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一?一六五 若爾,一根應得一切境,或應一境,一切根所得。
【疏翼】
第五諸谛無差難中,第叁不成所由。
【述記?卷五】
此顯無別,不成所由,違現量過。
即[63]無差別,一根,應得一切境,或應一境,一切根所得,無差別故。
以互爲喻,宗亦複爾。
此有二量:且以一根望非所得一切境界,應亦得之。
以體無別故。
如自所對境。
境望于根,亦有是責。
然《佛性論》,亦有此難[64]。
【論文】
一?一六六 世間現見,情與非情,淨、穢等物,現、比量等,皆應無異,便爲大失。
【疏翼】
第五諸谛無差難中,第四無異成失。
【述記?卷五】
前違現量,此難違世間。
【疏翼】
以上合爲六破初破數論中,第二破執訖。
【論文】
一?一六七 故彼所執,實法不成,但是妄情,計度爲有。
【疏翼】
六破十叁外道計初破數論中,第叁結非。
【述記?卷五】
總結彼非,如文可解,第叁文也。
此中,數論及與勝論各有十八部,異執競興[65],如別抄記[66]。
【疏翼】
以上初破數論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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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百論釋論》卷六有同破。
[2]「此」字,《金藏》作「次」,餘作「此」。
[3]如理《義演》雲︰
第一、難本叁成破,第二、難本非常破,第叁、以體例用破,第四、第五、不變例變破,第六、以相例體破,第七、二位相例破,第八、體相相成破,第九、第十、相體相即破。
[4]「第」等七字,《金藏》有,餘作「此中」二字。
[5]「亦」字,《金藏》有,餘無。
[6]「自下」二字,《金藏》無。
[7]「難本非常破」五字,《金藏》有,餘無。
[8]「自下」二字,《金藏》有,餘無。
[9]「用破」二字,《金藏》作「別破」,餘作「功能」。
[10]「生」,謂成也。
[11]「自下」二字,《金藏》有餘無。
[12]「不變例變破」五字,《金藏》有,餘無。
[13]「第六以相例體破」七字,《金藏》有,餘無。
[14]《廣百論釋論》卷六有破同。
[15]「二位相例破」五字,《金藏》有,餘無。
[16]「比」字,《金藏》作「此」。
[17]《金藏》有「時」字,餘無。
[18]《廣百論釋論》卷六雲︰
不可合時轉爲一相。
與未合時,體無別故。
文又全同。
[19]又《金七十論》卷上亦另救雲︰
外曰︰若叁德互相違,猶如怨家者,雲何共作事?答︰實如此,叁德互相違。
爲屬一我不自在故,得共一事。
譬如相違合爲燈。
是火違油炷,油亦違火炷。
如是相違法,能爲人作事。
叁德亦如是。
其性雖相違,能爲我作事。
我既已破,其救當不成。
[20]「第八體相相乖破」七字,《金藏》有,餘無。
[21]《金七十論》卷上雲︰
「同性故」者,譬如破檀木,其片雖複多,檀性終是一。
變異亦如是,大等雖不同,叁德性是一。
以此一性故,知其皆有本,故知有自性。
[22]「相體相即破」五字,《金藏》有,餘無。
[23]《廣百論釋論》卷六雲︰
又樂等叁性既各異,相不應同。
汝執性相定是一故。
性應如相同,相應如性異。
[24]如理《義演》雲︰
意說于中隨救隨難,申其五難︰第一、總別相從難,第二、相色見叁難,第叁、相體隨無難,第四、二相互乖難,第五、應見九叁難。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