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名「名」。
如前已遮有二識[11]起,故今不說。
【論文】
叁?叁九六 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若無,說誰爲識?
【疏翼】
第二遮餘非中,第二申難。
【述記?卷二十二】
第二、申難中,設令乃至頞部昙位,眼等轉識攝在四蘊「名」中,若無此本識者,六識不俱故,「說誰爲識」?
【論文】
叁?叁九七 亦不可說,「名中識」蘊謂五識身,識謂第六。
羯邏藍時,無五識故。
【疏翼】
第二遮餘非中,第叁破救。
【述記?卷二十二】
叁、破救也。
若彼言「名」四蘊中識,謂五識身,所與相依識,是第六識。
若爾,羯邏藍時無五識故,說誰爲「名中識」?大小共許羯邏藍位,七日以來並無五識,故于此位,無「名中識」。
若彼難言:汝亦七日無五識身,彼「名中識」其體是何?
第七識也[12]。
又除初念,餘時亦許第六識起,意識即是「名中識」蘊,有何所違?
其大衆部諸識並生。
七日以前,身識等未起,七日以後,身識等生,爲「名中識」。
遂複解雲︰經言名色互爲緣者,除初七日,餘長時位。
如汝大乘說第六意名「名中識」。
初念許無,以後俱起,說互爲緣,從多位說。
我,亦如是。
七日猶如初念,餘位亦複長時。
據長時說,亦互爲緣,無乖于理。
此亦不然。
我之初念,亦互爲緣,別有末那,爲「名中識」。
第二念後,意識複生,無相違失。
經中非據長時有說,故非誠證。
【論文】
叁?叁九八 又諸轉識,有間轉故,無力恒時執持名色,甯說恒與名色爲緣?
【疏翼】
第二遮餘非中,第四立量。
【述記?卷二十二】
四、立量也。
設許長時後位及初位,有其五識,即諸轉識有間斷、有轉易,性是不堅,無力一切時執持名色,如何乃說恒與爲緣?體非恒故。
量雲︰轉識不能恒持名色。
「有間、轉故」。
如聲、風等。
《攝論》[13]「齊識退還」、「識若不[14]斷壞,名色得增長」等[15]。
皆此中攝,理即互爲緣識攝。
【疏翼】
以上第七難名色經或與名色相依識證中,第二遮餘非訖。
【論文】
叁?叁九九 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疏翼】
第七難名色經或與名色相依識證中,第叁歸本識。
【述記?卷二十二】
故此識是第八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