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行陳銜枚之事矣。
及其在塗,則又睹物起興而自歎曰:彼蜎蜎者蠋,則在彼桑野矣;此敦然而獨宿者,則亦在此車下矣。
【偶識】首章先寫未歸之時途中情形,以為下文作勢。
西字直照下“婦歎于室”句。
獨宿車下,所以反跌三章“我征聿至”、四章“其舊如之何”句。
不寫未歸時之苦,不見既歸後之樂也。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
我來自東,零雨其濛。
果贏之實,亦施于宇。
伊威在室,蟏蛸在戶。
町畽鹿場,熠燿宵行。
【傳】果贏,栝樓也。
伊威,委黍也。
蟏蛸,長踦也。
町畽,鹿迹也。
熠燿,磷也。
燐,螢火也。
【箋】此五物者,家無人則然,令人感思。
【通釋】伊威,其色與白魚相似,長僅一二分,形扁,似鼈,多足,凡濕處皆有之。
町畽為鹿踐之迹,猶熠燿螢火之光。
二句相對成文。
宵行,當從朱子《集傳》為螢火名。
《本草綱目》言“螢火有一種長如蠶尾,後有光,無翼,乃竹根所化,亦名宵行。
”其說是也。
【《傳疏》】《正義》引《本草》雲:“栝樓葉如瓜葉形,兩兩相值蔓延,青黑色,六月華,七月實,如瓜瓣是也。
”《葛覃·傳》雲:“施,移也。
”○蟏蛸,長踦。
《釋蟲》文,郭注雲:“小蜘蛛長腳者,俗呼為‘喜子’。
”此蜘蛛能作網者。
磷,《說文》作粦。
段注雲:“《詩·傳》曰:‘磷,熒火。
”熒火,謂其火熒熒閃暘,猶言鬼火也。
《毛詩》字本作“熒”。
【義疏】《韓說》曰:“宵行熠燿,以為鬼火,或謂之磷。
”不可畏也,伊可懷也。
【箋】伊當作“繄”。
繄,猶是也。
懷,思也。
室中久無人,故有此五物,是不足可畏,乃可為憂思。
【平議】“不”與“伊”,并語詞,言室中久無人,可畏亦可懷也。
【義疏】上《箋》及此皆言五物,實四物也:謂果贏、伊威、蟰蛸、熠燿也。
又宇室、戶皆言家中,鹿場則在野外,“熠燿宵行”,亦非室久無人之故也。
【集傳】賦也。
施,延也。
蔓生延施于宇下也。
伊威,鼠婦也。
室不掃則有之。
蟏蛸,小蜘蛛也。
戶無人出入,則結網當之。
町畽,舍旁隙地也。
無人焉,故鹿以為場也。
熠燿,明不定貌。
宵行,蟲名。
如蠶,夜行,喉下有光如螢。
○章首四句,言其往來之勞,在外之久。
故每章重言,見其感念之深。
遂言己東征而室廬荒廢至于如此,亦可畏矣。
然豈可畏而不歸哉?亦可懷思而已。
此則述其歸未至而思家之情也。
【偶識】次章極寫家中蕭條景象,暗含“三年”二字在内。
首章所謂“我心西悲”者也。
家中蕭條如此,何以為情!不如是,不見歸後之樂也。
前兩章純用反跌,文勢極佳。
以“伊可懷”結之,神氣直注末章“其舊如之何”句。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
我來自東,零雨其濛。
鹳鳴于垤,婦歎于室。
灑掃穹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