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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受持第一義谛分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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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布施的功德呢? 原典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①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雲何奉持?”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②。

    ” “須菩提!于意雲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③是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

    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④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複有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注釋 ①法者,般若之妙法也。

    就是依般若之法而信受奉持,先由多聞而求解,由解而行,由行而證。

    受持般若,則諸法皆具足。

    須菩提已深深領悟般若妙理,認為此經不僅現為弟子們受持而已,且具有流通将來世界的價值,所以,至此請示佛陀總結經名,以便于後人受持奉行。

     ②有所說而卻言無所說,這裡面有三個深意: 1)實相理體不可說:實相理體本然如此,說了等于白說,所以無所說; 2)般若智理不可說:如來以般若智證實相之理,無論是智或理,都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隻可意會,不可言傳,說也說不清楚,所以無所說; 3)佛佛道同不可說:佛是用無言之智來說無言之理,現在、過去、未來佛都是如此說,法法如是,所以說了也是無所說。

     ③微塵:是色法(物質)少分的粒子。

    依《俱舍論》來說,微塵是由七粒“極微”聚積而成的,是眼識所取色中最微細者。

     ④佛陀從無所說法處,破衆生的法執;從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處,破衆生的依報執;又從三十二相即非三十二相處,剝除衆生的正報執。

    無非苦口婆心要衆生離卻一切有為法,而如法奉持無為的金剛般若。

     譯文 這時候,須菩提請示佛陀說道:“佛陀!這部經應當如何稱呼呢?我們應當如何信受奉持?” 佛陀告訴須菩提:“這部經的名字就叫作《金剛般若波羅蜜》,真如法性如金剛之堅固猛利,不為物所摧毀,以此名稱,你應當奉持。

    為什麼呢?須菩提!佛陀所說的般若波羅蜜,為令衆生迷途知返,離苦得樂,因此立此假名,随應衆生機緣說法,其實并非有般若可以取着。

    隻因為法本無說,心亦無名。

    須菩提!你以為如來有所說法嗎?” 須菩提回答道:“佛陀!如來無所說法。

    ” “須菩提!你以為三千大千世界的所有微塵,算不算多呢?” 須菩提回答說:“非常多,佛陀!” “須菩提!這些微塵,畢竟也隻是因緣聚合的假相,所以如來說這些微塵,不是具有真實體的微塵,隻是假名叫作微塵而已。

    如來所說的三千大千世界也是緣成則聚,緣盡則滅,空無自性,不是真實不變的,隻是假名為世界而已。

    須菩提!你以為可不可以從三十二相上見到如來呢?” “不可以的,佛陀!不可以從三十二相上見如來的真實面目。

    為什麼呢?如來所說的三十二相,是為度化衆生而出現的因緣假相。

    所以,不是如來真實的法身理體,隻是假名為三十二相而已。

    ” “須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用恒河沙數的身命來布施,不如有人隻從這部經典信受奉持,甚至隻是經中的四句偈而已,并且為他人解說,使其明了自性,他所得的福德遠勝過用身命布施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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