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
【述記?卷十四末】
此、總結上第叁段也。
【疏翼】
以上依本頌分十門中,第叁門明一切種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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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謂新熏種子。
[2]《攝論?無性釋》卷第二原文:
如從其炭、牛糞、毛等,隨其次第生彼苣勝、青蓮華根、及以蒲等。
非苣勝等與彼炭等俱生俱滅,互相熏習,而從彼生。
如是外種或無熏習,如苣勝與華鬘等俱生俱滅,由熏習故,生香氣等﹝藏文無「如苣勝等」十九字﹞,如是外種或有熏習。
[3]謂《攝論?無性釋》卷二,如雲:
由稻榖等外法種子,皆是衆生感受用業熏習種子,依阿賴耶力所變現,是故外種離內,無別。
[4]靈泰《抄》雲︰
即起能熏識之由也,由能熏擊本識,能熏發種緻之本識之中。
[5]應謂初中初也。
[6]指《攝論》兩《釋》之第二卷。
[7]仍指《攝論》兩《釋》之第二卷。
[8]《攝論?世親釋》卷二雲︰
「堅」者,堅住,方可受熏﹝《攝論?無性釋》卷二雲「若法相續隨轉堅住,如苣勝等,乃是所熏。
非不堅住,猶如聲等」﹞,非如動風。
所以者何?風性流動,不能任持所有熏氣;一逾膳那,彼諸香氣亦不隨轉。
占博迦﹝梵文爲「campaka」;藏文爲「tsampaka」﹞油能持香氣百逾膳那,彼諸香氣亦能隨轉。
[9]「末那」,梵文爲「manas」。
[10]「間」字,《續藏》注一作「間」,餘作「簡」。
[11]苣勝、華香等,隻作熏習譬喻,非彼等不變遷、動搖、間斷故。
[12]謂天親、無性兩《釋》。
[13]「此」等四字,《續藏》注引古本無。
[14]《攝論?世親釋》卷二雲︰
譬喻論師欲令前念熏﹝藏文作「生」﹞于後念。
本論卷叁雲︰
又六識身若事、若類,前後二念既不俱有,如隔念者,非互相熏。
能熏、所熏,必俱時故。
即破譬喻師﹝經部異師﹞前後念識體相熏。
《大毗婆沙論》卷十六隻說前後相生,而未及相熏。
如雲︰
謂或有執︰心、心所法前後而生,非一時起。
如譬喻者彼作是說︰心、心所法依諸因緣前後而生。
即不同一剎那生起。
[15]「此簡」等十二字,金陵本誤置于「許亦可熏」之下。
[16]即大圓鏡智。
[17]《攝論?無性釋》卷二雲︰
如平等香﹝《攝論?世親釋》卷二雲「非極香臭所記」﹞乃受熏習,非極香物如沈麝等,非極臭物如蒜薤等。
[18]靈泰《抄》雲:
若中容之人,名舍。
[19]謂本論卷叁中,論述第八識是無覆無記中釋。
[20]本論卷叁︰
若善、染者,如極香臭應不受熏!無熏習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
故此唯是無覆無記。
[21]《佛地經論》卷叁中雲︰
如是四智相應心品種子本有無始,法爾不從熏生,名本性住種姓。
發心以後,外緣熏發漸漸增長,名習所成種姓。
初地以上,隨其所應乃得現起,數複熏習,轉增轉勝,乃至證得金剛喻定,從此以後,雖數現行,不複熏習更令增長,功德圓滿不可增故;持種淨識既非無記,不可熏故;前佛後佛功德多少,成過失故。
[22]《攝論?無性釋》卷二雲︰
若物可熏,或能受熏﹝藏文作「bsgobarnuspa」﹞,分分展轉更相和糅﹝藏文作「”dreba」﹞,乃名可熏。
非金石等,能受熏習,不可分分相和糅故。
[23]心、心所法,俱是依他起性法,而心所法又依心王同起。
[24]謂《攝論》兩《釋》中無。
[25]見本論卷叁。
[26]謂「不如是說者」。
[27]此句謂:若言非擇滅等假法,同生等假法,故而不論。
[28]智周《演秘》雲︰
古師諸德多爲此計﹝即以無爲法爲生起因,萬物由道生﹞。
此論明簡,故知古非。
馬鳴菩薩亦言真如受熏持種,恐譯者誤。
﹝《大乘成業論》存馬鳴兩頌可證真如受熏持種非馬鳴菩薩說,是別有用意者僞托。
如雲「心與無邊種,俱相續恒流。
遇各別熏緣,心種便增盛。
種力漸次熟,緣合時與果。
如染枸橼花,果時、瓤色赤。
」指出二頌作者爲蘇瑪提室臘(梵文爲「sumati-wila」)《論釋》﹞。
[29]如《攝論?無性釋》卷二雲︰
且有爾所熏習異計︰或說六識展轉相熏,或說前念熏于後念,或說熏識剎那種類﹝藏文作「識種類相熏」﹞。
如是一切,皆不應理。
[30]《攝論?無性釋》卷二雲︰
非唯可熏,要複與彼能熏相應﹝藏文作「”brelba」﹞。
《攝論?世親釋》雲︰
當知即無間﹝藏文作「barchadmedpa」,「生義」﹞,乃名所熏。
非別異住。
同時、同處﹝藏文無此四字﹞、不即、不離﹝藏文作「非不相應」﹞,名曰相應。
[31]其七轉識已如第叁種子義「恒隨轉」,及第一所熏義「堅住性」等
處簡別,但《攝論》兩《釋》卷二又依此和合相應第四所熏義再遮
遣之。
雖或俱時,而不相應。
如《攝論?無性釋》卷二雲︰
又諸轉識定非所熏,以彼六識無定相應。
何以故?以叁差別互相違故,若六轉識定俱有者,不應所依、所緣、作意,叁種各別;以各別故,六種轉識不定俱生;不俱生故,無定相應,無相應故;何有所熏能熏之性?
《攝論?世親釋》卷二又雲︰
複有餘義:別別行相一一轉故。
[32]謂前念之識熏後念之識。
《攝論?世親釋》卷二雲︰
譬喻論師欲令前念熏﹝藏文作「生」﹞于後念。
爲遮彼故,說言「二念不得﹝頌文無「得」字﹞俱有」:無二剎那一時而有,俱生俱滅熏習住故。
若謂此識種類如是,雖不相應,然同識類亦得相熏。
如是例餘,應成過失!謂餘種類,例示應爾。
以眼等根同淨色類,亦應展轉更互相熏!此意說言︰眼、耳兩根同有淨法,二淨展轉應互相熏。
餘亦如是,然汝不許。
雖同淨法,異相續故,不得相熏。
識亦應爾,雖同識法,何得相熏!
[33]「此」,謂即所熏四義。
[34]染即有覆。
[35]道邑《義蘊》雲︰
若﹝色、心﹞二俱持,即有二種,應雲多種生一芽過!《疏》意以兩處所持俱心種,故雲一種生芽,色、心各異,故雲「二芽」。
[36]本論卷叁雲︰
又若觸等亦能受熏,應一有情有六種體!若爾,果起從何種生?理不應言從六種起,未見多種生一芽故。
[37]「不含容」,謂性違拒故。
[38]謂如顯色,及堅、暖等。
[39]此句意謂以別色法堅以成總假﹝瓶﹞,而說瓶﹝總假﹞能持。
故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