搭讪起來,誰先跟誰說話,動作、表情、心裡的試探。

    我隻知道季紅梅在信上說的那些:她想跳河,遇到同樣在河邊徘徊的江月華。

    這時江月華就已經計劃着要把強奸犯盧某誘騙出來,推進河裡嗎?還是她想的和季紅梅其實是同一件事,隻不過兩人攀談以後,計劃才意外地改變了走向?季紅梅在信裡沒有說,于是永遠沒有人知道。

     季紅梅那時在火車站工作。

    她有一個高大帥氣的丈夫,人人羨慕。

    然而從懷孕開始,丈夫性情大變,搞外遇(那時候還叫軋姘頭),揍她,女兒出生以後這樣的日子絲毫沒有好轉的迹象,季紅梅想要離婚,但丈夫揚言絕不會放過她們母女。

     中間的過程空缺。

     我所知道的是盧某被江月華約出來,灌了酒,推進河裡。

     季紅梅利用火車站員工的身份,幫助江月華登上去B城的火車,當時火車站工作人員有這樣不成文的福利,可以使用工作證帶一個朋友登上随便哪一趟火車而不用買票。

    因此無論江月華家裡面還是警察都查不到她的行迹。

    作為交換,江月華離開A城的時候帶走了季紅梅的女兒。

    季紅梅在三年後離了婚,關于這三年的細節她在信裡也一樣隻字未提。

    但缺少了女兒作為人質,她總算得償所願。

     至于江月華到了B城怎樣變成了夏招娣,是否在當年到處招貼的辦假證的小廣告上得到啟發,買來假身份乃至假的喪偶證明……探究的念頭偶爾在我腦海裡閃過,但從不停留太久。

     我在海邊來回走了幾趟,對照母親遺留的照片,找到了她總在夜裡看海的固定地點。

    站在這個角度凝望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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