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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往濱町附近的人形町走去,雖然現在離跟淺井約好的見面時間還早。

    疲勞逐漸滲入體内。

    下午,我一直坐在桌前,打了好幾個電話。

    我不習慣做這種事,所以光是打電話就讓我覺得疲憊不堪。

    我的體力下降了。

    雖然還有事情要做,但我打不起精神。

    隻有一件事例外—我已經很久沒喝威士忌了,現在需要讓雙手停止發抖。

     換乘的地鐵很擁擠。

    我費力地打開晚報。

    松田說,明天我的名字才會見報。

    果然,目前報紙上還沒有出現島村的名字。

    這份晚報,主要圍繞今早一家晨報爆料的炸藥和引爆方式展開追蹤報道。

    大概因為這個緣故,警方被迫向報社記者公布說:“報道内容基本屬實。

    但目前仍處于高度懷疑的階段,還不能斷定。

    ”看來,在事件完全查清楚之前,警方是會一直保持慎重姿态的。

     我茫然地浏覽着晚報的社會版時,忽然廣告欄上方的一則短訊映入眼簾:《新宿一名露宿街頭者遭遇車禍身亡,肇事車輛逃逸》。

    我的視線落在死者的名字上—辰村豐(28歲)。

    這則報道非常簡短。

    當然,這不會引起任何社會關注。

    一個露宿街頭者死于車禍,僅此而已。

    據報道,阿辰遭遇車禍的時間是上午10點鐘左右,地點在區役所大道。

    一輛黑色轎車肇事後快速往職安大道方向逃逸。

    警方是從死者身上的過期護照上得知其姓名的。

    随身攜帶物品還有幾萬日元現金,對流浪漢來說非常罕見,以及幾張一美元紙币。

    其他情況就不清楚了。

    也沒有刊登照片。

    至于遺體如何處理,就更沒提到了。

    其實,既然有護照,就可以查到原籍。

    警察會聯系他的親屬嗎?話說回來,他的親屬有人關心他的死活嗎?這就不得而知了。

    幾厘米大小的一則短訊。

    僅此而已。

    他的人生就這樣落幕了。

    對我來說,阿辰的生涯就這樣結束了。

    這時,站在我旁邊的一個乘客向我抱怨了一句,大概是因為我手上抖動的報紙一角碰到他了。

    我可能露出了一臉兇巴巴的表情。

    他低下頭,沒再說什麼。

     我在人形町站下車後,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酒館。

    我點了下酒菜,但我沒動筷子,隻是端起沒兌水的威士忌,像喝水一樣地拼命灌。

    昨晚,阿辰想讓我把知道的情況告訴他,但我以身體疲憊為由拒絕了。

    我選擇了自己躺在棚屋裡思考。

    然而,我自己胡思亂想又有什麼意義呢?如果我答應和他聊一聊,說不定事情會向不同的方向發展。

    我當面揭穿他,說他從染發傳教士那裡收取毒品和錢。

    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然後就這樣帶着受傷害的自尊心死掉了。

    我無權傷害他和他的自尊心。

    我不應該那樣做。

    我當時太得意忘形了。

    我頭腦中浮現出他那漂亮的山羊胡子,還有他那深受打擊的表情。

    當時我一邊走在深夜的路上,一邊看他的臉……我從今早開始就滴酒未沾,但此刻喝着威士忌時,仍然感覺和平時一樣寡淡無味。

    更糟糕的是,我竟然吐了。

    鄰座客人向我抱怨,我打了他。

    年輕的店員上來勸阻,也被我打了。

    另一個店員掄起啤酒瓶向我撲來。

    我躲開啤酒瓶,一拳擊中他的臉部。

    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

    我看到櫃台邊有人拿起電話時,就立刻離開了酒館。

    我拼命地跑,很快就累得上氣不接下氣。

    于是放慢腳步,踉踉跄跄地往前走。

    我不知道周圍是什麼地方,隻是茫然地在陌生的小巷子裡穿行。

    我心想:這是哪裡?我不知道自己要走向何方,就像我的生活一樣,就像我的人生一樣。

    遠處傳來巡邏車的警笛聲。

    我蹲在路邊想嘔吐,但卻什麼都吐不出來。

    用手指摳喉嚨也無濟于事。

    一滴胃液都吐不出來。

    我的眼睛裡湧出了淚水。

    這時,有人用手緊緊地抓住了我的肩膀。

     “你醒啦?” 是淺井的聲音。

    我躺在沙發上。

     “沒想到你會醉成這個樣子。

    ” “這是什麼地方?”我問。

     “我的住處。

    我從車站回來途中,聽到那邊很吵鬧,就跑過去看。

    一看才發現原來是你惹了亂子。

    ” “是嗎?”我還在迷糊中。

     “沖個澡吧。

    感覺會舒服點。

    ” “好。

    ” 我把水溫調到最高。

    滾燙的水從我的皮膚流過,但熱度卻無法沁入我的身體。

    不過,在忍受滾燙熱水的過程中,我還是逐漸清醒過來了。

    我走出浴室,用毛巾擦幹身體,穿上衣服。

     “這件新大衣已經不成樣子啦。

    ”淺井笑着說,“話說回來,這下你可變成真正的罪犯了。

    就算還沒暴露身份,警察也可以名正言順地逮捕你了—故意傷害罪。

    ” “是的。

    我真愚蠢。

    ” “你怎麼會醉成那個樣子?” “我有個朋友被殺了。

    ” “誰被殺了?” 于是我把昨晚阿辰所說的情況以及他的死訊告訴了淺井。

    淺井皺着眉頭聽我說完,問道:“還想再喝點嗎?”見我點頭,他就提醒說:“這次可得慢慢喝!”我聽從他的建議,端起酒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

    平時的狀态又慢慢回來了。

     淺井問道: “對了,你憑什麼認為你那個朋友是被謀殺的?” “我隻是覺得,這個時間點太巧了。

    雖然沒什麼證據,但肯定不會錯的。

    那輛肇事逃逸的車肯定也是偷來的。

    ” “嗯……”淺井沉吟着說道,“你剛才說,有個貌似望月的家夥警告過他。

    而警察也盯上了跟西尾接頭的某個人,而這個人顯然跟公園爆炸案有關。

    就算原本牽涉毒品交易,現在看來也隻是細枝末節了。

    西尾一旦向警方供出望月的話,警察就很可能來我這裡搜查—你考慮到這點,所以才給我提了個忠告,是這麼回事吧?” “是的。

    不過,西尾好像并沒有向警方供出望月,否則他們早就去你事務所搜查了。

    望月既然警告阿辰,那說明他很了解警察的動向。

    ” “可我還是有疑問。

    首先,沒法确認那個人是不是望月。

    臉上有傷疤、常穿藍色西裝的人多了去了。

    其次,望月為什麼要殺死那個叫阿辰的家夥呢?” “我并沒有說阿辰是被望月殺死的。

    你還沒查到望月的下落嗎?” 淺井搖搖頭:“根本找不到他。

    這種情況還是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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