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
古語雲:“禍福無門,唯人自招。
”自己就是自己的主宰,沒有什麼神可以作人的主宰,也沒有什麼神可以對人賜福或降禍。
兩千五百多年前,釋迦世尊在菩提樹下睹明星悟道時,他第一句話開口就說:“奇哉,奇哉,一切衆生,皆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着,不能證得。
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即得現前。
”如來智慧德相是什麼?就是佛性,這佛性,是人人皆有,在聖不增,在凡不減。
人人依法修持,轉迷成悟,皆可成佛。
但依法修持,轉迷成悟,全要靠自己實踐力行,不是靠神的賜予。
人人所具的佛性因為妄想執着而不能證得,這好比鏡子上蒙了塵垢,必須自己依修持的方法把塵垢磨去,恢複本來原有的光明。
這全靠自力修持,與外教所謂:“信主者得救”的仰仗他力者不同。
世人不解此理,把仰賴神力拯佑的宗教認為科學,把憑靠自力修持的佛教認為迷信,這豈非颠倒黑白,不明是非。
最後,我再抄錄一節梁啟超先生的話來作本節的結束語:“吾嘗見迷信者流,叩以微妙最上之理,辄曰是造化主之所知,非吾侪所能及也!是何異專制君主之法律,不可以與民共見也!佛教不然,佛教之最大綱領曰悲智雙修,自初發心以迄成佛,恒以轉迷成悟為一大事業。
”
何者是智信,何者是迷信,明眼人該有所抉擇了。
四、佛教與國家
佛法有世間法與出世間法,以世間法為權巧,出世間法為究竟。
出世間法有大小二乘,以小乘為自度,大乘為究竟。
大乘佛法行菩薩道者須深入世間,度化衆生,所以歸根結底說起來,佛法隻在世間,不在世外。
誤解佛教的人,說佛教徒消極遁世,不事生産,進而說佛教對國家對社會都是無貢獻的宗教。
這種論調,似是實非。
佛門有四衆弟子,出家弟子是比丘、比丘尼。
在家弟子是優婆塞、優婆夷(在家的男女信衆)。
在家弟子中,有農工商軍公教各種職業的人士。
這些人并不曾因信仰佛教而妨礙其正常職業。
至于出家的二衆,他們誠然是不事生産者。
但在社會上,除了農夫耕田,工人作工,是直接生産者外,其餘哪些職業是直接生産者呢?例如公務員、教員、律師、醫師,以及其他宗教的牧師神甫等,都是不耕不織的。
這些人不事生産,被視為理之當然,何以獨譏出家的佛門弟子?須知出家的比丘衆,并不是飽食終日的消耗者。
他們負有弘揚佛法、教導信衆的責任。
社會上法律輿論的力量,隻是制裁犯罪于已然,宗教道德的感化,才能防止犯罪于未然。
我國自南北朝隋唐以來,佛教之盛衰與國家之治亂有着密切的關系。
在佛教盛行的時候,社會秩序較多安定。
換言之,社會秩序安定,佛教亦多盛行,這可說是互為因果。
釋迦世尊教弟子對國言忠,對親言孝,對子言慈,對友言信。
守五戒,行十善,修六度萬行,在在都是要人先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進而再修出世之法。
世尊教人要報四重恩。
這四恩是國土恩、父母恩、衆生恩、佛恩。
世尊把國土恩、父母恩列在前面,可知佛教不是要人忘掉自己的國家,及要人毀棄祖宗牌位的宗教。
儒家五常,是教人以仁義禮智信為做人的原則。
佛門五戒,不亂殺近于仁,不亂取近于義,不邪淫近于禮,不飲酒昏亂近于智,不妄語近于信。
在世間法上,佛儒之理原是脈脈相通的。
至聖先師孔子最重恕道,所謂:“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佛在《四不壞淨成就經》中說:“若有欲殺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雲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戒。
不樂殺生,如上所說。
我若不喜盜于我,他亦不喜,我雲何盜他?是故持不盜戒。
不樂于盜,如上說。
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雲何侵人妻婦?是故受持不邪淫戒,如上說。
我尚不喜為人所欺,他亦如是,雲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語戒,如上說。
”這段經文,豈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的最佳注解?須知佛經不是因孔子講忠恕而後寫的,這原是東西兩位聖哲——釋迦與孔子之見,相去不遠啊!
釋迦世尊嘗訓誡弟子阿難雲:“阿難,受佛禁戒,誠信奉行。
順孝畏慎,敬歸三寶。
養親盡忠,内外謹善,心口相應。
”又雲:“為佛弟子,可得商販,營生利業,平鬥直尺,不可罔于人。
”佛要弟子忠孝誠敬,善信謹慎。
佛要弟子應有職業謀生,且應公平無欺,由此看來,佛教有何損于社會?
國家與宗教,原有着密切的互相關系。
國家的武力,用以抵禦侵略,維持秩序。
宗教的感化,用以勸善止惡,安定人心。
所以,孫中山先生曾說:“政治能治外在;宗教能治人心。
宗教能輔助政治,政治能擁護宗教。
”由此看來,政與教是維持社會安定的兩大基石。
話雖如此,但政教的目标必須一緻,才能相得益彰。
中國立國數千年,講的是為國盡忠,為子盡孝。
所以配合以講忠孝的佛教,才能相輔相成。
現在有種宗教,使教徒隻知有教會,有上帝,不知有國家,有父母。
這種宗教,過去為了教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