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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二十二 孝文五王列傳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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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仍呼阿兒,親自循撫。

    悅為大剉碓置於州門,〔九〕盜者便欲斬其手。

    時人懼其無常,能行異事,姦偷畏之而暫息。

     及尒朱榮舉兵向洛。

    既憶入間。

    俄而聞榮肆毒於河陰,遂南奔蕭衍。

    衍立為魏主,號年更興。

    衍遣其將軍王辯送置於境上,〔一0〕以覬侵逼。

     及齊獻武王既誅榮,以悅高祖子,宜承大業,乃令人示意。

    悅既至,清狂如故,動為罪失,不可扶持,乃止。

    出帝初,除大司馬。

    卒。

    〔一一〕 校勘記 〔一〕 魏書卷二十二 諸本目錄此卷注闕。

    卷後當有宋人校語,傳本脫去。

    殿本考證雲:「魏收書闕,後人所補。

    」檢傳文也是以北史卷一九孝文五王傳補,溢出字句,當出高氏小史。

    北史五王傳也有殘缺,如廣平王懷傳隻存三十五字,汝南王悅傳也多缺文,此傳亦同。

     〔二〕 廣平文穆王懷 卷一一出帝紀作「廣平武穆王」。

    墓誌集釋元懷墓誌(圖版一九三)稱「諡曰武穆」。

    集釋卷四歷據元悌(圖版一九四)、元誨(一九五)、元靈耀(一0九)、元夫人趙光(六四)諸墓誌及洛陽伽藍記卷二平等寺條、金石錄卷二一範陽王碑跋,證傳作「文穆」應是「武穆」之誤。

     〔三〕 常置左右年四歲太皇太後親為立名恂字元道於是大赦 禦覽卷一四八.七二三頁「常置左右」下作「詔曰:『昔塗山有育,美名列於夏典;任姒作配,昌發顯於周書。

    故能輯熙丕緒,祚延八百。

    自元子誕育,於今四載,而名表未孚於四方,茂實未昭於朝掖,非所以憲章遠猷,允光禮度者也。

    太皇太後親發明旨,為之立名,依德協義,名恂字元道。

    國祚永隆,儲貳有寄,無窮之兆,於是而始。

    』乃大赦天下。

    」這是魏書元恂傳原文。

    此傳自「年四歲」至「於是大赦」,乃北史據此段文字簡括。

     〔四〕 今日親見吾也 通志卷八四下孝文六王傳「今」作「如」,疑是。

     〔五〕 自以職求侍要 通志卷八四下作「自以職非親要」,疑是。

     〔六〕 五利僥終嬰於顯戮 殿本考證雲:「載懌表諫,終於此句,文尚未了,定係殘缺。

    」通志卷八四下此句下有:「此事可為至鑒,靈太後深納之。

    」按表文未完,並未提出如何處理辦法,所謂「深納之」者何指?知通志隻是以意補上兩句,並非原文。

    冊府卷二八八.三三九六頁「五利僥」作「五利之詐」,又將此句和上「新垣(加『之』字)姦不登於明堂」移在表首,文義稍順,當亦以表文不完,意為改易,亦非原文。

    此傳本出北史,北史此下脫文如何,已不可知。

    檢通典卷一六有如下文字:孝明帝時,清河王懌以官人失序,上表曰:「孝文帝制出身之人,本以門品高下有恒。

    若準資蔭,自公卿令僕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則散騎秘著,下逮禦史長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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