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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颉剛:寫歌雜記·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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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讀朱熹《詩集傳》,見他在“關關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下釋雲: 興也。

    ……雎鸠,水鳥,……生有定偶而不相亂,偶常并遊而不相狎,故《毛傳》以為摯而有别,……是詩言彼關關然之雎鸠,則相與和鳴于河洲之上矣。

    此窈窕之淑女,則豈非君子之善匹乎!言其相與和樂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摯而有别也。

     我的心中很疑惑:雎鸠是情摯而有别的,君子與淑女是像它們的,那麼這明明是“比”而不是“興”了。

     朱熹所下的賦興比的界說,是: 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興者,先言他物以引其所詠之詞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賦和比都容易明白,惟獨興卻不懂得是怎麼一回事。

    看《詩集傳》中他所定為興詩的許多篇,還是一個茫然,如《桃夭》篇雲: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他解釋道:《周禮》,仲春令會男女,然則桃之有華,正婚姻之時也。

     那麼,這詩是說在桃花盛開時她嫁了;詠桃花以著嫁時,乃是直陳其事的賦詩。

    又如《麟趾》篇雲:麟之趾,振振公子。

     他解釋道:麟之足,不踐生草,不履生蟲。

    振振,仁厚貌。

     這詩既說仁厚的公子同麟趾一樣的愛物,又是一首以彼物比此物的比詩了。

    朱熹自己審定的許多興詩,不但不足以證成他的界說,反與其他的别兩類相混,這如何可以使得我們明白呢? 數年來,我輯集了些歌謠,忽然在無意中悟出興詩的意義。

    今就本集所載的錄出九條于下: 一、螢火蟲,彈彈開,千金小姐嫁秀才。

    ……(第十九首) 二、螢火蟲,夜夜紅,親娘績苧換燈籠。

    ……(第二十首) 三、蠶豆花開烏油油,姐在房中梳好頭。

    ……(第五十一首) 四、南瓜棚,著地生,外公外婆叫我親外甥。

    ……(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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