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菩提,轉名菩薩;非直往者是第四人,煩惱種子未永害故。
若現行一分無故,名「舍」;分別一分無,應亦名「舍」[18];又見道以去,第七不起執藏之時,應亦名「舍」;以全未舍故[19]。
若不爾,直往八地以去,應非不退!以不能舍阿賴耶故[20]。
若爾,入地諸菩薩等,應亦名退!以全未舍阿賴耶故[21]。
【論文】
叁?一五四 即攝在此阿羅漢中,故彼論文不違此義。
【疏翼】
第五第一師釋中,第二釋直往已攝。
【述記?卷十九】
問︰既爾,此文何故不說不退菩薩?
彼「攝在此阿羅漢中」,從本說故,故彼〈決擇〉之文不違此中說義。
叁乘有學金剛心位,雖斷煩惱,我執種無,以時少故,彼論不說,此亦不論[22]。
二乘有學回心向大,不名不退,起煩惱故。
【疏翼】
以上第二廣釋中,初第一師說訖。
【論文】
叁?一五五 又不動地以上菩薩,一切煩惱永不行故。
【疏翼】
第二廣釋中,第二師說。
于中分二︰一、述不退菩薩,二、顯名舍。
初中有五︰一、出第一理,二、出第二理,叁、出第叁理,四、出第四理,五、結立宗。
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九】
下、第二說。
此即護法菩薩亦假爲二義[23],即同前師也[24]。
下文有二︰初、述不退菩薩體,後、顯名舍。
此義意言︰叁乘無學,直往菩薩八地以去亦舍此識,名不退者,行亦不退。
于未得法,亦複不退,四理證知︰
一者、「一切煩惱永不行故」:八地以去,無漏相續,無現執藏,故可說「舍」。
【論文】
叁?一五六 法駛流中,任運轉故。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薩中,第二出第二理。
【述記?卷十九】
此、第二理。
《十地論》第十卷說:第八地以上菩薩,于無相海任運而轉,諸佛勸等,乃至廣說[25]。
剎那剎那,真俗雙運,以無功用,故任運轉。
【論文】
叁?一五七 能諸行中,起諸行故。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薩中,第叁出第叁理。
【述記?卷十九】
此、第叁理。
《十地論》[26]說:初地至六地,名爲少行;第七地,名大行;八地以去,名爲廣行[27]。
前六地,一行中修一切行,是故名「少」;第七地,雖亦然,以能即空方便智,發起有中殊勝行[28],勝前六地,故立「大」名。
前五地中雖合此難合真俗雙行,然極用功,方始能起;此第七地,雖未任運,少用功力,即能現前,故與前異,立其「大」名;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名爲廣。
然舊《地持》雲:勝解行以去名少;初地至六地,名大;七地以去名廣[29]。
以見道前,一行中修一行,故名少;次六地中,于一行中修一切行,故名爲大;七地以去,真俗雙行,名爲廣。
所望不同,不相違也。
今〈菩薩地〉[30]、《瑜伽》七十八[31]卷說初劫名波羅蜜多,第二劫名近波羅蜜多,第叁劫名大波羅蜜多。
此約波羅蜜多別,亦不相違[32]。
然初地以前,于六波羅蜜,一行中修一行。
初地以去,于六波羅蜜,一行中修一切行;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
七地以前唯于六度唯有修一,以一切行而莊嚴之;八地以去,于萬行中具修萬行,然所修願、力、智度,漸次勝前,別立其名,非唯修此[33]。
今第叁證,與彼[34]文同。
【論文】
叁?一五八 剎那剎那,轉增進故。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薩中,第四出第四理。
【述記?卷十九】
此、第四理。
謂八地後,無漏相續,無有漏間。
又彼亦無未得之退,故能念念增進諸行。
勘《十地》、《地持》,及〈菩薩地〉等[35]。
彼謂從此八地以去,于初剎那能得過前二阿僧祇所行功德智慧一倍,第二剎那更倍前念[36],如是展轉勝進倍前。
【論文】
叁?一五九 此位,方名不退菩薩。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薩中,第五結立宗。
【述記?卷十九】
此四因中,初因簡解行地以前,十地菩薩能伏煩惱畢竟不行,非第七識,今通七識[37];第二因,簡前六地[38];第叁因,簡第七地[39];第四因,簡一切地[40];由四因故,直往菩薩八地以去,方名「不退」,舍賴耶名。
上解「不退」。
【疏翼】
以上第二第二師說中,第一述不退菩薩訖。
【論文】
叁?一六○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異熟識中煩惱種子,而緣此識我見、愛等,不複執藏爲自內我。
【疏翼】
第二第二師說中,第二顯名「舍」。
文分爲二︰一、不複執藏,二、亦說名「阿羅漢」。
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九】
下、解「舍」名也。
第七識等煩惱──我執現行──無故。
【論文】
叁?一六一 由斯,永舍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疏翼】
第二顯名「舍」中,第二亦說名「阿羅漢」。
【述記?卷十九】
此師意說︰無現執藏,《瑜伽》說之[41],即名爲「舍」,以「阿賴耶」是藏義故。
「此亦說彼名阿羅漢」,叁義[42]具故,如前應知。
問︰若現不執,即名爲「舍」,七地以前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