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為修正。
《小雅·谷風》一、二兩章,“恐懼”與“安樂”為一章之轉折,但不分割不便列表。
茲表自上至下分承,惟中(以虛線示之)對下系混合承接。
一、二兩章“将恐”以下四句并須連讀後,始與中層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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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比較上,可見兩首詩是極相類的。
在藝術上,自然《小雅》的一首不及《邶風》一首曲折,或者可以假定《小雅》的一首是原有的,《邶風》的一首是經過文人潤飾的。
方玉潤說:“‘凡民有喪,匍匐救之’,非急公向義胞與為懷之未可與言,而豈一婦人所能言哉!”這亦是文人潤飾的假定之下所能解釋的。
詩是棄婦的詩,但不必棄婦自己做;社會上這種事情多了,文學家不免就采取而描述之。
從舊材料裡做出新文章,是常有的事。
母題相同,是不容諱言的。
可笑做《詩序》的人因為《小雅》裡的一篇,從他們排定的次序應該在幽王時,幽王是當刺的,所以就定為刺幽王。
又因為沒有說明夫婦二字,就硬拉做“朋友道絕”。
他們不想想朋友怎麼會“予于懷”呢?所以要打破這種謬妄的傳說,比較的研究是很好的事。
這同題的兩首詩,實在是說的一回事。
依前表看,《小雅·谷風》全篇之意,已具于《邶·谷風》之中。
所以我們不能說這是分離不相幹的兩首詩。
颉剛的假定也頗有用。
不但“凡民有喪”兩句露出馬腳,既第三章以泾渭起喻,亦可以應用此解釋。
如鄭玄說此兩句,以為“絕去所經見”,固屬想當然之談;即我懸測為當時有此謠諺,亦覺勉強。
因邶之去泾渭,地約千裡。
邶人作詩當言淇水河水,何得遠及泾渭?說為實叙,固遠情理;即說為譬喻,亦覺其取喻之不倫。
且出之民間棄婦之口,則尤覺其不倫。
詩中之比興,往往因所見而啟發,是為通例;把今獨不然,何耶?今若說為文人代作,則于此點無所凝滞。
既為文人之作,則取喻悠邈,亦無足異。
觀《邶·谷風》一篇文章,技術之美妙,指詞之婉中帶厲,固不類密勿持家後被棄擲、窮而無告之女子所自作也。
其中有微妙之曲喻(菜則荼苦荠甘,水則渭清泾濁);有通蔽雙融之妙谛(“毋逝”以下四句);有棉裡藏針之怨詛語(“禦冬”、“禦窮”四句)。
若固出于當時之女子,則真所謂百年千裡猶不可期者,将歎吾生之不及見矣。
故颉剛之說,雖非定論,卻有可存之道。
此篇章法可得略說:(一)正言責其不當棄絕糟糠之婦;(二)自己被棄時之苦,其夫重昏時之樂;(三)棄後之餘情;(四)昔年持家之如何黾勉;(五)、(六)今昔之殊,其夫可以共患難而不可共安樂。
全篇格局開門見山,“黾勉同心,不宜有怒”實為其綱領。
以下五章,全是反複申訴我之如何終始黾勉求與汝同心,而汝今昔不同,如何怒我。
歸結“不宜”兩字,則嚴如老吏決獄,鐵案如山矣。
持較《柏舟》,則彼詩一味幽怨,此則怨怒之故,了了可見。
《柏舟》雖未言夫婦事,而可懸揣為女子之作;此詩已明言,卻又未必即出于女子之手。
古人往矣,不可起于九京;就區區風格之卑亢,情性之柔剛,以遙度數千載之上,非有會心,得無哂吾人之癡乎。
【《小雅·谷風》】
習習谷風,維風及雨。
将恐将懼,維予與女。
将安将樂,女轉棄予。
習習谷風,維風及頹。
将恐将懼,予于懷。
将安将樂,棄予如遺。
習習谷風,維山崔嵬。
無草不死,無木不萎。
忘我大德,思我小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