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感染力,随時準備開玩兒。
和我們住在一起的那段時間裡,他用沙發墊擺成船艦,用從車庫裡翻出來的東西做成劍和盾牌。
後來他有了輛車,車子的引擎經常熄火,他聲稱把收音機打開再關上就能解決,因為故障無非就是短路什麼的。
比利負責控制收音機。
“哦,哦,”德斯會說,“準備,收音機!”
比利就會懷着極大的熱情,把收音機打開,關上,再打開,再關上。
如何解釋為什麼這麼做有效呢?這就是詩人的力量了,可能甚至是他的魔法。
安娜生日那天,中午有人送來一束插花,美麗的百合和黃玫瑰。
那是他送給安娜的。
當天晚上,我們在“紅吧”和幾個朋友一起吃飯,那地方總是很嘈雜,但我們訂的桌子是在酒吧區的一個小隔間裡。
我沒有要生日蛋糕,因為之後我們打算回家吃,一個朗姆酒蛋糕,她最喜歡的口味。
一個接一個地,她往每支蠟燭上套上指環,每個指環象征一個願望,比利坐在她腿上。
“你能幫我把它們吹滅嗎?”她問比利,臉龐貼近他的頭發。
“太多了。
”他說。
“上帝啊,你可真會傷女人的心。
”
“吹吧。
”德斯這時對他說,“如果你的氣不夠,我可以幫你抓住它,再給你送回去。
”
“你要怎麼做呢?”
“總之我會。
你沒聽說過有人抓住了他們的呼吸嗎?[原文為:Haven'tyouheardofsomeonecatchingtheirbreath?單詞catch本身有“抓住”的意思,詞組catchone'sbreath意為“喘一口氣”或“屏住呼吸”。
]”
“蠟燭要滅了,”安娜說,“快吹,一,二,三!”
他們倆一起把蠟燭吹滅了。
比利想知道她許了什麼願,但她不願說出來。
我們一起吃蛋糕,隻有我們四個人。
這時我把準備好的禮物送給她,我知道她會喜歡。
那是一塊腕表,方形、表盤纖薄,綴着羅馬數字,表冠上鑲了一小顆藍色的寶石,我覺得是碧玺。
沒有多少東西能比一塊躺在盒子裡的新表更迷人。
“啊,傑克,”她喊起來,“這太美了!”
她把它拿給比利看,又給德斯看。
“你在哪裡買的?哦,我看到了,卡地亞。
”她說。
“是的。
”
“我太喜歡它了。
”
我們認識的一個女人,比阿特麗斯·哈格,也有塊這樣的表,是她母親留給她的。
它有種超越時間和潮流口味的優雅。
找到她喜歡的東西挺容易。
我們倆的品味是一緻的,從一開始就是如此。
否則,你不可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
我從來都覺得這是最重要的一點,盡管人們未必會意識到。
或許對他們來說,品味隻是着裝或裸露的方式,而且品味不是與生俱來的,它是習得的,隻是在某種程度上很難改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