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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結顯末那因果位相應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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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性智者,由十種﹝平等法性﹞相,圓滿成就。

     [5]十種平等法相之第四爲「弘濟大慈平等法性圓滿成故」,第五「爲無 待大悲平等法性圓滿成故」。

     又《佛地經論》卷叁雲︰ 謂觀自他一切平等,大慈大悲恒共相應,常無間斷,建立佛地無住涅槃。

     [6]《樞要》卷下雲︰ 平等性智唯舍受俱者,觀智是初定,平智初定攝;觀智喜樂俱,平智隨喜樂! 有二解︰一解︰得。

    然今說者,取至佛位,唯舍一定。

    未自在,隨觀察智,自在不然故。

     若爾,七識因舍俱,淨由他喜樂,在因無尋伺,果由他引生? 答︰尋伺行相粗,非由他引轉,亦應喜樂非一,類不由他引,不隨生故。

     第二義︰一切是舍,何故地同,其受即別? 答︰喜樂易脫,故恒唯舍。

    定不相違,故從能引。

    若至佛位,能依通九地,所依唯第四定與淨第八相依相續,無動搖故。

    十地無漏,能依所依俱定同地,隨他引故,未無動故。

    此說法﹝空﹞觀品,非生﹝空﹞觀品,猶有漏攝。

     [7]靈泰《抄》雲︰ 若第七識在有漏位,或在法執位,雖在下地,亦與上地第六識生空妙觀察智爲依。

    若十地位中,第七識無漏位成平等性智,隨在何地──初靜慮、二地,乃至有頂──第六識入法空妙觀察智,亦引第七識必同地。

    不可無漏第七識在下地,與上地第六識法空妙觀察智爲依,必同地。

    若在佛位,則不然,第七識常在第四靜慮地,設第六識依有頂地以入滅盡定,亦下地第七與上地第六識爲依。

     如有難雲︰何故果位平等智唯依第四禅,因位平等智則返餘地起?答︰生死之位、下地第七識爲根,發上地妙觀察智,因果既殊,何妨二位別? [8]如理《義演》雲︰ 此釋外難。

     難雲︰次言平等智由第六引,諸地皆有者,亦應引第七識隨在何地與何受相應,初、二禅等有喜樂等?答︰不爾,皆唯舍受故。

    「應思」者,意同前解。

     [9]「彼」,謂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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