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初、二靜慮,雲何與樂相應?與意地樂相應,故無過。
雲何于彼有意地樂?由說彼地有喜、樂故。
如經言︰「雲何爲喜﹝藏文作「dga”ba/」﹞?謂已轉依者,依于轉識,心悅﹝藏文作「semstshimpa/」﹞、心踴﹝藏文作「semswintudga”ba/」;《顯揚》作「心勇」﹞、心適﹝藏文作「semsravspa/」﹞、心調﹝藏文作「semsdga”ba/」﹞、安適受﹝藏文作「bdebamyovba/」﹞,受所攝。
」「依于轉識」者,即依意識。
于﹝疑「由」﹞叁摩哂多位餘識無故﹝藏文作「由于餘識無等引位故」。
《述記》卷叁十一雲「此非《集論》本文,是師子覺義」﹞。
雲何爲樂?謂已轉依者,依阿賴耶識,攝受所依﹝《顯揚》亦「阿賴耶識」,藏文作「阿陀那識」,即「kundulenpa”irnamparwespalabrtenpa”ignas/」﹞,所依怡﹝藏文作「gnaslaphanpa/」﹞、悅﹝藏文作「gnastshimpa/」﹞、安適受,受所攝﹝《顯揚》卷二亦引同經文解,喜與樂﹞。
此經意說︰樂受依初、二靜慮生時,與如是心、心所聚﹝藏文作「tshogspa/」﹞相應,由欣踴行﹝藏文作「dga”ba”irnampar/」﹞還令此聚皆得踴悅﹝藏文作「tshimparbyedpa/」﹞。
又令所依阿賴耶識﹝藏文還作「阿陀那識」﹞自體安樂﹝藏文作「wintusbyavspa”ibdebas/」﹞、怡適﹝藏文作「tshimparbyedpa/」﹞。
由此樂受作二事故,體雖是一,建立二種︰若喜、若樂。
[235]如《瑜伽》卷五十七雲︰
問︰喜于彼﹝初靜慮﹞有,何教爲證?
答︰如世尊言「如是苾刍!離生﹝藏文作「dbenpalasskyespa/」﹞、喜、樂,滋潤﹝藏文作「mvonparrlanparbyed/」﹞其身,周遍滋潤﹝藏文作「yovssurlanparbyed/」﹞、遍流、遍悅,無有少分不充不滿,如是名爲離生、喜、樂。
[236]如《顯揚》卷二雲︰
如經中說︰所謂此身,離生喜樂之所滋潤、遍滋潤、遍怡悅、遍流者,是謂初靜慮近分。
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少分離生喜樂所不遍滿者,是謂初靜慮根本。
[237]如理《義演》雲︰
意雲︰後﹝五識﹞無尋、伺師,難前﹝五識﹞有尋、伺師雲︰如我初禅第六識有喜,亦有樂,俱說喜時,亦攝樂;所以但說與喜受俱。
汝欲界喜、樂受在五識及意,既各別,雲何但說尋、伺與喜受相應,而不說與樂受俱耶?既許別識與喜俱,亦分別五識,說樂受俱;然欠俱說喜,不言樂者,明知五識無尋伺也。
[238]「憂」字,《金藏》有,餘無。
[239]「憂、苦」,《金藏》作「處苦、憂」。
[240]本論卷五雲︰
意識俱者,有義:唯憂……;有義:通二。
人無中者,恒名爲憂──非尤重故;傍生、鬼界,名憂,名苦──雜受、純受、有輕重故;捺落迦中,唯名爲苦──純受尤重、無分別故。
[241]「彼」,謂《瑜伽》。
[242]「法」字,《金藏》有,餘無。
[243]謂《大論》即《瑜伽》。
[244]《雜》,謂《對法》。
「初會」等六字,《金藏》有,餘無。
[245]《瑜伽》卷五十六中雲︰
由眼能見種種諸色,往還﹝藏文無「還」﹞無失、威儀不亂,記識﹝藏文作「vowesparbyedpa/」﹞他身曾見、不見,及﹝藏文無﹞怨、親、中,了悟﹝藏文作「vowesparbyedpa/」﹞方所,宣示于他,﹝假﹞起想、言說,睹衆舞、樂﹝藏文作「zlosgar/」﹞、斤戲﹝藏文作「b&#378adgad/」﹞等,廣受種種世間喜樂﹝藏文作「dga”ba/」﹞長養依身;如是等類有無量種眼界作業。
由耳能聞種種音聲,因此了悟﹝藏文作「wesparbyedpa/」﹞善說、惡說種種義理﹝藏文作「don/」﹞,﹝假﹞起諸言論,因聞種種微妙樂音﹝藏文作「rolmo”isgras/」﹞,廣受種種世間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耳界作業,比前狹劣﹝藏文作「rabtuslaba/」﹞。
鼻界能嗅種種諸香,尋香而往﹝藏文作「drisbrobarbyeddo/」﹞,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鼻界作業,方前狹劣。
舌界能嘗種種諸味,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舌界作業,方前狹劣。
身界能觸種種所觸,受諸喜樂,雖能長養依身;然彼樂具﹝藏文作「dga”ba”idvospo/」﹞,複爲損害。
如是等類身界作業,最爲狹劣。
是名第六次第宣說因緣。
于此眼等六種因緣差別﹝藏文作「rnamgravs/」﹞中,意遍行故,最後宣說。
[246]「識」字下,餘本有「或」字,《金藏》無。
[247]「心」字下,餘本有「等」字,《金藏》無。
[248]「所引」二字,《金藏》有,餘無。
[249]「尋、伺自」叁字,《金藏》有,餘無。
[250]「身」字,《金藏》有,無餘。
[251]「心」字,《金藏》有,餘無。
[252]如理《義演》雲︰
意說此人生在二定以上,若起下初定眼等叁識時,還以初禅尋、伺引生緣境等。
何以故?二禅以上意識無尋、伺故。
又雲︰
如大目幹連身在欲界,入無所有處定,聞象王哮吼聲,即無所有處心與欲界耳識率爾心,俱時同緣前境;故耳識不由尋、伺意識引生。
故知如是,除唯率爾五識,餘者皆由尋、伺意引也。
[253]「伺」字,《金藏》有,餘無。
[254]如理《義演》雲︰
如前在二定以上,起下識,名「由彼起」。
[255]「大」字,《金藏》有,合泰《抄》釋文,餘無。
此指《瑜伽》五
十六文。
[256]如理《義演》雲︰
不約生第二定說,但約自地﹝除率爾心﹞說。
[257]「又釋」二字,《金藏》有,餘無。
[258]「文」字,《金藏》無。
[259]「率爾」二字,《金藏》有,餘無。
[260]如本論卷五雲:
故《瑜伽》說,若遇聲緣從定起者,與定相應意識俱轉,餘耳識生,非唯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
若不爾者,于此音聲,不領受故,不應出定,非取聲時即便出定,領受聲已,若有希望,後時方出。
引文與《瑜伽》原文略有出入。
詳解如《述記》卷叁十一。
[261]「亦」字,《金藏》無。
[262]「流」字下,《金藏》有「五識」二字。
[263]「引」字,《金藏》有,餘無。
[264]「待」字,《金藏》有,餘無。
[265]「彼自地」叁字,《金藏》有,《義演》牒文、泰《抄》釋文無「彼」
字。
[266]《金藏》作「所說義各別」,餘作「說別」二字。
[267]「第五末」等十二字,爲《金藏》有,餘隻有「說任運」叁字。
[268]「分別」二字,《金藏》有,餘無。
[269]見《瑜伽》卷一。
[270]「等」字,《金藏》有,餘無。
是向內等。
[271]「起」字,《金藏》有,餘無。
[272]《金藏》作「後」,餘作「複」。
[273]見《攝論?無性釋》卷一。
[274]包括「自性」、「隨念」二種分別是有相。
[275]「有相」,即具有種種相之分別。
[276]謂無性。
[277]「者」字,《金藏》無。
[278]《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說「叁分別」雲︰
一、自性分別:謂尋、伺……欲界五識,唯有一種自性分別。
[279]見《對法》卷二。
[280]即《攝論?無性釋》。
[281]「五俱」二字,《金藏》有,餘無。
[282]即《對法》卷二。
[283]「非是」,《金藏》不倒,餘倒作「是非」。
[284]「四」字,《金藏》有,餘無。
[285]「問」字,《金藏》有,餘無。
[286]即指《對法》義。
[287]即《瑜伽》意。
《瑜伽》卷一雲︰
任運分別﹝藏文作「ravgivavgis”jugpa/」﹞者,謂于現前境界,隨境勢力﹝藏文作「唯由境力」﹞任運而轉,所有分別。
勝友《瑜伽釋》雲︰
七分別由行相、體性﹝藏文作「vobobid/」﹞,及相應而安立,如次謂二、叁、二。
緣過去分別者,謂以過去明顯領受相爲境界故,說名「有相」﹝藏文作「mtshanmacan/」﹞,未來境相雖有多樣,然由所緣未領受故,唯說非具相,即「無相」,由彼不明顯故。
言「任運」者,即由現前所生等自性所有差別,安立叁種﹝即任運、尋求、伺察﹞相。
應亦分二種……言「隨境勢力」者,謂雖無有欲﹝藏文作「”dunpa/」﹞等,而唯任境界能變,及現在前而起。
從決定以往一切數數分別,唯是伺察。
[288]「六」字,《述記》原作「叁」,今改。
[289]如《瑜伽》卷七十六雲︰
此中有識眼、色爲緣生眼識,與眼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
[290]道邑《義蘊》雲︰
今解︰不違。
明了思擇,名分別意,非要尋、伺,故廣慧聲聞以無色界心,遍緣叁界法也。
又彼言五俱有分別意者,約散意說。
[291]「伽」字下,《金藏》有「論」字。
[292]見《攝論》卷二、兩釋卷四。
[293]《樞要》卷下以十門分別。
[294]見《雜集論述記》卷十一。
[295]「說」字,《金藏》作「記」。
[296]「等」,取叁分別、十分別、十散動。
[297]見《雜集論述記》卷十一、《樞要》卷下。
[298]「法」字,論文作「業」。
[299]「樂」字,《金藏》有,餘無。
[300]「爾」字,《金藏》有,餘無。
[301]「政」字,《金藏》有餘無,疑即「正」字。
[302]如理《義演》雲︰
此文意說︰若善、染悔,初強盛時,即無舍受俱,唯與憂俱。
若善、染勢分盡,至相續末位,即與戚行舍受俱。
戚行者、但不說名戚也。
故舍有叁種︰一者、順益舍:如得飲食等順益是。
二、中容舍:非苦等。
叁、戚行舍:不多分別,名戚行舍;若多分別,即是憂故。
善、染悔末位,即戚行舍受俱。
「強思生故」者,意說善、染末位,有舍通戚行者。
謂此舍是染、悔相應,強思引生,故通戚行也。
故舍受不是憂,憂,離欲舍故。
[303]靈泰《抄》雲︰
彼宗說不還果等,離欲界染已,即舍悔,即應初、二果人猶有悔。
[304]靈泰《抄》雲︰
故今大乘說,善、惡悔末位既與舍俱,又無記悔亦與舍俱。
第叁果人雖離欲,身中猶有悔。
如理《義演》亦同靈泰。
[305]如本論卷七雲︰
悔非無學。
離欲舍故。
[306]如理《義演》雲︰
意雲︰與舍相應無記之悔,是善、染悔家之伴類也。
若善、染悔無之時,此無記悔亦無。
[307]「所」字,《金藏》有,合泰《抄》牒文,餘無。
[308]《金藏》作「體非」,餘作「非體」。
[309]本論卷五雲︰
意識俱者,有義唯憂。
逼迫心故,諸聖教說:意地戚受,名憂根故。
《瑜伽》說:生地獄中諸有情類,異熟無間,有異熟生苦憂相續。
又說地獄,尋、伺,一分鬼趣、傍生,亦爾。
故知意地尤重戚受,尚名爲憂,況餘輕者!
[310]道邑《義蘊》雲︰
以地獄苦逼迫時,心漸惛昧,假說爲眠。
又鬼趣、傍生,許眠無失。
[311]如《瑜伽》卷五雲︰
雖初靜慮有意地樂,而不離喜,總說喜名。
雖純苦處有意地苦,而似憂故,總說爲憂。
[312]即第一師。
[313]「以下」二字,《金藏》有,餘無。
[314]道邑《義蘊》雲︰
問︰前言悔障止,眠障觀,此即悔、眠與定、慧不得俱起,如何論說行相無違?
答︰前據等引及殊勝慧,故說爲障。
此約等持,聞思劣慧,悔、眠可與俱也。
問︰尋、伺依慧,如何慧俱?
答︰依思分者,可慧俱故。
問︰前言思慧合成心,既必有慧,何得更與慧俱?
答︰覆、诳,貪、癡分,得與貪、癡俱。
此說思分,慧俱亦爾。
又約別引,俱亦無失。
前解爲勝。
[315]「說」字,《金藏》有,餘無。
[316]謂「善心相應門」。
[317]「異解」,謂「微有調暢義」。
[318]如本論卷六雲︰
有義:輕安唯在定有,由定滋養,有調暢故。
論﹝《瑜伽》卷六十叁﹞說欲界諸心、心所,由缺輕安,名不定地﹝原作「或有缺輕安故,名不定地。
謂在欲界諸心、心法」﹞。
說一切地有十一者,通有尋、伺第叁地皆有故。
[319]具意雲:設許如前說,亦微有調暢。
[320]「非」字下,《金藏》有「唯」字,《了義燈》卷十五引文無。
[321]「說」字,《金藏》無,《了義燈》引文亦無。
[322]《顯揚》卷二雲︰
建立定者,如《﹝大般若﹞經》﹝初、二、叁分﹞中說︰離欲、惡不善法,故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
「離欲」者,謂或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爲境界,已斷欲界煩惱雜染。
「離惡不善法」者,謂斷欲界業雜染法。
能墮惡趣,故名爲「惡」。
能障于善,故名「不善」。
「尋」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
「伺」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出離伺︰無恚伺、無害伺。
「離」者,謂由修習對治斷所治障所得轉依。
「生」者,謂從此所生。
「喜」者,謂已轉依者依于轉識心悅,心勇﹝《對法》卷二作「踴」﹞、心適、心調、安適受,受所攝。
「樂」者,謂已轉依者,依阿賴耶識,能攝所依,令身怡、悅、安適受,受所攝。
「初」者,謂次第定中,此數最先故。
「靜慮」者,謂已斷欲界雜染之法,尋、伺、喜、樂所依,依于轉依,心住一境性。
「具足」者,謂修習圓滿。
「住」者,謂于入、住、出,隨意自在。
《瑜伽》卷叁十叁說「初靜慮」:
有尋、有伺者,由于尋伺未見過失,自地猶有對治欲界諸善尋、伺,說名有尋、有伺。
卷六十叁雲︰
問︰初靜慮有幾支?答︰有五支。
何等爲五?一、尋,二、伺,叁、喜,四、樂,五、心一境性。
[323]「頭」字,《金藏》有,餘無。
[324]「相」字,《金藏》無。
[325]本論卷七原作:
有邪見者,悔修定故。
[326]「起」字,《金藏》有,餘無。
[327]「合」字,《金藏》誤作「貪」。
[328]「言」字,《金藏》有,餘無。
[329]「俱」字,《金藏》有,餘無。
[330]本論卷六中雲︰
瞋與慢、疑,或得俱起。
所瞋、所恃,境非一故,說不相應。
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說得俱起。
[331]「一」字,《述記》原作「七」,今改。
[332]如《瑜伽》卷一雲︰
染汙分別者,謂于過去顧戀﹝藏文作「bltaba/」﹞俱行,于未來希樂﹝藏文作「mvonpardga”ba/」﹞俱行,于現在執著﹝藏文作「lhagparchagspa/」﹞俱行,所有分別。
若欲分別﹝藏文作「rtogpa/」,亦譯爲「尋思」﹞,若恚分別,若害分別,或隨與一煩惱、隨煩惱相應所有分別﹝藏文作「rnamparrtogpa/」﹞。
[333]「自」字,《金藏》有,餘無。
[334]本論卷六末雲︰
中二、大八,十煩惱俱。
[335]本論卷六末雲︰
小十,定非見、疑俱起,此相粗動,彼審細故。
忿等五法,容慢、癡俱,非貪、瞋,並是貪分故。
憍唯癡俱,與慢解別,是貪分故。
覆、诳,與谄,貪、癡、慢俱,行相無違,貪、癡分故。
[336]此即總釋。
[337]如《瑜伽》卷五十五雲︰
睡眠、惡作,與一切善、不善、無記相應。
[338]如《瑜伽》卷五十八雲︰
尋、伺、惡作、睡眠,此四隨煩惱,通善、不善、無記起,非一切處,非一切時。
[339]《瑜伽》卷五十五、卷五十八及《對法》卷一等:眠、悔,均說
「或善,或不善,或無記」等。
[340]「于」字,《金藏》誤作「舍」。
[341]「故」字,《金藏》有,餘無。
[342]《顯揚》卷一原作:
于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染、不染,怅怏追戀爲體。
[343]《顯揚》以其「能障奢摩他爲業,乃至增長惡作爲業。
如經說若
懷追悔,則不安隱,乃至廣說」,與煩惱及隨煩惱等,同具「障得菩提資糧圓滿爲業,損害自他爲業,能趣惡道爲業」。
[344]「自」字,《金藏》有,餘無。
[345]「善」字,《金藏》有,餘無。
[346]「中」字下,餘本有「性門」二字,《金藏》無。
[347]「等」字,《金藏》有,餘無。
[348]道邑《義蘊》雲︰
睡眠時既無說者,實不聞教,但第六識思惟聽教,似耳識聞,故亦名聞也。
[349]即指不善。
[350]「斷」字,《金藏》有,餘無。
[351]如理《義演》雲︰
以次第明,合說悔通不善,謂後說悔通見、修二斷,即于彼處自說,所以今時不述也。
[352]「法」字,《金藏》有,餘無。
[353]即身、邊二見。
[354]「叁」字,《金藏》有,餘無。
[355]「無記」二字,《金藏》有,餘無。
[356]如理《義演》雲︰
其悔行相粗猛,未通染無記。
染無記﹝修道所斷身、邊二見相應﹞行相微細故。
若悔通染者,乃是不善,非是﹝染﹞無記。
[357]「而」字,《金藏》無。
[358]「是中」二字,《金藏》無。
[359]對大乘爲染無記。
[360]如理《義演》雲︰
意說此法執無記心、心所以通染故,不與惡作俱。
前說染無記不與惡作俱故;此中雲異熟生無記,是業果異熟心、心所故,不攝法執無記,所以此中不說也。
法執無記名異熟生者,非是業果異熟生,但從異熟識中種子生故,﹝對小乘﹞名異熟生。
[361]「彼」,謂惡作。
[362]「生」字,《金藏》有,餘無。
[363]「第七」二字,《金藏》有,餘無。
[364]「等」,取《攝大乘論》卷二等。
[365]如《佛地經》卷七雲︰
諸我執等煩惱障體,唯在不善、有覆無記二心中有。
若法執等所知障體,亦在無覆無記心中。
二乘無學亦現行故,無學位中,無有不善、有覆無記。
此就二乘,名爲無覆;若望菩薩,是染汙故,亦名有覆。
故所知障,亦名無覆,亦名有覆,一體二名,所望別故。
煩惱障中,有所知障,是所依故,必執有法,而計我故。
體雖無二,而用有別。
如一識體,取境用多,由此熏生一種子體,亦有多用。
起時雖俱,而漸次斷,聖道勢力有分齊故。
若所知障,就二乘說無覆無記,四無記中,何無記攝、異熟生攝?以從異熟識生起故。
若爾,何者非異熟生?如增上緣,餘所不攝,皆此攝故;威儀等心不堅執故,非普遍故,無二障體。
[366]謂本論卷叁。
[367]如本論卷叁雲︰
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
[368]如《瑜伽》卷一雲︰
不染汙分別者,若善,若無記,謂出離分別、無恚分別、無害分別,或隨與一信等善法相應,或威儀路、工巧處,及諸變化所有分別。
[369]「此」,謂本論。
[370]即《瑜伽》意。
[371]「彼」,謂《瑜伽》。
[372]「彼」,謂法執。
[373]「故」字,《金藏》有,餘無。
[374]「繁」字,《金藏》有,餘無。
[375]「必」字,《金藏》有,餘無。
[376]如理《義演》雲︰
此釋不起眠所以也。
眠要由食等起,上界既無段食,不假起眠也。
[377]謂次下。
[378]謂不違下文。
[379]「此二」,謂尋、伺。
[380]「並」字,《金藏》及《學記》引文作「並」,餘作「辨」。
泰《抄》
牒文作「若」。
[381]謂前師義。
[382]即第二師。
[383]即中有。
[384]謂本論卷六。
[385]「文」字,泰《抄》牒文、《金藏》有,餘無。
[386]如本論卷六雲︰
生在下地,未離下染,上地煩惱,不現在前。
要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
……生在上地,下地諸惑分別俱生,皆容現起。
生第四定中有中者,由謗解脫﹝指涅槃﹞,生地獄故。
[387]謂悔亦與邪見俱。
[388]《樞要》卷下雲︰
「悔離欲舍」者,《法華經》第二,舍利子雲︰「我從昔來,終日竟夜每自克責。
而今從佛聞所未聞未曾有法,斷諸疑、悔。
」
彼偈又雲︰「我已得漏盡,聞亦除憂惱。
」
「疑、悔」即惡作厭也,慧俱無貪。
「疑」即事疑,疑不作佛;「憂」即是悔,悔先惡故;悔,即是「惱」。
《法華玄贊》卷十五雲︰
我雖漏盡,今者聞之,亦能伏除法執「憂惱」。
此中「憂」者,憂不作佛。
[389]即諸慧。
[390]如《對法》卷四雲︰
謂求解脫者所有善法,是有學義。
從積集資糧位以去,名「求解脫者」。
當知求證解脫分位,名積集資糧位。
又雲︰
諸于諸學處已得究竟所有善法,是無學義。
以阿羅漢等,于增上戒、心、慧學處,已得究竟,故名無學。
[391]《瑜伽》卷六十六末:
謂或預流,或一來,或不還有學補特伽羅。
若出世有爲法,若世間善法,是名學法,何以故?依止此法,于時時中,精進修學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故。
又雲︰
謂阿羅漢諸漏已盡,若出世有爲法,若世間善法,是名無學法。
[392]《瑜伽》卷五十七雲︰
九﹝信等五根,及喜、樂、舍、意根﹞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以叁種爲義。
……﹝苦根﹞通叁種,非學非無學爲義。
一﹝憂根﹞學、非學非無學,以叁種爲義。
二﹝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學,以叁種爲義。
一﹝具知根﹞無學,以叁種爲義。
[393]《金藏》作「繁」,餘作「煩」。
[394]「言」字,泰《抄》牒文、《金藏》有,餘無。
[395]本論卷六,明十煩惱叁斷分別門中雲︰
謂疑、叁見﹝身、邊、邪﹞親迷苦理。
……疑及邪見,親迷集等。
[396]「若」字,《金藏》有,餘無。
[397]《金藏》作「亦應然」,餘作「應亦然。
」
[398]「故」字,《金藏》有,餘無。
[399]《瑜伽》卷五十七雲:
如經言︰于上解脫希﹝藏文作「”dodpa/」﹞、求﹝藏文作「dondugberba/」﹞、憂﹝藏文作「yidmibdeba/」﹞、戚﹝藏文作「yi”chadpa/」﹞。
雲何希?謂修行者作如是念︰是處,衆聖能具足住﹝藏文作「gnasgavbsgrubstegnaspa/」﹞。
求雲何?謂修行者作如是念︰我于是處當具足住。
戚雲何?謂于下劣﹝藏文作「dmanpas/」﹞,不生喜足。
憂雲何?謂于無上﹝藏文作「gavnamedpala/」﹞,心生思慕﹝藏文作「”dodpa/」﹞。
此中預流、一來,爲﹝漢譯《瑜伽》作「于」,《略纂》引文亦然。
今依藏文改,疑傳抄誤﹞一切種皆圓滿故,建立憂根。
若不還果,雖有初二﹝即希、求﹞,餘二無故,不立憂根;唯善法欲。
[400]「二」字,泰《抄》釋文、《金藏》作「二」,餘誤作「叁」。
[401]二無漏根即未知當知根、已知根。
[402]《對法》卷十雲︰
此中顯示順決擇分所攝加行道,及見道十五心剎那所有諸根,是未知欲知根體。
言諸根者,謂意根、信﹝勤、念、定、慧﹞等五根。
由未至等﹝藏文作「milcogspamedpa/」﹞所依差別故,如其所應,有樂、喜、憂、舍根,隨一。
憂根者,謂加行道時,順決擇分後,于上解脫希求欲證,愁戚所攝。
如是十根先未知真﹝藏文作「dekhona/」﹞爲欲知真修習轉故,名未知欲知根。
……即前十根,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乃至金剛欲定,于如是有學道中,未有所應知境曾所不知﹝藏文作「不見」﹞故。
具知根則除憂根而有九。
又《瑜伽》卷五十七雲︰
問︰最後叁根,何等根分?答︰是九根分。
所謂意根、信等五根、樂、喜、苦根。
又雲︰
憂根有漏,以有漏無漏爲義。
未知欲知根,若遠沙門果,世間行所攝。
若近沙門果,出世行所攝,是無漏。
《瑜伽略纂》卷叁十雲︰
如《對法》第十:十根爲未知當知根,彼加憂根。
此論以十五心見道爲未知當知,此中無憂,故九。
彼以順解脫分善根以去﹝《對法》原作「順決擇分」﹞,即名初根,故十,加憂。
[403]《瑜伽》卷六十六原文爲:
雲何非所斷法?謂一切有學出世間法,一切無學相續中所有諸法。
此中若出世法,于一切時自性淨故,名非所斷;餘世間法,由已斷故,名非所斷。
[404]如理《義演》雲︰
若憂,即能深「求無漏」,憂何時早證等。
[405]如理《義演》雲︰
若苦,即「無漏所引」,苦根亦名無漏。
……眠不能求無漏,又眠無記性者,無漏後不引。
若約緣縛,名非所斷,即通非斷。
又由無學者有假食,故有眠,眠通不斷。
[406]亦去聲呼。
[407]「尋、伺」二字,泰《抄》牒文、《金藏》有餘無。
[408]「漏」字下,餘本有「引」字,《金藏》無。
[409]「真」字,《金藏》有,餘無。
[410]即別辨中,第二師說。
[411]謂後得智俱。
[412]「求」字,《金藏》有,餘無。
[413]即此第二解。
[414]即別辨中,第一師說。
[415]原作「必是」二字。
[416]謂望出世智所餘一切叁界心、心法,皆是分別,而非尋、伺。
[417]「等」,取《瑜伽》卷二十九。
[418]「正」字,《金藏》有,餘無。
[419]「伺」字,《金藏》有,餘無。
[420]于八聖道支中,第二正思惟。
[421]原作「令心趣入、極趣入,尋求、極尋求」。
具引如下。
[422]《顯揚》卷二雲︰
二、正思惟:謂依正見與彼俱行,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
于修道中,相續作意思惟諸谛,與無漏作意相應,令心趣入、極趣入,尋求、極尋求、現前尋求、覺了、計算、觀察、思惟、思惟性。
《瑜伽》卷二十九雲︰
當知此中,若覺支時所得真覺﹝藏文作「dekhonartogswivthobpa/」﹞,若得彼已,以慧安立如證而覺,此二合名正見。
由此正見增上力故,所起出離﹝分別﹞、無恚﹝分別﹞、無害分別﹝藏文作「rtogpa/」﹞思惟﹝藏文作「yavdagparrtogpa/」;以前叁種分別或尋思爲緣﹞,名正思惟。
若心趣入諸所尋思﹝藏文作「rnampartogpadaglasems”jugpargyurna/」﹞,彼唯尋思如是相狀所有尋思﹝藏文作「deltabu”irtogpadaglartogparbyeddo/」﹞。
《樞要》卷下雲︰
此中正思惟,若體是尋,通無漏者,何故五十七﹝說﹞,二十二根中五根﹝信、勤、念、定、慧﹞不攝叁十七﹝覺品﹞中六法──謂語、業、命、喜、安、舍?故正思惟別即慧根。
此師以因果通論,故體即慧。
前師,此可爲證,故尋非無漏,以尋名之,如叁界道悅名樂。
[423]「等」,取《瑜伽》卷二十九。
[424]泰《抄》牒文、《金藏》有「大菩薩」叁字,餘無。
[425]《對法》卷十雲︰
正見者,是分別﹝藏文作「yovssugcodpa/」﹞支,如先所證真實,簡擇﹝藏文作「yovssu”dzinpa/」﹞故。
正思惟者,是誨示他支。
如其所證,方便安立、發語言故。
《十地經論》卷一雲︰
何故唯歎淨覺﹝藏文作「kunturtogpadagpar”gyurbabid/」﹞?淨覺﹝藏文答文略去「淨」義,隻作「kunturtogpa/」﹞是說﹝藏文作「b&#378adpa/」﹞因故。
《瑜伽》卷二十九雲︰
若心趣入諸所言論﹝藏文作「gtam/」﹞,即由正見增上力故﹝藏文略無此句﹞,起善思惟﹝藏文作「dgeba”irtogpa/」﹞,發起種種如法﹝藏文作「chosdav/」﹞言論,是名正語。
[426]「種」字,《金藏》有,餘無。
[427]此處經文有五頌,前二頌各爲一請;後叁頌爲第叁、請說十地義。
[428]「淨覺人」,藏文作「kunturtogpadaggyurpa/」。
[429]《十地經論》卷一續雲:
說諸上妙地﹝藏文作「samchog/」﹞、有力﹝藏文作「khyabbdag/」,即指有十力者﹞。
[430]彼《十地經論》卷一續雲︰
覺,名覺觀﹝藏文「覺」,作「kunturtogpa/」;「覺觀」作「rnamparrtogpa/」﹞,是口言行,有淨說因,何故不說?
[431]「毗呾迦」,梵文爲「vitarka」;藏文爲「rtogpa」/。
[432]「僧羯臘波」,梵文爲「sajkalpa」;藏文爲「kunturtogpa/」。
[433]答文亦略無「淨」義。
[434]即「覺謂覺觀」。
[435]藏文可證非譯時增文。
[436]「彼」,謂經與釋。
[437]「淨思惟」,日成爲「無顛倒思惟」。
[438]「須」字,《金藏》無。
[439]「加行」二字,《金藏》有,餘無。
[440]「功」字,《金藏》有,餘無。
[441]《顯揚》卷叁雲︰
無學者,謂十無學法,廣說如經:一無學正見:謂阿羅漢于苦,思惟苦,乃至于道,思惟道,無漏作意相應擇法,極簡擇等,如前廣說。
如無學正見,如是乃至第八正叁摩地,如前應知﹝以前即八支聖道﹞。
九、無學正解脫﹝《集異門論》卷二十同、《品類足論》卷六作「正勝解」﹞:謂離一切煩惱粗重,無學心上,離煩惱障,調堪任法。
十、無學正智:謂阿羅漢盡智及無生智。
[442]《金藏》作「引」,餘作「發」。
[443]「識」字,《金藏》有,餘無。
[444]如理《義演》雲︰
無漏意識相續,雖無尋、伺,不妨﹝有漏﹞五識亦得起。
[445]《樞要》卷下雲︰
五十六說身行有叁︰謂出入、息及身業。
《瑜伽》卷五十六原文爲:
如世尊言︰行有叁種︰謂身行、語行、意行。
當知此中,入、出息風,名爲身行。
風爲導首,身業轉故。
身所作業,亦名身行;由愚癡者先起隨順身業風已,然後方起染汙身業。
《顯揚》卷一雲︰
風亦二種︰一、內,二、外。
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輕動所攝,有執受性,複有增上積集,所謂上下橫行入出氣息,諸如是等,是內風體。
《樞要》續雲:
語行亦叁︰謂尋、伺及語業,正思惟與語爲因。
如《瑜伽》卷五十六雲︰
如入出息能起身業,故名身行,如是尋、伺與諸語業﹝藏文作「能起語業」﹞,俱名語行;受、想﹝藏文作「行」,非「受想」﹞,與意業﹝藏文亦作「能起意業」﹞,俱名意行。
如是一切,總說身行、語行、意行。
《樞要》續雲:
故尋、伺通無漏。
五十七:五根不攝﹝如雲「問︰五根(信、勤、念、定、慧)、叁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爲五攝叁?叁攝五耶?答︰叁攝五,非五攝叁。
不攝何等?謂意、樂、喜、舍根」﹞。
叁十七品﹝四念住、四正斷、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中六︰謂正語、業、命、喜、安、舍。
不說不攝。
正思惟即是慧故﹝《雜集論述記》卷二十二初引五十七文雲「問︰『五根、叁十七(覺)品(法),爲五攝叁十七?爲叁十七攝五(耶)』?答︰『叁十七攝五,非五攝叁十七。
不攝何等?謂語、業、命、喜、安、舍,如是或六,或四,彼所不攝。
』若正思惟是思數,于不攝中,應雲不攝七法。
以二十二根中,無思數故,但以正思惟以慧爲體故,是根中慧攝。
何故發語得通思慧,唯取慧而非思?以發五種蘊身,故唯慧非思。
如《大論》」﹞。
此雲何通?意行亦叁︰謂受、想及意業故。
佛無尋、伺,何妨語轉?業不無故。
第四禅中,二息等既無,其身得住;二定既無尋、伺,及語業故,語亦應轉!﹝答︰﹞遍、非遍行故。
如前﹝卷四初﹞已說﹝如雲「如身行滅,而身猶在,甯要責心,令同行滅?若爾,語行尋、伺滅時,語應不滅;而非所許。
然行于法,有遍非遍;遍行滅時,法定隨滅,非遍行滅,法或猶在。
非遍行者,謂入出息。
見息滅時,身猶在故。
尋伺于語,是遍行攝。
彼若滅時,語定無故。
受、想于心,亦遍行攝,許如思等大地法故,如何可說彼滅、心在」﹞。
身業唯染,不可爲例!又論且舉身業染者,論實,亦有無漏善法。
不爾,佛身、語,如何得轉耶?以業﹝疑應作「慧」﹞思爲轉,常入第四定故。
[446]「有」字,泰《抄》牒文作「是」。
[447]如《瑜伽》卷七十叁雲︰
問︰若思惟﹝藏文作「yidlabyedpa/」﹞真如,即觀﹝藏文作「mthovba/」﹞真如耶?設觀真如,即思惟真如耶?
答:應作四句︰「有思惟真如,非觀真如」──謂以分別所攝如理﹝藏文無「如理」二字﹞作意、思惟真如,但見真如相,不見實﹝藏文無﹞真如,乃至未至正通達﹝藏文作「rtogspa/」﹞位,及通達後,作意思惟、安立真如﹝藏文作「rnamparg&#378agpa”ideb&#378inbid/」﹞。
「有觀真如,非思惟真如」──謂通達真如時,由勝義故,思惟無﹝漢譯傳抄誤作「其」,今依上下文義及藏文改﹞相。
「有思惟真如,亦觀真如」──謂通達後,相續思惟非安立真如。
「有不思惟真如,亦不觀真如」──謂離如理所引﹝藏文作「rigspasbskyedpa/」,意爲「依理所生」﹞作意思惟諸相。
[448]「此」,謂有漏。
[449]如《瑜伽》卷五雲:
謂諸尋、伺,必是分別……。
[450]「說」字,《金藏》有,餘無。
[451]如理《義演》雲︰
即無漏初禅五支中,缺無無漏尋、伺二支。
即無漏支唯有喜、樂、定,叁支通無漏也。
靈泰《抄》同。
[452]《樞要》卷下雲︰
《瑜伽》第四﹝初﹞雲︰「若無漏界,有爲定所攝,初靜慮亦名有尋有伺地。
依﹝藏文有「似」字﹞尋、伺處法緣真如爲境,入此定故,不由分別現行故﹝藏文作「rtogpasrgyubasnimayinte/」﹞。
故知尋、伺引無漏。
無漏引中,兩解﹝「而能引彼、從彼引生」﹞皆得。
若言「尋、伺必是分別」,而不定說唯屬﹝五法中﹞第叁,故通無漏。
何不對﹝五法中﹞分別,作四句分別?以有寬狹故﹝即不「望出世智」,說「所餘一切叁界心、心法」爲「分別」,五法中分別,即較寬﹞。
[453]如理《義演》雲︰
此四不定緣有、無漏,有事境等,除悔,餘眠、尋、伺叁法,得緣無事,以悔不得與餘根本惑俱故。
其我見、邊見,能緣無事、有漏、名境。
唯悔不得與俱生身、邊二見俱。
靈泰《抄》同。
[454]即第二隨解釋中,大文第一以﹝第十至第十四﹞五頌別顯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